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丝之路(北宋)

  扬长避短,抓住历史机遇
    ——仰粟于外。
    ——港口贸易蓄势待发。

  泉州海外贸易迫近广州
    ——设立广州、两浙市舶司和榷易院。
    ——置杭州、明州市舶司。
    ——征收关税(抽解。禁榷。博买。禁止“和买”。)
    ——泉州海商辐辏,杂货山积。

  北宋初、中期来往高丽的泉州商舶
    ——《高丽史》记载的到高丽的泉州商舶。
    ——国内史料记载的到高丽的泉州商舶。
    ——北宋、高丽双边关系与商贸。

  北宋初、中期来往南海诸国的泉州商舶。
  泉州市舶司之设

    ——熙宁首次请置泉州市舶司未果。
    ——元丰修订并实施“广州市舶条”。
    ——元丰泉州知州陈偁再次请置泉州市舶司,未报。
    ——元祐泉州设置市舶司成为现实。
    ——泉州市舶司的地位。
    ——泉州市舶司的职官设置。
    ——泉州市舶司提举名录。
    ——市舶司通过“公凭”的颁发对进出口舶船进行管理。

  泉州市舶司遗址
    ——遗址。
    ——水门水关。
    ——市舶库。
    ——洪厝山。
    ——清芬亭。

  苏东坡奏告泉州两海商案
    ——苏轼对涉外问题高度警觉。
    ——徐戬案。
    ——王应升等二十人案。
    ——两案的提示:自古泉州海舶多有往北。

  徽宗朝泉州的海外贸易
    ——进一步放宽政策。
    ——崇宁初泉州市舶司始置专职提举。
    ——李充公凭:对日贸易。

  祈风祭祀
    ——莆田祥应庙“显惠候”之祭。
    ——真武庙“玄武大帝”之祭。
    ——延福寺灵乐祠“通远王”之祭(唐·咸通建“灵乐祠”祀乐山仙翁李元溥。李元溥逐渐由山神、雨神、水神而演变为海神。“延福寺”官方航海祈风典礼。通远王信仰的流播。)

  永居蕃客。
  刺桐港海商留蕃。

  宋代是泉州港迅速发展的黄金时期,国家统一结束了战乱和割据,开始了新的调整发展阶段。泉州相对平静地由五代时期过渡到宋初,社会经济没有遭受战争的破坏,自唐朝中后期发展起来的泉州港,不仅依然与海外各国保持密切的通商贸易关系,而且还面对着新王朝建立后百废待兴而出现的更为广阔的国内市场,这个市场能够吸收由泉州港商转运而来的货物并提供出口的物产。这一切为泉州港在宋代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极好的环境。

  在10至14世纪前期长达数百年的时间内,“剌桐港”是亚洲二大洲海上交通辐射格局的极其重要的东方支撑点。“剌桐港”港依恃国家雄厚的物质基础,云帆竞发,推动“海上丝绸之路”臻于繁荣境地。(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港》)

扬长避短,抓住历史机遇

  仰粟于外

  从北宋初起,泉州就是一个人口大州。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陈洪进献漳、泉2州归宋,时漳、泉2州共14县,151978户。至元丰(1078—1085年)间,仅泉州户口已达20万户以上,居全国人口超20万户的8大州郡之一。(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沿革·北宋》、《泉州人名录·陈洪进》)

  但泉州却是一个农业小州,耕地缺乏,长期仰粟于外。在粮食危机与就业危机的压力下,泉州经济逐渐偏离传统模式的束缚,走上弃农从工商之路,即所谓“弃本逐末”

  北宋·仁宗·嘉祐(1056—1063年)至哲宗·元祐(1086—1093年),惠安人谢履著有《泉南歌》1首、《泉南诗》2首(宋·祝穆《方舆胜览·卷12·福建路泉州》转引)。(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谢履》)

  《泉南歌》曰:“泉州人稠山谷瘠,虽欲就耕无地辟。州南有海浩无穷,每岁造舟通夷域。”(“夷”一作“异”)

  《泉南诗》二首

  其一曰:“闽岭天南表,清源第一州。朝廷推重镇,师帅得贤侯。”

  其二曰:“蛇冈蹑龟背,虾屿踞龙头。岸隔诸番国,江通百粤舟。”

  港口贸易蓄势待发

  与此同时,唐、宋以来“海上丝路”的兴起也为泉州经济起飞提供了难得的机遇:

  在国外,由于阿拉伯帝国的崛起及其对外扩张,阿拉伯商人也成为从地中海到西太平洋的一支重要的商业力量,其触角伸到中国沿海各大港口,从而带动了这些港口的发展。

  在国内,由于战乱平息,南方的开发和经济重心的南移,中国东南沿海各港口早已蓄势待发,一个以这条商路为纽带的国际性东方市场在逐渐形成。

  处于农业困境中的泉州人民正是敏锐地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大力发展外销手工业与对外贸易。

泉州海外贸易迫近广州

  北宋,泉州农业、手工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形成了海外贸易蓬兴的物质条件,而统治者的重视,也推动了海外贸易的发展。

   设立广州、两浙市舶司和榷易院

  北宋王朝建立后,极力加强中央集权,其措施也渗透到对海外贸易的管理方面。

  北宋海外贸易自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二月灭南汉后,才有了南方的海港;六月,设置了第1个海外贸易的一级管理机构“广州市舶司”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漳州、泉州“纳土”,吴越“归地”后,宋朝统治东南沿海地区,即于杭州设“两浙市舶司”

  宋王朝还在京师设置“榷易院”,管理广州、泉州等地海外贸易,泉州海外贸易纳入官方管理轨道,也可见运载外国货物的船舶至泉州者已不在少数。

  据记载,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朝廷公布的数字,进口物品约有45种。

  置杭州、明州市舶司

  实际上,随着对经济的需求和外贸的现实,北宋政府也是在不断地调整外贸的具体政策的。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载:

  雍熙四年(987年),宋太宗“遣内侍八人赉敕书、金帛,分四纲各往南海诸蕃国勾招进奉……”

  端拱二年(989年),在杭州设“市舶司”

  淳化三年(992年),移“杭州市舶司”司于明州定海县(今宁波镇海)。

  咸平二年(999年)九月,又“令杭州、明州各置市舶司,听蕃从便”

  天圣六年(1028年),“诏广州近年蕃舶罕至,令本州与转运司招诱安存之。”

  广州、杭州、明州3路“市舶司”的设置,初步解决了宋初海外贸易的管理问题。

  为保证海外贸易的顺利开展,防止权贵官吏与政府争利,宋朝政府明确规定,不许权贵官吏经营海外贸易,不许官吏私买舶商货物。《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载:宋太宗诏曰:“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者,所在以姓名闻。”

  同时,给海商以从优奖掖,每年支出官费300贯,排办筵席,由市舶提举和州官“犒设诸国蕃商”。(《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4》

  征收关税

  “市舶司”主要征税名目为“抽解”、“禁榷”“博买”

  抽解

  宋朝“市舶司”的主要职责之一是“抽解”,又叫“抽分”,即征税。北宋·朱彧《萍州可谈·卷2》解释说:“凡舶至,帅漕与舶监官莅阅其货而征之,谓之抽解。”从全部货物中抽出若干分作为税收之意,是国家征收的一种实物形式的市舶税。

  北宋时,“抽解”的税率经常变动。据漆侠《宋代市舶抽解制度》(《河南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研究:“大体上自北宋·淳化以来至神宗·熙宁间,税率呈下降趋势,宋太宗·淳化二年(991年)‘十分取二’,真宗(998—1022年在位)仁宗(1023—1063年在位)时为‘十取其一’,至神宗·熙宁(1068—1077年)间降为‘十五取一’,税率的下降是因为国家财政状况较好。但从宋徽宗至南宋以后,国家财政状况恶化,市舶税率逐步增大,宋徽宗·崇宁以后恢复到真宗时十取其一。”

  禁榷

  “禁榷”,也是宋代“市舶司”的主要职责,即有一些商品从船上搬运下来,直接运送京师,由国家垄断实行专买专卖。民间贩卖的只能是不属于“禁榷”的物资。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载:太平兴国(976—984年)初,对蕃货实行垄断包买,交“榷易院”经售,诏“诸蕃国香药、宝货至广州、交趾、泉州、两浙,非出于官库者,不得私相市易”。同时颁布严厉的禁榷令:民间商民敢与蕃客交易,计值百文即科罪,过15贯黥配海岛,再过押赴阙治罪,妇人犯罪充针工。

