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成功(第四卷) 清·顺治十二年郑成功自立小朝廷 清·顺治十二年郑成功自立小朝廷 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郑成功在厦门自立小朝廷。 二月太监刘玉自安隆奉永历诏到厦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二月,太监刘玉自安隆奉永历诏到厦。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二月,太监刘玉自安隆所奉永历诏,从粤东龙门航海到厦,成功率文武恭迎跪接。宣读毕,遂请帝安,并询:‘迩来恢复事体如何?’ 玉对曰:‘定南王·孔有德征粤西,分师从衡州、宝庆、永州而进,旋为李定国所败,帝于是稍安。但孙可望与李定国二人恃功,骄悍不睦,终非国家之福。’ 成功曰:‘当此之际,内无贤相匡其君,而运筹帷幄乏其人;外有骄将,兵无纪律;又不积储粮饷以足兵食,谋扼险阻以图恢复;而乃恃功立党,致使英雄失望,人心瓦解,将何以望中兴哉?’ 玉顿首曰:‘藩主所言,可谓明见万里!’ 功又问:‘龙门一路,行走阻滞若何?’ 玉曰:‘乘间道,乡人相引,尚可往来。’” 二月郑成功设“六官”理事 “六官”指吏官、户官、礼官、兵官、刑官、工官。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载,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二月,郑成功借口“和议不就,必东征西讨,事务繁多,议设六官并司务,及察言、承宣、审理等宜,分隶庶事,令各官会举而行”。原鲁监国重臣张名振“条陈不宜僭设司务”,郑成功“遂改司务为都事”。 这种做法同孙可望相当类似,实际上是另立以自己为核心的小朝廷,只是他的兵力和地盘远不如孙可望,把所设官职名分上定得低一点罢了。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春二月,明·招讨大将军、延平王·成功承制设六官。 初,成功以明主行在遥隔,军前所委文武职衔,一时不及奏闻。明主许其便宜委用,武职许至一品,文衔许设六部主事。 成功复疏请,以六部主事衔卑,难以弹压。明主乃赐诏,许其军前所设六部主事秩比行在侍郎,都事秩比郎中,都吏秩比员外。 于是设‘六官’:以潘庚钟(壬午举人)为吏官,洪旭为户官,陈宝钥(丙戌举人)为礼官,张光启为兵官,程应璠为刑官,冯澄世(丙戌举人)为工官;设协理各一员,左右都事各二员;以常寿宁为察言司,邓会、张一彬为正副审理。”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二月……功时以事繁,而无专责,随设六官董理:用潘庚锺为吏官、郑擎柱为礼官、洪旭为户官、陈宝钥为协理礼官(钥字蓼屏,隆武举人,系泉之晋江人),以张光启为兵官、程应璠为刑官(璠,浙江人,武进士,官都督,甚有机略经济之才),以冯澄世为工官、常寿宁为察言司。”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设六官理事。”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署六官分理庶政,以举人潘庚钟为吏官,洪旭为户官,陈宝钥为礼官,张光启为兵官,程应璠为刑官,冯澄世为工官。” 清·温睿临《南疆逸史·卷54·郑成功传》中说:“先是,隆武之以总统命成功也,许立武职至一品,文职至六品。至是地大兵众,乃设六官,分理庶事。”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郑成功)署诸□职为六官。”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设六官理事。” 史籍中常见“承制”一说。所谓“承制”,指取得皇帝的授权。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有所刑赏、封拜,辄朝服北向疏而焚之,以示忠明室。”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遥奉桂王(南明·永历帝),承制封拜。” 亲郑文人著作中称郑成功设六官等职是“承制”,即取得永历皇帝授权。其实,“承制”这类记载未必可信,永历朝廷自处艰难,鞭长莫及,默认或有之。 一代有一代的典章制度,南明自唐王、鲁王继立起滥发敕、劄固为常事,但永历帝未必会下诏规定郑成功自行任命的“主事秩比行在侍郎”。何况这里的“衔”、“秩”又说不明白,明制主事为六品官,侍郎为正三品官;前者为部内清吏司属官,后者为六部堂上官。 承制便宜设官本意为在军前收复地方等情况下,来不及请示暂行委任武将和地方文官,以统辖兵丁或料理地方,这和设立与朝廷相仿的衙门官员大相迳庭。所谓许设六品以下官,盖指委任地方知县及军中监纪之类官员,而不是朝廷官员。从目前所见有限的永历朝廷文书和与郑成功同处东南滨海的原鲁监国旧臣的文献中几乎见不到郑成功自用官员职务。张煌言《北征录》内讲到南京战役时曾致书郑成功自设的“五军中军”张英,特地加上一句“即所号为五军者”,其不承认成功私署官职的微意存焉。 郑成功的另搞一套,和他在战略上坚决避免同李定国、孙可望会师,都是割据自雄思想的表现。 二月设“储贤馆”、“育胄馆”以养士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又设‘储贤馆’、‘育胄馆’,以前所试洪初辟、杨芳、吕鼎、林复明、阮旻锡等充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阮旻锡》) 先是,明主开科粤西,诸生愿赴科举者,成功给花红路费遣之。岛上衣冠济济,犹有升平气象。又以死事诸将及侯伯子弟柯平、林维荣充‘育胄馆’。”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二月……又设‘储贤’、‘育胄’二馆。令思明州知州邓会劝学取士,得黄带臣、洪初辟等四十人,次第转六官之内办事;或外为监纪,或为推官、通判不等。”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郑成功)设储贤诸馆。”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置储贤馆以养士。” 三月设“六察官”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载,三月,又设置“六察官”,“俾其敷陈庶事,讥察利弊。” 三月置思明州 三月,郑成功改中左所(今厦门岛)为思明州。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应为“乙未”,顺治十二年,1655年)……闰五月(?应为“三月”),改厦门为思明州。”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载,三月,“‘六察官’周素、叶茂时等条陈:中左兴王之地,不宜因循旧址,顾名思义,请改中左为思明州,亦如新丰故事也。藩(郑成功)从而改之。”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明·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 中左所即厦门城,至是改称‘思明州’。以薛联柱、郑会先后知州事。”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成功初无意受抚,乃改中左所为思明州。”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改中左所为思明州,以邓会知州事。” 四月改革兵制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郑成功改革兵制,分所部为72镇。四月,擢郝文兴为左提督、万礼为后提督,改王秀奇为右提督、林胜为戎旗镇、黄昌为援剿左镇、黄梧为前冲镇。筑浯州新城。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四月,擢郝文兴为左提督、万礼为后提督。改王秀奇为右提督、林胜为戎旗镇、黄昌为援剿左镇、黄梧为前冲镇。 筑浯州新城。”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郑成功)分所部为七十二镇。”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分所部为七十二镇。”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于是分所部为七十二镇。” 礼赡、优给避难来厦的宗室和缙绅 奉明·鲁王等宗室居金门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郑成功奉明·鲁王居金门。 时监国·鲁王及宁靖王诸宗室避难至厦门,成功皆礼赡优给,奉之居金门。”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月上鲁王豚、米,并厚廪卢溪、宁靖诸王。”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奉监国·鲁王居金门,凡宗室遗老皆厚赡之。” 鲁王·朱以海在金门寓居7年之久。 关于朱以海之死,《明史》载:“明末以海遁人海,久之,居金门,郑成功礼待颇恭,既而懈。以海不能平,将往南澳,成功使人沉之海中。”这是不正确的。 朱以海死后,因时局太乱,只得秘密葬在金门,不敢立碑,致使发生谬误。 早年,金门有一鲁王·朱以海墓,但那是疑冢。 后来,在旧金城东古岗湖西挖掘工事时,意外发现一墓穴,竟是鲁王真冢,里有墓志铭,上书“皇明监国鲁王墓志”,介绍了鲁王生平。《墓志铭》记录了鲁王的真正死因:鲁王素有哮疾,壬寅(康熙元年,1662年)十一月十二日中痰而薨。发现真冢后,人们将鲁王改葬在太武山南麓,即如今的南麓鲁王新墓。 优给缙绅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郑成功)又给避难诸缙绅卢若腾、王忠孝、辜朝荐、徐孚远等银币。 时缙绅避难入岛者众,成功皆优给之。岁有常额,待以客礼,军国大事辄咨之,皆称为‘老先生’而不名。若卢、王、辜、徐及沈佺期、郭贞一、纪许国诸公,尤所尊敬者。”(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卢若腾、王忠孝、沈佺期》)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礼待诸遗臣王忠孝、沈佺期、郭贞一、卢若腾、华若荐、徐孚远等。”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宾礼绅士王忠孝、沈佺期、郭贞一、卢若腾、辜朝荐、徐孚远等,军国大事,咨而后行。于是岛上衣冠济济焉。” 严明军律 四月统军援粤的黄梧降级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乙未……四月,援粤之师失利,统军者黄梧降级。” 五月贬责无功引还的林察等将官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五月,郑成功遣总督林察、周瑞等率舟师出兵粤东勤王,进至虎头门时侦知李定国战败、梧州失守,不敢进兵,还师。郑成功责其迟滞失策,各降黜捆责有差,戴罪立功。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夏五月,明·总督水陆兵马林察、周瑞、王秀奇、苏茂等无功引还。成功怒,贬责有差。 林察等回军,称西宁王·李定国战败,应援不及,已退入梧州。成功大怒,将斩之。以其夙昔战功,各降黜捆责有差。 因致书于李定国,其略曰: ‘敝员以台命至,知老台内急君父之忧,外切仇仇之痛。某恨不能征帆倏忽直指珠江,同挈故土以迎乘舆。讵意船师未至,而大军已先班回。胜负兵家之常,不足深忧。但敝船逗留,既不能先期会师,又不能奋图后援,使丑类长驱,某实有罪焉。已将水陆各将领,审定功罪,重行捆责。乃念其有功,不然已正法矣。 今援粤之精锐已悉来闽,且檄全粤水陆与某对衡,则粤东势必空虚,乘机袭取,正其时也。幸迅旆入粤,直取某处,定有摧枯拉朽之势。从此长驱破竹,共抵燕京,聚首策勋(“策勋”:记功勋于策书之上),深所愿也。’”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五月,南征勤王,总督林察、周瑞等舟师次虎头门。侦知李定国战败、梧州失守,不敢进兵,还师。功责其迟滞失策,各戴罪立功。 加都事吴慎为户官。” 