泉州人名录(8划) 官献瑶(字瑜卿,号石溪,清·安溪县还二里福春乡[今长坑乡福春村]人。原姓上官。师从蔡世远、方苞。国子学助教。进士及第及历宦。任满乞归。卒。著述。评价。) 官献瑶(1703—1782年),亦称上官献瑶,字瑜卿,号石溪,清·安溪县还二里福春乡(今长坑乡福春村)人(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古民居·官献瑶故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生。经学家,乾隆四年(1739年)己未科庄有恭榜二甲第二名进士,累官提督粤西学政、提督陕甘学政、詹事府司经局洗马掌局事。 “乾隆四年进士,选庶吉士,充三礼馆纂修,授编修。九年,典试浙江。寻提督广西、陕甘学政,迁洗马。 在关中求得宋·张载二十馀代孙,嘱其邑学官教之。识韩城王杰於诸生,以为大器,果如其言。” 官献瑶居官廉洁,馈遗悉绝。经常推荐一些上官未发现的循良官吏。
范如圭 范如圭(1102—1160年),字伯达,或作伯逵,福建建州建阳县由原人(今童游);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生,南宋·绍兴卅年(1160年)卒。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公讳如圭,字伯达,建州建阳县人。”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宋故左朝散郎、直秘阁、主管台州崇道观范公,讳如圭,字伯达。”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范如圭,字伯达,建州建阳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均载(文同):“范如圭,字伯达,建阳人。”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范如圭》:“范如圭,建阳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范如圭,字伯逵,建阳人。” 既卒,南宋·朱熹为作《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范直阁墓记》(分别收录于《钦定四库全书·宋朱熹﹤晦庵集·卷88、卷95﹥》)。《范直阁墓记》落款:“从表侄、左廸功郎、监潭州南岳庙朱熹谨记。”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范如圭》有传。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据“旧《志》”、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据“《闽书》、《名臣言行录》、朱子撰《神道碑》、《建宁府志》”为作传。 身世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曾大父履谦、大父补之,皆隐德不仕。 父舜举始登进士第,官从事郎,以卒其学行志业延平,杨文靖公(杨时号“龟山”,谥“文靖”)实铭之;以公故,赠左朝议大夫。 母胡氏、叶氏皆封恭人。”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曽大父履谦,妣阮氏。 大父补之,妣李氏、童氏。 父舜举,从事郎、累赠左朝议大夫;妣胡氏,继叶氏,俱赠恭人。 大父以上世家建州建阳县之由原。” “先大夫始居漳滨,遂为荆门军当阳县人。以崇宁元年(1102年)九月己丑巳时生。” 南宋·建炎二年登进士第 范如圭少从舅氏胡安国(谥“文定”,时在湖南)受《春秋》学。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登进士第。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公生数岁遭母丧,哀毁如成人。未冠而孤,奉继母尤谨,抚弟妹曲尽恩意,有人所难能者。 从舅氏胡文定公受《春秋》学,乡举屡试皆第一。 对策廷中,极论人主正心立志之方,力诋和议宴安之失,言甚壮切。张公(张和)时为考官,读而异之,第以为选首,而同列有病其言者抑寘乙科。”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于舅氏胡文定公荆南学官廨中,既孤自奋,从文定公受《春秋》学,举进士。 建炎二年(1128年)对策廷中,语切直,张和公时为考官,第为首选,同列不可,于是以乙科赐及第。”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少从舅氏胡安国受《春秋》。 登进士第。”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从舅氏胡文定受《春秋》学。”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少从舅氏胡文定公受《春秋》学。 建炎二年进士,廷对策极论人主正心立志之方,力诋和议宴安之失,言甚壮切,为考官抑置乙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登进士第。” 初授武安军节度推官 范如圭初授左从事郎、武安军节度推官。仅数月,以丁忧去。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均载(文基本同): “授左从事郎、武安节度推官。 始至,帅将斩人,公白其误,帅为已署不易也。公正色曰:‘节下奈何重「易」一字而轻数人之命?’帅矍然,从之。自是府中事无大小悉以咨焉。(文中“公”字《宋史》俱作“如圭”) 居数月,以忧去。”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授从事郎、武安军节度推官。以母忧觧职。”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以乙科授武安节度推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授武安节度推官。 始至,帅将斩人,公白其误。帅曰:‘已署矣。’公正色曰:‘节下奈何重易一字轻数命耶?’帅矍然从之。 寻以忧去。” 江东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范如圭丁忧期间,敌骑已陷长沙,湘中大乱。范如圭常论议当世之务,皆切,诸公多访以事。制满,辟江东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时敌骑已陷长沙,湘中大乱,公崎岖避地,艰苦百罹,而志业益修,开口论议皆切当世之务。诸公多访以事,而文定(胡安国谥“文定”)亦亟称之。 辟江东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服除,从外舅叶公辟为江南东路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辟江东安抚司书写机宜文字。” 