   《宋史·卷186·食货下8·互市舶法》:不属于禁榷的物资,“官市之余,听市于民。”

  北宋初年“禁榷”物有玳瑁、象牙、犀角、宾铁、乳香等8种,以后各时期“禁榷”物略有增加。

  从宋初开始,铜铁的出口量越来越大,造成问题。《宋史·食货志》载,开宝元年(968年)、太平兴国三年(978年)、雍熙二年(985年),宋王朝一再下令严禁铜铁出口,但禁而不止。

  博买

  “博买”,又称“官市”,由“市舶司”代表官府对“抽解”过的部分舶货按时价进行收购,送“榷易院”加价出售牟利;余下的其它货物百姓可以进行交易。因此,“博买”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市舶税。

  如《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载:北宋·太宗·淳化二年(1091年),朝廷规定,除“禁榷”物外,“他货择良者止市其半,如时价给之。粗恶者恣其卖勿禁。”

  “博买”的物品一般是获利较多、国内需要量较大的。

  如香料,《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3》载,“市舶司”“遇蕃船回舶,乳香到岸,尽数‘博买’,不得容令私卖”

  其他物品也有一定数量的博买,如《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7》载:“犀象十分抽二分,又博买四分;真珠十分抽一分,又博买六分。”

  “博买”虽说是按时价收买,但“官市”的价格往往定得低。北宋·朱彧《萍洲可谈·卷2》:“凡官市价微,又准他货与之,多折阅,故商人病之。”

  北宋朝廷为了扩大博买规模,曾拨给各路“市舶司”本钱。如《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1》载,政和七年(1117年),“诏降给空名度牒,广南、福建路各五百道,两浙路三百道,付逐路舶司充折博本钱。”

  禁止“和买”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3》载,北宋,市舶官吏及市舶所在地的地方官吏,经常利用职权强行用低价收买舶商的部分货物,“择其精者,售以低价”,美其名曰“和买”,意即两相情愿,自愿成交。

  《鸡肋集·卷62·晁无咎<公行状>》载,在泉州,“舶商岁再至……吏私与市者,价十一二售。”有时甚至不给一文钱。

  为防止官吏经商、政府与民众争利,宋廷有很多明确与具体的规定,不许官吏经营海外贸易。《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3》载,宋太宗(976—997年在位)时诏曰:“食禄之家,不许与民争利……内外文武官僚敢遣亲信于化外贩鬻者,所在以姓名闻。”之后又多次下令禁止。

  但是,泉州地方官员私相市易的现象却时有发生。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宋·参军·杜纯据旧《志》载:杜纯,字孝锡,甄城人。元祐(1086—1094年)中任泉州司法参军。泉有番舶之饶,杂货山积。时官于州者私与为市,价十不偿一。惟知州关咏无私买。后事败,狱治多牵系,惟无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杜纯》)

  泉州海商辐辏,杂货山积

  香料是宋代泉州港进口的主要商品。

  据《宋史》和《宋会要辑稿》记载,从北宋·乾德元年(963年)至太平兴国二年(963—977年)14年间,平海军节度使、泉漳等州观察使陈洪进就向朝廷进贡各种名贵香料共计17万斤。其中仅太平兴国二年(977)年,向朝廷进贡乳香一项就多达74000斤。(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洪进》)

  太平兴国三年(978年),洪进上《献地表》,纳土归宋。《宋会要辑稿·蕃夷7》记载,陈洪进纳土归宋后,在太平兴国(976—984年)间,先后给宋王朝的贡品中,就有乳香2万斤、瓶香万斤、象牙2千斤等大量的海外进口商品。

  太平兴国七年(982年),朝廷公布的泉州港进口商品中,有降真香、檀香、丁香、龙脑、木香、胡椒等37种。

  北宋中泉州已是一个“有蕃舶之饶,杂货山积”的大港口。海商往北,已达日本。日本·僧成寻《参天台五台山记》载,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成寻入中国求法,乘坐中国商船,船头3人,一为南雄州人(今广东南雄),一为福州人,一为泉州人。

  元祐〔1086-1093年)间任泉州教授的郑侠《西塘集》云,泉州“厘肄杂四方之俗,航海皆异国之商”,“释道四通,海商辐辏,夷夏杂处,权豪比居”

  此时,泉州的海外贸易物货之浩繁、频率之高,已迫近广州。据《宋会要》记载,北宋时海外货物输入泉州的有十多种。丝绸、陶瓷和铜铁是刺桐港外销商品的大宗。

北宋初、中期来往高丽的泉州商舶

  北宋初、中期,泉州刺桐港商北航朝鲜半岛比较频繁,随船人员也较多,以至到北宋后期,先后滞留高丽“王城有华人数百,多闽人因贾舶至者。密试其能,诱以禄仕,或强留之终身。”《宋史·卷487·高丽传》

  《高丽史》记载的到高丽的泉州商舶

  朝鲜·李朝史学家郑麟趾编纂的《高丽史》,保存了许多我国宋、元时期与高丽之间通过海道进行贸易的情况,可以弥补我国史籍在这方面的不足。

  从《高丽史》的记载看,北宋初、中期商舶到高丽者,几乎无年无之,最多时一年达数百人。《高丽史》记载宋代前往高丽经商的以泉州商人最多。从1015年(北宋·大中祥符八年)至1090年(元祐五年),至高丽贸易的宋商船队27批,其中泉州商人16批,超过一半。当时泉州海商运往高丽的货物主要有绫绢、锦罗、白绢、金银器、礼服、瓷器、药材、玳瑁、茶、酒、书籍、乐器、蜡烛、钱币、孔雀、鹦鹉、宝玉等,带回的货物有金、银、铜、人参、茯苓、毛皮、黄漆、硫磺、绫罗、白纸、扇子等。

  文中所谓“来献方物(或土物)者,必为商人;所谓“来投”者,往往是在国内不得志想另找出路的儒生,但其“来投”,必然搭乘商舶。

  其中可以确定为泉州商人的有:

  1、高丽史·卷4·显宗世家1》显宗六年(北宋·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闰六月,“宋·泉州人欧阳征来投。”

  2、高丽史·卷4·显宗世家1》显宗八年(北宋·真宗·天禧元年,1017年)七月,“宋·泉州人林仁福等四十人来献方物。”

  3、《高丽史·卷4·显宗世家1》显宗十年(北宋·真宗·天禧三年,1019年)七月,“宋·泉州陈文轨等一百人来献方物。”

  4、高丽史·卷4·显宗世家1》显宗十一年(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二月,“宋·泉州人怀贽等献方物。”

  5、《高丽史·卷5·显宗世家2》显宗十四年(北宋·仁宗·天圣元年,1023年)十一月,“宋·泉州人陈亿来投。”

  6、《高丽史·卷5·显宗世家2》显宗十九年(北宋·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九月,“宋·泉州人李颠等三十余人来献方物。”

  7、《高丽史·卷5·显宗世家2》显宗廿一年(北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七月,“宋·泉州人卢遵来献方物。”

  8、《高丽史·卷5·显宗世家2》德宗二年(北宋·仁宗·明道二年,1033年)八月,“宋·泉州商都纲林蔼等五十五人来献土物。”

  9、《卷6·靖宗世家》端宗十一年(北宋·仁宗·庆历五年,1045年)五月,“大宋·泉州商林禧等来献土物。”

  10、《高丽史·卷7·文宗世家1》文宗三年(北宋·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八月,“宋·泉州商王易从等六十二人来献珍宝。”

  11、《高丽史·卷8·文宗世家2》文宗十二年(北宋·英宗·嘉祐五年,1060年)八月,“宋商黄文景等来献土物。”【按:据《高丽史》文宗十三年八月戊辰”条载,黄文景“宋·泉州商”。】

  12、《高丽史·卷8·文宗世家2》文宗十七年(北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十月,“宋商林宁黄文景来献方物。”【按:林宁黄文景同行,疑亦是泉州商人。林宁文宗十八年(1064年)八月、廿二年(1068年)七月和廿九年(1075年)六月,曾3度重来高丽。】

  13、《高丽史·卷8·文宗世家2》文宗二十二年(北宋·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七月,“宋人黄慎来见……(宋发运使罗拯等来传天子之意。”【按:黄慎又作黄谨黄真《宋史·卷331·罗拯传》:使闽时(任转运使),泉商黄谨往高丽,馆之礼宾省。”“熙宁二年(1069年),其国礼宾省移牒福建转运使罗拯云:‘本朝商人黄真洪万来,称运使奉密旨,令招接通好。……今以公状附万西还。’”可知黄谨黄慎)是泉州商人,他往高丽,次年回国,有宋朝和高丽政府往来文书。】

