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岁时记(四) 七夕(七月初七) “数七”为阳数之一,是吉样之数,因此“七夕”亦是吉祥之日。“七夕”是我国传统节日中唯一属于妇女的节日,其民俗活动的总导演是由家庭主妇来承担的。 传说的演变 泉州民间关于“七夕”的传说,一是牛郎、织女的故事,一是七仙女与董永“百日缘”的故事,但后来泉州人把这两个传说混为一谈,共同构成泉州特色的“七夕”故事和民俗。 牵牛与织女 七夕节的由来与牛郎(牵牛)、织女的传说有关。牛郎、织女的故事,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 牵牛、织女之名,最早见于周·孔子删定的《诗经·小雅·大东》:“跂彼织女,终日七襄。”“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注】跂:形容三星鼎立状。织女星共有3颗,鼎足而为三角。终日:从旦至暮。“襄”:更动。“七襄”:一昼夜有十二辰,其中从旦至暮有七辰;织女星每辰更动位置1次,终日7次。“睆”:明亮貌。“牵牛”:指牵牛星。“服”:驾。“箱”:车箱。“睆彼牵牛,不以服箱”:明亮的牵牛星徒有牵牛之名,却不能用来驾车载物。 汉代,牛郎、织女故事,由散碎渐具雏形。 汉·司马迁《史记·天官书》云:“织女,天女孙也。” 《汉书·天文志》:“织女,天帝孙也。” 汉·戴德《夏小正》云:“是月织女向东。” 唐·白居易《六帖》引汉·刘安《淮南子》云:“七月七日夜,鸟鹊填河成桥,以渡织女。” 韩鄂《岁华记》引《风俗通》云:“织女七日尝渡河,使鹊成桥。” 至南北朝·梁代,牵牛、织女故事业已成型。 晋·《风土记》云:“织女七夕渡河,使鹊为桥。” 晋·傅玄《拟天问》云:“七月七日会天河。” 梁·吴均《齐谐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孙也,勤习女工,容貌不暇整理。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竟废女工,帝怒,令归河东,惟七夕一会。” 《续齐谐》:“杜阳成武丁,有仙道,谓其弟曰:‘七月七夜,织女当渡河。’弟问:‘织女何事渡河?’曰:‘织女暂诣牵牛。’” 梁·宗懔《荆楚岁时记》:“天河之东有织女,天帝之女也,年年织杼劳疫,织成云锦天衣。天帝怜其独处,许嫁河西牵牛郎。嫁后遂废织。天帝怒,责令归河东,唯每年七月七日夜渡河一会。”又曰:“牵牛娶织女,借天帝二万钱下聘,久不还。天帝怒,在营室中,一年抵许一见。” 清·纪昀也认为牛、女的传说起于齐、梁间。其《庚辰集注》曰:按《淮南子》、《风俗通》皆无此语,又考梁以前咏牛、女无用填河故事。范云望《织女》诗始云“不解精卫苦,河流未可填”,尚未言鹊。惟颜之推《家训》称,吾一表亲,作《七夕》诗云:“今夜黄台鹊,亦共往填河。”庾肩吾《七夕》诗云:“倩语雕陵鹊,填河未可飞。” 直至五代,泉州的“七夕节”还是和牛郎、织女的传说联系在一起的。五代·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作有《牛女夜有感》一诗云:“晚风霁雨一天秋,山共云齐眼界浮。牛、女年年分两岸,鹊桥衮衮自西流。”(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筹建理事会辑录:重建开先县令詹敦仁纪念馆暨詹敦仁学术研讨资料汇编·詹敦仁诗文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敦仁》) 汉·刘向《孝子图》曰:“董永,千乘人。父死无以葬,从人贷钱一万,曰后若无钱还君,当以身作奴。得钱葬父,毕将往为奴。路逢一妇人,求为永妻。永遂偕妇人至。主曰:‘本言一人,今何有二?’永曰:‘言一得二,于理乖乎?’主问永妻何能?曰:‘能织耳。’主曰:‘为我织千匹绢,放尔夫妇。’于是索丝,十日之内千匹绢成。主惊以为神,遂放归。” 由于董永的故事神奇,又其妻善织,后人便将董永妻与织女联系起来,并将其设计为天帝的第7女儿,演化成董永遇七仙女“百日缘”的神话故事,成为“七夕”的传说。 七娘妈 后来,泉州人把牛郎与织女的故事和七仙女与董永的故事混为一谈,又异化为“七娘妈”,称“七娘妈”是天帝的第7女儿,或说是天帝的7位女儿,构成泉州特色的“七娘妈”故事和民俗。这个变化从何时开始已不可考。 还有一说,“七娘妈”指“七娘夫人”,即斗母、送子、催生、奶母、痘疹、眼光、引蒙7位娘娘。“七娘夫人”没有专庙,仅东岳庙就附有“七娘夫人祠”,天后宫附有育子司祀之,民间信仰极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东岳行宫、天后宫》) 泉俗视“七娘妈”为妇幼保育神,界定七月初七是其神诞。泉谚云:“七月初七七娘生。”是日要举行祈祥活动,称“做七娘妈生”。从仪式上看,又似偏以织女为崇拜对象。 遣喜鹊 天帝处罚织女时,令其夫妻隔河相望而不得见,但原意还允许织女与牛郎七日一会。喜鹊赶忙报喜,却又“报错喜”,错传为每年一度即七月初七相会。这是个不能原谅的过失,人们想出了2项惩罚措施: 一是“搭鹊桥”。牛郎、织女横隔天河,相会必须有桥,这事就包给喜鹊了。七夕当天,人间不见喜鹊,都为牛郎、织女搭桥去了。牛郎牵牛过鹊桥,牛蹄子蹂踏喜鹊头顶,故七夕过后喜鹊头部皆颓顶。 二是“送花粉”。七月初七大清早(亦有在中午拜天孙之后),家庭主妇即把胭脂、凸粉、花束等物用红髻索捆扎起来或用红纸包好,抛上屋顶瓦面,意为强令喜鹊充差役,衔送到银河边供织女梳妆打扮,以会牛郎。 挂“七娘妈灯” “七娘妈灯”是一种长圆形的灯笼,上面画着七仙女的图,一般在下面还挂上一串有各种颜色的花串。 “七娘妈灯”清早即挂上檐口。但如果当年家中有孩子出生,或有刚结婚的新媳妇,在农历的七月初就开始悬挂了,甚至挂在刚结婚的夫妻的新房门口,有祈望早生贵子之意。 