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颂(上卷)

【字子容,谥“正简”,封魏公
北宋·泉州府同安县城西北隅永丰乡葫芦山南麓人(今属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城区)。】

  乡籍与世系
    ——同安说[同安人。芦山堂(苏颂故居)。苏丞相祠。甘露亭。苏颂公园。苏颂科技馆。苏颂大道。]
    ——南安说。
    ——祖籍同安、幼居南安说。
    ——祖籍南安、后迁同安说。
    ——丹阳说。
    ——苏颂自认晋江为“邑里”。
    ——世系。

  庆历进士。
  初宦

    ——宿州观察推官。
    ——知江宁府江宁县。
    ——南京留守推官。

  在馆九年
    ——大理寺丞,馆阁校勘。
    ——同知太常礼院。
    ——集贤院校理、太常博士。

  知颍州。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三司度支判官。
  累迁淮南转运使

    ——寿圣节辽朝使臣接送伴使。
    ——尚书工部郎中。
    ——淮南转运使。

  第二次入朝
    ——修起居注。
    ——知制诰等。
    ——拒草李定诏,落知制诰归工部郎中班。

  知婺州。
  知亳州。
  第三次入朝

    ——勾当三班院。
    ——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
    ——复召勾当三班院。

  知杭州。
  第四次召还朝

    ——修两朝正史、转右谏议大夫。
    ——贺辽主生辰使。

  权知开封府
    ——决遣无滞。
    ——李纯案。

  以秘书监知濠州
    ——因李纯案贬秘书监知濠州。
    ——因泄陈世儒狱情罢濠州。

  知沧州。
  判尚书省吏部兼详定官制

    ——参与官制改革。
    ——编撰《华戎鲁卫信录》。
    ——陛对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辽朝贺正馆伴使。

  吏部侍郎
    ——累进爵。
    ——帝眷甚隆。

  刑部尚书。
  吏部尚书兼侍读学士

    ——改任天官。
    ——历典四选。

  翰林学士承旨、尚书左丞、行枢密事。
  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知扬州。
  致仕。
  逃过党锢之祸。
  卒

    ——卒、葬丹阳。
    ——亲属。

  苏颂(1020—1101年),字子容,谥正简,封魏公,北宋·泉州府同安县城西北隅永丰乡葫芦山南麓人(今属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城区)。

  北宋·邹浩为撰《故观文殿大学士公行状》。北宋·曾肇为撰《赠司空墓志铭》(钦定四库全书·宋·杜大圭编《名臣碑传琬琰录·中集·卷30·丞相墓志铭》收录)。元·脱脱等《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有传。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据《宏简录》、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府志》、《闽书》、氏《却扫编》为作传。

乡籍与世系

  苏颂是宋代泉州府人无疑。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苏颂,字子容之子。”但具体乡籍,自宋代起就有不同说法。

  同安说

  同安人

  苏颂原籍同安,这是主流说法。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苏颂,字子容,同安人。父,葬润州丹阳,因徙家焉。”

   《丹阳县志》:苏颂,字子容,泉州同安人。”

  《泉州府志》:苏颂,字子容,同安人,子。”

  厦门方友义苏颂评传》苏颂纪念特刊,1990.3.27):苏颂,字子容,北宋·真宗·天禧四年(1020年)11月23日诞生于福建同安。”

  管成学等《苏颂里籍考》,经过对同安所存遗迹及苏颂本人文章的考证分析,确定苏颂为同安人。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现代邓广铭主编《中国历史大辞典·宋史分册》、白寿彝等主编《中国通史》、颜中其管成学编《中国宋代科学家苏颂》等,均持此说。

  芦山堂(苏颂故居)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古迹·苏颂宅》:“苏颂宅,在同安县治葫芦山下。”

  苏颂故居曰“芦山堂”,位于同安县城西北隅永丰乡葫芦山南麓(今属厦门市同安区大同镇城区),1991年列为福建省文物保护单位。

  “芦山堂”原是苏颂高祖左屯卫将军苏光诲苏益第3子)于五代·后晋·开运元年(944年)定居于此时所建府第,坐丑向末兼癸丁,二进双护厝结构,苏益为之命名“芦山堂”,始创“芦山衍派”“芦山”遂成为入闽氏的“灯号”。现衍居台湾、香港、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泰国的氏派裔均源于此。

  有宋一代,芦山氏荣登进士榜者有苏仲昌苏仲华苏炫苏绅苏颂苏缄苏结等18人,故又世称“芦山堂”“十八进士第”

  另,元·大德七年(1303年)家因押解泉州府丁粮银赴京途中遇劫,至大四年(1311年)又因殴毙钦差一案遭灭族之灾,山堂被毁,家产没官,6人入狱,余丁夜逃,部分宗亲化姓,此即“一夜分九州,化姓同宗之由来。故氏大宗祠堂内有台湾连战赠送的“发扬苏颂世界第一精神”的锦旗。

  《氏同安族谱》载,北宋·天禧四年(1020年)十一月廿三日,苏颂出生于“芦山堂”,5岁离开同安,10岁随父苏绅入京。其子苏携于北宋·靖康(1126—1127年)间又归居于此。故“芦山堂”历来均称为苏颂故居”、“宰相家”

  【关于苏颂的出生地,亦有人推测:①苏颂之父苏绅于天禧三年(1019年)进士及第,授宜州推官。苏颂生于天禧四年(1020年),应生于宜州。②苏绅初到—个生僻的地方任官,路远禄薄,家父尚未出仕,家又以孝为本,他留妻子在家照顾翁姑,更为合理。所以苏颂应生于同安。】

  宋末元初,“芦山堂”府第改建为氏祠堂。

  明·嘉靖廿二年(1543年),同安知县请旨拨银重建“芦山堂”,旋即扩建为2进双护厝,并塑苏颂像于后进厅中,明世宗钦赐氏大宗”

  清·宣统三年辛亥(1911年),民国立,芦山氏裔孙联系海内外宗亲捐资重建“芦山堂”,翌年(民国元年,1912年)成。后几经损毁,几度修复。

  新中国成立后,氏祠堂曾用作为小学校舍。

  1987年,同安政府重修氏祠堂,并于后进原址重建苏颂祠堂(苏颂故居)。1988年11月落成。

  现存“芦山堂”为民国元年(1912年)重建时规制,坐西北朝东南,花岗岩和红砖砌墙,红瓦布屋顶,2进双护厝,闽南府第式建筑。占地170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90平方米。

  一进为氏大宗祠堂。大门口立有两只青石石狮。镂空式石窗,梁坊上的斗拱层层迭起,硬山顶,屋檐高翘,屋顶陡斜。1998年修葺时,祖籍同安的著名数学家苏步青为书题氏大宗”“芦山堂”两方匾额。祠堂前落供奉苏颂神像,后落供奉入闽氏始祖苏益神像。两侧为卷棚顶护厝。

  祠堂后过一天井,为二进,院落式建筑,是在原基址重建的苏颂故居。大厅内有现代新立的苏颂坐式塑像,四周墙壁上悬挂着8幅氏家族名人画像。在陈列柜里,摆放着氏族谱、《同安县志》、《苏魏公文集》等历史文献。
芦山堂前原有1口池塘,相传苏颂童年读书时常在这儿洗笔,名“洗墨池”。今仅存1方镌有“洗墨池”的石碑。
苏丞相祠
芦山堂不远处有1座孔庙,孔庙里有南宋·朱熹苏颂建的祠堂。朱熹还撰写了《苏魏公同安特祠文》。(见下文“苏丞相祠”)
甘露亭
同安九跃山上,至今还立着1座明·万历(1573—1620年)间修建的甘露亭,亭边立着石碑,上镌:“宋·熙宁三舍人丞相正简?公故里。”苏颂正简
苏颂公园
苏颂公园,位厦门同安区环城南路同安文体中心旁,现代新建,包括入口广场、时钟广场、水运仪广场等项目。水运仪广场建有复原的苏颂水运仪象台,高约12米,宽约7米,呈正方形,外为优质不锈钢框架、高硬度防护玻璃橱窗,内为硬木结构,耗资800多万元,可运转,是国内首台按1:1比例仿制的仪象台。
苏颂科技馆
苏颂科技馆,位于同安区城西新街,是6层大楼,建筑面积2400平方米,现代由海外氏宗亲捐建。
馆内有苏颂半身脱胎塑像、世界上第3台“水运仪象台”模型(其它2台分别在中国历史博物馆和英国南肯辛顿科学馆)、有关苏颂的图片资料、各地专家学者题词。
苏颂大道
苏颂大道是厦门市政府为纪念苏颂而命名的,长19公里,西起凤南农场后溪大道,经苏厝,东至翔安大道同禾大道岔口,途经苏颂故里苏厝。

南安说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苏颂,字子容,泉州南安人。父,葬润州丹阳,因徙居之。”
《南安县志》经历代编修,对苏颂的记载始终为一。不管是明·弘治甲寅志、崇祯壬申序、清·康熙壬子志、民国版,还是新中国时期多次再修版,都明确记载:苏颂,南安人。”
清《四库全书总目·新仪象法要》、《丹徒县志·苏颂传》沿袭南安说,当代张钰哲主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天文卷》、张润生等《中国古代科技名人传·苏颂与新仪象法要》,陈龙等《福建科学家小传》等,持此说。
问题是,虽然历史上大同场(今同安)曾属南安,但苏颂出生时,同安早已析县200年了。
祖籍同安、幼居南安说
此说应比较准确。
2003年,南安市长陈贻萍为顾问,刘安居主编《南安历史人物传略》即持此说:苏颂,字子容,祖籍同安。幼年居南安康美(长岭)外祖家……”南安确有乡里长岭陈陇。
祖籍南安、后迁同安说
苏缄派下的晋江《清沟(陈埭)苏厝渊源》(《菲律宾武功苏氏宗亲会成立55周年特刊》)指出:“又据同源大宗源委载:……仲昌,后徙同安。”
南安《阜阳苏氏族谱》(清初旧谱)亦载:居云台开山”,“今居苏垵等子孙是也,别自有谱。”
苏益入闽到第3子光诲同安“营治大第”,时隔58年,苏益的子孙长期住居活动在泉州、晋江槐市(今磁灶苏垵),一都云台(与南安交界)一带。那苏绅苏缄生活在泉州、晋江、南安交界是很可能的。
丹阳说
苏颂在自写里籍时,既不写同安,也不写南安,却题为丹阳。如《题维摩结像》、《题右军帖》、《题胡考甫书华严经》的署名,均作“丹阳苏子容”、“丹阳苏颂”。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苏颂,字子容,同安人。父葬润之丹阳,因徙居焉。”
当代苏伯春《江苏古代科学家》,亦将苏颂列为江苏丹阳人
1983年12月顾廷龙编著《中国历史大事年表》子容,丹阳人。”
苏颂苏绅,北宋·真宗·天禧三年(1049年)进士及第后,一直在外任官。苏颂5岁时,随母、兄离开故土,一起去父亲身边。苏颂曾在《感事述怀诗》中谈到5岁时的往事:“我生五岁,先公口授《孝经》。古今诗赋,皆成诵。又令从诸父教学。不数年而诵《五经》,习《尔雅》,知声律。”苏颂10岁时,随父进京。
苏绅出知河阳(治所在今河南孟县西),庆历六年(1046年)任满,正准备赴河中(治所在今山西永济县蒲州镇)任新职时,染疾病逝。苏颂和家人扶柩南归,途经润州时,因路遥难行,即择地葬于丹阳(今江苏省丹阳县)。至此,苏颂随家人徙居丹阳,筑庐于其地守制,占籍焉。苏颂一生中是否再回过同安故乡,未见记载,且晚年也卒于丹阳。因此说苏颂是丹阳人,也是可以理解的。