累至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历秘书省正字、宣义郎、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近臣交荐,召试后除秘书省正字(相当于八品官),后改宣义郎,迁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近臣交荐,召试,除秘书省正字,改宣义郎,迁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召试馆职,除袐书省正字兼史馆校勘如故。”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近臣交荐,召试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召试秘书省正字,迁校书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近臣交荐,召试,除秘书省校书郎。”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历校书郎兼史馆校勘。” 忤秦桧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会秦桧力建和议,金使鼎来,而朝廷草创,无所于馆,将虚秘书省以处之。公亟见赵公,曰:‘秘府,谟训所藏,平时以馆好使犹不可况,今日之仇敌而可使其居之乎?’赵公竦听,即为改馆。 既而使至,悖傲所议多不可从者,中外愤郁。公与同省十余人合议拜疏争之,既具草,而骇懅引郄者衆,公乃独手书抵桧,责以‘曲学倍师、忘雠辱国’之罪,且曰:‘公不丧心不病狂,奈何一旦为此?若不改图,必且遗臭万世矣。’ 桧以是怒,而公所议奏草卒与史官六人者上之。 未几金归河南以尝我,桧方自以为功,公曰:‘是亦安能久?有顾今日之义则有不可不为者。’ 乃因论对,言曰:‘两京之版图既入,则九庙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仰慰神灵、下萃民志!’ 上泫然曰:‘非卿,不闻此言。’立命遣使于是。 桧以公不先白已也,益怒公。”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秦桧力建和议,金使来,无所于馆,将虚秘书省以处之。如圭亟见宰相赵鼎曰:‘秘府,谟训所藏,可使仇敌居之乎?’鼎竦然为改馆。 既而金使至悖傲,议多不可从,中外愤郁。如圭与同省十余人合议,并疏争之,既具草,骇遽引却者众。如圭独以书责桧以‘曲学倍师、忘仇辱国’之罪,且曰:‘公不丧心病狂,奈何为此,必遗臭万世矣!’桧怒。草奏与史官六人上之。 金归河南地,桧方自以为功。 如圭轮对,言:‘两京之版图既入,则九庙、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慰神灵、萃民志乎?’ 帝泫然曰:‘非卿,不闻此言。’即日命宗室士亻褭及张焘以行。 桧以不先白己,益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会秦桧力建和议,金使鼎来,其词悖傲不可听从,公与同省十余人合议并疏争之,既具草,而骇遽引却者众,公独手书诋桧,责其‘曲学倍师、忘仇辱国’,且曰:‘公不病狂丧心,奈何一旦为此以遗臭万世。’桧怒。公卒与史官六人上所议草。 未几,金归河南地以尝我,桧方自以为功,公曰:‘是亦安能久。’ 有因轮对,言:‘两京版图既入,则九庙八陵瞻望咫尺。今朝修之使未遣,何以仰慰神灵、下萃民志。’ 高宗泫然曰:‘非卿,不闻此言。’立命遣使。 桧以公不先白己,益怒之。”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尝以书责秦桧‘曲学倍师、忘仇辱国’之罪。” 绍兴十年主管台州崇道观,杜门不与人事者十余年 范如圭因先辈之墓久寄荆门(今湖北荆门市)中,历遭变乱,绍兴十年(1140年)春乃谒告奉柩归葬建阳,既窆,即告病。差主管台州崇道观,就此杜门读书,前后三请不赴,不与人事者十余年。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亦以先墓久寄荆门中,更变乱,乃谒告奉柩归葬故乡,饭蔬带絰往返数千里。既窆,即以病告。 差主管台州崇道观,前后三请,杜门读书,不与人事者十余年。”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绍兴十年(1140年)春谒告,如荆门,迁奉先大夫恭人之柩归葬建阳。 始,公在馆,数陈论时政,与宰相意不合,至是遂请奉祠,差主管台州崇道观,秩满輙复请,由是历十载,三为祠官。”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如圭谒告去,奉柩归葬故乡,既窆,差主管台州(浙江临海)崇道观,杜门十余岁。”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以忤秦桧,谒告奉祠,读书不与外事者十余年。”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公亦以先墓久寄荆门,乃谒告归葬故乡,既即以病告,差主管台州崇道观。前后三请,杜门读书,不与人事者十余年。”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谒告去,杜门十余年。” 历通判邵州、荆南府 绍兴十九年起,历通判邵州、荆南府 绍兴十九年(1149年),范如圭添差通判邵州。秩满,又差通判荆南府,赐绯。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寻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荆南府事。 荆南户口旧数十万,寇乱荒余无复人迹,朝廷为蠲口赋以安集之,百未还一二也,而议者希桧意,遽谓流民寖复,可使稍输什二而岁增之,吏不能供,顾无敢言者,至是积逋二十余万缗,他负亦数十万。户部日下书责偿甚急,曰:‘不且有谴时。’桧晚节悖乱,喜怒不可测,为户部者又其姻党,凶焰赫然。帅孙汝翼惧,欲赋于民以塞责,公持不可,曰:‘吾宁被谴,此不忍为也。’无何孙去,公言于后帅王公,师心悉奏蠲之。”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绍兴)十九年(1149年)添差通判邵州;秩满,差通判荆南府,赐绯。”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荆南府。 荆南旧户口数十万,寇乱后无复人迹,时蠲口钱以安集之,百未还一二也。议者希桧意,遽谓流庸浸复而增之,积逋二十余万缗,他负亦数十万,版曹日下书责偿甚急。召圭白帅,悉奏蠲之。”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起判邵州、荆南。”