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乙
刘乙,字子真,五代·闽国时人(或说泉州人)。闽康宗·王昶通文(936—939年)时为闽国·凤阁舍人,后隐居安溪凤山(凤髻山)。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68·闽世家第8》、明·何乔远《闽书》、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十国诗话》、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等有载。
仕闽为凤阁舍人
五代·闽国·康宗·王昶通文(936—939年)时,刘乙为闽国凤阁舍人。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卷68·闽世家第8》:
“晋·天福二年(937年),昶遣使朝贡京师,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册昶闽王,拜其子继恭临海郡王。损至闽,昶称疾不见,令继恭主之。又遣中书舍人刘乙劳损于馆,乙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损遇乙于途,布衣芒屩而已,损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之甚也!’乙羞愧,以手掩面而走。昶闻之,怒损侵辱之,损还,昶无所答。
而其子继恭遣其佐郑元弼随损至京师贡方物,致书晋大臣,述昶意求以敌国礼相往来。高祖怒其不逊,下诏暴其罪,归其贡物不纳。兵部员外郎李知损上书请籍没其物而禁锢使者,于是以元弼下狱。狱具引见,元弼俯伏曰:‘昶,夷貊之君,不知礼义,陛下方示大信,以来远人,臣将命无状,愿伏斧钅质,以赎昶罪。’高祖乃赦元弼,遣归。”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
“刘乙,字子真,不知何许人,仕闽为凤阁舍人。
晋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册封王昶为闽王。王昶遣乙劳损于馆。时仕闽者,章服舆从皆不称。乙以接宾故,衣冠伟然,驺童甚盛。他日损遇乙于途,布衣芒履而已,损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之甚也?’乙怩,遂弃官遁去.”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
“刘乙,字子真,寓贤也,仕闽为凤阁舍人。”
“明·郡人何乔远(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曰:
‘余读欧阳修《五代史》:‘晋·天福二年(937年),闽王·昶遣使朝贡,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入闽封昶为闽王,赐之赭袍,并其子继恭为临海郡王。昶曰:‘吾已袭为帝矣。’损至,称疾不见,使继恭主之。遣中书舍人刘乙劳损于馆。乙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遇诸途,布衣芒屩而已。损使诮之曰:‘凤阁舍人,何逼下甚也?’乙羞愧掩面走。昶闻怒损,稍侵辱之。损还,昶无所答,继恭遣其佐郑元弼随损贡方物。高祖怒,暴昶罪,归其贡。’
予谓乙故高士,闽王遣劳晋使,盖欲借以为重。成礼伟盛,遂事芒布,此高士之为也,若羞愧掩走,岂得言高?盖损恶昶托疾侵辱,归言其主文致之词,而欧阳公仍之,要亦未知乙平生耳。抑损以上国使入闽,何得无驺从前呼,乙必待其至前方见而反走?史失之诬,殆其然欤!’”
《十国诗话》:“乙字子真,不知何许人。仕闽为凤阁舍人。”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刘乙,字子真,泉州人。通文(936—939年)时,官凤阁舍人。晋使卢损来聘,康宗遣乙劳之。”
“原按:何乔远《闽书》云:
‘予读《五代史》,晋·天福二年闽王·昶遣使朝贡,高祖遣散骑常侍卢损入闽,封昶为王。王令继恭主之,遣中书舍人刘乙劳于馆。乙见损衣冠伟然,驺僮甚盛,他日遇诸涂,布衣芒履而已。损使人诮之曰:‘凤阁舍人何偪下之甚也。’乙羞愧,以手掩面而走。
心窃疑之。夫乙故高士,闽王遣之劳晋使,盖明欲藉以为重,成礼而退,遂返初服,正隐者之高致。羞愧掩走,必损恶昶托疾,归言其主,文致之词,而欧阳仍之耳。抑损以上国之使,入闽何得无驺从前呼,必待其至前方见而反走邪!’”