诛饷镇黄恺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郑成功诛饷镇黄恺。 成功自起兵以来,军律严明,禁止淫掠,犯者立斩。破城之日,诸军虽争取财物,遇妇人在房内则却退不敢入,远近称快。 以饷馈不足,命黄恺为饷镇,供给军需。恺克剥(“克剥”:克扣剥削)不堪,怨声载道。成功怒,收斩之。” 清·顺治十二年敛兵聚思明 三月清·定远大将军济度率军入闽 清廷在抚局完全破裂后,决定再次动武。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三月,清·定远大将军济度率3万满、汉兵入闽。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成功侦知(贝勒世子罗托统兵入闽),遂集参军并诸提镇议曰:‘今日招抚不就,贝勒统兵已到,有何良策?’ 左提督郝文兴挺身曰:‘自古道水到土压、兵来将当;此不易之理。今贝勒师来,焉可坐视?兴虽不才,愿为先锋,前去破敌。’ 陈尧策曰:‘策自来愧无寸长,既左提督肯去,策愿同行立功,以图报效。’ 冯澄世曰:‘二公所言,领兵破敌,其气可夺三军,固是为将本分。但彼弓马娴熟,若欲陆战,人马驰驱,诚恐胜负未卜。况彼粮饷充足,四方云集,万一失其锐气,不特人心摇动,而且军威难振。以世管见,不如全师暂退厦门,坚守各岛,养精蓄锐,修备战舰,南北巡视,以待彼军。若论彼兵,水战非其所长。况波恬浪静之时,彼犹有头眩晕吐之苦,安望其能御敌?此乃保全军士,以逸待劳之法也。未知诸公以为何如?’ 成功曰:‘战者譬如逐鹿,未知得于谁手。退者可保无虞,澄世之言实乃料己料人之至论,深合吾意。’” 三月清军攻思明、金门两岛和白沙均无果而还 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三月,清军自泉州出攻思明(今厦门岛)、金门两岛,为风飘回;又分兵攻白沙,弗克而还。(“白沙”:今惠安县洛阳镇白沙村,位洛江半岛,距泉州20里;三面依山,一面临海。)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73•祥异•纪兵附》(同治补刊本):“(顺治)十二年三月,官军自泉州出攻两岛,为风飘回;分兵攻白沙,弗克而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8·武功志》:“(顺治)十二年三月,官军自泉州出攻两岛,为暴风飘回;分兵攻白沙,弗克而还。” 五月遣兵北取舟山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1655年)五月,郑成功于厦门大演陆师,同月遣兵北取舟山。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乙未……五月祭旗,大演陆师,戈甲耀日,集缙绅观之。”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夏五月……明·郑成功遣忠振伯·洪旭、北镇陈六御督师北上。”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五月……议北上恢复,拜定西侯·张名振为元帅,忠靖伯·陈辉副之,统二十四镇入长江。加户官洪旭为水师右军、北镇陈六御为五军戎政同行,相机进兵。”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乙未……五月,遣忠振伯·洪旭、北镇陈六御攻舟山。” 六月敛兵聚思明 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六月,清廷又增兵入闽,前锋进逼安平。面对清方主力迫近,郑成功主动放弃业已恢复的漳州、泉州两府属县,退守金门、厦门与海澄,把兵力集中到海上。 为避免清军凭城固守和加强己方防务,郑成功下令诸将于征饷后,拆毁漳、泉二府属邑(如安平镇及漳州、惠安、南安、同安诸城)的城墙和房屋,所得砖石木料用于建造和加固金门、厦门、浯州诸岛和滨海的海澄县城垣及营房。郑鸿逵拆晋江安平城墙石料修筑东石、大盈、前埔等要塞以及白沙城,作为郑成功退守金门、厦门的前垒。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乙未……六月祭海,大演水师。”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六月,成功毁安平镇。 安平距泉州六十里,芝龙置第其中,洋船直抵海外,人烟繁华,胜于郡城。至是,闻贝子王统大兵将至,乃堕其城,并毁漳府及惠安、同安三城。敛兵回厦。”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记:“九月,藩驾驻思明州,漳、泉各属邑并漳城俱报拆完平地。”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六月)遂飞檄与兄泰:先将安平家资,尽移过金门安顿;毁其居第,坠其镇城(芝龙置第安平,开通海道,直至其内,可通洋船。亭榭楼台,工巧雕琢,以至石洞花木,甲于泉郡。城外市镇繁华,贸易丛集,不亚于省城)。 又令杜辉传谕泉属士民:‘有愿相从者,悉渡金、厦两岛居住,令黄昭拨船接应。如不愿从者,速远避山中,恐遭兵马蹂躏。’空其库藏,坠惠安、同安诸县城为平地。 又驰令与林俞卿、林世用等移家眷于海澄,摧漳州府城。 成功领兵回厦门,仍遣郝文兴统其所部守海澄。擢海澄知县黄维璟为察言司(察言司者,稽察各文武得失,即如通政司也),以丙戌举人林昌为海澄知县。 差张英督造高崎、竹坑一带沿边炮台烟墩,修拾熕船战舰。 通行南澳陈霸,防备碣石苏利、南洋许龙二处会师。 又令铜山张进整船宫仔前,以作南澳救援。 令陈六御、阮骏、张名振等把守舟山乌洋。调洪旭、甘辉、林胜诸提镇回师。旭次台州港,总兵马胜献城降;同旭回见成功,功授胜中权镇、征卤将军印。 九月,左提督祥符伯·郝文兴病故。功哭祭甚哀,厚恤其子。令王秀奇代守海澄。”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顺治)十二年六月,(郑成功)隳(“毁损”之意)惠(惠安)、南(南安)、同(同安)三城。”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闻济度师且至,隳安平镇及漳州、惠安、南安、同安诸城。撤兵聚思明。”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顺治十二年,1655年)六月,堕安平镇及同安城。” 堕安平城城时,郑成功将安平眷属和家资尽移往金门,并令部将黄昭拨船接应当地“愿相从者”,“悉渡金、厦两岛居住”。 郑军收复漳、泉2府属县不到1年,漳州府属派饷银多达108万两,泉州属县也达75万两(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撤退时又夷为平地,这在军事上有其紧迫性,但后果势必失去民心,使自己立足之地越来越小。 六月清庭厉行海禁 清·顺治十二年(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六月,清廷为切断郑军与内地的联系和物资供应,清廷中止出海贸易政策,更加厉行“海禁”,下令沿海地区“无许片帆入海,违者立置重典”(《清世祖实录·卷92》)。当月,孟兵部至福州监督执行,但收效并不大。 《清世祖实录·卷102》载,顺治十二年(1655年),郑成功抗清军占据闽南大片地区后,清廷进一步规定:“自今以后,各该督抚镇著申饬沿海一带文武各官,严禁商民船只私自出海。有将一切粮食货物等项,与逆贼贸易者,或地方官察出,或被人告发,即将贸易之人,不论官民,俱行奏闻正法,货物入官。本犯家产,尽给告民之人。其该管地方文武各官,不行盘诘擒缉,皆革职,从重治罪,地方保甲,通同容隐,不行举道皆论死。”(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海丝之路没落篇·清·海禁》、《清初迁界》)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六月,孟兵部至福州。” 清·顺治十二年南、北出兵 郑成功放弃漳州、泉州大部分地区,并不是单纯防御,而是在加强金、厦等岛屿防务的同时,七月,即派遣甘辉、王秀奇统领舟师北上会同定西侯·张名振、忠靖伯·陈辉部伺机进攻浙江、江苏,黄廷、万礼南下广东潮州府攻城征饷,使入闽清军主力陷入进战无能、后顾有忧的困境。 北征 七月遣甘辉、王秀奇统兵北上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七月,郑成功遣甘辉、王秀奇统兵北上。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秋七月,成功遣中提督甘辉、右提督王秀奇统兵北上……成功以辉为正总督、秀奇副之,率二十余镇往北,与洪旭、陈六御相机进取。”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五月……又遣中提督甘辉为总督,王秀奇副之,领二十镇,为北上应援。” “十月,张名振自长江直抵定海关,守关将张鸿德降,功授德前锋镇。” 十一月郑师攻陷舟山,进取温、台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十月廿二日,郑军甘辉、王秀奇部进抵舟山,次日围城;张名振部也从崇明一带沙洲南下参加会攻舟山战役。(《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舟山将官投贼残揭帖》) 十一月初三日,清·浙江巡抚秦世祯揭帖报告:“自王师(指济度所统清兵)大进,兵力全注于闽中,而郑逆豕奔,贼众亦全注于海上。”“闽、浙逆众联合(指北上的甘辉部和南下的张名振部),有排山倒海之势”,“南北贼艘逾千,贼兵数万,围困舟山,声息不通。”(《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 十一月廿六日,据守舟山城的清军副将把成功(译音,蒙古族人,《海上见闻录》作巴成功)反正来归。明军收复舟山群岛这一战略要地(《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浙江巡按叶舟揭帖》)。清·定关守将张洪德也率部归明(杨英《先王实录》作张鸿德)。 郑成功考虑到留守金、厦的兵力不足,左提督、祥符伯·赫文兴又病卒,决定调甘辉等率主力回守根本,由总制陈六御“督定西侯·张名振、英义伯·阮骏等镇守舟山”(明末清初·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1》)。 十二月十三日,甘辉、王秀奇等率部回到厦门。郑成功对把成功起义来归非常欣赏,改其名为把臣兴,授骁骑将军印管镇事。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乙未……十一月,舟山巴臣兴举城降。发师已三月,阻风,至是已抵城下。十六日,北师再遣议和。 ”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六御等扬帆进取舟山,守将巴臣兴降。以六御守其地。洪旭等攻温、台等处,台州镇马信、宁波镇张宏德出降,空其地而归。”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甘辉舟师将至舟山,遇暴风,收入温、台地方。台州总兵马信遣心腹将王英驰书币交好约降,未果。 辉仍将舟师出,令拱旭于舟山由岑江口登岸。守兵无几,不敢交战,弃垒遁,报镇将巴臣功(功,山西人,勇猛机谋),遂分兵守御,遣人请援。既而张名振、阮骏、陈六御、周瑞等咸顺风毕至,分道堵截,攻击不息。六御遣监督李化龙招臣功,臣功忖不能守,遂降。 迨至回师,甘辉引见成功;功授臣功为铁骑镇,改名‘臣兴’,授定北将军。令陈六御等统师至舟山协守(六御,都督陈谦之子,颇有勇略,后卒于战功。用其弟陈为言为总兵)。”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成功遣其将洪旭、陈六御攻陷舟山,进取温、台。”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 “(舟山)守将巴臣兴降,以六御守之。 旭招降台州镇马信、宁波镇张宏德。” 十二月张名振之死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名振进率所部攻崇明,谋深入,成功嫉之,以方有和议,召使还。名振俄遇毒死。” 在郑军攻下舟山城不久,张名振去世。关于张名振之死的时间和原因,众说不一。 亲郑史籍说张名振病死。 其他史籍则说是郑成功命人毒死。 清·江南总督马鸣珮揭帖(《明清档案·第29册》)称,据来降兵丁报告说,因攻崇明失利,郑成功要捉杀张名振,名振惊愤,得病而死。