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寻起通判邵州,又通判荆南府事。” 绍兴廿五年召对 绍兴廿五年(1155年),秦桧死,范如圭首批被召入对。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时桧已死,公所与同时去国者多召用,公亦被命入对。 上犹记公前议,劳问久之。 公因进言:‘为治以知人为先,知人以清心寡欲为本。’语甚切。 至又论:‘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絶人理,请举汉胎养令以全活之,抑亦勾践生聚报吴之意也。’ 上善其言。”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桧死,被旨入对。 言:‘为治以知人为先,知人以清心寡欲为本。’语甚切。 又论:‘东南不举子之俗,伤绝人理,请举汉《胎养令》以全活之,抑亦勾践生聚报吴之意也。’ 帝善其言。 又奏:‘今屯田之法,岁之所获,官尽征之。而田卒赐衣廪食如故,使力穑者绝赢余之望,惰农者无饥饿之忧,贪小利,失大计,谋近效,妨远图,故久无成功。宜籍荆、淮旷土,画为丘井,仿古助法,别为科条,令政役法,则农利修而武备饬矣。’”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召对。”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桧死,首被命入对。 高宗犹记前议,劳问久之,公因进言:‘为治以知人为先,知人以清心寡欲为本。’语什切。” 绍兴廿七年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 绍兴廿七年(1157年),陈康伯(谥文恭)知政事,召范如圭赴行在,欲留于朝,而同列有以秦桧党暴起,秉事者忌范如圭不肯媚事已,乃以直秘阁、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出之。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时陈文恭公知政事,亦欲留公朝,着而同列有以桧党暴起,秉事者忌公前辈不肯媚事已,乃以直秘阁、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出之。 公辞行,复奏言:‘今日屯田之法,岁之所获官尽征之,而田卒赐衣廪食如故,使力穑者絶赢余之望,惰农者无饥饿之忧,贪小利失大计,谋近效,妨远图,是以历年久用力多而无成功。’谓:‘宜举籍荆淮旷土画为丘井,倣古助法,酌今之宜,别为科条,以令政役,则农利修、武备饬,而复古亦有渐矣。’章下任事者或笑以为迂阔,寝不奏。 公平时所至,询究利病,搜访人材,汲汲如嗜欲。至江西论奏数事,皆一方久远之利,荐临川宰陈鼎有古循吏之风,闻者亦以为当。”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绍兴)二十七年(1157年)召赴行在,上殿直秘阁,提举江南西路常平茶盐公事。”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以直秘阁提举江西常平茶监。”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提举江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至时,陈文恭公知政事,亦欲留公朝,着为桧党所挤,以直秘阁提举江西常平茶盐公事,出之。” 岁余改利州路提点刑狱 岁余,范如圭又改利州路(今四川广元)提点刑狱。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改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岁余,除利州路提点刑狱公事。 在道上书论宗社大计,有人所难言者。”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移利州路提点刑狱。”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寻改利州提点刑狱公事。” 请祠 奉祠归 范如圭以目疾复请祠,差主管崇道观,归。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以病,复请为祠官。”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有目疾,辞得不行,差主管崇道观。”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以病请祠。”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复奉祠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复请祠。” 请建储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以归时宗藩并建而储位未定,道路窃窃有异言,公虽在远外,独深忧之。 尝剟至和(1054—1056年)、嘉祐(1056—1063年)间名臣章奏凡三十六篇合为一书,至是囊封以献,且言曰:‘愿陛下深考群言,仰师成宪,断以公道,无贰无疑,则天下幸甚。’ 人或以越职,为公危之,公不顾也。 上感其言,以语辅臣而叹之曰:‘如圭可谓爱君矣。’遂留陈公决定大计,即日下诏,以普安郡王为皇子,进封‘建王’。”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时宗藩并建,储位未定,道路窃有异言。如圭在远外,独深忧之,掇至和、嘉祐间名臣奏章凡三十六篇,合为一书,囊封以献,请深考群言,仰师成宪,断以至公勿疑。 或以越职危之,如圭曰:‘以此获罪,奚憾!’ 帝感悟,谓辅臣曰:‘如圭可谓忠矣。’即日下诏以普安郡王为皇子,进封‘建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时宗藩并建,储位未立,道路窃窃有异言。公虽在远外,独深忧之,故尝剟至和、嘉佑间名臣章奏合为一书,至是囊封以献。 高宗感其言,语辅臣叹曰:‘如圭可谓爱君矣。’遂留陈公决定大计,即日下诏进孝宗为‘建王’。” 绍兴廿九年起知泉州,罢祠 南宋·绍兴廿九年(1159年)秋,范如圭起知泉州,十月到郡。因革弊抑强,南外宗正官谮之,领祠。理作自陈,越明年(绍兴卅年,1160年)正月始被命,即日罢归。(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历史事件·南外宗正司》)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因复起公知泉州,公辞不得,请而行。 既至,举大体,尽下情,择丞史任之,郡以大治。 蠲属县负课久不能偿者什三四,度其力而宽与之期,县感公,诚意输将,惟谨财用以纾泉地。濒海通商,民物繁伙,风俗错杂,而经用常不足,人始以公不更治民理财为忧,至是乃大服。 