隐居安溪凤山
后刘乙弃官隐居安溪凤山(凤髻山),与吴中处士周朴、安溪开先县令詹敦仁(字君泽)友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周朴、詹敦仁》、《泉州山川·凤山·安溪凤山》)
明·嘉靖《安溪县志·卷6人物类·流寓·五代刘乙》:
“隐于安溪凤髻山,终身不出。与周朴、詹君泽为友。
君泽尝遣子琲访之。有诗云:‘扫石耕山旧子真,(谓乙前所咏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之句)布衣草履自随身。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琲》)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8·风俗人物5·阐潜·五代·刘乙》:
“与吴中处士周朴、本县令詹敦仁友善。敦仁赠乙诗,有‘音问相忘二十秋,天教我辈到南州。’乙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世传佳句。
詹琲,敦仁子也。敦仁遣琲访乙,赠以诗,有‘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乙之风概可想已。”
《十国诗话》:“后隐是山(安溪凤山)。与周朴、詹君泽友。君泽尝遣子琲访之,赠以诗。”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已而,弃官隐凤山,与詹敦仁为友,所为诗有‘扫石云随帚,耕山鸟傍人’之句。
敦仁常命子琲访乙,赠以诗(《遣子访刘乙》),至今传之。(原按:诗云:“扫石耕山旧子真,布衣草履自随身。石崖壁立题诗处,知是当年凤阁人。”(《全唐诗·卷761》收录))”
评价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7·闽8·列传·刘乙》:
“乙常乘醉与人争妓,既醒惭悔,集书籍因酒致失者,编以自警,题曰‘百悔经’。自后不饮,至于终身。”
“论曰:闽季官匪其人,任职者率寡廉鲜耻,不足道。刘乙拂衣凤山,詹敦仁高蹈佛耳,洵遗世而独立者也。《易》云:‘鸿渐于逵,其羽可用为仪。’二君其当之矣。”
刘克逊(1189—1246年)
字无竞,号西墅,南宋·莆阳县(今莆田)人,刘克庄弟。淳祐三年(1243年)任福建提举市舶(驻地泉州),淳祐五年(1245年)知泉州。
事见《后村大全集·卷153·工部弟墓志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逊》曰:
“(刘克庄)弟克逊。
以父任补官(补承务郎,监海口镇,调沙县丞),调古田令(清·乾隆《古田县志·卷5》载其嘉定间知古田县),累迁知邵武军,除剧盗,兴教化。
改潮州【(嘉熙间知潮州(清·乾隆《潮州府志·卷31》)】。
移泉州。
【淳祐三年(1243年)任福建提举市舶(驻地泉州)。九日山淳祐三年(1243年)四月颜颐仲祈风石刻:“太守贰卿颜颐仲,祷回舶南风,遵典彝也,提舶寺丞刘克逊俱祷焉,重司存也……时淳祐癸卯(淳祐三年,1243年)孟夏(四月)乙丑也。”
民国《福建通志·卷14·列传·宋11》载,刘克逊任泉州市舶提举时,“严禁官吏向番商强买,明谕番商,番商闻风并集,舶计骤增。”
淳祐五年(1245年)知泉州。(清·乾隆《泉州府志·卷26》)
淳祐六年(1246年)改知袁州。】
以疾奉祠。
一生清贫,工于诗,叶适、赵汝谈皆称之。
【卒,年五十八。】”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克庄、叶适》)
刘克刚
刘克刚,南宋·莆阳县(今莆田)人,刘克庄弟。曾任泉州录参。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九·文定刘后村先生克庄·附弟克刚》曰:
“(刘克庄弟)克刚,为泉州录参,真文忠(真德秀)荐知沙县。
宝佑二年(1253年)知惠州。清约多才,修弊起废,建丰湖书院祀罗豫章,辟四斋以居生徒,择州学博士兼山长领之,并增学舍,惠人始知伊、洛之学。”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克庄、真德秀》)
刘宏道
字里甫,号笔山,明·江苏吴兴人。隆庆五年(1571年)至万历七年(1579年)任惠安县令。曾建甘雨亭、灵雨亭于惠安科山之上。
刘颖
刘颖,南宋·庆元五年(1199年)以中奉大夫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颖》据《闽书》为作传:
“刘颖,庆元五年(1199年)以中奉大夫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庆元六年,1200年)以钱米畀十五禅寺,使募工开浚东湖,助以壮城之卒,因以为放生池,凡二万九千余丈。(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 东湖·南宋·庆元·刘颖开浚东湖 》)
求石于延平,访太湖石于故家,取唐以来刺史题名,加删润,去繁芜,属善士书刻之。”
庆元五年(1199年)至嘉泰元年(1201年),泉州知州刘颖与戴溪编成《清源志》7卷(已佚),为泉州修志之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郡邑志乘·泉州府志·南宋·嘉定清源志》)
刘载
北宋泉州商人。高丽(朝鲜)睿宗(1106~1122年)时,“尝随商船而来”,任高丽官至尚书右仆射。
刘涛
刘涛,字普公,号灵泉山人,北宋·南安人 ,刘昌言之曾孙。工诗及草书,宋徽宗曾召入禁中,天值大雪,令草书雪诗。涛书郑谷诗“乱飘僧舍茶烟湿”四句。皇帝见其首书“乱”字而不悦,因问:“卿字孰师?”涛对:“臣无师。”不称旨而退。晚年隐居晋江灵源山灵泉院(亦称灵泉寺)。(参见泉州历史网 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昌言》、《泉州山川·灵源山》)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文苑·宋·刘涛》:“刘涛,字普公,昌言之曾孙。工诗及草书,苏轼尝跋其书,谓其‘奇逸多才,中有所得,不能自已,因以适情为乐’。晚年读书灵泉院,自号灵泉山人。”