苏颂自认晋江为“邑里”
苏颂曾自认晋江(泉州首邑)为“邑里”,同朝为官的晋江人吕惠卿亦称苏颂“吾乡里先进”
苏颂《送黄从政宰晋江》一诗云:“泉山南望海之滨,家乐文儒里富仁。弦诵多于邹鲁俗,绮罗不减蜀吴春。怀章近辍枢廷杰,制锦重纡学馆人。岂独光荣生邑里,须知美化浃瓯闽。”
北宋时,南安、晋江、同安均为泉州属邑。苏颂苏绅曾自同安徙居晋江县治所在地泉州城内,子随父籍,故苏颂自认晋江为“邑里”。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也说:苏绅,字仪甫,泉州晋江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苏颂,字子容子,侄。自同安徙居县治。”
臧励和等编《中国人名大字典》亦将苏颂列作晋江人。
世系
同安芦山氏,奉苏益(生于唐大中十年,856年)为1世祖,苏光谊光谓光晦为2世,苏佑图为3世。苏佑图张氏,生苏仲昌苏仲华苏仲周,是为4世。苏仲昌刘氏翁氏,生苏弦苏绅苏维苏经苏绎苏纟因苏綖苏仲华黄氏,生苏缄苏结,是为5世。苏绅苏衮苏颂苏棁苏兖,是为6世。在这些氏人物中,以苏绅苏缄苏颂为最著名。
苏颂谱系:苏益——苏光诲——苏佑图——苏仲昌——苏绅——苏颂。(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苏益苏光诲苏绅苏缄》)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氏出姓,颛帝(上古时期的部落联盟首领之后裔,孙吴回为重黎,生陆终陆终昆吾昆吾之子封于苏,今邺郡之西苏城是也。三代时,苏忿生,为周司寇,世居河内,后徙武功(今陕西武功)
至汉·平陵侯·苏建,徙平陵。七世孙为并州刺史。又五世生魏刚侯·。又八世生(西魏名臣苏绰,为周度支尚书,封邳公
邳公,相隋封房公;曾孙,相唐中宗睿宗(均684年先后在位,当年即被武则天代之),封许公许公,为徐州刺史。徐州(指徐州刺史苏诜之孙,元和(806—820年)中终光州刺史,家固始(今河南固始)
光州(指光州刺史苏奕之孙,自固始随王潮入闽,为氏领军使(泉州都统军使),国初赠隰州刺史。(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潮》)
隰州(指隰州刺史“苏益”)光诲苏颂曾祖)晋初与留从效诛泉南叛将黄绍颇从效表为漳州刺史。泉帅陈洪进畏其英杰不为已下,以计召之,至同安为大第,留不遣,而密使人之漳州夺其位,遂为泉州同安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留从效陈洪进》)
开宝(968—976年)末盗起,劫漳州(指漳州刺史苏光诲为盟主,余党环城下,监郡何承矩与州将乔维岳欲屠城遁去,漳州一夕殪盗魁十余人,送首级于州,余众皆溃,城门始开,归朝,赏功迁左屯卫将军,官其子十人,即公之高祖也。
子某苏佑图苏颂曾祖)仕江南,为漳州行军司马、检校国子祭酒。初,漳州(指漳州刺史苏光诲既夷群盗,祭酒急索帐中,得贼所募人名籍千余纸火之,皆得不诛。漳州苏光诲闻之,语人曰:‘吾儿有阴德,其后必大。’以公贵,赠司空大夫,张氏赠代国太夫人。
福公,讳某苏仲昌苏颂祖父),少魁杰,有文武术略,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諌,被召。会罢六科,后与魏公同登进士第,既而覆落,改三班,官非其志也。历提点荆湖南北路刑狱公事,知宜、邵、复三州,所至有风绩,终左屯卫将军,赠太师福国公
国公初娶刘氏陈留郡君,赠随国太夫人;再娶翁氏长安郡太君,赠徐国太夫人。
夫人生魏公,讳某苏绅苏颂父)仁宗时以贤良方正决科,登侍从,入翰林为学士,数纳忠论事,特被知遇,赫然为天下伟人,不幸早世,终侍读学士知河阳府。”(追赠太师、魏国公。苏绅陈氏,封魏国太夫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苏绅》)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维氏,出帝高阳之后,昆吾之子封于苏,子孙因以为氏。
在周,忿,为司寇。其后父子、祖孙俱显于汉,后十有三世而复显周、隋。又三世而相唐。声烈益大。
至本朝,而公父子又以儒学显。公起书生,致位丞相,历事五世。为时元臣,退老于家,始终一德,可谓盛哉。
世家武功,元和(806—820年)中曾孙卒光州刺史,始家固始。又四世孙,随王潮入闽,生光诲,仕闽,为漳州刺史,居泉州同安,遂为同安人。当开宝(968—976年)末平盗有功,归朝,擢左屯卫将军,官其十子。左卫(指左屯卫将军苏光诲平盗时,其子得盗所募人名籍千余,纸焚之。左卫闻之喜曰:‘儿有阴德,其后必大。’是为公曾祖,讳某,赠司空。
司空之子举进士,不合,改授武职终。
左屯卫将军讳某,赠太师福国公,是生公考讳,以贤良方正起家,被遇仁宗,入翰林为学士,议论文采震耀一时,有传。国史赠太师、魏国公,葬润州,故今为丹徒人。公曾祖妣张氏,祖妣刘氏翁氏,妣陈氏,封随、徐四国皆太夫人。”

庆历进士

  苏颂自少警敏,刻苦求学。“五岁父口授孝经,古今诗赋,皆成诵。”“平生少睡,虽三鼓枕,至五鼓就不复瞑。”既长,父苏绅历任显职,按例可不经科举而以父荫得京官之职,但他推辞不就,专心科举。

   宋仁宗·宝元元年(1038年),19岁的苏颂赴省试。试题是《斗为天之喉舌赋》,主考官是宰相盛度盛度苏颂的学识十分赞赏,将其试卷列为上等。可是,苏颂“闻”字四声用错,被复核试卷的考官查出,苏颂故未被录取。事后,盛度苏绅说:“贤郎已高中,而点检试卷者谓以声‘闻(去声)’为‘闻(平声)’,为不合格,竞因一字之差未能中第,真乃憾事。”苏绅唏嘘良久。可苏颂并未因此事而心灰意冷,认为考官的做法是正确的。自此益励志自强,奋起学习音韵学,在古代训诂学中竟开创了许多新的见解。

  庆历二年(1042年),苏颂第进士,与王安石同榜。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赠原者不在首选也,遂中庆历二年乙科。”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公讳,字子容。性警敏,甫能言应对,不类常儿。既就师,学力省功倍。未冠出举进士辄据上第。是时魏公方处显,公深自刻励,敝衣徒步,所交皆当世豪隽,魏公任子当得京官,辞不就,再举进士,为别试第一,遂中其科。”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第进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第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公登庆历二年进士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庆历二年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庆历二年第进士。”

初宦

  宿州观察推官

  苏颂及第后,初授汉阳军(今武汉市汉阳)判官,未赴任;改授宿州(今安徽宿县)观察推官,值祖父去世,在金陵(今南京)守制。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调汉阳军判官,以魏公(指苏颂父“苏绅”)奉诏修建北京,改宿州观察推官。”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调汉阳军判官,不赴,改宿州观察推官。”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历宿州观察推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历宿州观察推官。”

   知江宁府江宁县

  庆历三年(1043年),苏颂服祖父丧制满,起知江宁府江宁县(县治在今南京)。庆历六年(1046年),3年任满,适父苏绅卒,苏颂又丁忧去职。苏颂葬父京口,从此移居润州丹阳。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魏公(指苏绅福公苏颂祖父)丧,又改知江宁府江宁县事。

  建业承氏后,版籍赋舆皆无法制,每有发敛,府移追扰,吏系缧于道。公至,则曰:‘此令职也,府何与焉?’每因治诉,旁问邻里丁产多寡,悉得其详。一日召乡老更定户籍,民有自占不实者,必曰:‘汝家尚有某丁某产,何不自言?’相顾而惊,无敢隐者,一县以为神明。

  又为剗革蠧弊,更设条教,简而易行,诸县取以为法。他日,诸令长造门,领县长拜廷下谢曰:‘此曹获免追,逮皆公之赐也。’

  民有忿争者,至诚喻以乡党宜相亲善意,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徃徃谢去。或至半道思公言而归。县以大治。

  时监司王鼎王绰杨紘皆以部吏少许可及观公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寻以魏公(指苏绅忧去职,用治命人。”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徙知江宁县,有能名。”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知江宁县。

  时建业承氏后,税赋图籍一皆无艺,每发敛,高下出吏手。因治讯他事,互问民邻里丁产,识其详。及定户籍,民或自占不悉,警之曰:‘汝有某丁某产,何不言?’民骇惧,皆不敢隐,遂刬剔夙蠹,成赋一邑,简而易行,诸令视以为法,至领某民拜庭下以谢。
凡民有忿争,喻以乡党宜相亲善,若以小忿而失欢心,一旦缓急,将何赖焉。民往往谢去,或半途思其言而止。

  时监司王鼎王绰杨纮于部吏少许可,及观施设,则曰:‘非吾所及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知江宁。建业承氏后版图,无艺征敛,高下出吏手,公因他事互诘丁产,详其隐蔽,刬剔夙蠧,简而易行,诸令视以为法。”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知江宁。”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知江宁建业。定户籍丁产,民皆悦服,诸令视以为法。”