张名振去世的时间在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1655年)十二月间。 沈光文有挽定西侯诗(《沈光文 斯庵先生专集》),“陈汉光注:定西侯,即张名振,系隆武元年(顺治二年)鲁王所封,死于永历十年(顺治十三年,1656年)。此诗应系是时所作。” 张名振在临终前把自己的旧部托付给监军兵部右侍郎张煌言,郑成功却下令由陈六御接管。次年清军再度占领舟山,陈六御阵亡,张煌言成了原鲁监国系统军队的主要领导人,继续同郑成功联合作战。 顺治十三年正月台州副将马信投明郑 在郑军北上时,清·台州副将马信曾派使者李国宝至军中接洽反正事宜。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正月十二日,郑成功派忠振伯·洪旭率战船300余艘进至台州港。是日夜间,马信借口“海贼临城,请议堵剿”,待文武官员到齐后,马信喝令把兵巡道傅梦吁、知府刘应科、通判李一盛、临海知县徐钰等逮捕。次日,开狱放囚,除将尚未建成的战舰烧毁外,带领部下兵马400余名、家眷和府、县库存钱粮、兵器弃城乘船来归。(《明清史料·已编·第四本·户部尚书车克等题本》) 郑成功大喜,授马信挂征虏将军印管中权镇事。(《先王实录》、《海上见闻录[定本]》) 郑成功对把成功、马信和后来李必、王戎的来附特别优遇,原因是这些北方将领带来一批擅长骑射、惯于陆战的军队,正可弥补自身军队的不足。这和清廷致力争取擅长海战的施琅、黄梧、苏利、许龙等人,是同一个道理。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 “(顺治十三年)丙申正月十一日,始颁永历十年大统历,以前年有戎事也。 二月,降将马信、冯用、张洪德俱抵厦门谒成功。”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三月,陈六御报定西侯、前军总督张名振病故,成功以陈六御统其众。 水师前镇阮骏侦定海关造船五百只,欲攻舟山;请援。功遣张鸿德、马胜协守。” 南征 七月遣黄廷、万礼统兵南下广东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七月,郑成功遣黄廷、万礼统兵南下广东。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秋七月,成功……遣前提督黄廷、后提督万礼统兵南下……以廷为正总督,礼副之,帅二十余镇南下。”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五月……又遣……前提督黄廷为帅,后提督万礼副之,领二十镇南下。” 八月克揭阳、普宁、澄海诸县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八月初五日,郑军黄廷、万礼统领苏茂、林胜等20余镇将、兵丁6~7万包围广东潮州府属揭阳县城,“黄廷围东门,万礼围北门,苏茂围西门,皆树栅开堑为久驻计”,林胜劄营于家头乡阻击潮州府来援清军(乾隆《揭阳县志·卷7·事纪·附兵燹》)。同时,分遣兵将到各乡寨去征米征银。 八月十三日,郑军击败由广州来援的清将郭登贤、张祥部,歼敌300余人。 八月廿五日,郑军又在狮抛球击败清·饶平镇总兵吴六奇部,杀敌800余名。据《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载,顺治十一年(永历八年,1654年)三月廿五日清·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两广总督李率泰、广东巡抚李栖凤曾联名上疏朝廷,建议授吴六奇协镇潮州总兵,驻镇饶平,额定兵员为1000名。狮抛球战役中吴六奇部所受重创可想而知。 到九月初七日,揭阳被围已1个多月,守将游击杨伦、知县段有黻等见内无粮草、外无救兵,以交出揭阳为条件,请求郑军网开一面,放他们逃出该县。经黄廷等同意后,清方官兵撤出揭阳,郑军入城委派了知县等官员,“设糜粥以济饥民。”(乾隆《揭阳县志·卷7·事记·附兵燹》) 郑军乘胜,于九月初九日克普宁县,九月十三日克澄海县。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乙未……九月南征,破揭阳、澄海、普宁三县,命浚揭城,毁澄、普。”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八月,黄廷等攻揭阳。潮镇刘伯禄来援,累败。陈霸复自南澳率兵与廷会,遂拔揭阳,并复普宁县。”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前提督黄廷师从揭阳港登岸,屯札桃花山。潮州总兵刘伯禄进兵救援,列营于鹰嘴浦。左戎旗林胜密令军士每人要沙土一袋,填塞壕沟,砍栅破垒。伯禄果无备,二更仓卒而遁。廷遂合南澳忠勇侯·陈霸等众,围揭阳,守城、知县弃城去。 普宁亦继陷。”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永历)九年……复取揭阳、普宁。” 清军大举来援 郑军连克揭阳、普宁、澄海,清·广东当局大为震惊,他们探得李定国当时正在广西横州,其部下“靳、雷、高、李、吴、王”六将都已进至与广东接境的容县(《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顺治十三年闰五月两广总督李率泰揭帖》),平南王尚可喜、靖南王耿继茂、两广总督李率泰会商后,惟恐郑军趁势直下潮、惠,李定国军再入罗定、肇庆,将两面受敌,不堪设想。于是,决定趁李定国军尚在广西,首先出兵迎战郑军,抽调平藩下左翼总兵许尔显、靖藩下左翼总兵徐成功部与总督标下兵马共1万余名,会合潮州总兵刘伯禄、饶平总兵吴六奇等部7000余人,大举来援。 顺治十二年(永历九年,1655年)十二月廿四日,清军在揭阳附近的琅山筑4大营盘,待机而动。 清·潮州知府“黄廷献令乡寨供粮草,当夫役,百里内竹木祠宇俱毁伐无存;老幼被拘者索取财贿取赎,使令稍不如意,即殴扑至死。又造事诬扳惨毒,无异闽寇。”(清·乾隆《揭阳县志·卷7·事纪·附兵燹》) 顺治十三年正月郑军揭阳丧师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正月,清·平南王·尚可喜遣兵攻揭阳,相持不下。 二月,郑军黄廷召集诸将商议作战机宜,左先锋苏茂积极主张进兵决战,自告奋勇打前阵。金武营将郭遂第(即华栋)提出进攻时大军须过钓鳌桥,桥面狭窄,如果作战不利被迫后撤时将会遇到很大困难,因此他主张持重。 经过一番争议,黄廷决定采纳苏茂建议,出城决战,由苏茂任前锋,前冲镇黄梧、护卫左镇杜辉继进,殿兵镇林文灿、援剿右镇黄胜为后援;黄廷亲率后劲镇杨正等抄出敌后夹击。 不料,清方早有部署,先派出小股游骑佯抵一阵,等待郑军大部过桥后突然前后合击,把郑军截为两段。混战当中,苏茂身中两矢一铳,带伤突围而出,郑军阵势大乱,后撤时因桥面过窄,黄胜、林文灿二将和许多士兵被挤入河中淹死。 此战,《揭阳县志》云郑军战死者4000余人,明末清初·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卷1》记“兵死者五千余人”,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等书云“折兵大半”。《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会剿揭阳闽寇残件》记双方交战于揭阳万里桥,郑军失利,黄廷下后营镇副将何猛阵亡,年月及情节均与郑方记载不符。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载: 二月廿五日,郑军再次同清军交战于东村渡,又被击败。郑成功接到揭阳战败的消息后,下令放弃该地,命黄廷率师登舟在广东海域探听永历朝廷消息后返航。 三月十三日,黄廷领南征将士放弃揭阳、普宁、澄海3县,于揭阳港登舟出海,带回在潮州地区征得的饷银10万两、米10万石。回到厦门后向郑成功报告舟师航行到大星所(约为今广东省惠东县南地名港口),探得“行在驻跸高、琼(今广东湛江地区和海南省),声援难通”。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春正月,平南王·尚可喜遣兵攻揭阳,及苏茂战,败之。 可喜同潮镇刘伯禄来复揭阳,茂率左冲镇黄梧迎战,大败,可喜追至城下,黄廷出兵迎战,乃退。”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正月,平南王·尚可喜拨左翼镇右营徐有功统步骑,合潮镇刘伯禄,恢复揭、普诸邑,师札揭阳城西。屡遣骑哨挑战,追之,即退。 二十二日,援剿右镇黄胜、殿兵镇林文灿、前冲镇黄梧适在埔上操演,伯禄率骑兵过西门,左先锋镇苏茂欲出兵与战。 金武镇郭遂第曰:‘列阵过桥,胜则犹可;倘若少怯,其桥又狭,难以退,其将如之何?’ 黄梧曰:‘战则必胜,何用退兵?’ 茂以为然,发令前进。 对敌逾时,忽徐有功从旁冲出合击。茂阵大乱而溃,溺水死者不计其数,黄胜、林文灿二镇咸亡焉。独郭遂第全镇近桥急抽回,无失。前提督黄廷时守东门,闻报,出兵欲夺伯禄营。禄方抽回兵马。苏茂、黄梧才收残兵。廷即申揭阳失机事状于成功,功遣兵官张光启按揭察访战败情由。 二月,又令五军总制张英,再督杜辉、林胜诸镇往助黄廷。伯禄闻知,乃截港为营,严禁各乡接济;如违,罪同叛逆。廷等兵众食难。正踌躇间,忽成功谕到:调苏茂、黄梧、杜辉回厦门,黄廷、林胜下粤东,往侦永历信,以便勤王。廷至碣石,攻苏利。” “五月,黄廷等至碣石卫,攻苏利。利据险坚壁,廷因粮匮回师。” 清军进击厦门、安平 清·顺治十二年九月清军第三次招降不就 在郑师南、北征战期间,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九月,济度统清军攻复泉属各县,进驻泉州,并由清·总督刘清泰复致书郑成功,先以晋封郑成功为潮王诱降之,郑成功不受;最后再用清将固山之兵力威胁之,且以祖母安全打动之。郑成功笑而曰:“用以固山兵力来威胁,吾不足懼怕。”遂不复书。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六月,孟兵部至福州。 总督李率泰遣官赍书至厦门说成功曰 ‘激切再书,无非早定海上之议、早报圣明之念,以早结尊公父子忠孝之局耳。何足下举动依然毫厘千里耶? 天下事,情理与势耳。尊公位列大臣之上,令祖母年迫风烛之期!念漳、泉寸土,为足下胞胳所瘗,即祖宗庐墓所依,足下咫尺弄兵,荆棘其上;在尊公之魂梦一刻未安,令祖母之寝食一刻不乐!足下将泰然波涛之间,自谓功名富贵之计得乎?此情理之绝无者也。 更有虑者,固山枕戈久矣。今大师驻马于漳畔、劲旅露刃于泉南,有不能顷刻待。盖不佞意主于抚,固山力主于攻。在足下夸浮恍惚,不佞焉敢执为必抚而止于攻?倘一攻而缓,抚局之成犹可言也。一攻而遂,成抚局之变;则尊公前此之绸缪与不佞后此之挽回,俱无所用矣。此又势之了然者也。 足下家报所陈,皆足以启群疑之诽而激圣明之怒。缮疏而入,几费踌躇。然一片苦心,不得不为足下所言再为披沥。所云‘不知有父久矣’;此言一出,不但伤天性之恩,且贻后世之刺。尊公身为明季重臣,国亡而择主,非背国而事仇也。足下前无顾命、今无共主,何得灭不可易之亲,而从不必然之议也?古之求忠臣于孝子者,几无据矣!至今犹屡执此‘三省相畀’之说,胡为乎来哉? 今天下中外,帖然十载。而足下身羁海甸,犹欲招徕之。以大一统之势,谁敢取臣服之版图?惟正之赀赋而轻议畀乎?且从来无此庙算、无此边筹也。即如足下所云,亦可笑矣。无三省,则舍我而忠于彼;将有三省,即弃彼而忠于我。此皆拂情影借之言,知非足下之心也。但念朝廷加恩一番、尊公经营一番、不佞来此区画一番,天下事宁可瓦全,勿为玉碎? 足下或谋之族党、或谋之老成,务为开心见诚,勿得藏头掩面!勿再以必不可告之言、必不可为之事,徒费口舌、徒滋议论,而终于坐失机会也! 不佞言至此,力已竭矣。他日见尊公于班联之间,亦可告无罪矣。至进止之事,则有固山并诸大人;成败之局,则关乎足下一门父子兄弟。不佞虽膺其职,其肯尽任其咎乎?惟足下裁之!’ 功览毕,掀髯而笑曰:‘彼欲以劲旅挟吾。吾岂惧一固山哉?’厚待其使,答以‘叶、阿二大人至京复命如何,然后再作商量’。不报书。” 清·顺治十二年十一月清·济度入闽 清·顺治十二年乙未(南明·永历九年,1655年)十一月,清·定远大将军·济度(郑亲王世子,称庶子王)入闽。十二月,贝勒提师至泉,遣使赍谕到厦招成功。功拒而不纳。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乙未·清·顺治十二年(明·永历九年)》: “冬十一月,定远大将军·庶子王入闽,成功回思明州。 庶子王至泉,使人持谕至厦门招抚,不纳;复易函称书,成功答之。令厦门居民搬移过海,官兵家口搬住金门、镇海等处,空岛以待。 ”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 “济度次泉州,檄招降,不纳;易为书,成功依违答之。 上又令芝龙自狱中以书招成功,谓不降且族诛,成功终不应。”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其(顺治十二年,1655年)冬,清命贝子镇闽。”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8》: “(顺治十二年乙未,附称永历九年)十二月,贝勒提师至泉,大奖韩尚亮坚守功,寻而擢尚亮海坛总兵。 贝勒知成功退守金、厦,坠倒诸城,笑曰:‘海贼无伎俩矣。’即令府县兼工修筑城池,督造战船。遣使赍谕到厦招成功。功拒而不纳,使者回。 贝勒复易函致书,令再往。功厚待其使,以叶、阿前议复之,不报书。” 清·顺治十三年三月清军进击厦、金两岛及安平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三月,清·济度遣水师攻厦门、金门两岛,遭风引还;同时,进入安平。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三月,庶子王遣水师攻两岛,遭风引还。 庶子王大集各澳船只,令泉镇韩尚亮督率出泉州港,成功令林顺、陈泽等迎击。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四月,贝勒得各澳船只已备,令韩尚亮为先锋会攻。 韩尚亮等师出泉围头,相遇大战。援剿左镇王明同信武镇陈等冲?入击,沉船数只。林顺又合攻,尚亮急退,泊围头。 贝勒闻尚亮失利,亦率诸船而出,寄碇于围头。是夜忽狂风大作,凡满、汉配在船者,咸受颠播之苦,眩晕颠倒,支持不住,每迫舵工拢船近岸。舵工告以海船不比河船;况明日就要打仗,所有杉板业都佩起。今如此波浪,虽放得杉板,亦拢不得上岸。看风若稍止,自然无眩吐之苦。既而风愈狂,大雨又淋漓,涛浪滔天。船不成?,或断碇者,或拖碇者,声遍海上,各为飘散。船?相触,损坏过半。天曙,回南方定,贝勒乃率韩尚亮等而退。时有船被风飘出金、厦各岛,被获见成功,功令割其耳鼻、断其手掌,差船渡过沿岸放回。盖欲压其‘嘉禾断人种’为‘断人掌’之谶也。 贝勒遭风打回,船只损坏,而厦门一时不能急攻。正在烦躁,有为其说者曰:‘金门白沙寨,系国姓胞叔鸿逵筑隐之处,积蓄甚多。可统舟师,乘其无备,抢夺其寨;则金门难守,厦门自孤矣。’贝勒大喜,令王进功为帅,督舟师出攻。 进功恐泄其谋,传诸将曰:‘此去攻打白沙寨,将士各宜用力争先。如得此寨,其中子女玉帛,咸锡尔等;若不用命者,斩!’将士得令,个个欢悦,旧跃上船,扬帆出港。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 “(顺治)十三年,我定远大将军徇复沿海郡县,成功收辎重入海澄。 三月,我师攻两岛不克。”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十三年(四月),济度以水师(韩尚豪部)攻厦门,成功遣其将林顺、陈泽(左右合围)拒战,飓起,(清舰漂沉无数,大败)师引还。”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清•郑亲王世子济渡率师平海,调各澳船出泉州,围虎头,战不利;夜狂风大作,船相触,损坏过半。攻金门白沙寨,成功迎敌,退入泉港。”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丙申,(清兵)出攻两岛,成功遣陈泽、林顺率舟师御之。清兵分攻白沙,暴风起,不克而还。成功乃收辎重(“辎重”:指运输部队携带的军械、粮草、被服等物资)入海澄,遣前冲镇黄梧守之。” 清军进入安平,焚毁安平市镇及型厝、西土安、皇恩、后库等村庄。安平港再次遭到严重破坏,从此废弃闭绝近30年。 清·顺治十三年五月斩苏茂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五月,郑成功斩粤师败将苏茂。 苏茂被杀的具体日期,有三月、五月、六月3说。苏茂之弟苏明在后来降清后揭帖中说:“顺治十三年五月内,兄茂以疑被戮”(《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应以五月为准。 杨英《先王实录》记:顺治十三年(永历十年,1656年)二月间郑成功闻败讯,先调回苏茂、黄梧、杜辉等,三月(?)间斩获苏茂徇军中。郑成功提出,苏茂轻敌致败,黄梧、杜辉不及时应援反而临阵退却,都应该处斩,由于众将跪告求情,才仅斩苏茂一人,杜辉捆打六十棍,黄梧寄责,各戴罪图赎(《先王实录》、《海上见闻录[定本]》)。《台湾外纪》作罚黄梧赔偿盔甲五百副。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五月十日粤师失利归,斩其将苏茂。”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夏五月,郑成功杀左先锋苏茂。 茂原为左先锋。施琅之逸去,茂实密纵之,因补其职。至是同前冲镇黄梧丧师于揭阳,成功怒,调还,遂按军法斩之。”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六月(?),成功集文武会议揭阳败绩:以苏茂擅自出兵,不听郭遂第之谏,以致黄胜、林文灿诸军覆没,应以失机论罪当死。苏茂斩首示众,责杜辉戴罪立功,罚黄梧铠甲五百领。擢周全斌为先锋镇,郭遂第(改名为华栋)为后冲镇。拨黄梧入守海澄代王秀奇,出厦门议事。 茂因纵施郎,成功侦知,久蓄于怀,欲杀之而无由;今偶有揭阳之失,借此斩之。诸将士不知其故,咸有微言曰:‘论茂揭阳之败,无非天意;岂战之罪?虽不从郭遂第之言,其气可以吞敌,何至于死?况茂战功难以枚举,非他人所可比。藩主如此旅行,岂不令人寒心?’ 成功知众心不服,即令厚殓设灵,养其妻孥。自作祭文,遣礼官陈瑞龙(瑞龙字仁孝,湖广武进士,原铜山参将,官至都督,依成功,卒于厦门)致祭。其文曰:‘维永历十年四月望越二十有七日,遣礼官陈瑞龙谨以柔毛牲仪,致祭于统领左先锋镇苏提督之灵曰:王恢非不忠于汉,然误国家之计,虽武帝不能为之赦;马谡非无功于蜀,然违三军之令,虽武侯不能为之改。国有常法,余无私恩,断不敢以私恩而亏国法。今废私恩而行国法,卷言酬之,神其格之。哀哉尚飨!’于是三军始定。” 郑成功御将之道以严著称,这在明末军纪涣散的情况下确有必要,但他的性格过于刚强,往往失之偏激。苏茂在揭阳战役中虽轻敌寡谋,但勇于进战,负伤突围,本应薄责示警,以观后效。郑成功把他处斩,首级传示军中,显然过于苛刻,且有玩弄权术之嫌。 清·顺治十三年六月廿四日黄梧、苏明以海澄降清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六月廿四日,黄梧、苏明等以海澄降清。【按:海澄县,古属漳州府,位今漳州市龙海区东部,以及厦门市海沧区除东孚街道以外的区域,县治今漳州市龙海区海澄镇。】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六月二十四日,黄梧以海澄叛,知县王十元从之;部将康雄不从,断其手,得坠城出。”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六月……明·前冲镇黄梧以海澄叛来降,诏封梧为海澄公。 成功将北向,留储蓄于海澄,以左提督王秀奇统黄梧、苏明等守之,克日解缆。时贝子王入闽,泉、漳属邑皆下,独海澄未复,百计诱降。适调守将出计,称黄梧以揭阳失利惧诛,可以诱之,王从其计。黄梧遂挟苏明据海澄叛来降,诏封为‘海澄公’,命驻漳州。 先时,遣官赉海澄公印欲封成功,成功不受。总督上疏曰:‘悬此印于国门,彼中岂无有内应者?’至是,黄梧降,即以此印爵封之。 别调苏明入京,授为哆理机邦内大臣。 其后梧献平海策,请发郑氏祖坟,诛求亲党,没‘五大商’及‘迁界’等事,祸及五省,人罹其害。”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贝勒虽恢复漳、泉诸邑,独海澄一县枕山依海,炮台坚牢,烟墩密布,帆船可援,因是屡攻未得下。多方诱降,而王秀奇等终不受招。 忽成功以揭阳失利斩苏茂,而黄梧虽受铠甲之罚,于心终不安,乘其拨守海澄之便,于六月十一日遣心腹将赖玉(玉,平和人,投诚,官至泉州城守游击。甲寅从耿谋王进功,被提标五营所杀)密通总督李率泰,欲献海澄投诚。率泰转启贝勒,贝勒大善,檄提督马得功接应。 玉回报梧,梧因说茂之族弟苏明曰:‘君知危乎?’ 明曰:‘不知也。’ 梧曰:‘本藩刻薄寡恩:百战之功,毫无厚赏;偶尔失利,悬首竿头。尔兄揭阳之败,实乃天意,今已被杀。尔能保其无事乎?’ 明曰:‘如公所言,将奈何?’ 梧曰:‘我已差人纳款于总督,公若不去,祸必旋至。为今之计,莫若相从投诚,方为上策也。’ 明曰:‘公戏我耶?抑有实事耶?’ 梧曰:‘尔不信,我免冠示尔。’ 明见梧鬓发果剪,愕然曰:‘公毋乃太急乎?’ 梧曰:‘提督差官昨夜到此,我已将印札缴去,并当面剪两鬓示信。今乘王秀奇往厦之便,约今夜四鼓,马提督到便献城。迟则难于下手矣。’ 明曰:‘果如是,吾当相从。但老母在厦,今若从公投诚,本藩岂肯干休?必然累及老母受刑,明诚千古罪人也!’ 梧曰:‘智者达权,不可守经。公如不决,悔无及矣。’ 明见梧左右雄壮,似欲相挟状,无奈许之。同梧回署,出其印札,亦剪两鬓示信。乃诈为巡视城垣,勒兵以待。 至五更,城外果报骑兵云集。左先锋镇后协康忠领众督御,被黄梧一刀砍落城下,遂同苏明开门迎降。提督总领旗刘进忠带领骑兵首先入城(进忠,后为潮州镇。甲寅从耿藩,丁巳投诚,磔于京师)分守四门。 天曙,梧、明出见提督马得功,功厚礼相待。出令安民,而市肆不惊。飞报贝勒并总督李率泰,泰与贝勒各赍袍帽褂靴,令剃发以待。 贝勒以既得海澄,则厦门可图,而收两岛无难事也。率泰亦云:‘海澄系成功储蓄粮饷之所,为金、厦门户。今黄梧既弃邪归正而献海澄,足孤其势。不日漳、泉会师,以合攻两岛,易易也。’即将前欲封成功‘海澄公’留下之印,会题授黄梧。命下,准授黄梧为‘海澄公’,皂旗白钺。 七月,设公标五营,驻漳州平海。梧荐‘施郎水务精熟,韬略兼优。若欲平海,当用此人’。郎遂改名为‘琅’。贝勒与率泰合疏保题施琅为同安副将,寻而擢为总兵。安插苏明于漳平。后以明母在海,调明入京,授精奇尼哈番内大臣。成功亦以明为梧所胁,非明本心,不杀其母,且月给以养之。 当其时,王秀奇之领兵张协,于晚间见黄梧出伏路之兵悉系贴身亲随,而且举动慌张,心甚疑之。遂乘潮落,差快哨往厦密禀王秀奇,说梧情状,患有外变,当速为备。秀奇接禀,业已三鼓,遂袖禀叩辕门,请见成功。功即遣甘辉、林胜、陈斌、陈鹏、黄安、杨祥诸镇,驾快哨飞入海澄,又令洪旭、马信、王秀奇、陈魁、张鸿德、林世用、刘国轩等驾赶缯船接应。 甘辉舟师甫至海门,天色微明,见沿海人民奔窜,顿足曰:‘事不济矣!海澄必失。’时张协等望圭屿一带航船而入,急招呼相救。辉令拢船,张协下船哭诉,请速救援五都土城。时土城内副将林明与领兵康熊闻海澄有变,坚壁守御。忽见满、汉齐至,进退维谷。忽闻甘辉来援,即开门接应。辉令林胜等分伏要道,令陈斌、陈鹏二镇列阵候敌,令林明、康熊搬运蓄储粮饷下船。既而洪旭大队亦至,议欲乘彼人心未定,进攻夺城。 旭与辉曰:‘土城器械、粮食既已搬尽,咫尺孤寨,守亦无益。不如乘其潮退,督兵出厦门,以图后举。’ 辉曰:‘此论最当。黄梧之谋已久,非陡然献降。徒伤兵卒,无益于事。’遂鸣金收军,下船回厦。 得功见海船已去,亦分兵据守隘口,布伏防范。 辉等回厦见成功。功见土城粮饷搬尽,擢林明为右戎旗镇、康熊为左戎旗镇。又遣兵官张光启、兵都事黄璋下狱,以其扶同黄梧瞒借杨琦衣甲器械应点之罪;后又不能善为抚驭,反惊挟他,以致心惶叛去。”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顺治十三年,1656年)六月,黄梧、苏明等以海澄来归。”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成功以军储置海澄,使王秀奇与黄梧、苏明同守。梧先与明兄茂攻揭阳未克,成功杀茂,并责梧。梧、明并怨成功,俟秀奇出,以海澄降济度。诏封梧海澄公,驻漳州,尽发郑氏墓,斩成功所置官。”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 “丙申(顺治十三年,1656年)……梧以海澄叛降。 清发郑氏祖坟,诛其亲党。 成功遣甘辉进攻,不胜,入土城取储积而归。”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施郎、黄梧以事前后降清,督师入奏,诏以前授成功海澄印授梧,荐施郎为副将,改名琅。” 本来,郑成功处死苏茂就是1个错误,然而更大的错误,是在处死苏茂之后立即派黄梧和苏明(苏茂族弟)镇守海澄县。这里“阻山临海,两城对峙,夙称天险”,郑成功曾动员大量人力修建了坚固的城墙,屯积大量军械、粮食,使之成为进可以战,退可以守的大陆前进基地,同金门、厦门组成犄角之势。 清·济度以漳、泉属邑皆下,独海澄未复,遂向黄梧、苏明百计诱降。