刘鏊
明·永春人。著有《书说约》、《寒灯怀古》、《无题诗》等。
刘孟福
明·永春县桃城镇留安村人,刘(留)氏的第七世(参见《泉州祠堂·留安留(刘)氏宗祠》)。
在南京从军,明·宣德五年(1430年)随郑和下西洋,任副将,宣德六年(1431年)在苏门答腊殉职(永春《留安刘氏族谱》)。
刘启运
清·永春人。嘉庆七至十二年(1802—1807年),永春城郊周、郑、李、邱、蔡、刘等姓宗派械斗连年不休,受害家属纷纷上告,刚好永春举人刘启运晋京赴试,清廷将其捕杀,借以平息械斗。
刘昌言
刘昌言(942-999年),字禹谟,北宋初·南安人。
《宋史·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晋江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南安人。”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泉州南安人也。”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南安县人。”
清·乾隆《泉州府志·文苑》作“南安人”。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刘昌言,字禹谟。”
《宋史·卷267·列传26·刘昌言》、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卷93·闽4·列传·刘昌言》、清·乾隆《泉州府志·文苑》等有传。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据“旧志。参《宋史》、《闽书》”为作传。
少笃学
《宋史·刘昌言》:“少笃学,文词靡丽。”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少工文。”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少笃学,文词靡丽。”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七岁能属文,词藻靡丽。”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七岁能属文。”
北宋初陈洪进辟为功曹参军
北宋初,陈洪进奉表宋太祖·赵匡胤,自称清源军节度副使、权知泉南等州军府事。建隆四年(963年)遣使朝贡。乾德二年(964年)改清源军为平海军,宋庭授陈洪进平海军节度使、泉漳等州观察使、检校太傅,后每岁修贡朝廷。开宝九年(976年)宋太宗·赵光义即位,改元太平兴国,加陈洪进检校太师。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纳土归宋。初,刘昌言仕陈洪进,劝陈洪进归宋有力焉。(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洪进》)
《宋史·刘昌言》:“本道节度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陈洪进辟功曹,掌笺奏。洪进遣子文显入贡,令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掌牍奏。”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陈洪进擢为功曹参军,掌笺奏。力劝洪进归宋。”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陈洪进辟功曹参军。洪进遣子文显入贡汴京,令昌言偕行,宋太祖亲劳之。
太宗时,洪进归朝,召谓曰:‘览洪进表,委命尽心,非卿润色邪?’”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陈洪进擢为功曹参军,掌笺奏。力劝洪进归宋,洪进遣子入贡,昌言偕行,太祖亲劳之。”
随陈洪进仕宋
北宋·太平兴国二年(977年),陈洪进归宋,改镇徐州,辟刘昌言为徐州推官。太平兴国五年(980年),刘昌言举进士入格,授归德军掌书记。
《宋史·刘昌言》: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又辟推官。
五年,举进士入格,太宗初惜科第,止授归德军掌书记。”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改镇徐州,辟推官。”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洪进改镇徐州,又辟昌言推官。”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太平兴国二年,洪进归朝。太宗召谓曰:‘览洪进表,委命尽心,非卿润色耶?’洪进改镇徐州,又辟徐州推官。
五年,授归德军掌书记。”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累官广南安抚使
太平兴国八年(983年),刘昌言举进士第2人,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宋史·刘昌言》:“(太平兴国)八年复举得第,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宰相赵普镇南阳,重昌言有吏干。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已而第进士,历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太平兴国八年得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第二人。
太宗遣中使引登便殿,谓曰:‘卿复来应举耶?’