  南京留守推官

  皇祐元年(1049年),苏颂服除,调南京(今河南商丘市南)留守推官。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欧阳修一以府政委之,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某不复省矣。’

  杜岐公(致仕宰相杜衍老居睢阳,一见公,深器之,每间数日必折简召。常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踈者。’且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先后本末悉以语公,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其后公出入中外,荐历清要,至为宰辅,还政退居,名德终始略相似焉。”

  【按:杜衍(978-1057年),字世昌,越州山阴人(今浙江绍兴)。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进士,累官至枢密使,庆历四年(1044年)拜同平章事,为相百日而罢,出知兖州。庆历七年(1047年)致仕,寓居南都。嘉祐二年(1057年)卒,谥“正献”。】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丁外艰,服除,为南京留守推官。欧阳文忠欧阳修时为留守,政事一以倚公,府赖以治。

  初,公从事南京,杜正献公尚亡恙,尝为公道其生平出处,施设本末,且曰:‘子异日所至,亦如老夫。’其后公更践内外,以至得谢爵齿名,德略相似焉然,则公可谓知人也巳。”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调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修委以政,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则不复省矣。’

  杜衍老居睢阳,见,深器之,曰:‘如君,真所谓不可得而亲疏者。’又自谓平生人罕见其用心处,遂自小官以至为侍从、宰相所以施设出处,悉以语,曰:‘以子相知,且知子异日必为此官,老夫非以自矜也。’故后历政,略似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调南京留守推官。

  留守欧阳修委以政,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吾可不复省矣。’

  杜衍退老睢阳,见公深器之,曰:‘如君,真不可得而亲疎者。’悉语以入官至侍从、宰执所以设施处置,曰:‘老夫非自矜,以子相知,且知异日必为此官耳。’公后履历亦略似。”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

  “调南京留守推官。

  欧阳修委以政,曰:‘子容处事精密,一经阅览,可无省矣。’

  杜衍老居睢阳,见曰:‘如君真所谓不得而亲疎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调南京留守。欧阳修委以政,曰:‘子容处事精审,一经阅览,吾可无省矣。’”

在馆九年

  大理寺丞,馆阁校勘

  皇祐五年(1053年),苏颂召试馆阁校勘;明年改大理寺丞,正式授馆阁校勘。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皇祐四年,翰林学士赵槩与诸禁从列荐公文学才行,宜在朝廷召试学士院,明年改大理寺丞。

  时公与同试,入最优等,除馆阁校勘。”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皇祐五年,近臣连章荐公,召试除馆阁校勘,迁大理寺丞。”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皇佑五年,召试馆阁校勘。”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皇佑五年,召试馆阁校勘。”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皇祐五年,召试馆阁校勘。”

  同知太常礼院

  至和元年(1054年),苏颂同知太常礼院。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至和初,同知太常礼院。”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同知太常礼院。”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同知太常礼院。

  至和(1054—1056年)中,文彦博为相,请建家庙,事下太常。

  议以为:‘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是有土者乃为庙祭也。有田则有爵,无土无爵,则子孙无以继承宗祀,是有庙者止于其躬,子孙无爵,祭乃废也。若参合古今之制,依约封爵之令,为之等差,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议。若犹未也,即请考案唐贤寝堂祠飨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祐(1056—1063年)中,诏礼院议立故皇后神御殿于景灵宫。

  谓:‘敕书云:向因忿郁,偶失谦恭;此则无可废之事。又云:朕念其自历长秋,仅周一纪,逮事先后,祗奉寝园;此则有不当废之悔。又云:可追复皇后,其祔庙谥册并停;此则有合祔庙及谥册之义。请祔皇后于后庙,以成追复之道。’

  众论未定,宰相曾公亮问曰:‘后,上元妃,若祔庙,则事体重矣。’(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公亮》)

  曰:‘国朝三圣,皆元妃,事体正相类。今止祔后庙,则岂得有同异之言。’

  公亮曰:‘议者以谓阴逼母后,是恐万岁后配祔之意。’

  曰:‘若加一怀、哀、愍之谥,则不为逼矣。’

  公亮叹重。”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皇祐(1049—1054年)(?),同知太常礼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同知太常礼院。

  至和中,有司请建大臣家庙,下太常公议。谓:‘礼,大夫士有田则祭,无田则荐。今若参今古制为之差等,锡以土田,然后庙制可行;不然,时虽建立,子孙无爵无土,制亦易废。请考按唐贤寝堂祠飨仪,止用燕器常食而已。’

  嘉佑中,议立后神御殿事,谓:‘后无可废之事,仁宗有不当废之悔,请附后于后庙,加一怀、哀、愍之谥,以成追复之道,庶尽之矣。’曾公亮深叹服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同知太常礼院。议立皇后、神宗御殿事,曾公亮叹服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同知太常礼院。议郭皇后宜拊于后庙,曾公亮深叹服之。”

  集贤院校理、太常博士

  嘉祐二年(1057年),苏颂改集贤院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嘉祐四年(1059年),擢秩太常博士,充编定馆阁书籍官,兼任殿试复考官。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嘉祐二年,改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集,再迁太常博士。

  前后在馆九年,官冷俸薄,而奉翁夫人陈夫人养诸姑姊妹与外族之无归者,凡数十人,躬自刻厉,甘旨无阙,婚嫁以时,妻子衣食之用常不足,而公处之晏如也。”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历集贤校理……编定集贤院书籍。在馆九年,亷静自守。”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迁集贤校理,编定书籍。

  在馆下九年,奉祖母及母,养姑姊妹与外族数十人,甘旨融怡,昏嫁以时。妻子衣食常不及,而处之晏如。”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迁集贤校理。”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迁集贤校理。”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迁集贤校理。”

  从皇祐五年(1053年)任馆阁校勘,到嘉祐六年(1061年)出知颍州,苏颂在馆9年。负责对朝廷收藏的经籍图书进行版本校勘、整理。

  在此期间,凡有关天文、音乐、算学、医学、典章制度的书籍,无不浏览,且“探其源,综其妙”,“验之实事”,“日必记诵二千言,归则书于方册,家中藏书数万卷,秘阁所传居多,必独诣,卒成通儒。”

  同时,苏颂挑选有校勘经验的儒臣,组织编审书籍,尽心尽职。审定出版《神农本草》、《灵枢》、《太素》、《针灸甲乙经》、《素问》、《广济》、《急备千金方》、《外台秘要》等8部医疗书籍,与掌禹锡林亿等编辑补注了《嘉祐补注神农本草》20卷。苏颂还独立编写《本草图经》20卷、另目录1卷,该书从嘉祐三年(1058年)至嘉祐七年(1062年)完成。(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本草图经》)

知颍州

  北宋·嘉祐六年(1061年),时相富弼(字彦国,封爵郑国公)、韩琦(字稚圭,封爵魏国公)荐知颍州(今安徽阜阳)。考课,进秩祠部员外郎。嘉祐八年(1063年),仁宗薨,英宗即位,迁秩度支员外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韩琦》)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时富郑公韩魏公为相,务推尚亷退有德之士以劝励风俗,知公久次儒馆,不干荣利,屡问所欲,惟力求外以便亲养,遂除知颍州。

  公遗公书曰:‘若吾子出处,可谓真古之君子矣。’

  考课,进祠部员外郎。英宗即位,迁度支员外郎。

  仁宗山陵,有司不知故事,调发严急,吏挟事势,多以不时难得之物赋诸郡,旁郡皆取于民,至胁以军法。公谕吏曰:‘遗诏山陵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可强赋以害民乎!’至纎至,悉躬自区处,民既便之而事以集。”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宰相富郑公韩魏公贤之,问所欲,恳求补外,二公益称难,乃以知颍州。

  仁宗山陵调发仓卒,公为度土产有无,商估缓期,官自为市,民不知扰,而课最他郡,颍人德之。”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富弼尝称为‘古君子’,及与韩琦为相,同表其廉退,以知颍州。

  (颖州)通判赵至忠本边徼降者,所至与守竞,待之以礼,具尽诚意。至忠感泣曰:‘身虽夷人,然见义则服,平生诚服者,唯公与魏公韩琦耳。’

  (嘉祐八年,1063年)仁宗崩,建山陵,有司以不时难得之物厉诸郡。曰:‘遗诏务从俭约,岂有土不产而可强赋乎?’量其有无,事亦随集。”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富弼韩琦为相,同表其廉退,以知颖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富弼韩琦为相,同表其廉退。”

  苏颂任颍州郡守时,一直坚持“每以旦日升堂拜其母,乡人风化焉。”

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北宋·嘉祐八年(1063年),英宗即位后不久,即召苏颂入朝,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召为开封府界提点诸县镇公事。陛对称旨,赐绯衣银鱼。

  岁大旱疫,公请转邻路粟以补匮乏,且委本司与诸县审蠲租税,免自朝廷差官以重劳扰,民赖以济甚众。

  又言,周制六军,盖出六乡之众,在王畿四郊之地;唐设十二位将军,亦散布辅畿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藩卫也。国朝禁兵多屯京城及畿内东南诸县,虽于运粮供馈为便,而西北两面武备或阙。今中牟(今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长垣直都门要冲之路,二鄙驿置皆由此出,而旧不屯兵,至于城守防传居常乏人。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明年,杜文等乘饥啸聚长垣,贼杀官吏,人莫不服公之先见。

  公即请以获盗多寡立县令殿最法,以为廵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民不为盗;能使民不为盗者,县令也。且州县物务岁课稍亏,则官佐有罚,今良民罹剽劫之害,而亲民官独不任其责,可乎?”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还,为提点开封府界县镇。

  公建请浚自盟、白沟、圭、刀四河,以疏畿内积水,增西北诸县屯兵以备非常。明年果有水灾,盗起长垣,至贼杀官吏,如公虑。”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英宗即位,召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

  言:‘周制六军出于六乡,在三畿四郊之地;唐设十二卫,亦散布畿内郡县;又以关内诸府分隶之,皆所以临制四方,为国藩卫。国朝禁兵多屯京师及畿内东南诸县,虽馈运为便,而西边武备殊阙。今中牟长垣,都门要冲,二鄙驿置皆由此,而旧不屯兵,阒无防守,请置营益兵,以备非常。’

  明年,饥民果乘虚犯长垣,戕官吏,如虑。

  又请以获盗多寡为县令殿最法,以谓:‘巡检、县尉但能捕盗,而不能使人不为盗;能使其不为盗者,县令也。且民罹剽劫之害,而长官不任其责,可乎?’”