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挟势为暴,前守不敢诘,至夺贾人浮海巨舰。其人诉于州、于舶司者三年,不得直;占役禁兵以百数,复盗煮海之利,乱产盐法,为民病苦,公皆以法义正之,则大沮恨,密为浸润以去公,遂以中旨罢公领祠如故。邦人涕慕,欲相与号诉于朝,公禁之不得行。”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秋起知泉州,十月到郡。 革弊抑强,人方受其赐,而贵势不以为便,俄有谮,与宫观。理作自陈,越明年(1160年)正月始被命,即日罢归。四月受敕,复为主管崇道观,而公已病矣。”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复起如圭知泉州。 南外宗官寄治郡中,挟势为暴,占役禁兵以百数,如圭以法义正之,宗官大沮恨,密为浸润以去如圭,遂以中旨罢,领祠如故。”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起知泉州,寻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因复起公知泉州。 既至,举大体,尽下情,择任丞史,蠲属县负课,以裁正宗官。 被谮,领祠如故。”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名宦·宋·范如圭》: “绍兴(1131—1162年)中知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范如圭》: “绍兴二十九年起知泉州。 晚居邵武 僦舍邵武以居 范如圭在泉州去职后,僦舍邵武(今福建南平邵武市)以居,为远近学者问疑解难。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遂邵武僦舍以居,门巷萧然,士大夫益高仰之,远近学者多从质问经子疑义,公亦孜孜引接,朝夕不倦。”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僦舍邵武以居,士大夫高之,学者多从之质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僦舎邵武,门巷萧然,士大夫益高仰之,远近学者多从质问经史疑义。” 绍兴卅年六月卒于家 南宋·绍兴卅年庚辰(1160年)四月,范如圭受敕复为主管崇道观,而范如圭已病矣。六月十八卒,享年59岁。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属疾,移书政府旧交告诀,语不及私,惟以‘中原未复、民力未苏、遗贤未用’为寄,戒诸子强学,且毋得用浮屠法治吾丧。 以绍兴庚辰(绍兴卅年,1160年)六月十八卒,享年五十有九。 后两年,今天子遂由青宫受内禅即皇帝位,父尧子舜,海内大安,而公已不及见,世亦莫知公之尝有言也。近岁士大夫颇有见绍兴日历及陈公手记者,然后乃知公之忠精为不可及。”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绍兴卅年,1160年)六月乙丑,卒于邵武军寓居之正寝,享年五十有九。而是岁绍兴三十年(1160年)上章执徐也。”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 “卒年五十九。” “有《集》十卷,皆书疏议论之语,藏于家。”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知州范先生如圭》(全祖望补本):“绍兴三十年卒,年五十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属疾,移书政府旧交,惟以国事为寄。卒年五十有九。 归葬建阳县渭曲山,朱熹为撰《神道碑》、《墓记》 绍兴卅年庚辰(1160年),范如圭归葬建阳县渭曲山。朱熹为撰《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范直阁墓记》。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始,公之葬不及铭。既葬,诸孤始属其故宾客魏君掞之状公行,将请文于上饶汪公而刻石以表其隧,又未及,而汪公薨,则公之同时辈流已无复在者矣。乃奉其书泣以属熹。 熹愚晚出,何以及此?然惟先人为史官时实常与公连名奏事,及罢而归,又与公同日舣舟国门外,其相与期于固穷守死之意,晚而愈笃。先人既没,公所以怜熹者亦益厚,至于亲为讲画,反复辨告,盖惟恐其迷昧没溺,丧失所守,以辱其先人也,此意岂可忘哉。乃受其书考之而论著,其大者如此,且系以铭。”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其年九月甲申,诸孤奉公柩归葬建阳县渭曲山,谨次公姓系爵里始终梗概纳诸圹中以识,若经术行谊出处之详,则将请于先生君子深知公者刻辞墓左,以明示后世云。” 朱熹与范如圭关系颇深。范如圭与朱熹之父朱松曾是同僚,朱熹12岁时就拜见过他。范如圭次子范念德,是大臣刘勉的女婿,而朱熹则娶了刘勉的另一个女儿,所以朱熹是范如圭的亲戚,在范如圭面前自称“从表侄”。范如圭生前,朱熹常向他请教学问;范如圭晚年,朱熹还曾聘请他去“紫芝书院”当院长。同时,朱熹和范如圭都是主战派。(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朱松》) 眷属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公累官左朝散郎,赠朝议大夫。 娶叶氏,封安人,后赠恭人,公继母之弟、右文殿修撰宗谔女也,静淑俭素,配公无遗德;后五年卒,与公合葬建阳之渭曲村,公始尝欲卜居处也。 子男三人: 念祖,通直郎、知抚州宜黄县,致仕; 念德,今为朝奉郎、江南东路安抚司主管机宜文字; 念兹,早卒。 女二人,通直郎、利州路提点刑狱折知常、从事郎刘玶,其壻也。” 南宋·朱熹《范直阁墓记》: “公娶叶氏,右文殿修撰宗谔之女,封安人。 子男三人:长念祖,右廸功郎;次念徳,次念兹。念兹后公十八日而亡,年十有七矣。 女二人:长适右承务郎折知常,次适登仕郎刘玶。 孙男四人,女一人,皆尚幼。”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子念祖、念德、念兹。” 评价 南宋·朱熹评 南宋·朱熹《直秘阁赠朝议大夫范公神道碑》: “公为人笃厚易直,不饰边幅,忠孝诚实,得之于天。其学根于经术,不为无用之文,有集十卷,皆书疏议论之语,藏于家。所议屯田尝别草,具其施行之目数千言,未及上,其后张公摠师江淮,奏下公家取其书,而张公寻罢,亦不果行,识者恨之。” “绍兴(1131—1161年)之初,天子痛念宗社阽危之辱久而未报,寤寐俊杰以图事功,既得赵忠简公(赵鼎谥“忠简”)、张忠献公(张浚谥“忠献”)而相之,又俾两公博求天下之英材以备官使,于是忠贤毕集,谠言日进,国以大竞,仇敌讋焉。 其后两公相继去位,秦桧遂以讲和误国,胁主檀权,一时诸贤率以异议摈逐,二十年间堙阨沦谢,其幸及桧死复见收用者什不二三,然亦往往迟暮奄忽,而不及究其所为矣。 