  14、《高丽史·卷10·宣宗世家》宣宗四年(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三月,“宋商徐戬等来献《新注华严经》板。”【按:徐戬为泉州人,见下文苏东坡奏告泉州两海商案”。】

  15、《高丽史·卷10·宣宗世家》宣宗六年(北宋·哲宗·元祐四年,1089年)十月,“宋商徐成等五十九人来献土物。”

  16、《高丽史·卷10·宣宗世家》:宣宗七年(北宋·哲宗·元祐五年,1090年)三月,“宋商徐成等一百五十人来献土物。”【按:苏轼在元祐五年(1090年)八月写的《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东坡奏议·卷8》)中说:“至今年七月十七日,杭州市舶司准密州关报,据临海军状申准高丽国礼宾院牒:据泉州纲首徐成状称……”可知徐成是泉州海商。】

  国内史料记载的到高丽的泉州商舶

  1、《宋史·卷487·高丽传》:高丽·文宗二十四年(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年)八月,“宋湖南荆湖两浙发运使罗拯复遣黄慎来。”

  2、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61》:神宗·熙宁八年(高丽·文宗二十九年,1075年)三月,“江淮发运司罗拯言:泉州商人傅旋持高丽礼宾省帖,乞借乐艺等人。”【按:熙宁(1068—1077年)初年,宋委派刺桐港海商傅旋前往高丽寄意,恢复两国中断一段时间的友好关系。傅旋事亦见庞元英《文昌杂录·卷5》。他在熙宁八年(1075年)三月持高丽礼宾省帖还,则去高丽贸易应在熙宁七年(高丽·文宗廿八年,1074年),但此人未见《高丽史》、《宋史》记载。】

  3、尹伊锡刘载墓铭》(《海东金石录补遗·卷2》):刘载大宋泉州温陵人也。……慨然拂衣至于海东,时(高丽)宣宗·大安五年(北宋·哲宗·元祐三年,1088年)也。”【按:《高丽史·卷97·刘载传》说他宣宗时随商舶来”。】

  北宋、高丽双边关系与商贸

  元丰二年(1079年)以前,北宋皇朝是禁止商舶去高丽的。这是因为北宋与辽朝之间存在矛盾,而高丽与辽毗邻;北宋害怕商人乘去高丽之便前往辽朝统治区贸易,泄露内部情况。宋仁宗时,有关市舶的条法《庆历(1041—1048年)编敕》《嘉祐(1056—1063年)编敕》都明文规定:“客旅于海路商贩者,不得往高丽、新罗及登、莱州界。”稍后,宋神宗《熙宁(1068—1077年)编敕》仍规定:“往北界高丽、新罗并登、莱界商贩者各徒二年。”

  实际上,北宋政府的禁令不过是一纸具文,并没有发生实际效力,从上面列举的情况就可证明。

  宋神宗即位后,实行联合高丽反对辽朝的策略。熙宁元年(1068年),泉州商人黄慎赴高丽,事先是得到福建地方政府同意并担负有传递政府通交意旨任务的。熙宁三年(1070年),宋朝再遣黄慎出使高丽,得到高丽王朝的积极回应。熙宁四年(1071年),高丽遣使到宋朝,从而开启宋朝与高丽之间外交往来的新局面。熙宁八年(1075年),泉商傅旋向福建地方官转达高丽政府的文书,可见他前去高丽显然也是得到官府同意的。因此,至少是北宋地方政府在相当多的场合不仅不执行禁令,而且还支持、鼓励商人去高丽贸易。

  这个禁令,到元丰二年(1079年)取消。《宋史·卷186·食货下8·互市舶法》载:“元丰二年,贾人入高丽,赀及五千缗者,明州籍其名,岁责保给引发船,无引者如盗贩法。先是,禁人私贩,然不能绝。至是复通中国,故明立是法。”

  另方面,高丽政府对于中国商人是欢迎的,采取多种优惠待遇,积极招徕宋朝民间商人到高丽贸易,甚至被以朝廷的名义设宴招待,有的封以官号。

  徐兢《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6·宫殿2·长令殿》“贾人之至境。遣官迎劳,舍馆定,然后于长令(殿)受其献,计其直以方物数倍偿之。”

   《宣和奉使高丽图经·卷27·馆舍·客馆》:王城“南门之外及两廊有馆,有四,曰清州,曰忠州,曰四店,曰利宾。皆所以待中国之商旅。”

  《高丽史·卷6·靖宗世家》:高丽政府举行重大典礼时,“宋商客”得以“赐坐观礼,后以为常。”

  《高丽史》载,文宗九年(1055年)二月寒食节,高丽文宗宴宋商叶德宠等87人于娱宾馆,宴泉州海商黄拯等105人于迎宾馆。

  《宋史·高丽传》载,高丽国对到其国的宋商,密试其所能,诱以仕禄,或强留之终身。在高丽为官的泉州人有刘载欧阳征肖宗明等。泉州人刘载“尝随商船而来”,高丽睿宗(1106—1122年)时官至尚书右仆射。高丽显宗(1010—1031年)时,泉州海商欧阳征被封为左右拾遗,即谏官。文宗(1047—1082年)时,泉州商人肖宗明专宣引赞之事。

  高丽政府还通过这些商人与宋朝政府发生联系,已见上述,可以想见,它一定也会通过商人购买其他物品。高丽政府的态度,对于中国商人前往高丽贸易,起了明显的鼓励作用。许多泉州商人前往高丽,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直至南宋·建炎元年(1127年),两浙安抚使叶梦得还委托泉州大商柳悦黄师舜到高丽经商时,打听金朝动静。高丽王朝也通过宋朝商人延请宋朝文士、工匠、医师前往高丽供职和传艺。

北宋初、中期来往南海诸国的泉州商舶

  北宋初、中期,泉州商舶前往南海诸国不乏记载。

   北宋·司马光《涑水记闻·卷12》载:仁宗·庆历二年(1042年),“泉州商人”邵保“以私财募人之占城。”

  北宋·蔡襄《荔枝谱·第3载:仁宗(1022—1062年)后期,闽中荔枝外销,“其东南舟行新罗、日本、琉求、大食之属”。显然,泉州刺桐港的远洋海舶已开拓和使用于自东北亚太平洋西岸迤逦西南印度洋的漫长航海。

  《宋史·卷489·勃泥传》载: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勃泥国(今加里曼丹岛)派遣使节来中国,“其使乞从泉州乘海舶归国。”当时泉州与南海地区一定已有相当频繁的贸易交往,这位外国使者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北宋时期古印尼的阇婆、三佛齐、新拖、苏吉丹、巴林冯、蓝无里(兰里)等国家和地区与泉州也有贸易往来。南宋的《祥应庙碑记》记载有北宋“泉州纲首朱仿,舟往三佛齐国”的事迹。

泉州市舶司之设

  进入北宋后,宋王朝于开宝四年(971年)最先在广州设“提举市舶司”,端拱二年(989年)又在杭州设司,咸平二年(999年)再在明州(宁波)设司。朝廷赋以“市舶司”的主要职责,《宋史·卷167·职官7》称:“提举市舶司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

  泉州的海外贸易迅速得到发展,但一直没设市舶司,凡对外贸易事务,均由知州兼领。

  当时泉州等福建商人要到海外贸易,受广州或两浙“市舶司”管辖,出入口须先到彼处呈报办理“公凭”,返回时又须到彼处“抽解”(完税)。广州和明州之间航线很长,海域广阔,这对夹在其间的福建港口带来诸多不便;尤其是,广州官吏出于地方商业保护主义,还对泉州海商百般刁难。

  泉州地方官迫于地方商界独立处理海外贸易事务呼声,两度提出在泉州设立市舶司的要求,并最终得以实现。

  北宋·熙宁首次请置泉州市舶司未果

  熙宁五年(1072年),有“比言者”神宗建议在泉州设置“市舶司”《宋史·卷186·食货志8·互市舶法》载,神宗发下诏书:“诏发运使(泉州转运使)薛向曰:东南之利,舶商居其一。比言者请置司泉州,其创法讲求之。”但最终没有结果。这个“比言者”很可能是受泉州商人委托的官员。

  由于在“广州市舶司”设立之后,出现了拢括海外贸易的图谋,为避免同样状况再度在泉州出现,以吕嘉问为首的“市易司”极力反对设立“泉州市舶司”,最终这个建议作罢。

  北宋·元丰修订并实施“广州市舶条”