黄梧既牵连受责,心怀二意,就同“痛兄苏茂被戮”的后冲镇副将苏明密谋降清(《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 俟王秀奇他调,顺治十三年(永历十年,1656年)六月廿四日夜间,黄梧、苏明带领部下官80余员,兵丁1700余名叛变,把海澄县献给清方。(《明清档案·第二十八册·顺治十三年七月初六日福建巡抚宜永贵揭帖》,《明清史料·甲编·第四本·福建巡抚宜永贵揭帖》) 驻守海澄县五都土城的副将林明火速报告郑成功,成功大惊,派大将甘辉统诸将驾快哨船连夜开赴海澄,天亮时清兵已入城据守,甘辉等无可奈何,只能掩护林明部把土城内军械粮食搬运下船,返回厦门。 海澄之失,对郑成功是一个重大打击,他叹息道:“吾意海澄城为关中、河内,故诸凡尽积之。岂料黄梧、王元士(知县)如此悖负,后将何如用人也!”(杨英《先王实录》) 清廷得报黄梧、苏明以海澄县来归,欣喜不已,于八月十七日决定,将原清、郑和谈时准备授予郑成功的爵位海澄公封给黄梧(《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顺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兵部揭帖、封黄梧为海澄公敕谕稿》)。授苏明为都督佥事,不久加衔为右都督(《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顺治十四年四月初四日都督佥事苏明揭帖》) 黄梧叛明投清,受封公爵,大有平步青云之感。可是好景不常,他不久就发现这是清廷玩弄的政治权术。 顺治十四年(1657年),黄梧部下的兵丁被清朝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调走。《海上见闻录[定本]》记:“永春义师林忠袭破永福县。清部院李率泰发兵救援,檄海澄公黄梧,未至,疑之,尽拨其辖下官兵分入八旗。黄梧大悔。” 杨英《先王实录》亦载此事,并云:“黄梧只剩随从数人,始悔叛之误也。有思来归,藩弗纳之。” 《明清史料·丁编·第三本·顺治十八年十一月清廷兵部揭帖》载升同安副将施琅为同安总兵官时云:“此副将所管兵丁一千,原系海澄公(黄梧)标下之兵”,其部“仍作海澄公所属”。实际上黄梧并没有兵权。 同时,黄梧位高而金不多。《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顺治十六年十月初六日海澄公黄梧揭帖》说,自己投顺“已逾两载,而常禄未沾。前岁蒙大将军世子王月命有司暂给爵俸银三十两,而禄米概未有及”,他全家200余口,不够吃饭,遑论其他。 清·顺治十三年郑成功首次北征 海澄县易手之后,郑成功的兵力虽然还相当强盛,但控制的地盘差不多仅限于金门、厦门、南澳等沿海岛屿。为解决兵饷来源和扩大影响,郑成功除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海外贸易外,清·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七月开始部署北征。 七月议北征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七月,郑成功议北征。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七月,成功令黄元、郭华栋二镇领本部将士下铜山,同张进协守。遂大会诸提镇参军商议曰:‘本藩正欲刻期北上,争衡吴越,只因海澄一失,遂尔中止。现今贝勒与总督咸提师驻漳,其省城必然空虚,不如乘南风直抵闽安,入取福州。若得福州,则漳、泉下游悉为我有。他若救应,疲于驰驱,是彼劳也。然后假一旅,从中截杀,必自乱矣。未知诸公以为何如?’ 诸将曰:‘藩主神算,非诸将所能及。’”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成功既堕安平镇及漳州府漳埔、长泰、同安诸县城,集诸将议曰:‘本藩欲北上争衡,因失海澄中止。今贝勒舆总督驻漳州,福州必虚;我乘南风抵闽安,取福州,则漳、泉下游悉为我有。’” 七月克闽安城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七月,郑成功亲自率军,命甘辉为帅,师进闽安,克之。(按:“闽安”:指“闽安镇”,位今福州市马尾区。)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七月五日,以忠勇侯·陈某为守思明州,成功帅师北伐。夺闽安镇,斩北将胡希孔,生擒百七十余人。”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六月,郑成功督师北上……秋七月,明·郑成功克闽安镇,进攻福州。 贝子王顿重兵在漳,成功议率兵北向以缀之。既解缆,忽报黄梧以海澄叛。或劝旋师以争之,成功曰:‘吾欲图大事,海镇何足惜哉?’遂扬帆进攻闽安镇,破之。”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七月……即以中提督甘辉为元帅,后提督万礼副之,统杜辉、陈斌、陈魁、林明、巴臣兴、林胜、蓝衍、魏其志、杨富、黄安、刘国轩、杨来嘉、郭义、蔡禄、蔡文等一十五镇,坐配大船四十只、快哨二十只,北上取闽安。辉至湄州,戴捷来迎。辉命捷为引导,进攻闽安。闽安守将见海航云集,不敢迎战而遁。辉得闽安,勒兵报捷。 功以前提督黄廷率陈鹏、周全斌等守厦门,释张光启、黄璋仍掌事,洪旭同兄泰守金门,陈辉领熕船二十只泊南山边圭屿,以防海澄舟师之出。亲领王秀奇、林明、张英、萧泗、林雄、黄昭、萧拱宸等往闽安。 值中权镇马信自舟山遁回,见成功,陈诉‘定海关出水师船五百只合攻。信与阮骏、陈六御、张鸿德等分熕与战,终日未分胜负。是夜二更,南风大发,水师用火船纵焚。阮骏同陈六御、张鸿德咸阵亡焉。’功大痛哭三将勇烈,令优恤其子。”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成功北走,陷闽安镇……”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成功攻陷闽安城牛心塔,使陈斌戍焉。”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 “遂以甘辉为帅、万礼副之,统杜辉、陈斌等十五镇北上攻闽安,守将望风遁。”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丙申……别将破闽安镇。” 清·海外散人《榕城纪闻》记:“(顺治十三年)七月十八日,海兵破闽安镇。” 七月进围福州不克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七月郑师克闽安后,随即沿鼓山一线进围福州,被守城清军击退,七月廿七日乃回师闽安及罗星塔。八月四日复连江。 九月间,郑成功视察闽安镇,认为这里是福州的门户,令工官冯澄世调集民夫增筑土堡城寨,为长久之计,在罗星塔、肖家渡也拨兵戍守,由后提督万礼坐镇闽安,总督水陆防守。这一部署是在福州外围设置重兵,扼守闽江口,牵制福建清军主力。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七月……二十三日战于南台,夺桥。又明日,战于桥北,再胜。二十八日战于较场,夺马二十五匹,擒延平参将张礼。八月四日复连江。”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破闽安镇后)福州大震,攻之不克,乃城牛心塔,以陈斌戍之。” 海外散人《榕城纪闻》记:“(顺治十三年七月)陆路由古岭,水路由大江,十九日掠鼓山下各村及东北一带,乡村俱焚。二十一日掠南台至洪塘,皆焚烧无遗……围城(福州)之中,百姓皆分垛守御,灯火器械,各令自备。至二十七日始退,据闽安镇……”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七月……(郑成功克闽安镇后)即将大队舟师入南台,夺据其桥,进围福州。分诸镇:东守乌龙江,以御泉、漳救援之师;西据洪塘水口,以截延、建上游粮米;北守连江北岭,以遏温、台接应之兵;惟南面近水不为备。拆毁东南隅一带房屋,竖栅,安置炮台,与乌楼相对。日夜攻打,轰声震天。 时贝勒与总督之兵在漳州,城果空虚,兵民人等一时为之震动。仅有巡抚宜永贵在内,接闽安已破之报,正欲请兵防范,忽而楼船塞港,兵临城下;与城守副将田胜(河南人,善用标枪)督兵守御。又分一旅出守乌楼,以作犄角。但城大兵寡,乃会绅矜,按家甲,拣选民壮,日夜轮流守御。差人飞递贝勒、总督,回师救援。 成功一时骤至,未知虚实,未敢临城。只调各镇安营,深沟树栅,以为久困计。每率众倚梯攻城,即被乌楼横炮击退。功集诸将议曰:‘乌楼乃系城中之犄角。不夺乌楼,此城难破。明日必须并力攻夺,方许收军。如退缩者,斩!’ 是日,炮火不绝,合攻乌楼,楼悉崩坏,兵士生无二三,遂为成功所夺。 城内见乌楼已破,人心愈惶。独有巡抚旗鼓参将张国威请于宜永贵曰:‘威观在城诸将,只堪守城。至于田副将独自一人,焉能分身破敌。现有原任布政司周亮工与副将王进(进即王老虎)缘事在狱,宜调此二人出来计议,必有方略,庶其围可解也。’ 贵曰:‘二人乃系钦犯,若纵之出,倘有他变,谁任其咎?’ 国威曰:‘亮工、王进二人,忠心无二,威愿以全家四十三口保其无变。’ 宜永贵见国威恳切,又当危急之际,即允其请,立召亮工、王进入辕门,许以立功赎罪。二人叩谢而出,致谢国威。威曰:‘今日之事,非市私恩。可速登城观敌,用计破之。’ 亮工与王进忙登南楼。遥望毕,即回覆宜永贵曰:‘贼势方锐,未可与敌。虽乌楼被其所夺,料贼一时未敢临城。俟其稍懈,当出奇兵破之。’ 宜永贵曰:‘何谓奇兵?’ 亮工曰:‘遍观城外,营垒相连,难以骤破。独东南近水一角略尔疏防,可令王进带骑兵三百人、步卒一千五百人,偷过鼓山后,转出六通桥,冲杀南台,焚其船只。再令田胜领骑兵一百五十人、步兵五百人,伏南门;李武领骑兵一百五十人、步兵五百人,伏西门。遥观王进出兵,二处起伏冲杀。其馀兵民守城者,悉令呐喊助威。破之必矣。’遂戒严防守。 八月,贝勒知成功犯福州,与李率泰相议:一面拨梅勒章京阿格商统领骁骑救援福州,一面遣提督马得功带兵由云霄八尺门渡江袭取铜山,效击魏救韩之法。 十六夜三更,宜永贵依亮工之计,令兵衔枚、马摘铃,开水部门而出。王进领兵从鼓山后绕转,天色微明,鸣螺喊杀。城上见王进兵出,遂发大炮,大声呐喊。西南二处,伏兵齐起。成功诸营不知兵从何处来,一时不及列阵,各慌忙奔窜,相争下船,乘潮而去。杀伤溺水,死者不计其数;旗帜器械,弃满山海。是日围解。 成功出扎闽安,度势踞险,筑炮台围寨,并罗星塔亦筑土城,令诸镇轮流守御。功将大队舟师,移屯螺口江、定海凤埔。 九月初六日,马得功领兵至八尺门,排渡攻铜山。张进侦知,遣黄元、郭华栋统众来敌。得功屡挥军欲渡,悉被华栋等踞险攻击,死伤甚众。得功见其有备,遂抽师回。郭华栋报捷于成功。”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成功)……逼福州……”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 “成功闻报,命前提督黄廷率陈鹏守厦门、洪旭同兄泰守金门,自与王秀奇等将大队舟师入南台,夺其桥;再战再胜,进围福州。分兵守乌龙江,以御泉、漳救援之师;西据洪塘水口,以截延、建饷道;北守连江北岭,以遏温、台;惟南面近水不为备。 巡抚宜永贵与副将田胜议分兵守乌楼,成功每攻城,辄为乌楼炮石所伤,乃并力攻乌搂,破之。城中益惧,参将张国威请于巡抚,出原任藩司周亮工、副将王进于狱,问以破敌之策。亮工曰:‘城外营垒相连,独东南一角疏防,令王进将步骑暗过鼓山,出路通桥,以袭南台海船;令一军伏南门、一军伏西门,出不意突击,破之必矣。’ 夜三鼓,开水部门,绕鼓山而出。天明,鸣螺掩杀,城上发大炮,伏兵齐起。成功诸营出不意,抛弃器械旗帜下船,解椗退屯闽安。”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丙申……迫福州,不克。” 八月清军反攻舟山 廿二日清军进攻舟山,廿七日占领 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八月廿二日,清·宁海大将军伊尔德(又译作宜尔德)、提督田雄指挥满、汉兵再次进攻舟山。 《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浙江巡抚陈应泰揭帖残件[顺治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到]》载: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八月廿二日,清·宁海大将军伊尔德、提督田雄指挥满、汉兵再次进攻舟山。明将阮骏等率领舟师迎战。 