呜呼!此岂独士之不幸也哉。若故直秘阁范公则其一人已。” “铭曰: ‘呜呼惟公,广博易良;不耀其章,不刿其方。 《宋史》评 《宋史·卷381·列传140·范如圭》:“如圭忠孝诚实,得之于天。其学根于经术,不为无用之文。所草具屯田之目数千言,未及上,张浚视师日,奏下其家取之,浚罢,亦不果行。” 清·李清馥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提刑范伯达先生如圭》: “公为人笃厚易直,不饰边幅,忠孝诚实,得之于天。 其学根于经术,不为无用之文。有集十卷,皆书疏议论之语。 后文公?朱子(朱熹)撰公墓碑,末云:‘先人为史官时,实常与公连名奏事;及罢而归,又与公同日舣舟国门外,其相与期于固穷守死之意,晚而愈笃。先人既殁,公所以怜某者,亦益厚至于亲,为讲画,反复辨告,盖惟恐其迷昧没溺、丧失所守以辱其先人也,此意岂可忘哉。’” 范道生(1635~1670年) 字石甫,号印官,别号清源道人,清·晋江安海人。善书画,尤精于雕造佛像。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应隐元禅师邀请,赴日本长崎,寓福济寺,为福济寺、兴福寺雕造佛像。日本宽文二年(1662年)为日本黄檗山万福寺雕十八罗汉、观音、弥勒、达摩、韦驮、伽蓝、关帝等像。这些像至今仍完好地保存在万福寺中供人顶礼膜拜。 康熙三年(1664年),回国为其父作七十大寿。康熙九年(1670年)再返日本长崎,同年十一月病逝于长崎,年36岁,其墓至今仍在长崎崇福寺后山。 范道生的遗墨在日本颇多:黄檗山法林院藏有《血书三尊佛》、松隐堂藏有《罗汉图》;福冈县江月寺藏有《十八应真图帖》,有隐元、木庵的题赞和高泉的跋。 万福寺珍藏他初登黄檗山的七言律诗: 此外,长崎崇福寺还藏有木庵画的、范道生刻的《准提观音图》刻版。 范道生等艺术家在日本传播建筑造型艺术、绘画、书法、雕塑、篆刻、诗文、医学等,对日本江户幕府时期的思想文化产生一定的影响,是中日文化交流的结晶。 范正辂 范正辂,字载瞻,清·浙江鄞县人。康熙五年丙午(1666年)举人,康熙廿五年(1686年)任德化知县,卒于官。 清·康熙廿五年任德化知县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宦迹·知县·国朝·范正辂》:“范正辂,字载瞻,浙江鄞县人。丙午举人。康熙二十五年任。禁溺女,劝种植,举乡饮,建义学,设常平仓,葺宾阳、北镇二楼,缮堂庑,置寅宾馆,筑桥梁,刊邑乘,类有可纪。卒于官。” 陈应奎《范侯德政碑》 清·乾隆《 德化县志·卷之十五·艺文志(下)·碑文(国朝)》收录“范侯德政碑(陈应奎)”曰: “龙浔为邑,山则北络南剑,水则东泻永阳,多峰涧壁磴,民散巢之。虽里不盈十,粮不溢万,而力勤崇俭,风犹古也。寅卯(甲寅:康熙十三年,1674年;乙卯:康熙十四年,1675年)之交,海啸群飞,却烧遍地。越丙辰(康熙十五年,1676年),河伯决城湮宅,民之流离琐尾,几无孓遗。丙寅(康熙廿五年,1686年)冬,幸范侯来莅兹土,天固将借手于侯以大造我德欤! 侯甬东华胄,少掇巍科,而鸿才清节,留心于民瘼者已久。甫下车,即疏讲上谕,劝读课耕,士农蒸蒸,咸有起色。至其听断尽本虚公,征课悉捐耗供,禁溺女而掩枯骨,繁种植而弭萑苻,刊邑乘而设常平,举乡饮而兴义塾;他若筑桥梁,葺敌楼,缮堂庑,不殚民力而毕乃事者也。厥功伟哉!今邑之嚣者静,劳者康,而绛带者尽犊犁矣。执经者尽珪璧矣,云亩烟邱者遍绿畴矣,鼠牙犬吠者弯翔虎渡矣,尘封苔蚀者梅梁文础矣。夫且雨旸时若,篿不入境,禾穗三岐矣。 噫!侯之为邑者,不遗余力,民将何以报之?夫县花门李,庭柏郊棠,铭于心,碑于口者,未足以垂永久。其纪之贞珉乎?亭亭片石当与戴云肤寸,画水成丁。同其惠泽云。 侯讳正辂,字载瞻,浙江鄞县人,康熙丙午科(康熙五年丙午,1666年)举人。” “嘉禾”唱和诗 范学洙 范学洙(1689—1777年),字尔泓,号怡轩,清·晋江县十四都陈厝人(鳌江,今晋江市金井镇岩峰村陈厝),康熙廿八年(1689年)生;因东渡台湾诸罗县,又作诸罗县人。 东渡台湾 幼聪敏,四岁能背诵六十甲子及《千字文》,五岁入塾,一年读完《四书》,六岁背《四书注》。家贫,十八九岁“昼则攻书,夜则磨豆腐以佐家计”,二十岁往高州山一带教家塾,书“勤苦”、“闻鸡”于门以自勉。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范学洙东渡台湾,在其早年往台的族叔范光友处馆教学近20年,曾作《台中吟》自叹:“天涯浪迹本心违,亲在远游圣所非,祗为承欢无菽水,岂缘自奉不轻肥?柴门日暮知频倚,旅邸囊空怅莫归,惟藉鳞鸿珍重寄,时将客况达慈闱。” 时台湾初辟,为鼓励从学,清廷对台籍生员考试照顾一定名额,漳、泉士人多有往台寄籍参加考试的。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范家洙参加台湾府试,列诸罗县第3名;雍正七年(1729年)乡试第6名。分巡台湾道按察使司副使刘良璧重之,延请担任台湾崇文书院山长。 雍正八年(1730年),刘良璧主持重修《台湾府志》,聘请范学洙为幕宾,负责《重修台湾府志》分辑。 范学洙“岁馆于台,三年一归”。在此期间,他在迁台族人协助下纂修《鳌江范氏家谱》,巡察台湾并提督学政单德谟、巡视台湾兼理学政张湄、台南府学教授吴开业、分巡台湾道副使刘良璧均为《范氏家谱》作序。 武英殿校书 乾隆六年(1741年),范学洙以诸罗县岁贡考入国子监,肆业后选充武英殿校书。武英殿在太和殿西侧,清代修书其间,由1名亲王主持,满、汉大臣各一为总裁,翰林院、詹事府2人任提调,外派、编检10人、校阅10人。凡皇家藏书概在这里重新刊校考订无讹后进呈御览。 范学洙曾写诗记下这段“鱼虫窥古奥。亥豕析毫芒,惕惕虞疏忽,兢兢凛肃将,庶几经甲乙,无复费丹黄……”的校书经历。 安溪儒学训导、教谕 乾隆十七年(1752年),范学洙授职安溪儒学训导兼署教谕,其治学严谨,声誉远播,“京都闽省争延西席,至庠舍不能容”。安溪县令庄成称他:“冰壶一片,汪波千顷,海南冀北,到处有声。” 3年期满,升任安溪教谕。时安溪修《县志》,知县任总辑,范学洙任协辑。(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郡邑志乘·县志·安溪县志·清·乾隆《安溪县志》》)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卒。 著有《怡轩会心录》若干卷。他编纂的《鳌江范氏家谱》及为西资岩大佛寺撰写的碑文至今尚存。 《澎湖三十六岛歌》 范学洙著有《澎湖三十六岛歌》,收于清·六十七《使署闲情》, 又载蒋镛《澎湖续编·艺文》。诗曰(括号中为《澎湖续编》的异文): “巨浸汪洋闽徼东,五(王)灵无外幅□通。置郡台湾声教讫,峰峦北拱(拱北)水朝宗。 台湾水道千馀里,澎湖岛屿峙其中。岛屿潆洄三十六,其间强半人居丛。 宅中而广者大山(中最高广称大山),纵横三十余里间。其东一屿形如鼎,名曰香炉不可攀。 西遍雁净山对峙,向无居人水潺潺。沙墩之屿亦西列,上皆飞沙形颇圜。 北则奎壁势峥嵘,下多龟鼊山以名。山外之屿曰锭钩,鸡肾(膳)员背鸟屿横。 或因其壮及所产,厥名一定遂莫更。更有白沙屿在傍,沙白漫漫石硁硁。 