三司度支判官

  北宋·治平二年(1065年),苏颂迁三司度支判官。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迁三司度支判官。”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入三司为度支判官。”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迁度支判官。”

累迁淮南转运使

  寿圣节辽朝使臣接送伴使

  北宋·治平四年(1067年)八月,英宗薨,神宗即位,命苏颂任寿圣节辽朝使臣接送伴使,送辽国使臣出境。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为治平四年寿圣节接送伴使。

  虏使还至恩州,驿舍夜火,左右白请与虏使出避,州兵叩门欲入救,公闭门不纳。令曰:‘妄动者寘之法。’徐使防卒扑灭之。郡人恟恟以为虏反,州兵……‘人密詗皆如卿言,闻卿措置甚得宜,其所镇遏多矣。’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神宗自在藩邸闻公名,及即位,公适送伴契丹使次恩州驿,夜火,左右请与敌使出避,兵叩门欲入捄,公不为动,闭门坚卧如常,徐使守卫卒扑灭之。是夕州人哗言敌有变,捄(同“救”)兵亦欲乘间生事,至闻京师。

  使还,上问公所以处之者,称善久之,益知公为可用。”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送契丹(辽国)使(出境),宿恩州。驿舍火,左右请出避,不动。州兵欲入救,闭门不纳,徐使防卒扑灭之。初火时,郡人汹汹,唱使者有变,救兵亦欲因而生事,赖安静而止。遂闻京师,神宗疑焉。

  使还,入奏,称善久之。”

  尚书工部郎中

  改尚书工部郎中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覃恩改工部郎中。”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累迁尚书工部郎中。”

  淮南转运使

  随即,苏颂命为淮南转运使。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迁为淮南转运使。

  神宗收揽万机,厉精政事,尤留意人物,自在藩邸闻公名及使事,还,益被知遇。

  至陛辞日,谘访治道,因问入馆之年,曰:‘何濡滞久耶?’公曰:‘臣自选调被召,纔改官即入馆,历计资级未为濡滞。’于是有用公意。”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出为淮南转运使。”

  “及使淮南入辞,劳闻甚宠。”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命为淮南转运使。”

  在淮南转运使任内,苏颂见到因饥荒造成哀鸿遍野、灾民嗷嗷待哺的惨景,立即上疏为百姓请求救济:“臣窃闻近日甚有近北灾伤,人民流移往邻路州逐熟……今并淮诸郡,虽稍登稔,若食口既多,必致物价腾踊。万一将来秋成失望,漂泊之民,未有归业之期。坐食贵谷,便见所失。彼时须烦县官赈救,为惠差迟,则其敝益甚矣。臣以为存恤之法,莫若先平物价,若物货之平,则莫若为粜给,使之常食贱价之物,则不觉转移流徙之为患也。”

  当时各地争修寺院,皇帝也滥赐匾额,民不堪其扰。苏颂疏曰“臣欲乞朝廷明立条约,今后不许特创寺院宫观。”对违法而建的寺院,“并令州县检括指挥一切毁拆,许诸色人收买请射,永为己业。”

第二次入朝

  修起居注

  苏颂任淮南转运使仅数月,即召入朝,奉诏修起居注,在此期间,历兼同判尚书礼部祠部司、三司磨勘司、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未几,光禄卿史炤为淮南转运使,因对,上曰:‘某有学识,与卿同,事甚善。’后数月召修起居注。

  先是记注久阙员,资望无踰公者。丞相韩魏公数荐公,会执政以亲嫌为言,故有使淮之命;至是,上自擢焉。公与秘阁校理李大临并命官同而除同以公职集贤,在大临上,公以年齿推先大临而居其下。

  兼同判礼部祠部,又判三司磨勘司,改同判太常寺兼礼仪事。”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数月,召修起居注、判尚书礼部祠部、三司磨勘司、太常寺。”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召修起居注。”

  知制诰等

  熙宁元年(1068年),擢知制诰;同年,任贺辽太后生辰国信使,出使辽朝;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熙宁二年(1069年),兼通进银?司、兼门下封駮事、同详定命官;又任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是年二月,神宗起用王安石为相(参知政事),推行新法,遭司马光韩琦等人极力反对。苏颂虽与韩琦富弼欧阳修等保守派人士关系较为密切,但他并没有坚决反对新法。

  熙宁三年(1069年),权知礼部贡举。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熙宁元年(1068年),召试知制诰。故事,外制不过六员,时阙其一,上不欲独试大临,命公同试,员遂溢数,乃特恩也。入谢,赐金紫。

  俄充北朝皇太后生辰国信史。

  是岁郊恩,加朝散大夫,封南阳县男,食邑三百户。

  (熙宁)二年(1069年)兼通进银?司、兼门下封駮事、同详定命官。使臣过犯,又为北朝贺生辰馆伴使,同知审官院,权审刑院事。

  时知金州比部郎中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辅例贷死杖脊黥宣均为枉法而情有轻有重者。上愕然,曰:‘枉法岂复有轻者?’公曰:‘希辅知台州,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仲宣则以所部金坑发檄廵检体究无甚利土人惮兴作,遂以金八两求仲宣不差官,比较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耳,故枉法为轻。’上曰:‘免决,黥之如何?’公曰:‘士大夫有罪可杀则杀之,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承车,今贷其死而黥之,使与徒,其人无足矜也。’上曰:“免决,与黥流岭外。’公再拜奉诏。自是命官犯赃抵罪者遂以为例。
又兼提举兵吏司,封官诰院、详定天下印文、判司农寺。

  (熙宁)三年(1069年)权知贡举。”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熙宁元年,擢知制诰,历知通进银台司、审刑院提举官告院、判司农事、知三年(1069年)礼部贡举。

  公在审刑,知金州张仲宣受财枉法抵死,法官援前比贷死,杖脊黥配海岛,公奏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有罪得乘车,今刑为徒隶,恐汚辱衣冠。仲宣由此得免杖黥,止流岭外,自是命官无杖黥者。”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擢知制诰、知通进银台司、知审刑院。

  时知金州张仲宣坐枉法赃罪至死,法官援李希辅例,杖脊黥配海岛。

  奏曰:‘希辅仲宣均为枉法,情有轻重。希辅知台,受赇数百千,额外度僧。仲宣所部金坑,发檄巡检体究,其利甚微,土人惮兴作,以金八两属仲宣,不差官比校,止系违令,可比恐喝条,视希辅有间矣。’

  神宗曰:‘免杖而黥之,可乎?’

  曰:‘古者刑不上大夫,仲宣官五品,今贷死而黥之,使与徒隶为伍,虽其人无可矜,所重者,污辱衣冠耳。’

  遂免杖黥,流海外,遂为定法。

  又言:‘提举青苗官不能体朝廷之意,邀功争利,务为烦扰。且与诸司不相临统,文移同异,州县莫知适从。乞与常平、众役一切付之监司,改提举为之属,则事有统一,而于更张之政无所损也。’不从。”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神宗朝擢知制诰。”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历擢知制诰。”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擢知制诰。”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历擢知制诰,判审刑院,进银台司,知审刑院。”

  拒草李定诏,落知制诰归工部郎中班

  熙宁三年(1072年)四月,王安石推荐其学生、秀州军事判官李定破格越级擢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神宗准,但任知制诰的宋敏求苏颂李大临3人却先后抵制,俱不起草诰命,并免知制诰、归工部郎中班,时称“熙宁三舍人”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熙宁三年)四月,朝廷特除前秀州军事判官李定为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宋敏求以为弗循旧制,封还词头。翌日辞职,罢之。

  词头复下,公适当制,即奏:‘去岁诏旨专令中丞举官,虽不限资品,犹以京秩荐授。今自支郡幕职官入居纠绳之地,近岁未有,议者或谓唐世自诸侯幕府入登?省者多矣,之此除不为过。臣以谓不然。在唐方镇盛时,有奏辟郎官、御史以充幕府者,由此幕府曾重,祖宗深鉴此弊,一切厘改,州郡僚佐皆从朝廷补受,大臣出镇或许辟官,亦皆随资注拟、满岁迁秩,并循铨格,非复唐世之比。而今之三院又重于昔时,况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之荐,直寘宪?,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必致人言,所益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复送李大临大临如公议,又送公。

  公又言:‘祖宗朝天下初定,士或弃草莱而不用,故有起孤逺而登显要者。自真宗后,每有除授,虽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今朝廷清明,俊乂并用,进士?阁动有成规,以远州幕官,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効,偶因召对,一言称旨,便授?官,他日或有非常之人又过于此,则复以何官处之?浸渐不已,诚恐髙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臣切谓,威福之柄人主得以自专,官守有责,臣下得以固执;若朝廷以才实非常,则当特与改官别授职任,随资超用,无所不可,不必遂弃近例处之宪纲。’

  疏奏,手诏曰:‘二十八日上殿来,有事指挥。’

  公入对。

  上曰:‘卿所谓李定事虽善,然熙宁二年(1069年)诏书奏举?官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则之除命,正合诏意,不为越法,宜以举官条赴院商量,速为草制,久格诏命,恐将得罪,卿宜思之。’

  公曰:‘臣闻治道在察臣下之邪正,邪正之分惟所操守。若臣前以为不可,今蒙陛下召谕,遂变前言,乃奸邪固位之臣所为也,陛下亦将察而罪之矣。熙宁二年诏书,臣亦讲论,若于臣心无疑,岂敢久格。’

  诏命:‘退而复论。’

  曰:‘从前?官,须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奏举,难得资序相当之人,故朝廷又令不拘官职高下令兼权,盖谓不限博士与中行员外郎耳,非谓选人亦许奏举也。所谓兼权者,如三丞已行未可为监察,故令上权;前行员外郎不可为侍御,故令下兼;皆不为选人设。若不拘官职髙下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以兼权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臣所以喋喋有言者,但为爱惜朝廷之法,遵守有司之职耳。’

  缴而复下至于七八,后虽大临当日而堂札批圣旨与除李定系特旨,不碍近降条制,促公撰词。

  公又奏:‘初等职官超授朝列兼权御史,不应近制,若果出圣意,则须非常之才,然后可以厌伏群议。昔马周为条陈当世切务,唐太宗拔于布衣;近世张知白上书言事,论议卓越,真宗拔于河阳职官。此二臣者,可谓有显状矣。然犹召直门下省,明年方用为御史;知白召还,奏对称旨,亦命试舍人院,然后授以正言。若果足副特旨之擢,别授一官,置之京师,竢见实状进用未晚。’