八月廿六日,清军全力进攻;郑军阮骏伤重而死,总制陈六御、总兵张洪德、张晋爵、李廷选、阮凯、姜英等阵亡,残余明军乘船逃往外洋。 八月廿七日,清军在舟山登陆,占领舟山群岛。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丙申……八月……二十六日舟山陷,总制陈雪之、英义伯·阮骏俱赴海死。”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八月,兵复出舟山,明·总制陈六御、英义伯·阮骏死之。 浙兵攻舟山。明·陈、阮二将帅兵迎击,被诱深入。水急,收船不回,俱赴海自焚死,余船奔散。于是毁舟山城郭,迁徙居民。”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大将军伊尔德克舟山,击杀六御。”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丙申……转攻温、台等州。” 清廷弃舟山为界外 由于当时清朝水战兵力和经验都还不足,为了避免顺治八年(永历五年,1651年)攻占舟山留军戍守,结果被郑成功大批海师包围,守将孤立无援,被迫投降的情况再度发生,又为了防止明军重来以舟山为基地,清方文武官员商议后决定把该岛城郭房屋全部拆毁,居民统统赶回大陆。从这时起到康熙廿二年(1683年),舟山群岛基本成了一片废墟。 《明清史料·丁编·第二本·浙江巡按王元曦“为海外孤城已复,封疆善后宜图”事题本》载,王元曦在顺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奏疏中说: “查舟山经岁之入钱粮不过四千四百余两,粮米不过七百九十余石,悉其所供仅亦锱铢,量其所费,当得钜万。…… 更有虑者,舟山民物渐集之后,贼以釜底游魂保无窥伺?是有舟山而有居有食,反起贼垂涎之心;无舟山而无居无食,反制贼必死之命。 臣区区之愚,窃以舟山原系海外之地,或应暂置海外,无烦议兵增守,以示朝廷不勤远略之意。至于百姓,料亦无多,或于班师之日听其择便,愿为兵者编入卒伍,使之随行报效;愿归业者安插宁波一带,使之耕凿得所。” 这一建议得到清廷批准,后来浙江巡抚佟国器在顺治十六年十一月十五日揭帖中谈到:“顺治十三年十一月间议弃舟山,业经奉文遵行讫。……惟是弃舟山之时,毁城迁民,焚毁房屋,当日虑为贼资,是以惟恐不尽。职查舟山旧城周围五里,仅存泥基,砖石抛弃海中。”(《明清史料·甲编·第五本》) 清·道光《宁波府志·卷15·海防》亦云:“国朝·顺治(1644—1661年)初舟山为明季遗顽所据,八年(1651年)始讨平之。旋陷于海寇。十二年(应为十三年,1656年)再攻克之,遂徙其民,弃舟山为界外。” 清·顺治十三年十月上表永历帝请会师恢复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十月,郑成功上表永历帝请会师恢复。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十月,成功修表,遣太监刘九皋同内司镇中营副将江王振,航海从粤东龙门间道见永历,请会师恢复。 擢右提督王秀奇为五军总督、中权镇马信为右提督。 礼官陈宝钥(官至山东青登莱道)假托修茸船只,密载眷口,入泉州港投诚;以黄开泰为礼官(泰,丙戌举人。投诚,官至□□道)。 原兵部侍郎王忠孝荐举同安殉难陈鼎之子陈永华有经济之才,成功用为参军。” 清·顺治十三年冬清·世子王自铜山引兵还福州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冬,清·世子王兵败铜山(指“铜山水寨”,位今福建省东山岛东北部铜陵镇),引兵还福州。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冬,世子王发兵攻铜山,为明·后冲镇华栋、护卫黄元击败,遂引兵还福州。 华栋原名金璲,第兴化书生也。归成功时,其母尚系府狱,故改名。成功以千金赎出之。后栋死,仍存恤其子。” 郑成功统师进退罗源、宁德 清·顺治十三年十二月进军闽北罗源、宁德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十二月,郑成功统舟师在福州以北的梅溪登陆,经飞鸾、白鹤岭进攻罗源、宁德。罗源、宁德2县守城清军闭门不出。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十二月,成功入罗源、宁德。”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顺治十三年丙申,附称永历十年)十二月,成功督诸舟师犯罗源、宁德等县。”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顺治十三年,1656年)十二月,攻罗源,复攻宁德。” 十二月廿三日护国岭之战 清·郑亲王世子济度派梅勒章京觉罗·阿克襄(又作“阿格商”、“阿克商”、“阿克善”)等率军援宁德。 郑成功的作战意图本不在于占领罗源、宁德,他分遣官兵到2县乡村搜括粮食,大约积足3个月之用后就主动撤退了。十二月廿一日,阿克襄接侦卒报成功大队已去,随率马步兵数千尾后牽击。郑成功诱敌深入,至护国岭屯营相对。廿二日,阿克襄率轻骑突阵,终日未分胜负。次日决战,阿克襄中伏,被甘辉所斩,清军大败,逃回者仅数百骑。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世子王使梅勒阿格襄帅兵来援,为甘辉所杀。 阿格襄帅将巴都、柯如良等袭辉军,诸将见辉阵整,不敢迫。格襄恃勇直前,甘辉挥戈大呼迎击,杀之。 是役也,格襄最骁勇,而巴都等皆善战,及俱败殁,诸兵为之夺气。”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成功督诸舟师犯罗源、宁德等县)诸将飞报贝勒,贝勒令阿格商、巴都、柯如良等率骑兵往援。 (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十二月……二十一日,阿格商接侦卒报:成功大队已去。随挥军追赶。至护国岭,遥望后军,队伍整肃,不敢进迫,即屯营相对。 二十二日,格商率轻骑突阵。甘辉与战,终日未分胜负,各收军而回。 马信曰:‘藩主回厦议抚,命公殿后,非专于战,公何过劳?’ 辉曰:‘虽然议抚回师,但所积贮实关诸将命脉。彼来追迫,不得不御。’ 信曰:‘素闻公善战,明日观公退敌。’ 辉曰:‘当先催各营搬运粮米在船,然后抽兵过桥。奇兵韩德、前冲刘巧二镇,可带本部将士,埋伏在西北山谷。后冲黄昭,汝可带本辖军将,往桥之东北埋伏。火武镇魏进功,汝可同中协陈谦前去诱敌:轮流接战,当徐徐诈败,且战且怯,赚过桥之东北,听连珠炮响,齐冲合攻。又令金岸、康熊领本部偷过西南,作欲去攻城之状。其余咸下船。’ 诸将悉依令于四更造饭,五更各衔枚埋伏等候。 格商回营,与众相议。柯如良曰:‘甘辉伎俩甚是高强,未可轻敌。’ 商曰:‘赤脚毛贼,有何伎俩?除之甚易。明日当各用力,俟吾擒之。’ 次日饱餐,结束而出。见沿岸群然搬运粮米下船,商即挥骑赶杀。将近至桥,火武镇魏进功接战,未及数合而退。陈谦出敌,而进功已渡桥矣。 既而谦亦退,格商迫之。谦分二队伏于桥之左右,复出进御。格商望见有伏,不敢追。谦乘疑亦抽过桥。 商见贼尽渡过桥而去,遂尾其后而追之。将至东北角,忽闻连珠炮响,勒骑四望,而黄昭突出,格商奋勇冲杀,昭败走。 未半里,韩德、刘巧二伏齐起,商又分骑接战,德与巧亦略战数合而退。商挥诸骑急追,柯如良骤马高叫:‘贼兵卖阵,当速退!勿追!’商弗听。 甘辉踞高按刀,视格商至,从高驰下,斗商。辉用‘金龟脱壳’之计,格商被杀,巴都救之无及。 辉勒兵转战,死失甚多,弃马匹、布幔、辎重不计其数。辉收军,信迎曰:‘今日始信公之真勇略也!’ 巴都飞报贝勒。贝勒大怒,而抚局又搁矣。”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顺治)十四年,(郑成功)攻宁德,害我章京阿克襄。”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清督师闻宁德之警,遣阿克襄往援。成功亦虑督师乘间攻厦门,令甘辉断后。杀阿克襄。”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丁酉(顺治十四年,1657年)攻宁德,甘辉斩清虎将章京阿克襄首级,秤三十五斤。” 按:关于阿克襄之死,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记为陈蟒所杀;清·江日升《台湾外纪》与明末清初·阮旻锡《海上见闻录》记为甘辉所杀。《满汉名臣传·卷9》、《清史稿·卷242·本传》说他在顺治十四年(1657年)福建罗源战役中阵亡。 清廷第四次招降 清·顺治十三年十二月初十日谢表入闽劝郑成功就抚 清·顺治十三年丙申(南明·永历十年,1656年)十二月初十日,郑成功进军罗源、宁德时,清廷大震,迫郑芝龙差家人谢表赉手喻入闽劝郑成功就抚。时闽浙总督李率泰在漳州,谢表在福州见到统兵剿海的贝勒、福建巡抚佟岱等人,即与差官持佟岱的书信到宁德面见郑成功,相劝就抚,郑成功不听。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十二月……同安侯·郑芝龙遣谢表劝成功就抚,不听。 时遣芝龙命谢表劝成功就抚。总督李率泰亦令人说暂退兵以就抚局,成功不听。”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顺治十三年丙申,永历十年,1656年)十二月……初十日,郑芝龙差家人谢表到闽见贝勒、佟巡抚、李部院,欲劝其子成功投诚;时总督在漳。 佟巡抚修书曰: ‘我皇上定鼎以来,不专用兵,德威所迄,无远弗届:东至高丽、漼儿哈、鱼皮诸国,西至插汉、缅甸诸国,南至土苗、洞蛮诸国,北至河套、海西诸国,率皆慕义向化,稽颡恐后;至于孔、耿、尚、吴诸藩封,躬膺茅土,任专一面。君臣之情,亲于父子。迩来惓惓于诈信之间,是自疑贰也。 天时人事,侈口而谈;骄蹇满纸,殊堪愤恨。不佞略一析之: 大凡开创之初,久而后定。如周武一戎衣,犹因小腆未靖,作多士、多方八篇以晓告之。楚越弄兵,不过地方杀运未终,敢烦王师戡定耳。近报执馘献俘,风飘箨卷。至西人入河州一事,全无影响。而台台伏处海隅,见闻不远,一二浮食之辈,生事造言,以相簧鼓;此乃山野村落传说称奇,而不知其无稽也。至如河北水溢、关中地震,事实有之。董子谓:天之仁,爱仁主,故时出灾异不一,以见天之绝爱人君也。自古殷忧启圣,毋论尧、汤之世,水旱尤甚;汉文帝日中有王字。然贞观之治,千古最称;宣帝时凤五出、麟一至,究仁慈不振,卒以短祚。灾异之验,果何如乎? 从来窃发海上者,不乏人矣。其不能离于海者,犹鱼之不能脱于渊也。庙堂妙算,以为兴师动众于烟波浩渺之中,劳民而费财;不若收其英杰,使相统驭,居民得以永逸。此不过以海治海之策。今恩纶频颁,诏使叠至;而台台错认以为穷洋孤岛,洵足为万里长城,艟艨樯橹可作边隅,而意益骄、念益侈,不亦疏乎?圣天子车书一统,海宇率宾,犹温诏慰勉,推心置腹。台台倔强于鹭岛之中,期期不奉诏,偃蹇恣肆,真夜郎王问汉使者曰汉比我何大也?若夫豪杰举动,似不如是。 不佞以为尚可与言者: 台台不反覆于既抚之后,而徘徊于未抚之先,洵倔强男子哉?今若敛兵而退,以待天朝之命;不佞亦当代刘制台担其事,补牍上请,全天伦之恩、膺带砺之锡:铁券金章,如取如携;尔公尔侯,爰及苗裔。不特珥笔文臣不敢望,即从龙诸勋策血战数十年未易致者,台台一旦得之,此诚布衣之极致、匹夫之伟业矣! 若夫拥乌合之众,逞螳臂之势;九重之上,赫然一怒,六师南至,岂有逆施顺行者哉?抑或悬五等之赏,以待海滨之士,而肘腋之间,岂无怀我好音者乎?存亡利害,间不容发,愿高明熟思而审处之!语出由衷,并无欺饰。仰祈裁察,不胜企翘!’ 差员送谢表至宁德见成功。 表曰:‘太师受禁,无非为藩主不肯剃发耳!今天下已定,徒劳无益。父子天性,焉可弃绝?若早投诚一日,则太师早得一日之安。’ 成功喝曰:‘尔辈但知保身,岂知误国为大?天下事安能逆料?滇南、川、贵、楚、越、荆、襄之地,豪杰辈出,皆怀恢复之心。尔辈小人,焉敢鼓唇舌而妄谈天数?若不急退,当枭尔首!’ 表悚然不敢复言。 功恐借抚为由,而总督在漳乘间出攻厦门,遂令甘辉殿后,自领舟师载谢表同差官回厦门。”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芝龙再遣家人谢表谒督师,请劝成功投诚。巡抚佟岱致书成功,谢表赍书至宁德,曰:‘天下巳定,徒劳无益。’成功叱曰:‘小人焉敢鼓唇舌!’表悚然不敢复言。” 抚议永绝 待至顺治十四年(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初,郑部在罗源战役中大破清兵,杀清将阿克襄(阿格商)之后,郑成功令谢表持书还京,自是清、郑抚议永绝。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丙申·清·顺治十三年(明·永历十年)》: “表等日夜涕泣,以无可复命为忧。 