  北宋初年,并没有制定统一、详细的有关海外贸易的各项政策法令,一般是根据出现的具体问题临时处置。熙宁九年(1076年),有人建议“罢杭州、明州市舶司,只就广州市舶一处抽解”。元丰三年(1080年),宋廷为此修订了“广州市舶条”,并委派官吏付诸实行。这一市舶条法,不仅施行于广州,而且施行于其它各路。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6》载元丰三年(1080)八月诏令曰:

   “中书言:‘广州市舶条已修订,乞专委官推行。’

  诏:广东以转运使逊迥,广西以转运使陈倩,两浙以转运副使周直孺,福建以转运判官王子京直孺兼提举推行,子京兼觉察拘拦,其广南东路安抚使更不带市舶使。”

  “广州市舶条”的实施,对泉州海外贸易关系甚大。当时福建以泉州为主的海外贸易已相当活跃,但泉州海舶要到海外经商,必须先到广州市舶司呈报,领取公凭,方许出国;归国时,又需到广州市舶司抽解。

  福建转运判官王子京对泉州舶商“觉察拘拦”(检查监督),凡未到广州抽解的住舶,则“拘其货,止其舟”,“籍没连蔓,起数狱”

  北宋·元丰泉州知州陈偁再次请置泉州市舶司,未报

  “广州市舶条”的实施,给泉州的海外贸易带来很多不便,引起泉州商人的广泛反对。

  元丰五年(1082年),再知泉州的陈偁为保护泉州地方商人的利益,不惜与转运官发生冲突,再次奏请在泉州设置“市舶司”。但有司“未报”。(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偁》)

  这件事,陈偁的儿子陈瓘《先君行述》《永乐大典·卷3141·“陈”字门·陈偁)有详细记述:

   “泉(泉州)人贾海外,春去夏返,皆乘风便。熙宁中,始变市舶法,往复必使东诣广(广州),不者没其货。至是命转运判官王子京拘拦市舶。子京为尽利之说以请,拘其货止其舟以俟报。

  公(陈偁)以货不可失时,而舟行当乘风便,方听其贸易而籍名数以待。

  子京欲止不可,于是踪迹连蔓起数狱,移牒谯公(陈偁)沮国法,取民誉。朝廷所疾,且将并案会公(陈偁)。得旨再任,诏辞温渥。

  子京意沮,而搜捕益急。民骇惧,虽药物燔弃不敢留。

  (陈偁)乃疏其事请曰:‘自泉(泉州)之海外,率岁一往复。今远诣广(广州),必两驻冬,阅三年而后返,又道有礁石浅沙之险,费重利薄,舟之南日少,而广(广州)之课岁亏。重以拘拦之弊,民益不堪。置市舶于泉(泉州),可以息弊止烦。’

  未报。

  子京倚法笈没以巨万计。上宋哲宗即位,子京始惧,而遽以所籍者还民。”

   《文献通考·卷6》“泉人贾海者,往复必诣广东,否则没其货。海道回远,窃还家者过半,岁抚罪者众,太守陈偁奏疏:‘愿置市舶于泉。’不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之一·陈偁载:“元丰五年(1082年),复知泉州。旧法:‘番商至,必使诣广东,否则没其货。’请立市舶司于泉……”

  陈偁请置“泉州市舶司”的遭遇是“未报”(未被采纳)。其原因,学者有两说:

  一是把这归结为宋代的党争。

  认为是陈偁与福建转运判官王子京对立的党争造成的。宋神宗时,王子京支持王安石变法,限制泉州海外贸易,得到朝中同党的支持。

  二是置司太多不利于统一管理和控制。

  胡沧泽《宋代福建海外贸易的管理(《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曰: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泉州海外贸易的迅猛发展,在于泉州港的日趋繁荣、地位的日益重要,使得宋朝统治者不能无视这一现实。

  北宋初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和两浙。广州为历来交通海外的门户,市舶的设置自唐就有,故宋初仅是沿袭唐而已。明州为通高丽、日本的门户,且距京城较广州为近,置司亦有必要。

  处于广州和明州间的泉州,假如不是发展到相当规模,统治者是不会轻易置司的。因为置司太多,并不利于封建政府的统一管理和控制,只是到了置与不置的利弊得失已明显可见,由于未置司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已十分明显,统治者不能置若罔闻时,最高当局才会下决心置司。正由于此,泉州市舶司才迟迟无法设置起来。”

  北宋·元祐泉州设置市舶司成为现实

  北宋政府修改市舶法的结果,使泉州的海外贸易急剧下降,从而影响到政府的收入。宋廷当时虽然对陈偁设立“泉州市舶司”的建议没有予以答复,但肯定注意到了这个问题。元丰(1078—1086年)间,泉州的海外贸易归转运司兼管。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薨,哲宗即位,王子京被罢免。泉州籍名士苏颂与负责财政的户部尚书李常比较相熟,向他提起在泉州设置“市舶司”一事,李常便再一次提出建议。元祐二年(1087年),朝廷终于接受李常的建议,十月六日发下设立泉州市舶司的圣旨,泉州刺桐港宣布对外开放。(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406》)

   《宋史·卷167·职官志》载:“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市舶)司。”

  《宋史·卷186·食货志》载:“元祐三年……乃置密州板桥市舶司;而前一年,增置市舶司于泉州。”

   《玉海·卷186》载:“元祐二年十月六日,增置(市舶司)于泉州。”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8》载:哲宗·元祐二年十月六日,诏泉州增置市舶。”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0·古迹·泉州府·晋江县·市舶提举司》:“宋·元祐(1086—1094年)初置。”

  “市舶司”的设立对泉州来说意义十分重大。泉州港成为正式对外开放的港口,本地或外来的船舶无需再经广州市舶司验关,即可入港贸易或装货放洋。在这以后直至发展成为世界性贸易大港,元祐二年(1087年)是一个转折点。

  “福建市舶司”在泉州设置后,初期还曾一度时罢时复。大观三年(1109年),废福建、两浙市舶司,归提举常平官兼摄;政和二年(1112年),又恢复旧制。

  《宋会要辑稿》载:“国家置舶司于泉、广,招徕岛夷,阜通货贿,彼之所缺者,如瓷器、茗(茶)、醴(酒)之属,皆所愿得。”

  据《宋会要辑稿》中的政和五年(1115年)七月八日礼部奏疏可知,泉州市舶司已置建有“来远驿”,同时广州设“怀远驿”、明州(宁波)设“安远驿”,以接待前来贸易交往的外国官员、贡使、商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驿站·来远驿》)

  泉州市舶司的地位

  “泉州市舶司”设立后,泉州的海外贸易获得官方的认可和支持,具备了对商贸有益的区域经济自主权,海外贸易如虎添翼,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知州也很少再干预对外贸易事务。

  《泉州府志·卷75·拾遗》称:“先是郡守请置市舶于泉州,终宋世响其利,胡贾航海踵至,富者货累巨万,列居郡城南。”

  《泉州府志·卷11·城池》称:“一城要地,莫盛于南关,四海舶商,诸蕃琛贡,皆于是乎集。”泉州城南成了蕃客经商、聚居之地。

  “泉州市舶司”设置的第2年,即元祐三年(1088年),宋廷又在密州板桥镇(今山东胶县境)增置新的“市舶司”。宋代,除广州、杭州、明州、泉州、胶西5处外,还在温州、澉浦、秀州的华亭、青龙镇、上海、江阴等沿海地点设置“市舶司”“市舶务”,共11处。但从规模来看,这些“市舶司”“市舶务”以广州、泉州和明州为最。

  从北宋·元祐二年始设于泉州开始,历经北宋至南宋整个宋代,以及元朝,到明·成化十年(1474年)迁往福州止,“泉州市舶司”实际上就是“福建市舶司”,负责福建海外贸易的管理。这段历史时期,史籍所载的“泉州市舶司”、“福建市舶司”,均在泉州。

  北宋泉州市舶司的职官设置

  “泉州市舶司”成立后,官府与海外贸易市场之间形成较为稳定的关系。“市舶司”的主要任务是关税的执行和监督,承担着向商人征收关税、贡品的责任。此外,还承担着检查蕃国船只和货物的责任;对本国商船和商人,也例行严格的检查。对二者的出入港货物、人员等,进行监督和审批。