  遂与大临俱落知制诰,归班。凡岁余,虽大寒暑甚风雨,未尝一日移告执政。或谕公请外官闲局,公曰:‘方以罪谪,敢求自便乎?’士大夫益推重之。”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上方励精为治,急于人材,大臣荐秀州军事判官李定,召见,擢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知制诰。

  宋敏求骤自幙职而升朝着任执法,非故事,与公及李大临相继封还词头,不草制。
诏再下公,公言:‘祖宗朝天下初定,故有起孤远而登显要者;真宗以来虽有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今非有积累之资、明白之効,一言称旨,便授御史,浸渐不巳,恐高官要秩或可以岐路致也。’

  疏入,手诏召公对。上引近诏举台官不拘官职高下为言,且曰:‘格命久,将得辠。’

   公对:‘臣既知其不可,若因召谕遂变前言,则是攘奸固位,此尤陛下,所当罪也。’

  退而又论‘举官诏意不为选人设文’。时敏求前罢,公与大临更奏,复下至于七八,最后特以付公,固执不行,乃与大临俱罢归班,而御史之命亦为中寝。

  公以守职不回绌,人望益重,宾客满门,日奉朝请,虽风雨寒暑未尝移疾;家贫,担石不充,无愠色。”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大臣荐秀州判官李定,召见,擢太子中允,除监察御史里行。

  宋敏求知制诰,封还词头。

  复下,当制,奏:‘祖宗朝,天下初定,故不起孤远而登显要者。真宗以来,虽有幽人异行,亦不至超越资品。今定不由铨考,擢授朝列;不缘御史,荐置宪台。虽朝廷急于用才,度越常格,然隳紊法制,所益者小,所损者大,未敢具草。’

  次至李大临,亦封还。

  神宗曰:‘去年诏,台官有阙,委御史台奏举,不拘官职高下。’

  大临对曰:‘从前台官,于太常博士以上、中行员外郎以下举充。后为难得资叙相当,故朝廷特开此制。止是不限博士、员郎,非谓选人亦许奏举。若不拘官职高下,并选人在其间,则是秀州判官亦可为里行,不必更改中允也。今定改京官,已是优恩,更处之宪台,先朝以来,未有此比。幸门一启,则士涂奔竞之人,希望不次之擢,朝廷名器有限,焉得人人满其意哉!’

  执奏不已,于是并落知制诰,归工部郎中班,天下谓敏求大临为‘三舍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时王安石用事,以李定为御史,以其人不可用,且非故事,封上之。罢归,与李大临宋敏求并称‘熙宁三舍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时王安石用事,以李定为御史,宋敏求知制诰,封还词头;复下,公当制,公报奏不具草;次至李大临,亦封还。于是并落知制诰,归工部郎中班,时称‘熙宁三舍人。’”

知婺州

  熙宁四年(1071年),苏颂出知婺州(今浙江金华)。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熙宁)四年,大享明堂恩,始知婺州。

  泝桐庐江水暴迅,挽舟卒力不胜,樯折舟横,覆魏国太夫人在舟中几溺矣,公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太夫人甫出及岸,舟反覆溺。公一子与妹与甥皆不救,独太夫人脱危难水不入口,众以谓公诚孝所感阴相之所致也。

  婺学逼双溪,每秋潦,溪涨浸殿堂水数尺,公乃迁于近南爽垲之地。多士四集,导以礼义,自此士益向学,登第者相继,文物之盛,前数十年无有也。”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岁余,会恩得知婺州。”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岁余,知婺州。

  方溯桐庐,江水暴迅,舟横欲覆,母在舟中几溺矣,哀号赴水救之,舟忽自正;母甫及岸,舟乃覆。人以为纯孝所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岁余,出知婺州。

  方溯桐庐江,水暴迅,舟横欲覆,母在舟中。公哀号祈吁,舟忽自正;母甫及岸,舟覆。人谓孝感。”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

  “时王安石用事,出知婺州。

  溯桐庐,江水暴迅,舟横欲覆,母在舟中防溺,哀号祈吁,舟忽自正;母甫及岸,舟即覆。人以为纯孝所感。”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

  “以不阿王安石意,出知婺州。

  泝桐庐江水暴迅,母在舟中,几溺。哀吁天,舟忽自正;母甫及岸,舟覆矣。人谓纯孝所感。”

知亳州

  熙宁六年(1073年),移知亳州(今安徽亳县)。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移知毫州。”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徙亳州。”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徙亳州。

  有豪妇罪当杖而病,每旬检之,未愈。谯簿邓元孚子曰:‘尊公高明以政称,岂可为一妇所绐。但谕医如法检,自不诬矣。’曰:‘万事付公议,何容心焉。若言语轻重,则人有观望,或致有悔。’既而妇死,元孚惭曰:‘我辈狭小,岂可测公之用心也。’”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徙亳州。”

第三次入朝

  勾当三班院

  熙宁七年(1074年)召还朝,勾当三班院,是岁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熙宁)七年召还,勾当三班院。是岁用郊祀恩,复集贤院学士,加护军。”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归,句当三班院,加集贤院学士。”

  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

  熙宁八年(1074年),以集贤院学士出知应天府(今河南商丘)兼南京留守司。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熙宁)八年,出知应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未几,出知应天府。”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加集贤院学士,知应天府。

  吕惠卿尝语人曰:‘子容,吾乡里先进,苟一诣我,执政可得也。’闻之,笑而不应。(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吕惠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

  “既而除集贤学士,知应天府。

  吕惠卿谓人曰:‘子容吾里先进,苟一诣我,执政可得。’笑而不应。”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寻加集贤殿学士、知应天府。

  吕惠卿语人曰:‘子容,吾乡先进,苟一诣我,执政可得也。’公闻之,笑而不应。”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

  “加集贤学士、知应天府。

  吕惠卿尝语人曰:‘子容吾乡先进,苟一诣我,执政可得也。’闻,微哂而已。”

  复召勾当三班院

  时更三赦,大临已复侍制,而用事者抑之,止授秘书监,岁中兼三班院知通进银台司。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熙宁八年)十月彗星出,赦天下。始公与李大临同得罪,而当涂者特不喜公,至是三更赦,大临复待制,独于公以久不磨勘为言,止除秘书监。岁终复召勾当三班院。

  因对,奏言:‘本朝自庆历(1041—1048年)中因营妇逃亡指赦而出,始有不用赦原之法。臣在南都,见有犯罪在数十年前,虽屡经赦宥不得霑恩者,则无知之民一犯禁令,无自新之路矣,甚可矜恻。’上以为然。其后遂诏法官议而改焉。

  寻兼知通进银台司。”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时更三赦,大临已复从官,而用事者抑公,止授秘书监,岁中复召为三班院知银台司。”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凡更三赦,大临还侍从,才授秘书监、知(三班院)通进银台司。”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凡更三赦,得授秘书监、知通进银台司。”

知杭州

  熙宁八年(1075年),吴越发生大旱大饥灾荒。熙宁九年(1076年)正月,苏杭地区又发生大瘟疫,民死过半。神宗特遣苏颂出知杭州“补败救荒”苏颂上任后,即提出“以荒政之所宜,为职事之先,急农桑衣食,劝家户以趋时”的施政方针。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熙宁)九年,以吴越荐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余人遮道泣诉曰:‘某等以转运司责所逋市易缗钱,昼系公庭,夜禁厢院,虽死无可偿者。’

  公曰:‘吾今释汝,使汝得营生事,衣食之余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

  皆曰:‘不敢负于是。’

  纵之。转运使大怒,欲奏公沮坏法令,而民偿责者乃先期而至,遂不复言。

  一日,宴有美堂,闻将兵结集、谋害官吏,郡人喧传,恐惧不安……”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会吴越飢,择守,上曰:‘某仁厚,必能抚安吴人。’乃命知杭州。补败救荒,恩意备至。

  尝会宾属有美堂。或传隶将兵谋窃发,州人恟惧,公密使捕首恶十数辈付狱,终燕谈笑如常,坐客莫知也。”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吴越饥,选知杭州。

  一日,出遇百余人,哀诉曰:‘某以转运司责逋市易缗钱,夜囚昼系,虽死无以偿。’曰:‘吾释汝,使汝营生,奉衣食之余,悉以偿官,期以岁月而足,可乎?’皆谢不敢负,果如期而足。

  宴客‘有美堂’,或告将兵欲乱,密使捕渠领十辈,荷校付狱中。迨夕会散,坐客不知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吴越饥,选知杭州。公宴客‘有美堂’,或告将兵将乱,公密使捕渠领十辈荷校付狱中,迨夕会散,坐客不知也。”

  在杭州任内,苏颂还把凤凰山的泉水引入市区使用,造福百姓。

第四次召还朝

  修两朝正史、转右谏议大夫

  熙宁十年(1077年),苏颂自杭州应召还朝,修撰仁宗英宗两朝实录,转右谏议大夫。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踰年,召修国史、提举中太一宫、谏议大夫。”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及修两朝正史,转右谏议大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及修两朝正史,转右谏议大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修仁宗英宗两朝正史,转右谏议大夫。”

  贺辽主生辰使

  熙宁十年(1077年)八月,时任秘书监兼集贤院学士的苏颂以龙图阁直学士、给事中身份再任贺辽主生辰使。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公谈节庆贺使还,奏之。

  上喜曰:‘朕思之此最难处,卿之所对极中事理。’因问契丹山川形势人情向背。

  公曰:‘彼讲和之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令,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昔人以谓匈奴直百年之运,言其盛衰有数也。’

  上曰:‘契丹自耶律德光至今,何止百年。’

  公曰:‘汉武帝自谓髙皇帝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动征讨,而匈奴终不服;至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毎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由此观之,夷狄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

  上深然之。”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使契丹,遇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孰为是?曰:‘历家算术小异,迟速不同,如亥时节气交,犹是今夕;若逾数刻,则属子时,为明日矣。或先或后,各从其历可也。’北人以为然。

  使还以奏,神宗嘉曰:‘朕尝思之,此最难处,卿所对殊善。’

  因问其山川、人情向背,对曰:‘彼讲和日久,颇窃中国典章礼义,以维持其政,上下相安,未有离贰之意。昔汉武帝自谓:高皇帝汉高祖·刘邦遗朕平城之忧,虽久勤征讨,而匈奴终不服。至宣帝呼韩单于稽首称藩。唐自中叶以后,河湟陷于吐蕃,宪宗每读《贞观政要》,慨然有收复意。至宣宗时,乃以三关、七州归于有司。由此观之,外国之叛服不常,不系中国之盛衰也。’意盖有所讽,神宗然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使契丹,遇冬至,其国历后宋历一日,北人问孰是?对曰:‘历家算术不同,时刻小异,或先或后,各从其历可也。’