清末·陈德商《温陵岁时记》:“七夕:……家各悬一纱灯。一书七娘神灯,一画一仙女骑鹤,一男子衣冠仰视,云是董永遇七仙女事。泉中亦有《仙女送》传奇,指此。” 拜天孙 始于唐 祀牛、女之俗,在唐代已见端倪。 唐·《开元遗事》云:“明皇与贵妃于‘七夕’宴华清宫,列酒果与庭,求恩于牛、女星。” 清·季芝昌《感遇录》载:唐·寿州刺史郭敬之之子郭子仪,曾于“七夕”出城散步,仰望天空,忽见天上有一美女,乘车在众人簇拥下迎面而来。郭知其是天神,就向她乞求长寿与富贵,女神应允。后郭果然功业显赫,成为唐代中兴名将,大富大贵且又享长寿。 礼敬 泉州“拜天孙”在中午举行。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七夕》:“陈瓜豆及粿,小儿拜天孙,去‘续命缕’。”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风俗·岁时·七夕》:“七夕,是夜,原名“乞巧节”,人家多设瓜果祭织女星,书馆中则列酒食以祀魁星,呼为魁星诞日。”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七月七夕乞巧节》:“各家陈瓜豆及果以祝天孙。小儿下拜,系以丝,曰‘续命缕’(此处有误。“续命缕”用五色丝线搓成,在端午节时系于新生儿手腕上的,故应以《府志》所记“去续命缕”为是,见下文)。此即郭令公(郭子仪)拜织女遗意也。” 敬祀“七娘妈”的香案(供桌),摆设在“七娘妈灯”之下。 桌上供奉“七娘妈”神座。神座用篾条加彩色纸糊制,内外两层:内层为“七娘妈”彩色套印神像,外层用彩色纸糊作“人”字状帐幕。简单的,只用单色木雕版印“七娘妈”神像于黄色或红色纸上,糊于长方形竖式篾框。 供品尚清淡,其数用七。常用果合(瓜果)7种,“干味”7色(香菇、木耳、金针菜、松菰、腐皮、山东粉、花生),糖粿7碟,妆料7样(生花、熟花、胭脂、花粉、红髻绳等),剪刀7把,燃香7柱,酒盏7个,筷子7双;隆重的还加菜肴7盘(如时令小芋头,上面绕上红纸,喻“芋仔芋孙”),以及“浥饭”(油咸饭)、三牲、酒醴等。桌边摆“七娘妈轿”和“七娘妈亭”。 正式供神前,家庭主妇还得焚上3柱香,走到床前,走到厕所边,恭请床母、厕姑2位女“家神”,作为“七娘妈”的陪客。 焚送“七娘妈轿”和“七娘妈亭” 拜天孙点香孝敬后,必须将“七娘妈轿”、“七娘妈亭”和金楮、神座一道焚烧以献。 “七娘妈轿”是纸扎的小轿子,其数用七,用竹条连成一串,为的是迎接天帝的七位女儿下凡来。“七娘妈亭”是纸扎的亭子,备有7个座位,从天上到人间路途遥远,供“七娘妈”途中休憩用。 焚烧时,纸灰飞扬,飘上天空。孩童们总是在石庭(天井)中雀跃、观察,比较谁家的纸灰飞扬得最高,说是今年“七娘妈”会到纸灰飞扬最高的那家做客。 “七娘妈轿”和“七娘妈亭”保留了泉州民间纸扎艺术的精巧,尤其是“七娘妈亭”更是别致,比较讲究的亭中还扎有彩绘的“七娘”泥偶,煞是雅观。宋代《东京梦华录》载:“七夕以锦绿结成楼殿,高百尺许,上可容数十人,陈设花果酒炙,设坐具以祀牛、女二星。”“七娘妈亭”或许源自于此。 做新契与洗契 泉州人都说织女是天帝的第7个女儿,在劳动妇女的心目中,“七娘妈”是美丽、善良、慈爱、吉祥的化身,她不仅能给小孩子带来抚爱、温暖和幸福,而且能庇佑孩子健康成长。因此,男孩都要拜“七娘妈”为“契母”(义母、干娘)。 按照这一习俗,男孩出生后的第1年头1个“七夕”,要做“新契七娘”,意为新拜“七娘妈”为“契母”,供品另备1份,作为“契子”的孝敬,事后并以糖饼等物分送邻舍,告知“新契七娘”之事。当天,还要在“七娘妈灯”下解去新生儿于端午节时系于手腕上的“续命缕”(俗称“缚手”,用五色丝线搓成),合香粉为1包掷置屋上,表示新生儿学乖了,以此作为朝拜“契母”的见面礼。(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岁时记·端午节》) 男孩到了16岁,当年的“七夕”要“洗契”,意思是其已长大成人,与“七娘妈”脱离“契母、契子”关系。这一民俗相当于成年礼,相沿成习,在泉州相当隆重,称“做十六岁”,但现在一般改在生日时举行。 “新契”和“洗契”的,“七娘妈轿”和“七娘妈亭”必不可缺,除上述供品外,还要加供胭脂、香粉、炒糖豆。过去,凡是七夕的供拜仪式操办得比较隆重的,必是这家的男孩时值“新契”或者“洗契”的年岁。 吃糖粿 宋·《东京梦华录》记载:“七夕以油面糖蜜,造为压笑儿,谓之‘果食’。” 糖粿是泉州“七夕”的应令食品。糖粿用糯米粉加凉水,调成粉团,然后搓成龙眼大小的丸子,放在案桌上,用手掌轻轻一按,使之成为扁圆,最后用拇指往中间一押,即成中间下凹的糖粿了。糖粿做好之后,把水烧开,放糖粿、乌糖,煮片刻即成。煮好之后,在上边洒上1层炒花生末食用。 敬床母 又称“敬铺母”,敬管床铺的神,家里有小孩的人都要敬奉,保佑孩子平安健康。一般在“七夕”黄昏时举行。 供品主要是咸饭,并在咸饭上压几粒炒花生米。咸饭要装四碗,装得尖尖的,在床的东西南北4个方位都摆上1碗,床的中间还要摆1碗汤,汤里一定要有鸡蛋和金针菇两样东西。 乞巧 起源历久 “七夕”乞巧起源于汉代。东晋·葛洪《西京杂记》载:“汉彩女常以七月七日穿七孔针于开襟楼,人俱习之。”这是于古代文献中所见到最早的关于乞巧的记载。 至南北朝,“七夕”乞巧则花样翻新。梁·宗懔《荆楚岁时记》载:“七月七日,是夕人家妇女,结彩楼,穿七孔针,陈瓜果以庭中乞巧,有蟢子纲于瓜上,则以为符应。” 从唐开始,七夕乞巧越来越隆重。这一习俗在民间也经久不衰,代代延续。 唐·王建有诗:“阑珊星斗缀珠光,七夕宫娥乞巧忙。” 《琅环记》载:“薛瑶英于七月七日,令诸婢共翦轻缘,作连理花千余朵,以阳起石染之,当午散于庭中,随风而上,遍空中如五色霞,谓之‘渡河吉庆花’,藉以乞巧。” 