  北宋·朱彧《萍洲可谈·卷2》载:“广州市舶司旧制,帅臣漕使领提举市舶事,祖宗时谓之市舶使,福建路泉州,两浙路明州、杭州,皆傍海,亦有市舶司。崇宁初,三路各置提举官。”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27·职员·方面·诸司附·宋·提举市舶司》:“提举市舶司:按《宋史》:‘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元祐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仍委逐处知州、通判、知县、监官同检视,而转运司总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8·职官志·文秩·历代泉州府以下职官考·宋·诸司附置泉州者·提举市舶司》:“提举市舶司:按《宋史》:掌番货、海舶、征榷、贸易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元祐(1086—1094年)初,诏福建路于泉州置司,仍委逐处知州、通判、知县、监官同检视,而转运司总之。……提举一员。”

  《文献通考·卷62》载:“旧制虽有市舶司,多州郡兼领;元丰中,始令转运司兼提举,而州郡不复预矣;后专置提举,两转运亦不复预矣。后尽罢提举官,至大观元年续置。”南宋学者章如愚《山堂群书考索》“提举市舶”条记载与此同。

  由此可知,北宋市舶官吏的设置经历了3个阶段:其一,宋初由州郡长官兼任;其二,神宗·元丰(1078—1085年)中改由转运司兼任提举,州郡不复干预;其三,徽宗·崇宁(1102—1106年)初,置专职提举,后尽罢,大观元年(1107年)续置。

  “泉州市舶司”设置于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正处于市舶官吏设置的第2阶段,即由本路转运使兼任提举。至崇宁初,始置专职提举官。

  胡沧泽《宋代福建海外贸易的管理》[《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5年第1期]曰:

   “市舶司有自己的一套管理机构,主要官员4名,吏若干。

  长官为提举市舶,由转运使或转运副使等官吏兼任。

  下设监官一员,‘抽解博买,专置监官一员’(《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1》),‘主管抽买舶货,收支钱物’。

   勾当公事一员,勾当公事又称干办公事,简称‘舶干’,主持市舶司日常事务。

   监门官一员,主管市舶库,‘逐日收支,宝货钱物浩瀚,全籍监门官检察’,以防侵盗之弊(《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3》)。

  市舶司还设吏员若干:

  孔目,负责审核、验实海商的申请,发放公凭;

  都吏,负责巡视、检查和安全工作;

  专秤,负责临场抽解和买的具体事宜;

  手分,负责钱物收支,管‘钱帛案’;

  客司,负责接待贡使和番商。”

  北宋泉州市舶司提举名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30·秩官·历官·方面·宋·诸司附·提举市舶司·提举》收录提举市舶司提举名录有:

  徐确【按:徐确,字居易,莆田人,元丰进士。崇宁(1102—1106年)间任。】

   上官厚钱景邈周需乐昭衍章焕文(以上年代无考)

  施述蔡木肃(“木肃”合一字):上二人政和(1111—1118年)间任。【按:①施述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8·职官志文秩》施逑。②蔡木肃(“木肃”合一字),仙游人。】

  许大年张佑:俱宣和(1119—1125年)间任【按:张佑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8·职官志文秩》张祐

  鲁詹:靖康初(靖康元年,1126年)任。”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8·职官志文秩》增补:

  陈汝锡:崇宁间(1102—1106年)任。

  姚世举:长溪人,元丰进士,年代无考。

  市舶司通过“公凭”的颁发对进出口舶船进行管理

  “公凭”,又称“公据”、“公验”、“官券”,是“市舶司”发给经营海外贸易商人的出海贸易许可证。市舶司通过公凭的颁发、查验,对进出口舶船进行管理。宋时商人出海贸易,按规定必须携带“公凭”

   《宋史·食货志》“商人出海外蕃国贩易者,令诣市舶司请给官券,违者没其宝货。”

  《续资治通鉴长编》“元祐五年(1090年)十一月己丑条”载有公凭管理的细则和处罚办法:

  “刑部言:

  商贾许由海道往外蕃兴贩,并具人船物货名数,所诣去处,申所在册,仍召本土有物力户三人委保,不得夹带兵器,若违禁以堪充造军器物,并不越过所禁地分,州为验实,牒送愿发船州置簿抄上,仍给公据所行。

  回月许于合发舶州住舶,公据纳市舶司。

  即不请公据而擅乘船,自海道入界河及往高丽、新罗、登州者,徒二年,五百里编管;往北界加二等,配一千里,并许人告捕,给船物半价充赏……余在船人,虽非船物主,并杖八十。”

  由此可知:

  办理“公凭”时,舶商必须在所在州申请,详细申报所有船员的姓名、所载货物的数量、所去地点,且须有所在州富户3人担保。经官方验实,然后到发舶州置簿抄上,然后才发给“公凭”,船舶才能起航。

  舶商在申请公凭时,必须符合官府的有关规定,接受不得夹带兵器和其它各种禁止出口物品、不得越过所禁地分等各种限制。

  舶船临出发前,官府还要委派“不干碍官”,即与市舶没有关系的官员,前往检查核实(《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23 》)。

  回舶后,公凭要交还住舶的“市舶司”,所运货物要进行“抽解”“博买”,不得隐匿和逃避抽税。违反的,一经发现都要给以程度不等的处罚以至判刑。

  《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8》还载,舶船返回后又欲往他郡贸易的,需“仰经提举舶司陈状,本司勘验诣实,给予‘公凭’,前路照会”

泉州市舶司遗址

  “泉州市舶司”“福建市舶司”。自北宋·元祐二年(1087年)朝廷设立福建市舶司于泉州后,历经北宋至南宋整个宋代,以及元朝,到明·成化八年(1472年)才迁往福州。福建市舶司在泉州的400年间,管理着泉州诸港的海外贸易及有关事务,也是福建海外贸易的管理机构。

  “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2021年7月列为世界遗产名录,“市舶司遗址”是其22处代表性古迹遗址(遗产点)之一。

  遗址

  “泉州市舶司”设置于泉州城南。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0·古迹·泉州府·晋江县·市舶提举司》:“市舶提举司,在府治南水仙门内旧市舶务址。”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80·古迹·泉州府·晋江县·南薰门》:“南薰门,在旧市舶司之旁。”南薰门即“水仙门”、“水门”

  清·道光《晋江县志》载:“鹊鸟桥,原名通籴桥,在南薰门右水关处。”

  市舶司占据着很大范围,在今泉州市内水门巷竹街南薰门(水门)遗址西北,西到水仙宫,东到三义庙,北到马坂巷洪厝山。现代,厦门海关、泉州海关、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曾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泉州海关史迹进行调查,其《泉州海关史迹调查》一文刊载于《海交史研究》1988年第1期。

  市舶司迁福州后,司荒废,后渐为民居。现在,仅保留着水门巷水仙宫作为市舶司遗址保护。

  “泉州市舶司遗址”,列为泉州市文物保护单位。

  水门水关

  水门( 南薰门)水关位于市舶司西南,在水门巷尾竹街西,北为鹊鸟桥,西为水仙宫。

  宋至明,远洋商船的人员,其货物往来,可通过小船,沿晋江、破腹沟、水关、濠沟直达“市舶司”报关。

  《泉州海关史迹调查》:“水关闸门今尚存,在水关沿水道北60米处有水仙宫,现为水门小学。”

  南宋·绍定三年(1230年),泉州知州游九功沿破腹光建翼城,以翼卫罗城,水门水关即建于斯时。(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府城·泉州罗城·泉州新罗城—“鲤城”》)

  元·至正十二年(1352年),监郡亻契玉立南拓罗城以就翼城,在德济门至临漳门中间水关左建南薰门。南薰门水关,原高约5米,宽3.5米深2.7米,拱券,条石砌顶,券顶即是城墙。(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府城·泉州罗城·泉州新罗城—“鲤城”》)

  水关后有石闸门,其长石槽尚存。水关上的城墙,1956年拆除。而桥北的鹊鸟桥至今尚存。原六板桥已改成水泥桥,桥旁濠沟尚存一、二巨大石栏杆。

  市舶库

  “市舶司”东侧即市舶库,在花桥亭以南马坂巷附近,现称“舶司库巷”

  《泉州海关史迹调查》:

  “而在水仙宫东,过洪厝山,通大街有条巷叫舶司库巷,舶司库巷应是市舶司仓库所在地。

  舶司库巷北即马坂巷,两巷之间有一大古井叫火喾,井径达四米余,深七八米。所谓火喾,即用来防火。当是市舶司仓库的火井。这么大的防火井,可推想舶司仓库是很大的。

   六十五年前,舶司库巷内李宏成挖基建洋楼,曾出土银锭3000余两,这批银锭或与舶司库有关系。”

  洪厝山

  《泉州海关史迹调查》:“水门巷与马坂巷之间有一处较高的地方,即洪厝山,其实并不是山,而是有相当厚的宋代瓦砾、陶瓷片堆积,很可能市舶司即设在洪厝山。”