  使还,帝善其对。”

权知开封府

  决遣无滞

  元丰元年(1078年),苏颂擢权知开封府,未半岁都邑称治。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京尹缺,上欲用公,丞相以史院才难得人,为言上。宣曰:‘某久历藩府,详练政事。’遂擢权知开封府。未半岁都邑称治。

  上谕宰臣等曰:‘某到府,决遣无滞。’”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元丰初,权知开封府。听决精敏,上以为能。”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元丰初,权知开封府,颇严鞭朴。谓京师浩穰,须弹压,当以柱后惠文治之,非亳、颍卧治之比。”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元丰初,权知开封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元丰初,权知开封府。”

  李纯

  时有僧犯法,事连祥符令李纯苏颂置不治,遭御史舒亶“故纵”弹劾。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会祥符令李纯罢官欲之新任,贷其所部门僧钱百千,他日同院僧告门,僧还徃倡家且持钱百千出,疑有奸。公判曰:‘告非干已事,不当治钱;非官给,无貣贷法。然闻事作已偿之矣。’乃杖僧言者。

  谓公纵出罪,有诏鞫治,而公止坐失出杖罪案成。

  御史舒亶驳奏,以谓某女婿堂妹之子,实为近亲,不可以失论。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李大族,公固不知其为亲也,不复自辨。”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有人告僧犯法,事连祥符旧令孙纯,而所告法不当治,公杖告者遣之。或谓公纵罪,有诏推鞫,狱成,公坐失出杖罪而已。

  御史舒亶奏公与连婣,不可以失论。”

  “是时公女新嫁李徽之子,盖出于徽之属,疏族大,公实不知也。”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有僧犯法,事连祥符令李纯置不治。

  御史舒亶纠其故纵。”

以秘书监知濠州

  因李纯案贬秘书监、知濠州

  苏颂权知开封府未半岁,因李纯案遭御史舒亶弹劾其“故纵”(见上文),元丰二年(1079年)正月贬秘书监、改知濠州(今安徽风阳东)。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降授秘书监、知濠州。”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降秘书监、知濠州。”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贬秘书监、知濠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寻贬秘书监、知濠州。”

  因泄陈世儒狱情罢濠州

  苏颂于元丰元年(1078年)权知开封府时,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李氏狱,一直到苏颂改知濠州,狱仍久不决,遂移治大理寺。大理寺以李氏之母吕氏乃枢密副使吕公著之妹,而吕公著又与苏颂交情深厚,怀疑有所托请,移御史台讯之。苏颂虽得辨明,终坐泄狱情,罢免濠州知州职。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公在府日,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狱。世儒李氏世儒所生母,欲其死,谕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则汝辈欲留者多与金,欲去者厚遣之。’语多类此,终不明言使之杀也。狱成,而法吏以李氏无杀姑语,情虽切害,而法不至死,案屡驳而情不移。

  一日因奏事,上谓公曰:‘人言卿与所司欲宽世儒狱,此人伦大恶,当穷竟,不可纵。’

  公曰:‘臣备员京尹,有罪者皆付之有司,一有轻重意,则有司观望,遂致刑名出入此事,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喻之。’

  使重公既出,而狱久不决,移治大理寺。大理即以李氏之母乃枢密副使公著之妹,公著某厚,必尝请求,请遣官即讯而已,移劾御史台。

  公自濠赴台置对。御史曰:‘公素长者,必以交旧之情不能违,速自言,毋重困辱。’

   公曰:‘使某诬人,虽死不可;为若自诬以得罪,虽甚重不敢避。’遂手书数百言付狱吏。

  上览奏牍,以为疑,诏御史求实状。御史反覆究治无所得。乃诘大理狱吏所以得某请求之说。吏穷吐实曰:‘此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而为之也,今其稿尚在家。’取而视之,信然。

  于是公得辨明,止坐尝闻同列语世儒帷箔事,应曰‘诚有之’。

  为泄狱情,罢濠州。”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公在开封,尝治国子博士陈世儒母为羣婢所杀事,狱具,辄为法官所驳。或谓公欲宽世儒夫妇。上以诘公,且曰:此人伦大恶,毋纵有罪。公对:事在司,臣固不敢言寛亦不敢输之使重。既而公罢开封狱移大理寺,大理奏世儒妻母因缘大臣有请于公。又移御史台,自濠逮公赴对。御史以言导公,公曰:使某诬人死不可为若自诬虽重得罪不避。手书数百言,皆自诬词也。

  上阅狱词,疑不直,诏更劾实。御史推穷乃大理丞贾种民增损囚词以为有请,得其稿于狱吏家。于是种民抵罪,而公得白。顾尝因人语及世儒帷箔事,公应曰:然。以是为泄狱情罢郡归班。”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初,在开封,国子博士陈世儒世儒庶母,欲其死,语群婢曰:‘博士一日持丧,当厚饷汝辈。’既而母为婢所杀,开封治狱,法吏谓不明言使杀姑,法不至死。
或谮欲宽世儒夫妇,帝召曰:‘此人伦大恶,当穷竟。’对曰:‘事在有司,臣固不敢言宽,亦不敢谕之使重。’

  狱久不决。至是,移之大理。意前次请求,移御史台逮对。

   御史曰:‘公速自言,毋重困辱。’

  曰:‘诬人死,不可为已,若自诬以获罪,何伤乎?’即手书数百言伏其咎。
帝览奏牍,以为疑,反覆究实,乃大理丞贾种民增减其文傅致也,由是事得白。

  同列犹以尝因人语及世儒帷薄事,应曰:‘然。’以是为泄狱情,罢郡。”

知沧州

  元丰三年(1080年),除知河阳府,因既往父(苏绅)即卒于是,辞不行;元丰四年(1081年),改知沧州(今河北沧县)。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未几,除知河阳,以魏公捐馆河阳,辞不行,改知沧州。

  入辞,曰:‘如卿,宜在朝廷。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所夺,岂非命也。卿直道,久而自明。’

  公顿首谢,因言:‘臣母畏寒,竢春和可行。’

  上曰:‘卿母谁氏?’

  公曰:‘龙图阁直学士陈从易女。’

  上曰:‘天圣(1023—1032年)间侍从耶?’

  公曰:‘臣外祖天圣间以直昭文馆知广州,还,不市南物辇见俸过岭。仁宗闻之,即日擢知制诰。’

  上曰:‘清节过于马援矣。’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公虽坐吏议绌,而上眷不衰,岁中起知河阳。复言未当,遽与藩郡。公亦辞行,改知沧州。

  入辞,上曰:‘朕知卿久矣,每欲用卿,辄为事夺,岂非命也。知卿直道,久而自明。’公顿首谢。”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未几,知河阳,改知沧州。

  入辞,帝曰:‘朕知卿久,然每欲用,辄为事夺,命也夫!卿直道,久而自明。’顿首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改知沧州。”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未几,知河阳,改知沧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未几,知河阳,改知沧州。”

  苏颂知沧州时,黄河泛滥。他上奏指出只修堤防不注意疏通海口的危险性,并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提出较好的解决方案:“臣窃见沧州东北有三堂泊,纵广百余里,下连海道,地名黑龙港……其西与御河破藏口及范桥镇相去不过三五十里,可以分引河流,东注泊内。既满溢,则由黑龙港以入海,其势甚易。”

判尚书省吏部兼详定官制

  参与官制改革

  北宋·元丰四年(1081年),苏颂知沧州仅数月,复秩大中大夫,召入朝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参与官制改革。

  元丰以前,实行“官”、“职”分离制。“官”用来定品阶俸禄;“职”为殿阁、文学之士及待制等,以示尊宠;唯“差遣”为实职,可行使权力。如此,造成官称与实职不符、机构混乱、冗员过多等弊病。

  时王安石已罢相,这项在神宗主持下的官制改革亦是变法的重要部分。改革的实质是为革去虚名,使官称与实职相符。官制改革后,实行三省六部制,六部的职权按《唐六典》也有所充实调整。同时,苏颂还建议创吏部“四选法”。新官制影响深远,一直推行至南宋末年。

  官制改革中,苏颂提过许多有益意见。如《奏乞将常平仓等公事付逐路转运司其提举官改差充本司勾当公事》,建议把发放青苗钱的提举常平司归各路转运使管辖,这样,不致政出两门,使州县长官不知所从。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到沧数月,复大中大夫。召还,判尚书吏部。

  中书舍人舒亶言公复官未应叙法,中批以旧官判吏部,又兼详定官制。

  先是,唐制文选掌于吏部、武选则兵部主之。神宗谓:‘自三代至汉未,尝有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

  公言:‘唐制吏部有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莫若分左、右曹以掌两选,又以品秩课格分治之,无所不可。’上从之,于是吏部有四选之法焉。”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到沧数月,复太中大夫,召判尚书吏部。

  知制诰,论公复官未应法。诏以旧官判。

  公尝具请归诸司于尚书省以复唐旧,至是命公详定官制,寻复太中大夫。”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召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

  唐制,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神宗谓三代、两汉本无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言:‘唐制吏部有三铨之法,分品秩而掌选事。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宜分左、右曹掌之,每选更以品秩分治。’于是吏部始有‘四选法’。”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召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

  唐制,吏部主文选,兵部主武选。帝谓三代、两汉本无文武之别,议者不知所处。公言:‘唐制,吏部有三铨法,分品秩掌选事。今欲文武一归吏部,则宜分左、右曹掌之。每选更以品秩分治。’自是吏部始有四选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召判尚书吏部兼详定官制。”

  编撰《华戎鲁卫信录》

  元丰四年(1081年)陛对时,神宗苏颂编次1部与契丹外交相关的类书。元丰六年(1083年)成书229卷,神宗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后因进对上曰:‘朝廷与契丹通好岁久,故事仪式遗散者多,毎使人生事,无以折正。朕欲集国朝以来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类编次为书,后来得以稽据,非卿不可成。然此书浩繁,卿自度几岁可毕?’

  公曰:‘臣愿尽力二年。’

  因令置局于枢密后厅,仍辟官检阅文字,如期书成。凡十有八门合二百五十卷,为事目总叙奏之。上览之嘉叹,赐名《华戎鲁卫信录》。”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因陛对,神宗曰:‘欲修一书,非卿不可。契丹通好八十余年,盟誓、聘使、礼币、仪式,皆无所考据,但患修书者迁延不早成耳。然以卿度,此书何时可就?’