《开元天宝遗事》载:唐太宗与妃子每逢七夕在清宫夜宴,宫女们各自乞巧。 宋代,京城中还设有专卖乞巧物品的市场,世人称为乞巧市。宋·罗烨、金盈之辑《醉翁谈录》说:“七夕,潘楼前买卖乞巧物。自七月一日,车马嗔咽,至七夕前三日,车马不通行,相次壅遏,不复得出,至夜方散。” 泉俗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七夕》:“七夕:乞巧。”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七月七夕乞巧节》:“七月七夕乞巧节。” “七夕”夜晚,各家各户的青年妇女,会聚在一起举行“乞巧”活动,主角自然是未出阁的女儿。这与全国其他地方差不多,故“七夕”又称“乞巧节”,讹音“七巧”。 泉州妇女乞巧的风俗,主要是在天井上搭1个彩箩,准备瓜果7盘,点7支香,用7根针、7根丝线,对月在月光下比赛穿线,谁穿的线越多越快,就证明那个姑娘的手越巧。 现代以来,城乡妇女已基本不做“针指”,泉州地区已少见“乞巧”仪俗,不过,如今很多华侨归乡,经常还会把外地的丝线作为礼物带来送给家乡人,礼轻意重。 观天象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建置沿革志·星野气候附·气候·田家岁时占验并风雨杂占(附,从府志抄录)》:“‘七夕’多有微雨,俗谓之‘天孙泪’。” “七夕”夜晚,孩子绕坐在母亲或祖母膝下,仰望星空,辨别牵牛星、织女星、银河,耐心等待牵牛星、织女星通过鹊桥在银河上相会。但七夕夜常遇小雨,人们照样不肯走散,说是牛郎、织女相会了,两人喜极而泣;或谓牛郎、织女于分手之际,依恋不舍,挥泪告别。 拜厕姑 厕姑,一作紫姑,泉州俗称“冬丝娘”、“棕丝娘子”、“东新娘子”。 代代相传,紫姑生来心灵手巧,织出的布匀细好看耐穿,绣的花连蜜蜂也难分真假。世间各种花卉,看一眼就能绣出。杨梅花是半夜开放的,她从未见过。为绣出杨梅花,某年元宵夜她悄悄来到屋后杨梅树下等其开花。半夜,杨梅花果然开了,为看仔细,她绕着树转来转去,黑暗中一脚踩空,掉落粪窖而死。人们惋惜她,留念她,称其厕姑,于元宵夜拜祀。但泉州不知从何时起,将厕姑作为“七娘妈”的陪神,放在“七夕”祭祀。 祭祀厕姑一般是未出阁的小姑娘的事,时间也放在夜深人静之时。 事前,要悄悄绣缝1只3寸长的小绣花鞋,鞋内装上冬瓜糖、瓜子、红枣、糖果。“七夕”半夜,悄悄到屋后厕边拜祀,顺便也向厕姑乞巧,低唱:“冬丝娘子来丝丝,教阮织布好布机,教阮刺绣好卍(音“万”)字,教阮挑,教阮织……” 立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建置沿革志·星野气候附·气候·田家岁时占验并风雨杂占(附,从府志抄录)》:“立秋若在六月终,则早禾反迟。谚云:‘六月立秋要到秋,七月立秋不到秋。’” 谚:“立秋紧丢丢。”意立秋后距冬季就很快了。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在农历七月十五。 源流 “中元节”,道教和佛教虽教派不同,教义却一。 道教的“中元节” 七月十五是道教地官赦罪日,亦称“鬼仔节”。 道教奉天、地、水3神,称“三官大帝”,地官即其中之一。地官名为“中元二品赦罪地官”、“清虚大帝”,隶属上清境。地官由“元洞混灵之气”和“极黄之精”结成,总主五帝五岳诸地神仙。地官每逢七月十五日即来人间,校戒罪福,为人赦罪。无家可归的孤魂散鬼可获赦罪,来到人间享受“普度”祭祀。 《修行记》云:“七月中元为大庆之月。” 《道藏经》云:“七月十五日,太上老君同元始天尊会集福世界。” 《道经》云: “七月十五日地灵官下人间,校定罪福。” “中元作元都大醮于玉京山,采诸花果幢幡宝盖,献诸圣众。” 《道经》为道教经典,《隋书·经籍志》云:“《道经》者,云有元始天尊生于太元之先。”《道经》在隋以前已有,可证“中元节”在隋代以前就有是俗了。 佛教的“盂兰盆会” 佛教传入中国以后,佛教徒也同样于七月十五举行斋僧、拜忏、放焰口等法会,称“盂兰盆会”,或“盂兰盆斋”,以超渡祖先及饿鬼道众生。“盂兰”者,乃梵语,意谓解救倒悬之苦;“盆”者,盛食供僧之器皿。 “盂兰盆会”出自“目莲救母”故事。 目莲是佛祖释迦牟尼的弟子,其母因生前舍不得给游方僧饭食,死后沦为饿鬼。清末·陈德商《温陵岁时记》载:“盂兰会……按《盂兰盆经》:目莲尊者见其母在饿鬼中,即钵盛饭饷母食,未入口化成火灰。目莲白佛。佛言:‘汝母罪重,当仗十方众僧、威神之力。至十五日,当为七代父母厄难中者,百味五果,以着盆中,供养十方德佛,饬众僧皆为施主,祝愿行禅定意,然后为受食焉。’目莲白佛:‘弟子行孝,应奉盂兰供养。’佛言:‘大善。’故后人于此广为华饰。”佛教即衍为“盂兰盆会”。 我国最早倡办盂兰盆会的是“盂兰盆会”的是梁武帝·萧衍。 《佛祖统记·卷37》载:“大同四年(538年),帝幸同泰寺,设盂兰盆斋。” 《释氏六帖·45》载:“梁武每于七月十五日普寺送盆供养。” 道教“中元节”与佛教“盂兰盆会”的合流 实际上,到了唐代,道教的“中元节”与佛教的“盂兰盆会”已经合流,并推到极致,根本就分不清楚了。 唐初称老子为唐室鼻祖,高宗因上老子尊号,为“太上玄元皇帝”,玄宗开崇玄馆,道教大盛,“中元节”因之盛行。 《会要》云:“开元四年(716年),中元节京师张灯。” 韩愈表云:“闻陛下七月十五日幸安国寺,观礼空王,以为崇福示信。” 但同时,“盂兰盆会”同样在唐代也极盛行,无论官、僧、尼、道,以至于民间,俱有“盂兰”之举。 《合璧》云: “《盂兰盆经》言目莲比邱救母事,后人因广为华饰,乃至刻木、削竹、飴蜡、翦绿模花之形。” “天竺云:盂兰,倒悬救器也,谓目莲救母饥渴,如解倒悬之具,今人饰食味于盆误矣。” 《唐六典》云:“中尚署进盂兰盆。” 《荆楚记》云:“僧、尼、道、俗悉营盆供诸佛。” 宋延唐俗,道教的“中元节”与佛教的“盂兰盆会”混合进行。 