  清芬亭

  “清芬亭”原在市舶司内,是1座戒贪颂廉亭,今无存。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宫室·泉州府·晋江县·清芬亭》:“清芬亭,在宋市舶提举司。傅伯成诗:‘岁晚松篁期苦节,春光桃李任多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古迹·清芬亭》“清芬亭,在宋·市舶司。傅伯成诗云:‘岁晚松篁期苦节,春光桃李任多情。’”

  傅伯成,南宋初人,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傅伯成》。

苏东坡奏告泉州两海商案

  苏轼苏东坡)以龙图阁学士朝奉郎出任杭州知府时,曾于元祐四年(1089年)十一月三日哲宗上奏《论高丽进奉状》(《东坡奏议·卷6》),又于元祐五年(1090年)八月十五日再上《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东坡奏议·卷8》)。

  两次奏状,都针对有关与高丽交通的问题,还具体列举两起“走私”案,涉案者都是泉州海商,即徐戬王应升等20人。

  苏轼对涉外问题高度警觉

  北宋·熙宁、元祐年间(1068—1094年),周边的环境不太安宁,宋、辽矛盾尖锐,互视为敌国,而高丽地位微妙,既臣服于辽,又想与宋交往。

  苏轼身处江南,不在前线,却对一些涉外问题高度警觉。在《论高丽进奉状》中,陈述接受外邦纳贡得不偿失的因由之后称:“高丽数年不至,淮浙、京东吏民有息肩之喜。唯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其间凶险之人,犹敢交通引惹,以希图利。”

  徐戬

  徐戬涉及两个问题:

  一是公然用他的海舶把5个高丽僧人私自带到杭州。

  苏轼《论高丽进奉状》奏曰:“泉州百姓徐戬(《续通鉴长编·卷435》引苏轼奏议,作“泉州商人徐戬” )”,“于海舶内载到高丽僧统义天手下侍者僧寿介继常颍流、院子金保菱善等五人,及赍到本国礼宾省牒云:奉本国王旨,令寿介等五人赍义天祭文来祭奠杭州僧源梨。”

  高丽僧统义天是高丽国王的兄弟,出家为僧,曾由海道来宋朝求经学法,对于两国文化交流有所贡献。他在中国杭州期间,从当地惠因院僧净源学法,此时闻净源亡故,特遣专人致祭。

  但苏轼奏本称,以寿介为首的这5个和尚,奉命带来两座“金塔”,要来“祝延皇帝、太皇太后圣寿”。他们被婉拒之后,则以“祭奠亡僧”为名,欲捐给杭州寺庙,其本意是要“尝试朝廷”、“一卜朝廷”

  二是走私《夹注华严经》板到高丽。

  此事《高丽史·卷10·宣宗世家》亦有载:高丽·宣宗四年(北宋·哲宗·元祐二年,1087年)三月,“宋商徐戬等来献《新注华严经》板。”

  苏轼《论高丽进奉状》奏曰:徐戬“先受高丽钱物,于杭州雕造《夹注华严经》,费用浩瀚。印板既成,公然于海舶载去交纳,却受本国厚赏。”

  元祐五年(1090年)的《乞禁商旅过外国状》又补充说,这批《华严经》雕版多达二千九百余片,徐戬“公然运往彼国,却受答银三千两,公私并不知觉”。状中还说:“况高丽臣属契丹,情伪难测,其徐戬公然交通,略无忌畏,乞法外重行,以警闽浙之民,杜绝奸细。奉圣旨,徐戬特送千里外州、军编管。”

   徐戬终于落网判刑。

  王应升等二十人案

  苏轼在元祐五年(1090年)的《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中,又提到泉州商客王应升等20人被捉:

  “至今年七月十七日,杭州市舶司准密州关报,据临海军状申,准高丽国礼宾院牒,据泉州纲首徐成状称,有商客王应升等,冒认往高丽国公凭,却发船入辽国买卖,寻捉到王应升等二十人,及船中行货,并是大辽国南挺银丝钱物,并有过海祈平安将入大辽国愿子二道。本司看详,显见闽浙商贾因往高丽,遂通契丹;岁久迹熟,必为莫大为患。方欲具事由奏闻,乞禁止。”

  两案的提示:自古泉州海舶多有往北

  上述两案值得研究。

  一般印象,泉州历史上的船队都是往南走,航向南洋东洋、中东两亚,少有往北。

  而苏轼《论高丽进奉状》(《东坡奏议·卷6》)却说:“福建一路多以海商为业。”“福建狡商专擅交通高丽,引惹牟利,如徐戬者甚众。”

  关于从杭州遣返高丽僧寿介等回高丽一事,苏轼在元祐四年(1089年)十一月《论高丽进奉状》一开始说,将他们送到明州,“令搭附因便海舶归国。”但是,在发遣寿介等动身去明州后,苏轼又上《乞令高丽僧从泉州归国状》《东坡奏议·卷6》)称:“访闻明州近日少有因便商客入高丽国”,而“泉州多有海舶入高丽往来买卖”“乞发往泉州附舡归国”

  当时明州也是重要海外贸易港,其建立市舶司在泉州之前。从地理位置上看,明州距高丽较近,与泉、广相比,应该与高丽往来更多。但在北宋时期,明州与高丽的交往,显然不及泉州;泉州是对高丽的主要贸易港。
苏轼《乞禁商旅过外国状》(《东坡奏议·卷8》)还认为泉州等闽浙商贾“因往高丽,遂通契丹,岁久迹熟”,说明泉州往北贸易由来已久,并早与高丽及契丹的上层和商界建立非同寻常的关系。

  同时,泉州海商徐戬一次即代为雕造经板2900余片,并载往高丽,表明当年高度发达的中华文化,已成为泉州海舶输出“商品”的组成部分。

徽宗朝泉州的海外贸易

  进一步放宽政策

  宋徽宗时,国家财政恶化,市舶税率增大,崇宁(1102—1106年)以后,从神宗·熙宁(1068—1077年)间开始的“十五取一”,恢复到真宗(998—1022年)时的“十取其一”。(漆侠《宋代市舶抽解制度》:河南大学学报,1985年第1期)

  另方面,为刺激对外贸易,又进一步放宽政策。

  从“泉州市舶司”设立时起,就一直争取中央政府颁给本港以一系列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的进口商品及蕃商来华环境。

  “市舶司”设立后不久的绍圣二年(1095年),知永春县事江公望《多暇亭记》何乔远《闽书·卷55》)中说:“船通他国,风顺便,食息行数百里,珍珠玳瑁、犀象齿角、丹砂水银、沉檀等香,希奇难得之宝,其至如委。巨商大贾,摩肩接足,相刃于道。”描绘了泉州港蕃舶辐辏、宝货如山的繁荣景象。

  元符三年(1100年)一月徽宗即位后,解除了与“高丽、日本、大食诸蕃”通商的禁令(《中国陶瓷史》引[日]三善为康《朝野群载·卷20·太宰府附异国大宋客商事·李充公凭》)。

  崇宁(1102—1106年)初年,泉州市舶司根据朝廷旨意派刘著出使中南半岛,稍后果然招纳到罗斛与占城,因而请准设置来远驿,并拟定特别优厚的迎接犒设津遣条例,海外使节与蕃商来华,从此格外方便。

  崇宁三年(1104年),舶货到岸后,经过课片博买程序,准许蕃商或其“土生蕃客”可以越州过县或直入汴京销售自余部分。

  政和五年(1115年),福建市舶司在泉州设来远驿以接待来自世界各国的贡使人员,并拟定伎乐迎送、犒设津道等则例。

  宋政府多次拨给市舶司本钱,以扩大博买规模。《宋会要辑稿·职官44之11》载:政和七年(1117年),“诏降给空名度牒,广南、福建路各五百道,两浙路三百道,付逐路舶司充折博本线。”

  泉州市舶司始置专职提举

  崇宁初,泉州市舶司始置专职提举。

  北宋·朱彧《萍洲可谈·卷2》载:“广州市舶司旧制,帅臣漕使领提举市舶事,祖宗时谓之市舶使;福建路泉州、两浙路明州、杭州,皆旁海,亦有市舶司,崇宁初三路各置提举官。”

  此后,市舶官制尽管时有变动,但基本上是实行“专职提举”制。专职提举制的建立,使市舶机构更加完善、更加专门化和正规化。

  李充公凭:对日贸易

  北宋泉州的私商是很活跃的。

  如秦观《淮海集·卷3》载,北宋中叶,晋江人林昭庆“尝与乡里数人相结为贾,自闽粤航海道,直抵山东,往来海中数十年,貲用甚饶”