  曰:‘须一二年。’

  曰:‘果然,非卿不能如是之敏也。’

  及书成,帝读《序引》,喜曰:‘正类《序卦》之文。’赐名《鲁卫信录》。”

  陛对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某次陛对时,神宗尝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苏颂给予详解,并按礼制提出意见。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帝尝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对曰:

  ‘古者贵贱不同礼,诸侯、大夫世有爵禄,故有大宗、小宗、主祭、承重之义,则丧服从而异制,匹士、庶人亦何预焉。

  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无以异也。今五服敕嫡孙为祖父,为长子犹斩衰三年,生而情礼则一,死而丧服独异,恐非先王制礼之本意。世俗之论,乃以三年之丧为承重,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臣闻庆历(1041—1048年)中,朝廷议百僚应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余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法。

  乞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继祖者,以异于众子孙之法。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神宗又问宗子主祭、承重之义。

  对曰:

  ‘古者贵贱不同,诸侯、卿大夫皆世爵,故有大宗、小宗、主祭、承重之义,匹夫、庶人初无与焉。近代不世爵,宗庙因而不立,尊卑亦无所统,其长子孙与众子孙亦无以异。今五服嫡孙为祖父,为长子斩衰三年,世俗论为承重,不知为承大宗之重也。

  臣闻庆历中,朝廷议百僚应任子者,长子与长孙差优与官,余皆降杀,亦近古立宗之意。

  请诏礼官、博士参议礼律,合承重者,酌古今收族主祭之礼,立为宗子以继祖,祢异于众子孙。士庶人不当同用一律,使人知尊祖、不违礼教也。’”

  辽朝贺正馆伴使

  元丰五年(1082年),苏颂又1次任辽贺正馆伴使。后复秩大中大夫。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丰五年,为北使贺正馆伴使。北使郑颛明辩有才智,上命副使张山甫谕以近命苏颂修信录,欲以重两朝盟好之固。感激称谢,见公益恭逊,私觌礼物皆异常时。

  遣使喻旨曰:‘闻北使以卿儒学醖藉,赠遗特殊。今以小龙茶瑠璃器赐卿,可予之,以答其意。’

  复遗公异锦一端,即日进之,后因奏事语及,上曰:‘禁中所无也。’

  复大中大夫。”

吏部侍郎

  累进爵

  北宋·元丰五年(1082年),新官制实行后,苏颂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又特迁正议大夫。

  元丰六年(1083年),迁光禄大夫;是岁因主持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官制行,改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尝领详定,特迁正议大夫。

  (元丰)六年,上幸尚书省,迁光禄大夫。

  是岁増上列圣徽号,为礼仪使,承辂奉册入庙。郊礼成,加上护军,进开国侯、食邑千三百户。”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官制行,罢集贤院学士,进通议大夫、吏部侍郎。以详定劳及车驾视省恩,再迁光禄大夫。”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除吏部侍郎,迁光禄大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除吏部侍郎,迁光禄大夫。”

  帝眷甚隆

  元丰七年(1084年),苏颂母寝疾丧,神宗温慰有加。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丰)七年,魏国太夫人寝疾,在告,同曹侍郎权引选人。上顾左右问:‘苏颂安在?’左右以实对。令枢密承旨张诚一喻旨曰:‘太夫人疾,幸有间,宜亟出视事。’

  会太夫人薨,遣中使就第抚问,曰:‘早闻太夫人之丧,想卿情极哀慕,方暑,宜少抑摧踊。’明日,又遣使赐白金千两,诏有司假官舍以居,州郡应副事。”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母疾在吿,上怪不见,使枢密都承旨张诚一就问,趣出视事。

  会母丧遣中人吊恤法赙,外赐白金千两。”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遭母丧,帝遣中贵人唁劳,赐白金千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遭母丧,中使唁劳,赐金。”

刑部尚书

  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神宗薨,哲宗即位。哲宗年幼,太皇太后高氏临朝听政,司马光等旧党(保守派)重又执政,废除新法。元祐元年(1986年),苏颂服除,授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勅令。

  元祐时期(1086—1093年),司马光吕公著相继病逝,统治集团内部出现新的派系斗争,形成以程颐为首的洛党,以苏轼为首的蜀党,以刘挚为首的朔党,党派间互相倾轧攻击,愈演愈烈。在这种形势下,不附党派的苏颂脱颖而出。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元祐初服除,进刑部尚书,俄兼详定重修勅令。”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元祐初服除,授刑部尚书、详定敕令。”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元祐初,拜刑部尚书。”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元祐初,拜刑部尚书。”

吏部尚书兼侍读学士

  改任天官

  元祐二年(1087年),苏颂改任吏部尚书,八月寻充实录馆修撰兼翰林侍读学士。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祐)二年迁吏部,八月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大抵?袭唐旧史官所记,善恶咸备,乞诏史官学士采录新旧唐书中臣主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公每有所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以已意,反复言之。”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俄迁吏部,兼侍读。”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迁吏部兼侍读。

  奏:‘国朝典章,沿袭唐旧,乞诏史官采新、旧《唐书》中君臣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遂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每进可为规戒、有补时事者,必述己意,反复言之。

  又谓:‘人主聪明,不可有所向、有则偏,偏则为患大矣。今守成之际,应之以无心,则无不治。’每进读至弭兵息民,必援引古今,以动人主之意。

  既又请别制浑仪,因命提举。既邃于律历,以吏部令史韩公廉晓算术,有巧思,奏用之。授以古法,为台三层,上设浑仪,中设浑象,下设司辰,贯以一机,激水转轮,不假人力。时至刻临,则司辰出告。星辰缠度所次,占候则验,不差晷刻,昼夜晦明,皆可推见,前此未有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兼侍读。

  奏言:‘国朝典章,沿袭唐旧。乞采新、旧《唐书》中君臣所行,日进数事,以备圣览。’因诏经筵官,遇非讲读日,进汉、唐故事二条。公所进可为规戒、有禆时事者,必述己意,反复言之。每进读至弭兵息民,必援引古今,以动人主之意。

  尝奏言:‘陛下聪明,不可有所偏向;有所偏向则为患大矣。今守成之际,应之以无心,则无不治。’

  迁吏部尚书。”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

  “元祐初,迁吏部尚书兼侍读。

  奏谓人主聪明,不可偏有所向。

  每进读至弭兵息民,必援引古今以动人主。

  既又请别制浑仪,因命提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元祐初,迁至吏部尚书兼侍读。”

  历典四选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公前后掌天官四选五年,是时新法行,吏无所觊,每选人改官,京朝官使臣关升磨勘,或以功过当升降者,吏洗垢求瑕,故为稽滞,且引失自首以沮格之,远方寒选,待次辇下,动经岁时,不见得否。

  至公,则勅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

  每诉者至,必取案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其不服者,公必徃复诘难,度可行行之;茍有疑,则为之奏请,或廵白都堂。故士大夫受赐多不得者,亦以为无可憾。”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公前后历典四选,铨综有条,士无留滞,有自辨者,人人使尽其说,故虽不得所欲,亦心服而去。”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前后掌四选五年。每选人改官,吏求垢瑕,故为稽滞。敕吏曰:‘某官缘某事当会某处。’仍引合用条格,具委无漏落状同上,自是吏不得逞。每诉者至,必取按牍使自省阅,诉者服,乃退;其不服,必往复诘难,度可行行之;苟有疑,则为奏请,或建白都堂。故选官多感德,其不得所欲者,亦心服而去。”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前后掌四选。”

翰林学士承旨、尚书左丞、行枢密事

  北宋·元祐四年(1089年)五月,苏颂迁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读。

  元祐五年(1090年)三月,进右光禄大夫、尚书左丞。尝行枢密事。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祐)四年,迁翰林学士承旨、兼掌皇弟五王牋表。

  明年三月,迁尚书左丞。

  公自至和(1054—1056年)中入馆,居京久,闾巷之人皆闻公名,至是登用,莫不相庆。明日语执政曰:‘苏颂甚慰人望。’”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改翰林学士承旨。(元祐)五年三月,拜尚书左丞。”

  “其修敕令,必本大体。为侍读,多所启廸。及登丞弼,论议持平,务循故事,避远权宠,不立党援,进退人材弗专主已理有未当亦不苟从。”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迁翰林学士承旨。五年,擢尚书左丞。尝行枢密事。

  边帅遣种朴入奏:‘得谍言,阿里骨(青唐唃厮啰政权统治者)已死,国人未知所立。契丹官赵纯忠者,谨信可任,愿乘其未定,以劲兵数千,拥纯忠入其国立之。’众议如其请。

  曰:‘事未可知,其越境立君,使彼拒而不纳,得无损威重乎?徐观其变,俟其定而抚辑之,未晚也。’已而阿里骨果无恙。”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元祐中,除翰林学士承旨、知制诰兼侍读,擢尚书左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五年,由翰林学士承旨擢尚书左丞,行枢密院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又迁翰林学士承旨。五年,擢尚书左丞。”

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北宋·元祐七年(1092年)六月,苏颂拜拜左光禄大夫、尚书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即次相)。时哲宗年幼,每逢大臣奏事,都取决于宣仁太后。偶尔哲宗有话要说,有时没有人加以应对,只有苏颂在奏报太后后,必定再禀告哲宗哲宗凡有要事宣读,苏颂必定告诉诸大臣,让他们俯首听命。

  苏颂尤精于典故,朝廷每有新的典礼制作,必请苏颂审查。

  苏颂虽位极权贵,而奉养如寒士。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祐)七年,纳皇后,讲修六礼,为册礼使。六月,进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开国公、加食邑七百户、实封三百户;是岁郊礼恩,加千户,实封四百户。

  公自与闻国政,务在奉行故事,使有司奉法遵职,执事量能授任,杜絶侥幸僣差之原,深戒疆场之臣邀功生事,每庙堂论议,援古证今,出入经史,所未安者必力争之,毅然不可回,与同列浸不合。”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踰年,拜右仆射兼中书侍郎。”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为相,务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杜绝侥幸之原,深戒疆场之臣邀功生事。论议有未安者,毅然力争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

  “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为相,务在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杜绝侥幸之原。深戒边臣邀功生事,论议有未安者,毅然力争之最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在位务奉行故事,使百官守法遵职;量能授任,杜绝徼幸之原,深戒疆场之臣邀功生事;论议有未安者,毅然力争之。故当母后垂帘之秋,能使元佑(1086—1094年)之治比隆。”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七年,拜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