《宋史·礼志》云:“太平兴国二年(977年)七月中元,御东角楼观灯,赐从官宴饮。” 《释氏要览》云:“宋真宗于丁酉岁(至道三年,997年)季春月嗣位,思报昊天之恩,于季春月,诏两街僧录问盂兰盆仪式。时左街僧录达释大师行清令赐紫沙门省才依经附疏。具录仪式,进于皇帝。皇帝得已,依法修设。” 《帝京景物略》云:“中元节诸寺作建盂兰会,夜以水次放灯,曰放河灯。又于中元夜,缚烟火作凫雁龟鱼,水火激射至萎花焦叶。” 此后成为风俗。在“盂兰盆会”期间,寺院除举行诵经法会外,往往还举办水陆道场(一种施饭食以救度水陆鬼魂的集会)、放焰口(对饿鬼施食,念经咒追荐死者)等活动。 泉俗 泉州自古以来道、释2教风俗并举,整七月,泉州地区不办喜事,凡新亡者也不“引主”。这种风俗北方已经很少见,独盛于闽南一带。 “中元节”活动主要有3项: 祀先 “中元节”当日或七月中旬,泉州各家各户皆备办菜肴祭祀祖先。德化于八月还俗称“墓门开”,举行墓祭。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中元》:“中元:祀先。”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3疆域志·风俗(附)》:“七月中旬,家家祭祖,男女思慕,真若祖考之来格。有外出者,虽远必归。八月俗传墓门开,各祭于墓。”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风俗·岁时·中元》:“中元,俗呼为‘七月半’,各家皆买银纸祭其先世,或前或后不必皆同。”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七月十五中元节》:“七月十五中元节,俗谓‘地官赦罪’之时,祀先庙……” “盂兰会” 寺观作“盂兰会”,祀神敬鬼。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中元》: “寺观作盂兰会。 (〖夹注〗俗名‘普度’。道书谓是日地官校人善恶。《盂兰盆经注》:梵言‘盂兰盆’。此云倒悬救器。)”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风俗·岁时·中元》:“一月之内各街市乡村及僧寺、道观皆设‘盂兰盆’之会,赈施无祀者,名曰‘普度’,费用多寡,无可计数。” 清末·陈德商《温陵岁时记》: “盂兰会…… 《荆楚岁时记》:七月十五日,僧尼道俗,悉营盘供诸佛。…… 许祖芳(徵甫)先生《盂兰花灯曲》云:‘拔得夜台灯火宅,生莲妙舌仗瞿昙。’ 《东京梦华录》:‘中元节印卖尊胜目莲经,枸肆乐人,自过七十便演《目莲救母》剧,直至十五日止。’”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七月十五中元节》:“七月十五中元节,俗谓‘地官赦罪’之时,祀先庙及寺观,作‘盂兰会’,俗名‘普度放水灯’。” 祀祝“普度公” “普度公”即伤亡野鬼的俗称。“中元”夜,泉州民间各家各户具斋供,列于门外或垌衢(即郊野路口),祝祀之。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中元》:“《南国风俗》:中元夜,家户各具斋供,罗于门外或垌衢,祝祀伤亡野鬼。”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七月十五中元节》:“《南国风俗》:中元夜,家户各具斋供,罗于门外或坰衢,祝祀伤亡野鬼。” 泉谚 泉谚云:“怕七月半水,不怕七月半鬼。” “普度”,泉州称为“普祀”,俗称“普示”。 “普度”是佛教语言,系广施法力、解脱众生之意。“普度”始于盂兰盆会(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岁时记·中元》),但盂兰盆会、水陆法会是在寺院中举行,而“普度”则行于民间。实际上,普度是混合佛教盂兰盆会与道教的中元节而形成的民间风俗和民间信仰。 泉州普度起源于宋代,先时为官方仪式。泉州普度起源于宋代,先时为官方仪式。后发展为四类:一是官办厉坛普度;二是铺境轮流普度;三是水普;四是“异常时期举行的超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民间礼俗·官方祭祀》、《泉州岁时记·下元·水普》、《泉州宗教·承天万缘普度》) 起源于宋 《宋史·卷102》:“诸路神祠、灵迹、寺观,虽不系祀典,祈求有应者,并委州县差官洁斋致祷。”祭祀时,必须“洁斋行事,毋得出谒、宴饮、贾贩及诸烦扰”。 宋代,泉州地方中元普度仪式由地方最高长官——知州主持,地方里社推选代表参加,十分严肃。 南宋时期,泉州官方的普度仪式得到更严肃的重视,知州主持,聚众数百人之多。 南宋·真德秀(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真德秀》)第二次就任泉州知州时,“此邦夙号于乐郊,至近岁遽成于俗,公私耗竭,上下煎熬,租簿弗登,旬月之储何有?商舟罕至,斗升之值尚腾”(《真西山文集·卷49·州治设醮青词》)。 当时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引起农民起义军和官兵的大规模军事冲突,死伤严重。南宋·绍定五年(1232年),农民军攻陷德化、永春两县。为笼络民心,缓和社会矛盾,真德秀借七月十五中元节亲自主持普度祀神仪式,祭祀死于征战的士兵及在战乱中死去的无辜百姓。真德秀的《普度青祠》(真德秀《真西山文集·卷49》)文云: “遗民何辜,横罹邻寇之殃。旧郡重临,思拯冥途之苦,用伸追袯,各冀超生。岁在丑寅之间,盗作汀樵之境。承平岁久,既武备之弗修,丑类日蕃,致妖氛之浸广。唯时,德化以及永春,密连窃发之区,旋被侵陵之祸。兵戈匪练,谁知御贼之方?官吏相先,自作全躯之计。