屈爪吉贝居极北,罗列拥抱若长城。数屿大山北门钥,舟泊大山从此行。 越而极西有目屿,远望浑似人眼形。目屿之东号铁砧,上有大石势坦平。 错出其旁曰土地,中一神像石琢成。金山蜿蜒磅礡间,其色赤黄若金呈。 空壳之屿联其左,物产中空因著称。正西澳有西屿头,西屿之西丁字门。 横于西屿如丁字,巨浪排空势若翻。转北名为镇海屿,胜国屯兵作外藩。 东为大仓一旷土,中无人家有平原。山虽旋绕直培嵝,总逊西屿之耸轩。 中为内外二堑地,往来舟舣若云屯。西屿头为四角屿(西屿头后为四角),其势方正如列垣。 屿形各异名不一,又有鸡笼与托(桶)盘。进此则为虎井屿,望之应作伏虎观。 南乃花草屿相连,屿生花草始名焉。大猫小猫屿相近,间多怪石恍猫镌。 南屿原有鲛人住(居),后以风涛居始迁。南屿之北称(即)头巾,其西八罩名最传。 周环仅匝三余里(三里余),乃左乃右皆人烟。衡宇稠(周)密居相错,雅有书声晓夜喧。 于今英俊多游泮,澎岛人文莫之先。八罩对峙为将军,屿以庙名不记年。 南屿东西有二屿,东平西平(东坪西坪)衣带联。二屿下流号钟仔,上窄下宽似钟悬。 由此而东西吉屿,一东一西望渺然。两吉渡台指南车,舍此难从别径穿。 并此名为三十六,天堑之险难言诠。当年伪郑曾踞险,我军云集足投鞭。 一战海氛风扫尽,鲸穴鲛窟涤腥膻。今日山青水绿外,处处商泊与渔船。 古云恃德不恃险,谩(漫)言隔涉此地偏。帝德覃敷梯航迩(远),长歌聊当舆图编。” 金吉 “金吉,号一庵,先为上都人。至顺间以捕盗功授武略将军、左副翼万户府上千产,镇守泉州路。 金阿里 金学献 金学献,清·杭州人,光绪间任泉州知府。 金丽泽 金丽泽,字石可,明末·江南武进人。 徐鼒《小腆纪传·卷第49·列传42·忠义1·傅云龙、金丽泽》:“傅云龙、金丽泽,均不知何许人。崇祯末,云龙官漳南道,丽泽知漳州府。有廖淡修者聚众作乱,蹂躏漳平、宁洋、龙岩间;丽泽与参将颜荣讨斩之。丙戌(顺治三年,1646年)九月王师入漳州,云龙、丽泽暨龙溪知县涂世名同死之。我朝赐云龙、丽泽通谥‘节愍’。” 金鼎锡 罗护那 北宋时天竺僧人。《诸蕃志·天竺国》云,北宋·雍熙间(984~987年),天竺僧人罗护那航海到泉州, “买隙地建佛刹于泉之城南,今宝林院是也。”这是外国僧人在泉州建的唯一的佛教寺院。(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宝海庵》) 罗文靖 字次山,明·江西南昌人。举人。隆庆六年(1572年)任泉州府推官。 罗憓 “罗憓,桐庐人。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哲、张岳》) 罗岳珪 罗岳珪,字元锡,清·晋江人。乾隆元年丙辰(1736年)进士,历贵州天柱县令、浙江庆元县令、龙泉县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6·人物志·宦绩7·国朝·罗岳珪》: “罗岳珪,字元锡。 乾隆丙辰进士,授贵州天柱令。值苗变甫平,履勘田亩定赋,革除里下供给。调繁镇远,释白莲邪教案内株连之冤九名,民颂青天。 丁艰,起补浙江庆元,转任龙泉。劳心抚字,咸有政声。卒于官,年五十八。”
易时中 易时中,字嘉会,号愧虚,明·晋江人。 《明史》有《传》,附于蔡清之后。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综述《闽书》、王遵岩(王慎中)撰《行狀》亦为作《传》。 蔡清门人 易时中是明代泉州理学家蔡清门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清》) 《明史·卷282·列传第170·蔡清》:“其门人陈琛、王宣、易时中、林同、赵逮、蔡烈并有名……”(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琛、王宣》)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易时中》:“易时中,字嘉会,号愧虚。从蔡虚斋(蔡清)学。虚斋喜曰:‘晚年得此士,吾《易》不孤矣。’”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易时中,字嘉会,号愧虚,晋江人。初从蔡文庄(蔡清谥文庄)学,厕于末席,文庄方讲知言养气之章,时中举以诘质,酬应有条理,文庄首颔之。” 东流教谕 《明史·卷282·列传第170·蔡清·附易时中》:“易时中,字嘉会,亦晋江人。举于乡,授东流教谕 。”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易时中》:“年四十举嘉靖壬午(嘉靖元年,1522年)乡试,已蔚然为硕儒。授东流教谕,随材导接,为诸生开说谆悉。甲午(嘉靖十三年,1534年)分校浙江,所得皆名流。”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年四十举乡试,已蔚然为硕儒,授东流县教谕,随材导接,为诸生开说谆悉。邑人御史宋邦辅强直废居,条十二美赠之,自谓无愧辞。” 夏津知县 《明史·卷282·列传第170·蔡清·附易时中》:“迁夏津知县,有惠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易时中》:“升夏津知县,岁旱蝗起,白衣菅履,徒步祈祷,雨降蝗去,而岁以登。时武城大水,檄视之,以实上。监司惮以灾闻,驳其议。逾境谒见陈情形,率为感动,奏蠲赈。”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 “升夏津知县。 邑故寡讼,时中曰‘吾至,将多日坐堂上,屏隶偃扑,民有事具来吐实,还以曲直。’鞭赎都弛,重者挞遣而已。皆争来,言讼遂多矣。 齐东故习,州县吏事中丞、御史、监司,奔伏如舆台,时中雍容跪起,用下士事上大夫礼。有御史作威,辄忿诟曰:‘易某侮我。’或以谓时中,时中曰:‘以礼事上为恭,非礼侮也。御史自倒其恭侮,吾不误也。’ 吏部召试台谏,以年自实,不就 。” 顺天府推官 《明史·卷282·列传第170·蔡清·附易时中》:“稍迁顺天府推官。以治胡守中狱失要人意,将中以他事,遂以终养归。道出夏津,老稚争献果脯。将别,有哭失声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易时中》:“除顺天府推官,执法平允。都御史胡守不法下狱,有旨推勘,时中穷其奸状。有为胡释憾者,谋中以他事,时中遂乞终养。”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 “除顺天府推官。 都御史胡守中不法下狱,有旨推勘,时中穷竟之。有为胡释憾者,谋中以他事,时中方念母,遂乞终养归。 夏津人绘像祠之。林比部琼实书其石,以宋·仙居令陈襄为比。既终养,道出山东夏津,人闻旧邑公还,牵携数舍,迎舟曳挽,群持枣栗脩脯以献,欢声载两涘。至别,有哭失声者。 时金陵王公以旂以中丞赴留台,联舟河中,为之嗟叹,赋诗有‘斯民信是同三代,循吏元非拂众情’之句。” 卒于家 《明史·卷282·列传第170·蔡清·附易时中》:“母年九十一而终,时中七十矣,毁不胜丧而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至家,筑室奉母。