  时吕大防与苏颂同相,提议按惯例将“累任京局”苏颂之子苏嘉“宰相子弟,例除馆职苏颂不但不愿,反而批评说:“馆阁乃是朝廷育才之所,怎可令我的子弟按惯例得到。” 

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北宋·元祐八年(1093年),太皇太后高氏死,哲宗亲政,起用章惇等,新法复行,保守派人物又被斥退。
当年三月,御史贾易因直言贬知苏州,苏颂为争,逆左仆射吕大防。谏官劾以“稽留诏命”罪名,苏颂即3次上章坚请辞去尚书右仆射兼中书门下侍郎职位。

  苏颂既罢相,任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专门从事《新仪象法要》一书的撰写工作[至绍圣三年(1096年)完成全书]。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会牵复前侍御史贾易知苏州,争不决,至论于上前。

  公曰:‘与臣本无雅故,以其为御史,不避权要,号为敢言,又法应牵复,既已为监司矣,乃徙知苏州,则是,虽更赦反下迁兼其余当牵复者甚众,使人人如,则赦令为虚文矣。’

  众欲加以直馆阁职,公亦以为不可,有旨再议,而御史杨畏来之邵言公稽留诏命,公闻之,即舆归私第待罪,三上章乞致仕,不许,又再以老病辞。

  (元祐)八年三月,拜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侍御史贾易坐言事出,既复监司,更赦,除知苏州。公谓:‘论事不避权势,号为敢言,更赦除州非允论。’

  于帘前未决,而御史杨畏来之卲劾公稽留制书,公即拜章待罪,累上,不许,固辞老病。

  (元祐)八年三月,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贾易除知苏州,言:‘在御史名敢言,既为监司矣,今因赦令,反下迁为州,不可。’争论未决。谏官杨畏来之邵谓稽留诏命,遂上章辞位,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贾易除知苏州,名敢言御史,既为监司矣,不当下迁补郡。谏官杨畏来之邵谓稽留诏命,遂上章辞位,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以论贾易事,为杨畏等所劾,遂上章辞位,罢为观文殿大学士、集禧观使。”

知扬州

  北宋·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苏颂罢相仅6个月,出知扬州。明年(元祐九年,1093年),转知河南府(今河南洛阳),苏颂力辞,哲宗不允。既行,而妻魏国夫人卒,恳请南归,复知扬州。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出知扬州。

  宣仁太后上仙,哲宗始亲政,因公陛辞,尤加眷礼,问为政大略与人才能否。公对甚久。

  明年(元祐九年,1094年),西京留守缺,首命除公,公以老再辞,不听。既行,而魏国夫人薨,恳请南归,时绍圣初年(绍圣元年,1094年)也。复知扬州。”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出知杨州。

  明年除知河南府。公力辞行,复知杨州。”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继出知扬州。徒河南,辞不行。”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出知扬州。徙河南,辞不行。”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又出知扬州。徙河南,辞不行。”

致仕

  北宋·绍圣二年(1095年),苏颂屡上章告老,被拜为中太一宫使之职,居京口(今江苏镇江市)。

  绍圣四年(1097年),苏颂再次请辞,以太子少师职致仕,润州居住。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明年(绍圣二年,1095年)再请还政,章累上,遂拜中太一宫使,居京口。后二年绍圣四年,1097年复请老,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三上书还政,授中太一宫使。绍圣四年告归,乃以太子少师致仕。”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告老,以中太一宫使居京口。绍圣四年拜太子少师致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绍圣中,以太子少师致仕。”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告老,以中太一宫使居京口。绍圣四年加太子少师致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绍圣四年,拜太子少师致仕。”

逃过党锢之祸

  北宋·绍圣(1094—1098年)期间,党锢祸起,宰相章惇等倡“绍述”之说,大力追究“元祐党人”罪责。已辞相的苏颂因为人一贯小心谨慎,“远避权宠,不立党援”,以礼自持,得到哲宗庇护得免,又因闽籍关系,得以逃过这次党争之祸,免于变法派排倾轧。

  元符三年(1100年)一月,徽宗立,苏颂进太子太保,爵累赵郡公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今上宋徽宗即位,拜太子太保,赠邑四百户,实封一百户。”

  “累官太子太保,职观文殿大学士,爵赵郡公,食邑四千七百户、实封一千三百户。”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今宋徽宗上即位,迁太子太保。”

  “累勋上柱国,爵公,开国赵郡,邑户四千七百,实食一千三百元。”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

  “方执政时,见哲宗年幼,诸臣太纷纭,常曰:‘君长,谁任其咎耶?’每大臣奏事,但取决于宣仁后哲宗有言,或无对者。惟宣仁后,必再禀哲宗;有宣谕,必告诸臣以听圣语。

  及贬元祐故臣,御史周秩哲宗曰:‘知君臣之义,无轻议此老。’

  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爵累赵郡公。”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徽宗立,进太子太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嘉佑(1056—1063年)时,群臣奏事但取后旨,帝有言或无对者,惟公奏太后已必禀帝命,有宣谕必命诸臣听圣语。

  及后崩,章惇用事,周秩劾之。帝曰:‘知君臣之义,无轻议此老。’乃免。”

  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爵赵郡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累爵赵郡公。”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徽宗立,进太子太保,累爵赵郡公。”

  卒、葬丹阳

  北宋·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五月廿日,苏颂卒于丹阳(今江苏镇江一带),年82。赠司空,累勋上柱国,晋封魏国公。南宋·理宗赐谥正简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戊寅日北至,公起居饮膳犹如常,接宾客甚款,至已而草遗表数百言;逮暮,与诸子语如平时,无一及家事。

  明日,稍就枕,即屏左右、却药饵,召常所用医二,亲谢遣之,夜半犹起就坐,达寅而薨,实二十日也。

  讣闻,上辍视朝二日,制赠司空,遣中使赙恤其家,恩意甚至。”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建中靖国元年五月庚辰,观文殿大学士、太子太保、致仕公薨于润州。讣闻,上辍视朝三日,赠司空,走中使赙恤其家,葬事官给。

  崇宁元年十一月丙申葬丹徒县义礼乡乐安亭五州山之东北阜。”

  “薨年八十有二。前薨一日犹接对宾客,临终神色不乱。”

  “筑第京口,仅蔽风雨。比薨,来吊哭者,见其服用俭素,皆叹息而去。”

  元·脱脱《宋史·卷340·列传99·苏颂》:“建中靖国元年夏至,自草遗表,明日卒,年八十二。诏辍视朝二日,赠司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苏颂》:

  “卒,赠司空。”

  理宗朝县人吴燧在台,请谥‘正简’。”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5·正简苏子容先生》:

  “建中靖国元年薨,年八十二。诏辍朝,赠司空。理宗朝赐谥‘正简’。”

  “按:明贞肃公撰《泉州府志·叙》称公为‘忠简’。考《同安邑志》,宋·理宗朝邑人吴燧在台请谥‘正简’。”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苏颂》:“卒年八十二。”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苏颂》:“卒年八十二。诏辍朝二日,赠司空。理宗朝,赐谥正简。”

  北宋·邹浩为撰《故观文殿大学士公行状》。【邹浩(1060—1111年),字志完,学者称“道乡先生”,北宋·常州晋陵人(今江苏常州)。元丰五年(1082年)进士,调扬州颍昌府教授。哲宗朝为右正言,累上疏言事。章惇独相用事,露章数其不忠,因削官,羁管新州。徽宗立,复为右正言,累迁兵部侍郎,两谪岭表,复直龙图阁。】

  北宋·曾肇为撰《赠司空墓志铭》。【曾肇(1047—1107年),字子开,号“曲阜先生”,谥“文昭”。北宋·建昌军南丰县(今江西省南丰县)人;鲁国公·曾易占子,文学家曾巩异母弟。曾肇曾巩曾布曾纡曾纮曾协曾敦世称“南丰七”。治平四年(1067年)进士,初授黄岩县主簿。为官40年,历英宗神宗哲宗徽宗4朝,任过礼、吏、户、刑4部侍郎和中书舍人;随曾布蔡京列为“元祐奸党”,受牵连,出贬和州、濮州、汀州等14个州府。】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有曰,建中靖国二年(1102年)十一月,苏颂葬润州丹阳县义理乡乐安亭五州山东北阜,今存。然而不知何故,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9·丘墓·泉州府·同安县·苏颂墓》却载曰:苏颂墓,在县西北胡芦山下。”是否为衣冠塚,不可而知。

  亲属

  北宋·邹浩《故观文殿大学士苏颂行状》:

  “初娶凌氏,屯田郎中景阳之女,追封吴国夫人;继室辛氏,驾部员外郎某之女,封魏国夫人,追封徙韩国。

  男六人:皆朝奉郎,朝散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

  女三人:长适婿朝议大夫李孝鼎(宰相李迪之孙);次二前卒,婿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

  【按:苏颂有一女无着,后出家平江府(今苏州)资寿寺为尼,号妙聪禅师清·道光《晋江县志·卷60·人物志·仙释·释·宋·无着》:无着,丞相苏颂女,居平江府资寿寺,即今苏州。苏颂寓居平江,其女乃闽产也。年三十许厌世浮嚣,脱去缘饰,号妙聪禅师。”

  孙男十九人:象先,奉议郎;处厚,承事郎;德舆行冲季辅,皆承奉郎;长庆余庆公绰彦伯道孙简求陶孙伯孙朝孙叔孙文孙镇孙季孙公孙葛孙,皆未仕。

  孙女十二人:婿宣德郎李德严、知相州录事王琮、天平军节度推官朱邦彦、湖州武康尉王騠、明州定海主簿吕无忌、郊社斋郎曾怘,余皆幼。

  曾孙男八人:直孙赵孙朱孙磻孙房孙迎孙瀛孙信孙

  曾孙女四人。

  卜将以某年某月某日葬公于某所,某孙属某编次历官行事而为之状。”

  北宋·曾肇《赠司空墓志铭》:

  “妃凌氏,吴国夫人,屯田郎中景阳女;继室辛氏,韩国夫人,驾部员外郎有则女。
六子:朝奉郎,朝散郎,承议郎,奉议郎,通直郎。

  三女:次二前卒。左朝议大夫李孝鼎、朝散郎刘琯、襄州录事参军贾收,其婿也。

  孙男十九:象先,奉议郎;处厚,承事郎;德与行冲季辅,皆承奉郎;某某未仕。
孙女十二,嫁者六人。
曾孙男女十三人。”

  苏颂有妹2:长适宰相吕蒙正之孙吕昌绪,次适张宗古之子张斯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