委群氓于锋镝之下,举二邑为煨烬之余。游魂荡于太空,枯骨暴于旷野。凄风急雨,谅多号嗷之悲;厚地重泉,更抱幽沉之叹。 念此沦亡之众,皆尝抚字之人。岂悯恻之亡情,幸归依之有路。属修崇于黄录,敢吁告于紫皇。凡厥同时,暨于诸郡。有隶名于黑簿,悉度命于朱陵。北都鬼群,无复久淹之系;西方净土,举为极乐之游。” 〖注〗①醮:道教设坛祭祷的一种仪式,即供斋醮神,求福免灾。其方式是清心洁身,筑坛设供,书表章以祷神灵。②青祠:道教在举行斋醮时献给天神的奏章祝文,用朱笔写在青藤纸上,故称“青祠”。 真德秀《中元仙游建醮青词》(《真西山文集·卷49》)文云:“属中元三五夜之临,环诸里数百人之众,并斋心而洁虑,冀赦过以除愆,或以士农工商祈安生业,或为祖先亲属追拔冥途,厥志甚谨,所求尤切,既难拒却,谨为奉行。” 在《中元节清源洞设醮》(《真西山文集·卷49》)中,真德秀又云:“中元令序,实唯敷宥之辰。上圣至仁,不厌为民之祷。” 明、清时期逐步民间化 明、清时期,泉州的普度仍为官方仪式,但已逐步民间化。 普度成为一种年度周期性的仪式。《明史·卷50》载:洪武三年(1370年)定制,京都祭泰厉,泰日,“设城隍神位于坛上,无祀鬼神等位于坛下之西东”,“府州祭郡厉,县祭邑厉,皆坛城北,一年两祭如京师(清明及十月朔日,谴官致祭)”,“里社则祭乡厉”。后定“郡邑厉、乡厉,皆以清明日、七月十五日、十月朔日”举行祭祀活动,地方由各府、州、县诸守、令主持。 明·万历《泉州府志》载:泉州“郡邑有司,每岁……秋七月十五日……遵令甲祭无祀鬼神。先期三日,主祭官牒告城隍……设无祀鬼神牌于坛下,用羊二、豕二,以米三石为饭羹,香烛、酒、纸随用。其祭文载《会典》,甚凄恻。里、社、乡厉之祭,诸士庶亦有行之者,然不设坛。” 另方面,为克服危机而特别举办的超度也时有举行。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俞大猷(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俞大猷》)升任泉州卫千户,镇守金门所城。所城父老来告,受疫鬼之厄已甚矣。俞大猷作《驱疫文》云:圣天子许我命官,“明以告天子,幽以白上庭”,于是卜日是月十六日,“印行牒文,以与城隍、土地,以及各社庙上下神袛”,“悉数把疫鬼名称报来,且以豕、羊、香果、酒之礼,祭而享之,从而示之戒。”(俞大猷《正气堂集·卷3·驱疫文》) 明代普度祭祀权力下放至里社,由里社“每岁轮一户为会首”、“其轮流会首,及祭毕,会饮”(明·嘉靖《惠安县志·卷10·典祀》)。于是,改变了宋代“洁斋行事,毋得宴饮”的严肃规定,并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演变成封建迷信陋俗。 清·乾隆间,泉州祭厉以及中元节、盂兰盆会的仪式继承明制。乾隆《泉州府志·卷16》:清代泉州厉祭“因明之制”。然而,泉州普度民间化已十分明显。如乾隆《晋江县志·卷1·风俗》载:“普度,拈香,搭帐篷,通宵达旦,弹吹歌唱,醵金华费,付之一空,是则何为?此皆好事者之造端,而渐成为风尚,欲其不苟俗者难矣。”清·乾隆《德化县志·卷3疆域志·风俗(附)》:“七月,乡民广结盂兰盆会以荐亡,谓之普度,各家岁首延巫祈禳,锣鼓相闻。” 竖旗、轮普、重普、犒阴将阴兵、私普、水普 大抵在明末清初,泉州的普度已经成为一种区分于许多时代和地区的民间“轮流做普”制度。泉州城乡各铺境,在农历六月搞“竖旗”,七月全月按日轮流做“普度”,八月全月按日再轮流做一次“重普”,此俗至今尚存。 此外,还有临时择日“犒阴将”、“犒阴兵”,有一姓聚族沿袭祖规的“私普”,有溪海之畔的“水普”(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岁时记·下元·水普》)等。 清末·陈德商《温陵岁时记》:“盂兰会……我泉城中,分卅六铺,自七月初一日至三十日,每日数铺作盂兰会。陈馔焚帛,鼓吹热闹,或演傀儡,或演木头线戏,或演七子班,或演官音;有迎僧道诵往生、化食诸经咒者,有倩僧人扮目莲寻母事,及观世音入地狱、诸鬼离鬼趣者。俗名普度,殆以济幽魂歟。” 过去,轮到普度的铺境,当天热闹异常,与其他铺境竞奢争胜。各家各户办酒席宴请宾客,来者不拒,权富之家多至十余席、数十席,贫陋之家也得广招亲友。铺境主事人敛钱雇请戏班演戏、烧竹马、放焰火……猜拳行令,锣鼓鞭炮,彻夜喧闹。有时还抬出“铺(境)主公”巡境以避邪。抬神巡境时,请道士在各家各户门前喷洒清水、插青枝。更有乘机聚众赌博,肩挑小贩游街串巷叫卖“咸酸甜”、“菜头酸”,货郎担兜卖针头线尾、零星百货,手艺人现场“装糕人”(小面人),乞丐成群结队蜂拥而来…… 清末·吴增《泉俗激刺篇·盂兰会》(刊于1908年,《泉州文史》1984年第五期重刊)曾批判曰:“流俗多喜怪,不怕天诛怕鬼怪,七月竟作盂兰会。盂兰会,年年忙,纸满筐,酒满觞,刳鱼鳖,宰猪羊,僧拜忏,戏登场,烟花彻夜光。小乡钱用数百万,大乡钱用千万强。何不将此款,移作乡中蒙学堂!” 泉州城厢各铺境普度分日轮转安排 泉州城厢普度分日轮转的区域安排,以铺境(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铺境》)为主并命名,但也有不少区域互相穿插、交叉。 据柯建瑞《泉州普度风俗谈》(泉州市民政局、泉州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泉州旧风俗资料汇编,1985.11),具体如下(为便于明确方位,注明其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成立前的原属居委会——“街政”辖区): 六月廿九:定应——甲第巷至孝感巷口。 七月初一:百源、龙宫、忠义——百源;清正街的龙宫巷;东门街的忠义、下东街口、大希夷、小希夷;东升街的第三巷口、二郎巷口。 