  如朱昉。据南宋·莆田《祥应庙记》载:北宋·泉州纲首朱昉舟往三佛齐(今印尼苏门答腊),因在祥应庙“请神之香火而虔奉之,舟行迅速,往返曾不期年,获利百倍”,竟被“归德于神”

  又如李充李充也是北宋·泉州商人,是我国早期有据可查的一位持有护照的前辈海商。(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充》)

  日本是泉州舶商常去的地方。李充曾两次到日本贸易。第1次是崇宁元年(1102年),崇宁三年(1104年)归国。第2次是崇宁四年(1105年)。

  李充第2次赴日的公凭内容,在日本《朝野群载·卷20·大宰府附异国大宋商客事》(森克己《日宋贸易的研究》转载)中保存了下来,成为研究宋代海外交通史和市舶制度的珍贵资料。

  李充这次北航,先到明州办理出境手续,崇宁四年(1105年)六月由两浙路市舶司发给公凭,然后航抵日本。从北宋·泉州商人李充的出国公凭及有关记载看,当时泉州对外交往频繁,而且贸易也十分灵活,可以“赊货”,即今之“代销”

  李充公凭”的内容主要有:

  一、写明前往的目的地为日本。

  二、全体船员姓名。公凭上记载着“公凭携持人,纲首(即船长兼货主)李充;船只一艘,乘员六十七名”,船上人员编制有纲首、艄工(水手)、杂事以及由部领管押的三甲水手。第一甲20人,第二甲25人、第三甲19人,全船连纲首李充共68人。

  三、货物。李充的这次航行,据文献介绍,因三年前至日本时把商品大量赊与民间便回国,而今番到日本,旨在索取货款并购回货物,因而船上载去日本的货并不多。所载货物是李充从泉州带去的,主要有“色布伍拾疋”,“象眼肆拾疋,生绢拾疋,白绫贰疋,瓷碗贰百床,瓷碟壹百床”。床是装器物的工具,一床装20件。公凭上记录的瓷器都是泉州附近烧制的。

  四、物件。公凭记载船舶备件的名称与数量,如防船家事,即在海上遇到危险时使用的锣一面、鼓一面、旗五口。还记载明州市舶司“给杖一条,印一颗,代表市舶司行使管理海船职权。

  五、政府的禁令:

  如果没有公凭而擅行或自海道入界河,及往登州、莱州界,往大辽国者徒二年或三年。如有告发,将船上货物一半作赏。

  关于贸易的国家,规定除北界(辽国)和交趾(越南南部)等国外,均可前往贸易。贸易品规定不许兴贩兵甲器杖、女口、奸细、逃亡军人,如违禁,一行所有之物没官。

  海商所带公凭、防盗工具、兵器开列数目置历抄上,回来后照点,不得少欠。如有损坏散失,要一船人保明文状,方得免罪。

  到外国经商的人,不能妄称奉使名目,妄作表章,只能以商贩为名。

  如有番商愿搭乘船来宋国者,听从便。

  到海外经商的船舶,不得逃避抽买,如有违者,船上货物没官,纲首、杂事、部领、艄工各徒二年,发配本城。还有有关冒越至所禁区国,从原非发舶州住舶等的处分。

祈风祭祀

  由于古代航海技术水平所限,人们对海上天气的变化不能完全掌握,于是就把航路的顺风和安全寄托于海神的庇祐,因而自北宋始,泉州沿海一带民间便盛行祭祀海神和祈风习俗,并成为官方的定制。

  莆田祥应庙“显惠候”之祭

  莆田“祥应庙”建于五代,祀海上保护神。

  北宋·大观元年(1107年),部使者始列神之功状于朝,次年赐庙号“祥应”,宣和四年(1122年)神封“显惠候”,是泉州海商和船民常至的祈风祭祀场所。

  清·道光《福建通志·卷9·金石志·石8》载:南宋·高宗·建炎八年(1138年)刻的莆田《祥应庙碑记》记:“泉州纲首朱纺,舟往三佛齐国,亦请神之香火而虔奉之,舟行迅速,无有艰阻,往返曾不期年,获得百倍。前后之贾于外藩者,未尝有是。咸皆归德于神,自是商人远行,莫不来祷。”

  真武庙“玄武大帝”之祭

  真武庙,亦称“法石真武庙”、“真武殿”,俗称“上帝宫”,位于泉州郡治东南通淮门(俗称涂门)外法石乡晋江北岸石头山麓[今丰泽区东海街道法石社区石头街头(今东云路)宝觉山]。(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n《泉州儒道释寺庙·真武庙》)

  “真武庙”始建于北宋·乾德五年(967年)至开宝六年(973年),始称“玄武庙”,主祀“北极玄天上帝”(即“玄武大帝”,俗称“上帝公”),由湖北武当山分炉而来。真武大帝原为中原地区道教神灵系统中的“北方”守护神,其信仰传入泉州后,因“北方”在五行学说中对应“水”,其文化属性与泉州的海洋文明交融,泉人认为玄武大帝具有镇海驱邪能力,尊为“海神”,建庙奉祀。

  “真武庙”位于晋江出海口,枕山漱海,庙前还是汪洋一片,其所处位置是江海交汇的港口,因之也成为泉州郡守望祭海神之所。泉州郡守每年两次率官员到这里举行祭海仪式,端午前后“回舶祭海”、秋冬“遣舶祭海”列为官方定制,祈求玄武大帝庇佑。

  延福寺灵乐祠“通远王”之祭

  唐·咸通建“灵乐祠”祀乐山仙翁李元溥

  在南安市丰州镇“九日山”下,有始建于西晋·太康九年(288年)的“建造寺”。丰州是唐代及之前闽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至唐·久视元年(700年)第3次设置武荣州,州治始由丰州迁址今泉州市区。唐·大历三年(768年),“建造寺”移现址重建,更名“延福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寺庙·延福寺》)

  相传,有李元溥,唐·四川人,进士,曾官拜云南团练副使。天宝十四年(755年)至宝应二年(763年)“安史之乱”期间,李元溥弃官云游入闽,最后在南安五台山顶修草舍名“海潮庵”,避世修真20余载。李元溥乐施好善,为路人煮茶献粥,教乡人种植、采药治病,救人为乐,乡里称颂,称“白须公”李元溥白日羽化而去后,唐·咸通(860—874年)间,乡人就“海潮庵”“广福王庙”(后称“通远王庙”、“昭惠祖庙”)祀之;称“五台山”“乐山”,尊李元溥“乐山王”。(按:乐山:位于今南安市东北部九都镇、向阳乡境内。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五台山》、《泉州儒道释寺庙·昭惠庙·乐山昭惠庙》)

  唐·咸通(860—874年)中,“延福寺”重建大殿,寺僧取材乐山,遇一叟为之导,是夕又梦许护送。既一日九日山下金溪江水暴涨,其筏自至,若神运状,咸指“白须公”李元溥显灵大殿建成后,即名“神运殿”;又在“延福寺”东侧另建一祠祀之,名“灵乐祠”,(后亦称“灵岳祠”、“乐山行宫”),尊李元溥为“灵乐王”。

  李元溥逐渐由山神、雨神、水神而演变为海神

  晚唐,“灵乐祠”所祀“乐山白衣叟”李元溥是山神。民国《永春县志·卷16·祠祀志》:“广福王庙在乐山,盖山神也。”

  入宋,累封李元溥神爵为“通远王”,赐庙额“昭惠”,自此“灵乐祠”又称通远王祠”、“昭惠庙”。后“通远王”迭加封号,全号至通远善利广福显济王,史称“八字王”,俗称通远王。(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延福寺与通远王祠(昭惠庙)》)

  清·康熙《南安县志·卷2》:“水旱病疫,海舶祈风,辄见应。宋时累封通远王,赐庙额‘昭惠’。其后迭加至善利、广福、显济。”

  民国《永春县志·卷16·祠祀志》:“宋赐额‘昭惠’。泉守蔡襄祷雨有应,以状闻,封善利王,累加广福、显济王号。”

  雨者水也,乐山神人既然可祷雨有应,且其本来就有水运的神通,成为水上运输之神便自然而然。

  北宋·皇祐五年(1053年)四月至嘉祐四年(1059年)十二月间,泉州郡守蔡襄修建洛阳桥。桥址之北百余米处原有始建于唐代的“镇海庵”蔡襄“镇海庵”为会所(造桥指挥部)。因造桥工程浩大,艰难重重,又从南安丰州迎奉九日山“灵乐祠”“通远王至洛阳,祀于“镇海庵”(后改称“昭惠庙”)。通远王的海神地位初步确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襄》、《泉州古桥梁·洛阳桥》、《泉州儒道释寺庙·昭惠庙·洛阳昭惠庙》)