母年九十一而终,时中七十矣,毁不胜丧,宗党称孝焉。”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至家,筑室奉母。母年九十一而终,时中七十矣,毁不胜丧,宗党称孝焉。” 评价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 “时中形癯神清,温恭而庄,和气溢于面目,语不华蔓,无悦人之容,而有浸渐醉人之益,无惊世之论,而有笃近扶世之忧,一见知其有道君子也。 时中学专一家,不务该泛间语。王慎中曰:‘某以羸疾,不得致力于书,甚恨孤陋。’时中诚多疾,其不务博要,以修质反约为功,殆以微辞训其徒欤。” 王慎中是易时中的门人,14岁起即从易时中学习。易时中选授学生甚为严格,但对王慎中 非常器重。(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慎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1·推官易愧虚先生时中学派》: “按: 愧虚先生之学,确守文庄(蔡清)榘矱,诚奉一先生之言者;及门王公遵岩(王慎中),时称高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清、王慎中》) 世有疵议者,谓公亦杂于‘良知’之旨(指王阳明的“良知”说)。考公去虚斋先生(蔡清)未远,如净峰(张岳号净峰)、次崖(林希元号次崖)诸先正公,皆与往复辨论,其撰《紫峰(陈琛号紫峰)行状》,叙述蔡氏渊源,亦无轶师门宗旨。至同时如吕泾野、魏庄渠诸贤公,俱与造膝相从、致书愿见,皆欲证其平昔所闻以为端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张岳、林希元、陈琛》) 曾与庄渠书曰:‘自得见君子以来,廓若发曚,始知正学之有所在,而此生之几于虚过。奉以周旋,时有警省,不敢丧己于流俗之中,溺志于技艺之末耳。’ 夫泾野、庄渠,皆彼時论学所与为正宗者也。公之心折如此,岂如龙溪诸贤专言超躐径悟者大决藩籬而不返者哉。 附先生于易氏之门者,见乡邦典型未远,绪言派别尚有可稽云。” 怯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元·总管·怯来》据《陈众仲文集》为作传: “怯来,(元)至顺(1330—1333年)间为泉州路总管。 时文庙凋敝,廊门及师生舍皆坠漏,教授陈应麟请修之。 怯来曰:‘事孰有尚于此者,当与子亟图之,毋使我有既去之悔。’乃召诸工度费,费且不赀,则曰:‘士廪薄,不可以支给也;民力瘁,不可以重劳也。’则出私币倡,在郡之笃义者,人争乐输,而师生亦各随力佽助。 庚寅五月肇功,自礼殿至礼门,悉易其坏而丹雘之。作棂星门,饰先圣先贤,从祀贤人像。明伦堂、学正录厅、左右斋四十间悉改。覆平地为堂准,辟斋为广庑,从祀之祠以次兴修,历三年而告成。 应麟驰书于陈众仲旅为文记之。” 岳山 岳山,清·满洲正蓝旗人。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四月任泉州府知府,二十五年(1820年)二月卸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国朝·知府》: “岳山,满洲正蓝旗监生。由遗缺知府奏补,嘉庆二十三年四月任泉州府知府。 清正爱民,不受私请。值童子试,延名流苦心搜阅,取士多得人。其首名杜彦士,少年捷进士,选庶常。 二十五年二月卸事,阖郡士民拥挤饯送。既出境,犹盛称泉俗醇厚,焰然不敢当云。 ” 单辅 单辅,号岩泉,明·德化县高洋乡人。少从李廷机游。由恩贡授广东廉州合浦知县,迁平乐通判,后解绶家居。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1·通判单岩泉先生辅》据“邑志”为作传。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明·单辅》有传。 少从李廷机游 单辅少从李廷机游。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1·通判单岩泉先生辅》:“单辅,字岩泉,德化人。年少力学,从李文节游。”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明·单辅》:“单辅,号岩泉,高洋乡人。少力学,从李文节游。” 李廷机,字尔张,号九我,谥文节。明·晋江县浮桥人。贡生,隆庆四年(1570年)举顺天府(今北京市)乡试解元。李廷机举顺天乡试后回到泉州,到永春县游学和教书数年,又曾到德化授馆,并在永春娶妻,成为锦斗内街林家女婿。在永春期间,与诗朋文侣畅游山水名胜,至万历初再诣公车。万历十一年(1583年)举榜眼及第,后累官至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廷机》) 合浦知县 单辅由恩贡授广东廉州合浦知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1·通判单岩泉先生辅》:“由恩贡任广东廉州合浦县。清介执法不阿,任六年不取合浦一珠。” 清·乾隆《 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明·单辅》: “由恩贡授广东合浦知县,清介自矢,执法不阿。履任六年,不取合浦一珠。” “其在合浦也,奉文丈量多代田,豪家魄金数千,请半丈,不听,悉丈之。朝廷按盗珠事下县核,祈免者入珠盈斗,不受,以实报,竟诛其党。其志节可概见矣。” 擢平乐通判 擢平乐通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1·通判单岩泉先生辅》:“迁通判。” 清·乾隆《 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明·单辅》:“升平乐通判。” 解绶居乡 后单辅解绶居乡,李廷机为举乡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1·通判单岩泉先生辅》:“解绶居乡,家无臧获。妻自炊,子自传茶饭供客。李文节高之,为举乡贤。”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乡贤·明·单辅》:“解绶家居,无藏获。妻自炊,客至,使子传茶饭。 李文节 高之,为举乡贤。 ” 舍剌甫丁(赛洛夫爱丁) 卓琮 武成 武成,明·顺天通州人,先世授袭泉州卫千户,因居泉州。武成正统(1436—1449年)末任泉州卫指挥佥事,成化(1465—1487年)初擢福建都指挥佥事、提督海道。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6·政绩志·武秩·明·指挥佥事·武成》据旧《志》、参《 通志 》为作传 : “武成 ,顺天通州人,先世授袭泉州卫千户。成有勇略,善骑射。 正统末,沙、尤(沙县、尤溪县)寇起,成累立战功,擢本卫指挥佥事。 天顺(1457—1464年)间,龙岩、上杭寇窃发,成复著战功。 成化初,召至京,以母老乞归养。寻擢福建都指挥佥事,提督海道。 