七月初二:后城——清华街、后城、广孝;新门街;浮桥街的官路尾。 七月初三:南岳——迎春、水门、土门、天祥、紫江等街。 七月初四:广灵——东华街、东门街的广灵;升平街的松里境;北峰街的平水庙;东升街的东街口和第三巷口。 七月初五:水仙——水门街的水门巷、竹街;新民街的新门街、水沟。 七月初六:妙因——升文街的妙因;升平街的拳头庙;梅山街、梅石街、梅峰村的中营下、广平仓;西门街的西基路、孝感巷。 七月初七:通天——东门街、东华街的通天;水门街、新民街的三堡;浮桥街的挖角街。 七月初八:生韩、莲墀、执节、联魁——东升街的庄厝;梅山街、梅石街、梅峰村的五脚亭、执节巷、顶埔中口、崇福寺口;东北街的州顶;新街的小城隍、新街巷、驿内巷。 七月初九:伍堡、奉圣——江滨街、紫江街的伍堡;升文街、开元街的奉圣;东门街的通源。 七月初十:仁风——仁风街。 七月十一日:古榕、高桂——新街的新街尾;北峰街的新村;升平街的龙胜;新峰街的古榕;新榕街的古榕、高桂;鲤中街的高桂;新民街的一堡;浮桥街的塔顶。 七月十二日:二郎、彩华、凤(逢)春——梅山街的二郎巷;北峰街的孝悌巷;东升街的二郎巷、红梅新村;新春街的彩华、裴巷顶;开元街的平水庙;清正街的上帝宫巷;新华街的庄府巷;海滨街、海清街的逢春。 七月十三日:释仔桥——北门街的北门一段、电厂宿舍、孝悌巷、都督第巷、芋铺顶、华侨职校操场边;北峰街的孝悌巷;水门街的楼仔下;浮桥街的新车路。 七月十四日:平水庙——新春街的平水庙。 七月十五日:圣公——东门街的圣公。 七月十六日:白狗庙——东北街的白狗庙;北门街的白狗庙、第二新村、模范巷公产;梅山街、梅石街、梅峰村的广平仓、大城隍口、模范巷公产、小山新村。 七月十七日:奇仕、华仕——开元街的大寺后;新春街的裴巷、炉下埕、船岛;新峰街的幸博;锦芳街的关刀、金鱼巷;海清街的打锡巷。 七月十八日:奏魁、广平王——北门街的一段、通天巷;通政街、民主街的广平王;后城奏魁;新华街的中山中路一段;海清街、海滨街的照溪;土门街的一段;新桥街、隘南街、江滨街的南门兜、土地后。 七月十九日:凤池、宜春、新桥头——北门街的一段;东门街的凤池;清正街的宜春、玉宵、凤池;清华街的宜春;新桥街、江滨街的新桥头、土地后。 七月廿日:中和、壶中、迎春、桂香——东北街的东街;东升街的相公巷;和平街的中和、壶中;东华街的迎春、桂香。 七月廿一日:县后、凤阁——东北街的县后街;新华街、新门街的金鱼巷;锦芳街的甲第巷;溪滨街的新巷;浮桥街的黄甲街。 七月廿二日:紫云、五显、北山、河岑、蓝桥、聚宝——北峰街的北山、河岑、孝友、常胜;新街的钟楼至台魁巷;新峰街的紫云;鲤中街的五显;新榕街的紫云、五显;海滨街的蓝桥巷;溪滨街、新桥街的聚宝街。 七月廿三日:义全——溪亭街、天祥街、幸福街、隘南街的义全。 七月廿四日:灵慈、小泉涧——开元街的五夫人巷、文魁巷;升文街、新峰街、升平街的甲第巷;和平街、民主街、东华街的小泉涧;迎春街的灵慈、小泉涧;海清街的小泉涧;土门街的灵慈宫沟。 七月廿五日:五魁、应魁——升文街的五魁、应魁;升平街的铁炉、芦竹;开元街的西门一段。 七月廿六日:三尾两坛——桥尾;亭尾;临溪街、新桥街的后武尾;东华街、清正街、海清街的桂坛;山川坛。 七月廿七日:真济、龙会——新峰街、新榕街、通政街的真济;清化街、迎春街的龙会;新华街的花巷;锦芳街的金鱼巷;溪滨街、临溪街的后山。 七月廿八日:三朝、妙华——新峰街的三朝;和平街的妙华;浮桥街的山川坛。 七月廿九日:定应“重普”——笋江渔业村。 八月初一:熙春——通政街、鲤中街、和平街、民主街的熙春。 八月初二:徐公——开元街的西门一段。 旧说七月初一“地狱开放”,九月初一“地狱关闭”,然定应的“普度”却安排在六月廿九日,徐公的“重普”安排在九月初二,有“定应普未到,徐公普过头”之说,不知何故? 另外,农历七、八两月,解放前旧进贤铺平水庙尾“乞丐营”的乞丐均全体出动行乞,普度结束后也举行一次盛大的普度活动。 石狮龟湖大普 石狮龟湖,俗称“归湖”,原隶晋江县。该地古有龟湖塘,环塘数十个自然村俱属晋江县廿四都辖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龟湖塘》) “龟湖大普”规楮特丰,另有独特之处。闽南有俗谚云:“闻名龟湖大普”。 轮值 原先,“龟湖大普”实行当值制。哪个自然村当值做“大普”,是从1座共同奉祀的寺庙中卜取信杯取得“寿龟”来决定的,称“卜龟头”。卜得龟头者,即由该自然村当值,举办当年“大普”。由于卜得“龟头”是该自然村的莫大福气,故常因“卜龟头”引起争吵甚至械斗。 后来,各乡耆老会商,把所有自然村分为13片,大村1个为1片,小村若干个为1片,一年由1片做“大普”,从龟湖塘较靠近出海口的塘头村开始,按地理位置和生肖年依次轮值,13年轮流1次,解决了历年因争“卜龟头”而引起的纠纷。 到清末,“龟湖大普”形成了相对固定的轮值顺序: 鼠年:塘头(现宝盖塘头村)、上浦(现宝盖上浦村); 牛年:亭下(现蚶江锦亭村); 虎年:塘边(现宝盖塘边村); 兔年:苏厝(现宝盖苏厝村)、郑厝(现宝盖郑厝村); 龙年:后宅(现宝盖后宅村); 蛇年:埔仔(现宝盖铺锦村); 马年:洪窟(现蚶江洪窟村); 羊年:塘后(现宝盖塘后村)、厝仔(现蚶江厝仔村); 猴年:仑后(现宝盖仑后村)、上墓(现宝盖松茂村)、后埯(现宝盖后埯村); 鸡年:山雅(现宝盖山雅村); 狗年:鳌头; 猪年:后头(现宝盖山雅村部分)。 后来,因历史变迁,有的自然村因迁移、废乡(如蔡下),有的村合并(如东墓并入塘后),鳌头、后头两村现已近无迹,耕作其土地的铺锦和山雅需在其普渡轮值年“助普”,故铺锦(蛇年、狗年)、山雅(鸡年、猪年)要普两次。 盛况 当年轮值“大普”的自然村,用彩旗鼓乐迎回“龟头”,供奉在本村神庙中。到普度之期,便举盛大普度。 一是演戏酬神。当日请了三四十台傀儡、戏仔、老戏、九甲戏等戏班在乡里演出,盛况空前。 二是宴请。