  嘉佑三年(1060年)春,蔡襄以旱甚,祷于“灵乐祠”有应。熙宁八年(1075年)闻于朝,敕封李元溥崇应公

  九日山西峰东麓现存1处北宋·熙宁三年(1070年)所镌祈雨摩崖石刻,称“光禄卿、知军州事、圃田刘袭礼 公叙,因祈雨显应、灵乐二庙”,率同僚“同游隐君亭”。(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九日山·下卷·崖刻·西峰摩崖石刻·游览留名石刻·2.北宋·刘袭礼等留名石刻》)

  “延福寺”官方航海祈风典礼

  在九日山“延福寺”举行由地方官员主持的航海祈风典礼,始于何时不得而知,但不会迟于元丰(1078—1085年)间,而此时“泉州市舶司”尚未建立。

  《泉州府志·灵乐祠》纪述九日山三十六奇之一的“肉身佛”,即“灵乐祠”“通远王的从神陈益通远王有2位从神。民国《永春县志·卷16·祠祀志》:“有从祀二神,曰陈益黄志,皆膺王封。”陈益“仁福王”黄志“辅国忠惠王”,都是由真人而成神封王的。

  陈益是熙宁(1068—1077年)年间的巡辖官,“元丰间从守祈风延福寺神运殿”,感佛之灵,立志舍身为佐神,忽然间就拄着手杖站在庙里死去。寺僧见其神异,就将其尸身封泥贴金供奉,配他为“通远王”的从神,是为“肉身佛”(今无存)。

  实际上,元丰(1078—1085年)后,道教俗神通远王的声誉,已远远超过“延福寺”的佛教。

  元祐二年(1087年),“泉州市舶司”设立。自此终北宋,九日山留下2处有关海交市舶的记事石刻,均在九日山东峰:

  一是崇宁三年(1104年)方正叔等石刻,文曰:“知州事方谷?正叔、提举市舶章炳文?叔虎、新下邳令林深之?原叔同游。崇宁三年八月初氵幹。”这是九日山最早出现“提举市舶”官名的石刻。

  二是靖康元年(1126年)林遹等石刻,文曰:“靖康改元初冬,提举常平等事林遹 述中循按泉南,同提举市舶詹巨山、太守陈元老 大年、通判林孝渊 全一会食延福寺。遍览名胜,登山绝顶,极目遐旷,俛仰陈迹,徘徊久之。”

  (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九日山·下卷·崖刻·海交祈风及市舶司事石刻·1.北宋·崇宁三年(1104年)方正叔等有关海交市舶石刻、2.北宋·靖康元年(1126年)林遹等有关海交市舶石刻》)

  此两处摩崖石刻,虽然没有载明泉州知州会同市舶司提举以及诸同僚,到九日山、延福寺所为何事,但可想而知,应是为了举行航海祈风典礼。

  通远王信仰的流播

  随着泉州“海上丝绸之路”的兴盛,北宋末叶通远王信仰逐渐由山区向海边流播,完成了泉州海外交通发展“海上保护神”的转变。

  【永春“昭惠庙”】

  北宋·徽宗·大观(1107-1110年)间,永春知县留□在县城建昭惠庙,祀“通远王”。南宋·绍定(1228—1233年)间永春知县任敞重建。

   民国《永春县志·卷16·祠祀志》:“昭惠庙,在州治西,即‘乐山行宫’。宋·大观间知县留□、绍定间知县任敞相继建。”

  【安平“昭惠庙”】

  安海港是北宋泉州海外交通的重要港口,徽宗·政和四年(1114年)八月,安平(安海)始建“昭惠庙”,奉祀“通远王”。时“安平桥”尚未建造。(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港·安海港》、《泉州古桥梁·安平桥》)

  《安海志·卷20·庙堂志》引录明·陈道远《重建昭惠庙叙》曰:“政和四年立庙,赐今额(“昭惠”)。”

  北宋末年,通远王已施法力于海。《安海志·卷20·庙堂志》引政和(1111—1118年)年间乡贡进土王国珍《昭惠庙记》曰:“吾泉以是德公为多,凡家无贫富贵贱,争像而祀之,惟恐其后。以至海舟番舶,(对其崇拜)益用严格。公崇往业于烈风怒涛间,穆穆瘁容于云表。舟或有临于艰阻者,公易危而安之,风息涛平,舟人赖之以灵者十常有八九。时丁天旱,大泽焚如,守令忧之,为民勤祷,每用享于公之祠下,未终祀礼而雨泽滂沛。其社士民有祷于公,事无巨细莫是昭格,吾泉以是佥感公之威灵。”

  宣和(1119—1125年)间林献可《昭惠庙献马文》称:“公之肇迹,其原有自。庇庥之力,于泉尤笃,人各各以归仰,方在在以奉祀,而公无不通也,无不在也,未尝有违所愿,此海滨之民,所以获建行宫焉。”

永居蕃客

  “海上丝路”的兴起是蕃客来华并侨居泉州的经济原因,季风的南来北往则是形成泉州外国侨民社会的自然原因。

  古代航海主要依靠风力,因而有明显的季节性。东南亚、南亚、西亚的蕃商一般在春夏之交起南风时北上来华,不管其私事或公干是否完成,都要到秋冬之际方能乘北风南下归国。但这只是就比较近的东南亚国家而言的,马六甲以南、以西的地区(如南亚、西亚)因路程遥远而赶不上风信,还得等来年季风再起才能归国。

  三佛齐位于马六甲底端苏门答腊东南岸,为中国、东南亚与南亚、西亚交通之枢纽。如果海商往返一趟三佛齐须在“期年”以上,那么三佛齐以远的蕃人只要来华,均不可能于当年回国,他们在华至少要住一年半才能归国,如因商务、通婚、传教或其他原因不能归或不愿归者,就成了“永居蕃客”。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泉州建起第一座清真寺,名“圣友寺”,说明当时定居泉州的阿拉伯人数量很多。(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宗教·伊斯兰教》)

  刺桐港海外贸易趋发达,蕃商来华日众。北宋诗人、生活在英宗神宗哲宗徽宗时代的福清人郑侠(1041~1119)咏泉州,在上泉守大夫(四库全书本《西塘集·卷6》)诗中有“航海皆异国之商”之句,在代谢仆射相公(四库全书本《西塘集·卷8)诗中有“海商辐辏,夷夏杂处”之句。

刺桐港海商留蕃

  随着泉州港的逐渐繁荣,泉州华侨不断增多。

  在南海航线上,自北宋年中始,刺桐港海商即“时有附带曾经赴试士人及过犯停替胥吏过海入蕃,或名为住冬,留在彼国,数年不回”《宋会要·刑法2之57》)。有的娶妻育子繁殖,称为“土生唐人”《宋会要·蕃夷4之82》)的后代,掀开了华侨胞与驻在地居民共同开发新乡园的历史篇章。其中赴试士人、停替胥吏都拥有一定的文化,在向海外传播中华文化的过程中,尤能有所作为。三佛齐使者赍致宋廷的竟是“唐字书”《宋会要·职官·446),正是这种社会效果的1例。

  北宋时期,泉州一些手工艺匠也前往印尼定居,苏门答腊岛西北部的兰里就是漳泉海商船舶修理、货物集散和转运的重要港口,成为泉州商人和手工业者的聚居地。

  北宋·雍熙至淳化年间(984—994年),晋江安海李庄李公蕴随其父李淳安前往交趾(即今“越南”,早称“安南”)贸易,并在那里定居,后任黎朝殿前指挥使。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黎朝出现叛乱,李公蕴平定有功,被朝臣拥立为国王,开创了安南李朝。李公蕴为王后,即遣使诣宋廷纳贡,宋·真宗册封其为“交趾郡王”。李朝历九世即为陈朝所代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公蕴》)

  交趾陈朝开创者陈日煛,也是安海陈厝坑华侨。据《西山杂志》载,陈日煛同样是由于进行海外贸易而出国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日煛》)

  从李公蕴陈日煛两位安海华侨成为安南国王,可以推测到其时旅居安南华侨之众多。因为要建立一个王朝,没有一大批支持者和拥护者是绝对不行的。既然李公蕴陈日煛都是华侨,当然主要是获得华侨的支持和拥护了。在其时历史条件下,这些华侨起初必定是海外贸易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