成功因复书于芝龙,略曰: ‘谢表赉父亲手谕忽然而至,疑信参半,情能不自伤而势无可如何耳。吾父存亡祸福,儿料之已熟。清朝待投诚之人,猜忌多端,有始无终,总是‘挟’之一字,而儿岂可挟之人乎?自清朝入闽以来,丧许多人马,费许多钱粮,百姓涂炭,赤地千里,已验于往时矣。 兹世子倾国来闽,将历三载,殊无奇谋异能,只是补葺破地、淫掠毁杀。一弄兵于白沙而船兵覆没,再弄兵于铜山而全军歼灭。闽安为州门户,遽尔(“遽尔”:迅速,急促)遂破;罗源一战,阿格襄尽丧,其力量亦可见矣。乃损无数之甲兵,费无稽之钱粮,区区争此数百枝无用之头发,不特大失策,亦何量之不广也。 清朝诚能略其小而计其大,俾地方安插我众,彼无诈,我无虞,如此则奉清朝之正朔,无非为生民计而为吾父屈也。安插得宜,清朝自无南顾之忧。 中左在海外,别一天地,儿效巢父、严光辈,优游山林,高尚其志耳。 清朝多疑,不便差人再往,儿至此心已尽而言尤实。伏祈(“伏”:敬辞,匍匐在地的意思,表恭敬。“伏祈”:恭敬地祈望)鉴照(“鉴照”:鉴识照察)。’ 成功不就抚,然父子之情不能忘,常于中夜起立北向,私自悲哭痛哀。”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9》: “成功送谢表归,表乞回书,功不允,表叩头流血,方取笔援书曰: ‘嗟嗟!曾不思往见贝勒之时许多好言,竟尔不听,自投虎口,毋怪乎其有今日也。吾父祸福存亡,儿料之熟矣。见其待投诚之人,有始无终,天下共晓。先以礼貌,后遂鱼肉,总是‘挟’之一字。儿岂可挟之人哉?固已言之于先,而决于早矣。今又以不入耳之谈,再相劝勉。前言已尽,回之何益?但谢表日夜跪哭,谓无可以回覆为忧,不得不因前言而详明之。 盖自古治天下,惟德可以服人。三代无论矣。汉光武恢弘大度,推诚窦融;唐太宗于尉迟敬德,朝为仇敌,一见而待以腹心;宋太祖时,越王·俶全家来朝,二月遣还,群臣乞留,章疏封固赐之。皆有豁达规模,故英雄感德,乐为之用。若专用诈力,纵可服人,而人未必心服。况诈力之必不能行乎!自入闽以来,丧许多人马、费许多钱粮,百姓涂炭,赤地千里,已验于往时。兹世子倾国来已三载,殊无奇谋异能,只是补葺破城、建造烟墩而已。一弄兵于白沙,而船只覆没;再弄兵于铜山,而全军歼灭;扬帆所到,而闽安便得;罗源殿后,而格商授首。此清朝之尚诈力,果有损耶?益耶?此不待析而明矣。 今欲别顺逆,而不知顺逆在于心,不在于形。试观姜壤、金声桓、海时行岂非剃发之人哉?大丈夫磊磊落落,光明正大,皎如日月,肯效诈伪之所为,苟就机局,取笑当时?试思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损无数之兵马、费无稽之钱粮、死亿兆之生灵,争区区数根头发,不特大为失策,且亦量之不广也!诚能略其小而计其大,益地足食,插我弁将,何难罢兵息民。彼无诈、我无疑,如此则奉清朝为正朔,无非为民生计也,为吾父屈也;文官听部选,钱粮照前约,又无非为生民计,为吾父屈也。将兵安插得宜,则清朝无内顾之忧;海外别一天地,儿效巢、由、严光优游山林,高尚其志耳。 儿志已坚,而言尤实,毋烦再报,乞赦不孝之罪!’ 书毕,付谢表同差官回福州而入京。”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 “乃遣谢表归,而致书其父曰: ‘吾父祸福存亡,儿料之熟矣;前言巳尽。但谢表日夜跪哭,谓无可回覆,不得不因前言而申明之。 大丈夫光明正大,岂肯效诈伪之所为?苟就机局,取笑当时。诚能略其小而计其大,益地足食插我弁众,罢兵息民,彼无诈,我无虞,如此则奉清朝正朔,无非为民生地也,为吾父屈也。文官听部选,钱粮照前约,又非徒为生民计,为吾父屈也。 将兵安插得宜,则清朝无南顾之忧;海外别一天地,儿效巢、由(尧时隐士巢父、许由)、严光(字子陵,东汉•光武帝时隐士)优游山林,高尚其志耳。儿志已坚而言尤实,毋烦再投,乞赦不孝之罪焉。’” 清·顺治十四年 二月遣师取兴化、温州等地筹饷 清·顺治十四年(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正月,郑成功督舟师北上。二月,遣张英等率师攻福建兴化等地,取浙江温州金乡卫(位今温州市苍南县),所至皆捷。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正月,成功督舟师北上,住三都。 二月,令总制张英、后提督万礼统诸镇攻温州金乡卫。守将翟永寿降,收其粮食而回。 三月,拨万礼、韩英、洪善、杨朝栋等轮守闽安罗星塔寨栅。成功舟师至镇下澳,遇雨,回厦门。” 三月郑鸿逵卒于金门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三月,郑鸿逵卒于金门。(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鸿逵》)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明主在云南。 春三月,明·定国公·郑鸿逵卒于金门。 鸿逵由崇祯庚辰科(明·崇祯十三年,1640年)中武进士,累迁登莱副总兵。甲申(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京师陷,弘光即位于南都(南京),檄守采石矶,以右军都督挂镇海将军印。乙酉(清·顺治二年,1645年)南都失守,引回,迎隆武立之,封定国公。 丙戌(清·顺治三年,1646年),贝勒王入闽,芝龙北去,乃与成功举兵攻泉州,入潮。辛卯(清·顺治八年,1651年)退泊白沙,筑寨以居。丙申(清·顺治十三年,1656年)攻之不克,移居金门养病。至是卒,年四十五岁。 成功闻之,回思明州。”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三月……定国公·郑鸿逵卒于金门。成功乘丧,恐其有变,戒严防备。”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顺治)十四年,鸿逵卒。” 四月会议中兴大局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四月,郑成功召开军事会议,议中兴大局。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四月,成功因地方频得频失,终无了局,何时得望中兴,询诸参军。 吏官潘庚锺曰:‘边地虽得,亦不足以号召天下豪杰。昔太祖起义濠州,若不得俞通海、廖永忠等水军,安能夺采石而得金陵,以成一统之基?以锺管见:漳、泉沿边,数载争战,民亦苦极。不如将数百号战舰,直从瓜镇而入,逼取江南。南京一得,彼闽、粤、浙、楚以及黔、蜀之豪杰志士,悉响应矣。’ 甘辉曰:‘江、浙地广,非数十万之师不可。倘大队前进,而贝勒侦知,会合水师出攻两岛(金门、厦门),岂不危乎?不如就退,窥其衅隙攻取,进可战、退可守。’ 庚锺曰:‘公所言,眼前常见,非长久计也。今若不取,是自老其师。倘一旦会天下之兵以窥我,两岛岂能独全乎?所以未暇全师及此者,尚有滇、黔、粤西孙可望、李定国等牵制。刻下藩主统貔貅之众,入据长江,截其粮道,则江南半壁悉为我有。彼自顾不暇,奚暇攻我两岛哉?’ 工官冯澄世曰:‘潘参军之论,正是舍末而就本。若今日坐老其师,不取江南,清朝之志未必便忘两岛,亦理势使然也。’ 甘辉坚执以为不可,恐邯郸学步,反失其旧。 参军陈永华曰:‘倘徒在闽争野争城而望中兴,此亦甚难。今日潘、冯二参军持论师从江南,号召天下,其见甚高。盖取江南而两岛自安。若偷安岁月,一旦合攻,虽使诸葛复生,亦难措手矣。’ 成功曰:‘吾亦有心久矣。正武侯所言‘势不两立’,清朝其肯每饭忘我耶?当先遣人从间道抵粤西请旨,令孙可望、李定国集滇、黔、粤、楚之师出洞庭而会江南,以分其势。俾天下英雄跂足相从。’ 庚锺曰:‘藩主所见最明。但恐粤西孙、李不睦,稽延而未得进。可差能员请旨,并说孙、李忠君爱国之心,忘私愤而伸大义,分道出师,立功者王。才可摇动,庶得万全。’ 成功曰:‘此论最是。但苦无人可为使耳!’ 永华曰:‘杨廷世极有口才,差往决能成事。’ 功允华请,即修表并书,遣杨廷世同刘九皋泛海,从龙门间道往粤西。 四月,令水师后镇施举同李顺往浙江,招抚松门一带渔船为乡导,以便进取长江。” 五月察言司常寿宁妄启郑泰私盗洋船银案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五月,察言司常寿宁启郑泰私盗洋船银一万两。成功著六官会议,查常寿宁失实,以其离间左右亲信之人,罪当死覆。成功念其起义,一家四十余口被杀,姑以老耄误事,休致之。 施举至定海关遭风,收入港口,遇水师力战而死。(参见上文)” 五月台湾通事何斌秘探台湾鹿耳门港路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五月……时有台湾通事何斌者,因侵用揆一王银二十余万,恐王清算,谋之小通事郭平。 平曰:‘不过多开条目而已耳。’ 斌曰:‘银至二十万,亦非多开可以了当。’ 平曰:‘不然,将奈何?’ 斌曰:‘语云‘三年水朝东,三年水流西’,所以有桑田变沧海之语。我想鹿耳门一带沈坏夹板,屈曲之处,乃系深港。其赤嵌郡边虽沙泥污浅,宁无冲崩滩激,流水更变?汝可密驾小船,作钓鱼状,顺鹿耳门至赤嵌城边,打探水道。尚如前浅污,或亦有变更移易,回来再作商量。’ 平即寻小船,蓑衣斗笠,鱼饵钓竿,顺流荡漾。至潮涨,又顺流而入,暗将竹篙打探,果于污泥中冲流一条港路,自赤嵌城直入鹿耳门,水深有四尺余。归来,密报何斌。 斌大喜曰:‘果有是事,此乃天助我也。尔其秘之。’” 八月许台湾红夷酋长揆一通商 《郑成功收复台湾史料选编》载: 郑成功因郑鸿逵丧回厦门期间,清·顺治十四年(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六月,郑成功禁止中国帆船驶往台湾。何斌奉荷兰长官揆一和评议会之命来到厦门,向郑成功讯问禁航原因,求通商。郑成功回答道:“欲在台征收关税。” 八月,何斌回台报告后,荷兰长官揆一让他再次赴厦门转达:“关税如不涉及公司,或不至损害本公司利益,对国姓爷自向中国人课税并无异议。”郑成功对此表示满意,双方贸易重新开放。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夏六月,台湾红夷酋长揆一献方物于成功,求通商,许之。 揆一使通事何斌贡外国珍宝于成功,求通商,愿年输款,纳饷银五千两、箭坯十万支、硫磺一千担。成功许之。”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的记载有些差异: “(永历十一年,1657年)六月,藩(郑成功)驾驻思明州。台湾红夷酋长揆一遣通事何廷斌至思明启藩,年愿纳贡,和港通商,并陈外国宝物。许之。 因先年我洋船到彼,红夷每多留难,本藩遂刻示传令各港澳并东西夷国州府,不准到台湾通商。由是禁绝两年,船只不通,货物涌贵,夷多病疫。至是令廷斌求通,年输银五千两、箭柸十万枝、硫磺千担,遂许通商。” 七~八月率军北略浙江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七月,郑成功命洪旭等守思明州,自率大队舟师北上,初十日进扎涵江。八月十二日逼攻浙江黄岩县,降之;十八日,进围台州(府治今定海)。九月天台、太平诸邑及海门卫俱降。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秋七月,成功率师北上,命洪旭守思明州。 成功既北向,八月进攻黄岩,守将王戎以城降。乘胜攻台州,总兵李必、知府齐维藩、临海知县黎岳詹俱降。九月下太平、天台,守将俱降。”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七月,成功以洪旭、陈辉督水师诸镇防守金、厦。自领大队舟师北上。初十日,至兴化黄石,令甘辉驻札涵江,徵催粮米。十三日,出屯狼崎,坐快哨巡视,闽安令黄霆把守。霆曰:‘闽安迫近内地,恐一旦有虞,援之不及,诸军危矣。’ 成功曰:‘尔且暂守,当著人代汝。’ 功回狼崎,拨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右提督右镇余程等守闽安罗星塔,代黄霆从征。 八月十二日,成功至海门登岸逼攻黄岩县。守将王戎率兵与战,战败议降。知县刘登龙(辽东人),监生劝戎坚守,戎执献成功。功嘉其节,令人说之,不从。乘守者睡,投江而死。功怜之,葬其尸于江滨。 十八日,进围台州。马信单骑招降。总兵李泌同知府齐维蕃、临海知县黎岳詹献城降。 九月,天台、太平诸邑降,海门卫坚拒不纳。功遣万礼攻之,不得下。功亲到察阅地势,见城坚险,遂按兵,令监督宗继宁入城劝谕。守将张捷从继宁出见成功,功优待之。乞禁骚扰。前所刘崇闻捷献城,亦遣人投降。”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郑成功)转掠温、台诸郡。”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成功陷台州。”