来赴“大普”和看戏的亲戚朋友众多,所以家家宴请的规模盛大,均备办10至20余桌的菜肴供应。无论是亲非亲、是友非友、认识不认识,是客就拉来入席吃喝,主人在所不计。傍晚开宴,各户桌椅不够,干脆用直径3尺余的大簸箕当桌子用,摆上菜肴烧酒,客人就围着簸箕尽情吃喝。筵碗特大,24味的正筵甚至是用小号斗篮作碗,叠高至对面站人不相见。 三是乞丐多。龟湖大普早已闻名,过去在大普当日,从各地“乞丐营”中涌来无数乞丐,到该地挨户乞讨,各户也是大量大福地施舍。因同席之人来自四乡五里,谁也不认得谁,一些乞丐也鱼目混珠,围在一起吃喝。 祭社 祭社,即祀“土地神”,时间多为八月初八,俗谓是日为“八仙过海”之时。也有八月初一祭社的,如安溪县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八月八日祭社》: ? “八月八日祭社,俗谓‘八仙过海’之时。 《安溪县志》则以初一日为祭社。 又,是日多祭墓,俗云‘墓门开’。十月中亦有祭墓者,俗云‘送寒衣’。实则《礼记》所云‘霜露既降,君子履之’,有怵惕之心是也。” 中秋节,农历八月十五。 中秋节的起源与传说 古以平分秋色为中秋。《礼记》:“是月也,日夜分。”中秋之名周已有之。《周礼》:“中秋夜迎寒。” 最早的传说是《诸仙记》所载:“武夷山神号武夷君,于始皇二年(公元前245年)语村人曰:‘汝等于八月十五会山顶。’是日村人毕集,见幔亭彩幄,设宝座,施红云紫霞褥,器用具设。令男女分座,闻空中人声,须臾乐亦作,不见其人。酒行,命食,味皆甘美,惟酒差薄……” 到晋代,由于时尚清谈,留下许多中秋韵事。如《晋书》载:“谢尚镇牛渚,中秋与左右微服泛江。会袁宏于别舫,讽咏声韵清朗。尚即逆宏舟,谈论达旦。”又载:“庾亮在武昌。诸佐吏乘月共登南楼,俄而亮至,诸佐吏避之。亮曰:少住,老子于此兴复不浅。遂共谈咏。” 唐代,中秋风俗已甚普遍,并衍生出许多月宫和月华的传说。这些传说,对以后中秋习俗的形成有很大影响。如: 《事类》引《异闻录》:“(唐)明皇与申天师、道士洪都客,中秋夜游月中,见一大宫府。榜曰:‘广寒清虚之府。’天师引明皇跃身烟雾中,下视玉城嵯峨,若万顷琉璃,内见素娥十余人,皆皓衣霓裳,乘白鸾舞桂树下,乐音清丽。明皇归,制《霓裳羽衣曲》。” 薛用弼《集异记》:“(唐)明皇当八月望夜,与叶法善同游月宫,聆月中奏乐。上问曲名。曰:‘紫云曲也。’帝默记其声。还归潞州城上,俯视城廓,悄然,而月色如画。法善因请上以玉笛奏曲。时玉笛字寝殿中,法善令人取之,旋顷而至。曲奏既,投金钱城中而还……” 张读《宣室志》:“(唐)太和(“大和”,827—835年)中,周生有道术,中秋与客会,请曰:‘吾能梯云取月置之怀。’因取筋数百条,绳梯架之。闭目良久,忽天黑。呼曰:‘至矣。’手举其衣,出月寸许。”(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张读》) 段成式《酉阳杂俎》:“中秋有人玩月,见月光属林间如匹练,寻视之,见一金背蛤蟆。” 祭祀 民间祭先及神 泉州中秋节,民间祭祀祖先和神灵,主要祭品是月饼、番薯、芋魁;有的还祭墓。(注:“芋魁”:芋的块茎,亦泛称薯类植物的块茎。) 番薯和芋魁是农家中秋必备的食品,故泉州至今还有“八月十五众人芋”的俗谚。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0·风俗》:“中秋:中秋夜以月饼、番薯、芋魁祭先及神。前一、二日,亲友以此相馈。” 清·乾隆《德化县志·卷3·疆域志·风俗(附)》:“八月俗传墓门开,各祭于墓。”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风俗·岁时·中秋》: “中秋,先一日,官府以礼物相馈赠,士庶亦有之,生徒置酒馆中请其先生。 是月,街市及乡村皆演戏,祀土地之神,周一月而后已,此古例也。与二月不同。”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八月十五中秋节》:“八月十五中秋节,以月饼、番薯、芋魁祭先及神。前一二日亲友以此相馈。” 村民敬田头 千百年来,泉州不仅有用番薯和芋魁祭奠祖先的习惯,还有用番薯和芋魁敬“田头”的风俗,是一种充满田园风情的节日祭奠活动。 在私有制的旧时代,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收成的好坏关系到一家人的生活,因而农民总是祈望苍天风调雨顺;祈望土地老爷保庇无虫无灾,耕作顺利,五谷丰登,于是便在中秋这一天,用篮子装着已蒸煮的番薯和芋魁,分别到自家的田头地角去祭敬,以期来年获得好收成。 社师祭“魁星” “中秋节”是日,社师祭祀“魁星”。 民国《南安县志·卷8·风俗志1·岁时土风·八月十五中秋节》:“社师每于是日祭‘魁星’,陈牲设乐,诸生徒与有宴焉。” 妇女拜“月娘妈” 拜月是妇女的活动。泉州将月亮称为“月娘妈”,表示对月亮十分崇拜。 旧时到了中秋之夜,民间妇女有拜月习俗。几乎家家户户摆香案于庭院天井中,陈列时令瓜果和月饼,虔诚祭拜“月娘妈”,焚香祈祝,祈求称心如愿。 赏月 “赏月”是由古而今中秋节最具大众化的习俗。 月到中秋分外明。中秋赏月既可是家庭式的活动,亦可是亲朋好友、同学同事之间团体性的聚会。中秋之夜,在月色皎皎的庭院、园圃、阳台、屋顶天坪或露天公共场所,摆上美味月饼,沏上一壶香茗,对月当歌,边尝饼品茗,边聊天叙旧。 吃月饼 中秋月饼是中秋节的特别食品,各种月饼在节前即已纷纷制出,以供中秋节送礼、请客和自家食用。 “月饼”一词最早见于南宋文献。南宋·周密《武林旧事·卷6·蒸作从食》列举许多“蒸作”食品,其中有“荷叶饼”、“芙蓉饼”、“月饼”等名目。不过,还没把“月饼”与中秋节联系起来。 真正明确提到“中秋月饼”的是明代。 明·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余·卷20·熙朝乐事》载:“八月十五日谓之中秋,民间以月饼相遗,取团圆之义。” 