性孝友,礼贤敬士,有儒将风。” 和盐鼎 和盐鼎,字岩夫,清·陕西汉中府城固县人。顺治三年丙戍(1646年)举人,康熙六年(1667年)任德化知县,升大理寺评事,终江南道御史。 德化知县 和盐鼎顺治三年丙戍(1646年)举人,康熙六年(1667年)任德化知县。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1·秩官志·国朝·知县》:“和盐鼎,康熙六年任。”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13·人物志(上)·宦迹·知县·国朝·和盐鼎》: “和盐鼎,字岩夫,湖广(?)城固人。顺治丙戍举人。 宽宏蔼吉,承前令猛酷之余,故族士类皆荡产倾家,喘息重足。鼎痛革弊政,尝与绅士参酌利病,竟日无惰容。比听断必反覆辨论,务得倩实,不肯轻置之法,贵贱咸得欢心。 【康熙十年(1631年),和盐鼎建德化文庙仪门及启圣祠、名宦祠、乡贤祠,训导林甲继协助建两庑及棂星门、垣墙。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学校·德化县学(文庙)》】 升大理寺评事。去之日,遮送百里,莫不涕零。 旋擢北城御史,溯遗爱者至今啧啧焉。” 江南道御史 和盐鼎德化离任后,升大理寺评事,旋擢江南道御史,康熙十八年(1679年)黜。 《康熙朝实录(圣祖仁皇帝实录)·卷65》:“康熙十六年(1677年)……刑部议覆:江南道御史和盐鼎疏言:今秦省底定,浙闽继归版图,但三省投诚之民甫出汤火,正宜抚恤安全。恐地方不法之徒,借从逆之名妄加陷害。应敕狭西、浙江、福建督、抚、除奸民潜匿地方,形迹叵测者仍行察访,其余被陷来归之民,该地方官及地棍衙蠹不得借端扰害,违者从重治罪,应如所请。从之。” 方裕谨编选《康熙年间有关捐纳御史奏章·巡视中城江南道监察御史和盐鼎为以捐纳佐军需事题本》: “康熙十六年(1677年)十一月十三日巡视中城江南道监察御史、臣和盐鼎谨题《为敬陈管见以佐军需事》: 窃惟军兴旁午,筹饷为先。我皇上轸念民艰,允廷臣议,寓裕饷于扶进人才之内,凡片长末技皆奋兴乐输,以思表见。两年以来,民不加扰,而士马饱腾,诚权宜之善计也。 今闽、陕底定,而江、浙、两广渐归荡平,一切捐纳事例,业奉定限停止之旨,自无容再议更张。然有行之裨益于兵饷而又不至亵名器者,于未止之先,固不妨于行于应,止之时即同归于止,亦因时度务之方也。 臣谨胪列数款为我皇上陈之: 一、内阁中书、兵马指挥原系应升主事之员,凡愿纳同知者,即许其捐纳同知,离任候补矣;而国子监博士、助教与夫通政司经历、銮仪卫经历,亦系应升主事之员,合无愿纳同知者,准其捐纳同知,一体录用,官不悬殊,例又画一,臣所谓不亵名器者此其一。 一、如官监等项,既许其加纳国学典簿、翰林院孔目及中书舍人等官矣,而国学典籍、翰林院侍诏、典籍、詹事府典簿、京卫教授口口司务,则未议及,合无亦许其捐纳典籍、侍诏等官一体录用,同系散秩,品非悬殊,臣所谓不亵名器者此其一。 一、如吏员已考未任之经历及九品异途序班之类,既许其捐纳知县及应升之缺,夫品既不殊,其为资格京职又同,臣所谓不亵名器者又其一。 一、如曾经乡试入场之俊秀监生,既准捐纳岁贡,查武举亦经考中正途、文艺通晓之人,有愿改途捐纳岁贡者,合无照俊秀例,亦令武举纳银,准作岁贡,则文武一体,均系正途臣,所谓不亵名器者又其一。 一、如革职永不叙用之官系贪酷者,自应照例不准加纳,外其因公诖误、并无贪酷等项事故,原与贪酷不同,及原非真正贪酷而比照贪酷例革职永不叙用者,准其一并捐纳录用,以原日所受之职,而开原情宥过之路,臣所谓不亵名器者又其一。 一、如京官四品以上革职降级不准加纳,但降级者或有因公诖误,合无令其加纳,所降之级照致仕例,以原品荣身,有复职之虚名,无受职之实事,臣所谓不亵名器者又其一。 一、臣前有推广捐纳并申停止之期一疏今,停止届期有愿纳者,不论已任、未任,俱取具同乡京官印结,即准纳银上库,随咨吏部查照,庶不致稽迟急公。 臣谨就部议所未及者条列之,亦军需之一补也。如果臣言可采,伏祈敕部议复施行。为此具本谨题请旨。康熙十六年十一月十三日题。 十九日奉旨:知道了。该部知道。” 《清史稿·列传61·姚缔虞》:“(康熙)十八年……上考察科道,黜孙绪极、傅廷俊、和盐鼎三人,而嘉缔虞与王曰温、李迥称职。” 《清实录·康熙朝实录》:“康熙十九年……谕吏部:言官职司耳目,必学识优长、练达政务乃克胜任。近以科臣孙缵条奏,行取考选,应加考试。因将见任科道各官俱行亲试,观其才品,以昭澄叙。姚缔虞、王曰温、李逈条奏详明,克称言职;并 张鹏 等俱著留任,其益加勉励、殚心职业,以副任用。傅廷俊、和盐鼎、孙缵 才识庸常,不称言职,俱著降三级调用,不准以加级纪录抵销。尔部即遵谕行。” 纂修《汉南郡志》 康熙廿七年(1688年) ,汉中知府滕天绶倡修《汉南郡志》,和盐鼎等纂。 《汉南郡志》24卷,前14卷为各府县山川、形胜、风俗、赋税、灾祥、秩官、兵防、公署、祀典、选举、人物等记述,后10卷为艺文,分诗、策、书、表、碑铭、记、序、传、赋、疏、文、状等目卷前有滕天受自序。此志有康熙廿八年(1689)刻本,12册。《清史稿·艺文志》著录。
经胜 《崇武所城志•管伍官百户十员》: “第二伍经胜,直隶凤阳府临淮县人,洪武二十八年九月内授职,十二月六日到任。 传至经镗,隆庆三年四月跟指挥欧阳枢大作擒斩倭,功升副千户。 又至鸣枢,崇祯年间承袭恩授正千户,十七年(1644年)十月回所到任。” 《崇武所城志•战船》:“百户经,掌勇字五十九号四百料官船一只。此船后送琉球国中山王,差长史郭祖尾去国。” 经鸣枢在崇武建有“千户府”,清初“迁界”时焚毁。其遗址在崇武古城水关内沿石板路往东近百米处。今遗留石埕3层、石楹门的门柱和镌刻“古濠旧家”4字的门楣。濠州是凤阳别称,因境内濠水得名。(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历史事件•清初迁界》) 呼鹤鸣 呼鹤鸣(1922—1993年),字元龄,号凌虚,约明·万历时(1573—1620年)人,籍贯未详。由武举授镇东卫把总,署浯铜游兵事。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1·名宦3·明·浯屿把总·呼鹤鸣》据“《清白堂稿》”为作传,曰: “呼鹤鸣,字元龄,号凌虚,籍贯未详。 父良朋,为大都督,挂征蛮将军印,有名西南。 鸣鹤由武举授镇东卫把总,署浯铜游兵事。海上诸务,悉中机宜。居三年阅五,汛游中陋规一清。凌秀、黄敬竹等越贩外夷,船户林养真辈杀商于货,捐赀督捕,人赃并获。当事屡旌奖之。 会本营及浯屿、彭湖诸军六十余艘例当修葺,推鹤鸣主之,檄诸舟鳞集以听指挥。时冬汛届期,而鹭门(今厦门)故无官商,鹤鸣剂量省视,百需悉给如时直。工匠、哨捕惮其威廉,亦不敢有所濡染冒破。于是诸艘更新,坚好耐风涛。诸商及捕盗之卒往来海上,得免惊心,无俟祝风于天、祈浪于海。兵民德之。何乔远为作《造船颂德碑》,蔡献臣为作《修船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何乔远、蔡献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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