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 “(永历)十一年,攻温州,谋大举入长江,令部将施举招抚松门渔船为乡导。举至定海关,遭风入港,遇清水师,大战死。 七月,以洪旭、陈辉守金、厦,命陈斌、卢谦等守闽安之罗星塔,自领舟师北上。攻黄岩,知县刘登龙投江死;进围台州,知府齐维藩献城降。” 九月闽安镇失守 概说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九月,闽安镇在郑军固守长达1年之后,为清军收复。(《郑成功档案史料选辑·顺治十四年九月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为闽安攻克大捷”事揭帖》) 时郑成功已弃台州,欲救不及,乃引兵回思明州。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九月,兵复闽安镇。 世子王及总督李率泰合兵攻闽安镇,明·前提督右镇余程战死。护卫前镇陈斌率五百余人守罗星塔,不得出。世子王使人招之,尽杀之于南台桥。 成功弃台州,率兵欲救,闽安已失,乃引回思明州。”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九月……永春县林永伪称起义勤王,聚众数万余,陷永春县。总督李率泰征各标兵将平之,乘胜议攻闽安。密遣标下投诚总兵张蕴玉、随征副将刘升耀带兵三千,驾船潜渡长乐港,过罗星塔,截其归路,方进兵合攻。贼将余程战死,闽安复失。 (蕴玉,字云路,湖广武冈州人。业儒,有澄清志。时流寇猖横,率众卫乡,奋勇截杀,寇戒莫犯。后隶安国公·刘承胤麾下,屡有战功,授总兵官。投诚,随征福建。性极聪明,凡经水程,便记忆礁线浅深。后平金门、铜山之功,官至粤东澳门副总兵) 陈斌等死守罗星塔待援,总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卢谦等剃发投诚,全师至福州。泰令大厅按册内花名领赏,五人一队,从东辕门入,由西辕门出,即收其器械,枭首千有余人。斩讫,方收斌与谦等,并杀之。但时呼传甚急,有出玩赌博、患病者,倩人代之,尚活有数十余颗。 成功接陈斌请援文,恐闽安有失,两岛难保,遂弃台州南下。至狼崎,报斌已投诚,随拨陈尧策守狼崎,御闽安水师。功回厦门。” 《清史稿·列传11·郑成功》载:“(顺治)十四年……师克闽安,斌降而杀之。”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 “清•总督李率泰遣标将张蕴玉以三千人潜渡长乐港,过罗星塔,截海师归路,而后合兵进攻,余程战死,陈斌、卢谦援绝出降。 成功闻闽安不守,虑失两岛,乃命陈尧策屯狼崎,自回厦门攻鸥汀寨,克之。” 具体战况 闽安镇具体战况: 清·顺治十四年(永历十一年,1657年)九月,清·浙江福建总督李率泰利用郑成功主力进攻浙江台州,福州闽安镇守御力量单薄的机会,决定乘机攻克该镇,以解除福建省城的威胁。他同固山额真图赖、郎赛商议后,抽调满、汉大批军队,水陆3路进攻闽安镇。 九月初七日,先派水师出闽江口,切断海上来援的郑军。 九月初八日开始,陆路分兵2支,1支由鼓山出发,1支由南台西路出发,大举进攻。 参加进攻的清军,除图赖、郎赛两固山额真统率的满军外,还有总督李率泰标下、巡抚刘汉祚标下军队,精奇尼哈番沈永忠部、提督马得功、总兵王之刚、苏明等部,兵力相当强大。 而郑成功北上进攻浙江省台州时,抽调了后提督万礼部主力随行,在闽安镇只留下了五军戎政王秀奇节制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前提督下右镇余程留守闽安镇,兵员不过数千人。 双方自九月初八日开始激战。清军用红衣大炮猛轰闽安寨城,郑军兵单势薄,难以招架。十四日清军攻克闽安镇,驻守顶寨的右镇余程和部下兵士全部阵亡。 清军转攻罗星塔寨。据守该处的陈斌、卢谦兵力不敌,向郑成功紧急请援。因双方距离过远,救援不及。十五日,陈斌、卢谦在施琅的招徕下带领官兵1300人向清方投降,罗星塔要塞失守。此外降清的尚有官弁121名、兵丁2648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n 《泉州人名录·施琅》) 郑成功急弃台州南下回救,闽安已失,引回思明(厦门)。闽安战役以清军获胜告终,不仅解除了省会福州的威胁,而且歼灭郑军五六千人。 关于陈斌、卢谦降后被杀 关于郑部守罗星塔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降后被杀一事,有多种说法: 《清初内国史院满文档案译编》(光明日报出版,1989年)中载:清·总督李率泰借口事先招降未顺,直至“已断粮饷,又无援兵”的困境下才被迫投降,决定以“犒赏”为名,“逆贼伪镇南将军陈斌率沈奇镇伪总兵陆钱(系“神器镇伪总兵卢谦”之误译)及其属下来降……均杀之。” 明末清初·杨英《先王实录》(福建人民出版社1981年陈碧笙校注本)记:“守罗星塔护卫前镇陈斌、神器镇卢谦俱被获逮去,不屈,杀之。” 明末清初·阮旻锡《海上见闻录[定本]》(福建人民出版社,1982年)记施琅招降陈斌等后有小注云:“后说李率泰尽杀之南台桥,凡五百余人。” 清·江日升《台湾外纪·卷4》(福建人民出版社,1983年)记:“陈斌等死守罗星塔待援。总兵施琅遣人招斌。斌率卢谦等剃发投诚,全师至福州。泰(李率泰)令大厅按册内花名领赏,五人一队,从东辕门入,由西辕门出,即收其器械,枭首千有余人,斩讫,方收斌与谦等并杀之。” 应以内国史院满文档案为准。 十一月断交趾贸易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 “戊戌(清·顺治十五年,南明·永历十二年,1658年)……二月,松江徐孚远汛海由交趾入安隆,交趾要其行礼,不听,不得过,遂返厦门。 后厦门破,孚远遁迹,为北帅吴六奇所藏,完发以死海外。生一子,扶榇归故里,未葬,子亦死。”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冬十一月……明·前监臣徐孚远至自交趾。 孚远字闇公,几社六子之一,避难入岛。奉明主命使安南,为交趾所得,欲要以臣礼见,孚远不屈而还。有《交趾摘锦》传于世。成功怒,遂禁商船,不许往交趾贸易。” 按: 南明敕封郑成功“延平王” 九月南明·永历帝决定晋封郑成功为“延平王”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九月,南明·永历帝·朱由榔已迁入云南昆明,杨廷世、刘九皋赍郑成功表至,了解情况后,决定晋封郑成功为“延平王”,并晋诸部属为“伯”不等,令其速进师江南,号召各路英雄勤王迎驾。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九月……杨廷世、刘九皋赍表至粤西。时值起冷孟銋为兵部左侍郎(孟銋后为贵州巡抚。永历十二年四月,备御安隆,马进忠引兵入贵阳,冯收礼弃平越,大兵云至,孟銋为叛兵所执献功,谕剃发,骂不绝口而死),王应龙为司空。 永历忽接成功本称:‘欲躬督舟师从瓜州、镇江而入,直取金陵。请命李定国、孙可望等领兵,由楚泛洞庭,会合恢复,以迎圣驾。’永历随宣杨廷世、刘九皋入见。问成功兵船钱粮。二人对以‘舳舻千艘,战将数百员,雄兵二十余万。粮饷虽就地设取,尚有吕宋、日本、暹罗、咬口留(“口留”合一字)吧、东京、咬趾等国洋船可以充继。’ 永历大喜,下廷臣会议。 冷孟銋奏曰:‘成功执大义,不肯从父投诚;远隔海滨,岁岁贡问不绝。今有大志,欲亲统舟师入镇江,直取金陵,与陛下恢复中兴,实有桓文尊周之义。宜加封晋秩,以鼓豪杰响应之心。’ 永历又问:‘成功部下,所隶何爵?’ 皋奏曰:‘悉系先朝侯伯。’ 永历又问:‘尚有宗亲否?’ 皋曰:‘有监国鲁王、宁靖王、泸溪王、巴东王、益王世子、周世孙……宗戚甚多。’ 永历又问:‘待诸宗亲、侯、伯之礼如何?’ 皋曰:‘凡诸王宗亲,成功以先帝所封宗人府府正之礼相见,月送俸禄。诸难臣逃归者,悉以先辈敬之。或授以参军,预谋军政。其侯伯来归者,有兵者,听其提调。执法无私,待人不贰,不让唐之汾阳也。’ 永历顾冷孟銋曰:‘所属部伍,尚有侯伯,卿当酌议加封何衔?’ 銋曰:‘太祖祖训,外臣无封王例,故徐达以死后追赠王爵。今在扰攘之际,理应从权,不可徒守以经。如李定国不过以战胜定南王·孔有德之功,遂封西宁王爵。成功系先帝赐姓,其与祖制无违,亦应封王,以便统众而收人心。’ 永历曰:‘卿所奏甚合时宜,当议王号。’ 孟銋曰:‘当以延平一府封之。俟江南有功日,再进封‘一字亲王’,方见次第。’ 永历依议,着礼部铸‘延平王印’,并册一道。另着杨廷世、刘九皋举成功部下将官有功者奏闻,以便加爵。 廷世即举左提督王秀奇、右提督马信、中提督甘辉、前提督黄廷、后提督万礼、五军都督陈辉、兵官洪旭、户官郑泰等;永历遂封王秀奇为‘祥符伯’、马信为‘建威伯’、甘辉为‘崇明伯’、黄廷为‘永安伯’、万礼为‘建安伯’、陈辉为‘忠靖伯’、洪旭为‘忠振伯’、郑泰加少傅;其余侯伯印数十颗,以锡有功。另以六部郎中各一员,随师纪录。赐上方剑,便宜行事。又自书手诏,令其速进师江南,伸大义于天下;号召英雄,勤王迎驾。” 十月廿八日郑成功统舟师南下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十月廿八日,郑成功统舟师南下,十一月朔抵达南澳。令黄廷先取鸥汀寨,又分拨诸镇入揭阳、潮阳、澄海分其势。郑成功遂回厦门。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十月二十八日,成功统舟师南下。十一月朔日,到南澳。 忠勇侯·陈霸曰:‘欲攻惠、潮,须防苏利、许龙。不如先取鸥汀,此寨粮足,当先取之。’ 左戎旗林胜愿为先锋,功允之;令黄廷为帅。又分拨诸镇入揭阳、潮阳、澄海,以分其势。功遂回厦门。 时值冬旱,壕寨悉乾。廷令造木牌遮身,以铁锹掘寨脚,堆积火药地雷。火发,寨崩十有余丈。林胜督众乘势冲入;因恨其屡次率船截劫,屠戮殆尽,活者仅存百有余人而已。” 十一月永历帝遣员入厦册封 清·顺治十四年丁酉(南明·永历十一年,1657年)十一月制作印敕完备后,南明·永历帝派漳平伯·周金汤、太监刘国柱等为使者取道广西、广东,航海至厦门,行册封礼;顺治十五年戊戌(永历十二年,1658年)一月抵达厦门(或说顺治十四年十二月)。 自此,郑成功及子郑经、孙郑克塽一直以“延平王”的身分,奉明·永历正朔,在东南沿海独树一帜。 明末清初·黄宗羲《行朝录·卷11·赐姓始末》:“丁酉(顺治十四年,1657年)十二月,岛上火药局灾。” 明末清初·夏琳《闽海纪要·丁酉·清·顺治十四年(明·永历十一年)》: “冬十一月,明主遣漳平伯·周金汤晋招讨大将军延平王·成功潮王。 初,永历癸巳(南明·永历七年,清·乾隆十年,1653年),差万年英封成功为延平王,成功让于诸镇,请封爵。明主以帛诏封甘辉为‘崇明伯’、黄廷‘永安伯’、万礼‘建安伯’、郝文兴‘祥符伯’、王秀奇‘庆都伯’、张煌言兵部左侍郎、冯澄世太仆卿兼佥都御史,余各封爵有差。 至是,复命周金汤及太监刘国柱从海道赍‘延平王’敕印至,晋封‘潮王’。成功谦让不敢当,仍称招讨大将军。” 清初·江日升《台湾外记·卷10》: “(“顺治十四年丁酉,附永历十一年)遣漳平伯·周金汤、太监刘国柱齎印册,同杨廷世、刘九皋从广西间道,由粤东龙门航海来厦。 十二月,周金汤、刘国柱、杨廷世、刘九皋等到厦门。成功率甘辉等诸文武,恭迎海埏,拜受延平王册封。 请安毕,厚待周金汤、刘国柱,详询粤东进取情形。金汤曰:‘恢复在于人心。苟人人如贵藩之心,则中兴指日可俟。奈诸将各心其心耳!’功是之。 遂拜谢表并《会师江南疏》,差参军徐孚远、太监刘之清、刘九皋同周金汤、刘国柱航海龙门复命。功设长史、审理、典宝、典杖、典仪、典膳等官,悉照王府行事。”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40·封爵·国朝·郑克塽》:“(顺治)十五年,衡王遣使晋成功为明·延平郡王。” 民国•陈衍《福建通志•福建列传•卷31•郑成功》:“(永历)十二年,桂王在滇遣使册封成功为延平郡王、招讨大将军,赐尚方剑,便宜行事。” 民国《南安县志·卷25·人物志2·明忠节·郑成功》:“丁酉,永历帝进封郑成功延平郡王。” 许浩基编《郑延平年谱》收录《敕封延平王诰》如下: “克叙彝伦,首重君臣之义。有功世道,在严夷夏之防。盖天地之常经,实邦家之良翰。 尔漳国公赐姓忠猷恺掣,壮略沉雄。方闽浙之飞尘,痛长汀之鸣镝,登舟洒泣,联袍泽以同仇,啮臂盟心,谢辰昏于异域。而乃戈船浪泊,转战十年,蜡表兴元,间行万里,绝燕山之伪款,覆虎穴之名酋,作砥柱于东南,繁遗民以弁冕,弘勋有奕,苦节弥贞,惟移忠以作孝,斯为大孝,盖忘家而许国,乃克承家铭。具金石之诚,式重河山之誓。 是用锡以册封为延平王,其矢志股肱,修茅戟丕建犁庭之业,永承胙土之□。尚敬之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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