沈榜《宛署杂记·民风·八月馈月饼》条下说:“士庶家俱以是月造面饼相遗,大小不等,呼为月饼。市肆至以果为馅,巧名异状,有一饼值数百钱者。” 博饼 “博饼”亦称“博状元饼”,是闽南和台湾地区中秋赏月活动中的一种游戏。博饼习俗列为泉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 起因 “博饼”相传是清初郑成功的部下洪旭,为宽慰入台士兵佳节思亲之情而设的,后来流传于民间成俗,并回传闽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成功》) 清•康熙(1662—1722年)、乾隆(1736—1795年)间,台湾士子即在中秋玩博饼,预卜和寄托中秋过后即将举行的“秋闱”考试的“夺元”之想。 清·康熙间蒋毓英编《台湾府志·卷6》载:“中秋……是夜士子逆为燕饮赏月,制大面饼一块,中以红朱涂一‘元’字,用骰子掷以夺之,有秋闱夺元之想。” 清·乾隆进士钱琦《台湾竹枝词》中,有1首写中秋博饼之事,诗云:“玉宇寒光净碧空,有人觅醉桂堂东。研朱滴露书‘元’字,夺取呼卢一掷中。”自注云:“中秋士子聚饮,制大饼朱书‘元’字,掷四红夺得之,取秋闱掄元之兆。” 福州郑大枢于清·乾隆初赴台湾,他在《台湾风物吟》中有句:“夺采掄元唱四红,月明如水海天空。” 会饼 中秋节前夕,商家就经销供博饼用的“会饼”,大小共63块,隐含七九六十三吉利之数。古代,九九八十一是帝王之数,八九七十二是千岁之数,七九六十三是王爷之数,郑成功是延平王,故用六十三。 “会饼”仿照科举规制,设: 特大号饼1个为“状元”饼,直径约6寸,宛似一轮明月,饼上印有“嫦娥奔月”、“桂树玉兔”等图案; 二号饼2个为“对堂”饼,直径4寸左右,代表“榜眼”; 三号饼4个为“三红”,直径2至3寸,代表“探花”; 还有“四进”饼8个,直径1寸半左右,代表“进士”; “二举”饼16个,直径约1寸,代表“举人”; “一秀”饼32个,直径半寸有余,代表“秀才”。 “博饼”的工具很简单,只需6个骰子和1只碗。亲友相邀,每人轮流用6个骰子在碗里掷数,根据投到碗里的骰子的红点的多寡获饼,直到把饼分完。 博规 博规主要有30款: (1)1个红四,为“一秀”,获“秀才饼”1个。 (2)2个红四,为“二举”,获“举人饼”1个。 (3)3个红四,为“三红”,获“探花饼”1个。 (4)4个红一,或红二、红三、红五、红六者,为“四进”,获“进士饼”1个。 (5)4个红四,或“五子”(5个红一、红二、红三、红五、红六者),为“状元”,获“状元饼”1个;如遇同样是4个红四,或“五子”,则以红点点数多者为胜;5个红四,为“五红”,压过“五子”。称为“对堂”的“榜眼”、“探花”出现一至六点都有得饼。 (6)4个红四加2个红一,为“状元插金花”,获“状元饼”1个、“对堂饼”2个。 (7)6个红四,为“六朴红”,可一次囊括桌上全部月饼。但一般友好相处,得主只拿“状元饼”和“对堂饼”或“三红”,其余的分给众人。 (8)6个骰子分别为红一、红二、红三、红五、红六者,为“六朴黑”,大家可熄灯抢饼。 游笋江 这是成年人的娱乐。过去中秋月夜,泉州人有结伴遨游笋江的习惯。 “笋江月色”是旧时泉州八景之一。传说中秋之夜三更时分,月亮照在笋江桥中,每一个桥坎都能映出一轮皓月;而午夜时分,在笋江粼粼清波中,可见水中映出清源和紫帽二山的倒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笋江》) 于是,人们总是在中秋之夜,踏着皎皎月色,迎着融融江风,步着南音丝竹余韵,三五成群,相约游江,既给中秋佳节一个好心情,又期盼亲眼目睹笋江月奇观。 烧塔仔 “烧塔仔”乃孩子们的乐趣,是一项充满乡土气息和童趣的活动。 中秋节到来的前两三天,乡下的孩子们便到处拾砖头瓦片,在旷野中叠成一个圆形“塔仔”。这种“塔仔”大小不一,一般叠成5层或7层,各层裱上花花绿绿的五色纸。塔仔还供奉孩子们喜欢的泥塑偶像。为了“烧塔仔”,孩子们事先成群结队到各处捡来干柴禾,装满塔内,在塔中燃烧,烧得越旺越有彩气。从农历八月十四到十六连续3天,孩子们每晚都兴致勃勃地烧塔仔。那熊熊的火光在月色下辉映,照耀着乡村的各个角落。孩子们还相邀互相参观,比“烧塔仔”的壮观场面,沉浸在一片欢乐之中。 据传“烧塔仔”之俗源自元末刘伯温于月饼里藏字条,约以八月十五举火为号,实行武装起义,至今民间流传的“三家养一元,一夜杀完全”的故事,即由此而来,而“烧塔仔”举火为号,也传衍至今而成为民俗。 放“孔明灯” 广场上,用两条长板椅垫足,4人站在椅上,捏住孔明灯的4个角,另几人扶起孔明灯的底框,此时点燃灯中油枝,利用升起的热气和浓烟,把孔明灯高高涨起,飘飘欲飞。待孔明灯涨满烟气后放手,孔明灯便腾起升空,到相当的高度,与明月争辉。 听香 “听香”是封建时代妇女尤其是中老年妇女热衷的活动。 所谓“听香”,就是在中秋节夜间到自己铺境内的土地庙或其他庙宇,以自己需要问卜的心事向“神明”焚香祷告,然后手持炉香走到人群喧哗之处,聆听第一句入耳的话,以此句话为依据,如同“测字”一样,判别问卜的结果。这种习俗虽然带着一定的迷信色彩,但却含有猜谜般的游戏成分,因而劳动妇女乐而为之。 泉谚有云“祖师公听香”,就是由过去市区后城“祖师公”中秋夜听香的盛况流传而来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祖师宫》) 谚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2·建置沿革志·星野气候附·气候·田家岁时占验并风雨杂占(附,从府志抄录)》:“中秋月亮,主冬稻丰收。中秋阴云不见月,次年元宵必雨。谚云:‘云蔽中秋月,雨打元宵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