昌言对曰:‘陛下以文明治天下,臣遭千载之遇,再献薄技耳。’上《纪圣德诗》五十韵。
太宗尝谓昌言曰:‘卿忠孝两全,东南一奇士也。’”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后举宋进士。”
“(原按……昌言尝作《下第》诗云:‘惟有夜来蝴蝶梦,翩翩飞入刺桐花。’人皆称之。)”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太平兴国)八年,举进士第二人。太宗遣中使引登便殿,曰:‘卿复来应举也?’昌言曰:‘陛下以文明治天下,臣遭千载之遇,再献薄技耳。’上《纪圣德诗五十韵》,迁保信、武信二镇判官。
钱俶帅邓,表荐之。移泰宁军节度判官。入为左司谏、广南安抚使。”
淳化初为西京通判
淳化(990—994年)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拜起居郎。
《宋史·刘昌言》:
“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属昌言后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
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诡,能揣人主意,无不称旨。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矣。’”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
召拜起居郎,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昌言捷给诙谐,能揣上意,无不称旨。”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属昌言后事。普卒,昌言感普知己,经理其家事,太宗以为忠。”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淳化初,赵普留守西京,表为通判,委以府政。普疾,嘱后事,昌言纪纲甚悉。太宗以为忠于所举,拜起居郎,赐金紫,钱五十万。连对三日,皆至日旰(“日旰”:日暮),无不称旨。
太宗谓宰相曰:‘昌言质状(“质状”:体态)非伟,若以貌取,失之子羽(“子羽”:春秋鲁人,孔子弟子,状貌丑陋)矣。’顾昌言曰:‘卿忠孝两全,东南一奇士也。’”
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刘昌言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判审官院。未百日又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宋史·刘昌言》:
“迁工部郎中,逾月,守本官,充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二十八日,迁右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短”:以……为缺点)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又短其委(“委”:抛弃,舍弃)母妻乡里,十余年不迎侍(“迎侍”:迎候侍奉),别娶旁妻。太宗既宠之,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食(“续食”:相继供给食物)。
时又有光禄丞何亮家果州,秘书丞陈靖家泉州,不迎其亲。下诏戒谕文武官:‘父母在剑南、峡路、漳泉、福建、岭南,皆令迎侍,敢有违者,御史台纠举以闻。’”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
“迁工都郎中、枢密直学士,与钱若水同知审官院,俄擢谏议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太宗尝谓:‘昌言忠孝两全,真东南一奇士。’然而骤用,不为时望所伏。或短其闽语难晓,太宗曰:‘惟朕能晓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
“判审官院,未百日为枢密副使。”
“(原按:太宗时,有言昌言闽语,恐奏对难会。太宗怒曰:‘我自会得!’其眷注如此。)”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累迁同知枢密院事。
昌言骤用,不为时望所服。
或短其闽音,太宗曰:‘朕能晓之。’
又有言委母妻乡里,十余年辅助皇帝处理政务,并监察六部,纠弹官吏,不迎侍,别娶旁妻。诏令‘迎归京师,本州给钱办装,县次续食’。”
至道元年出知襄州
刘昌言与赵赞素善,至道元年(995年)会赵赞诛,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按:赵赞,并州人,性险诐辩给。初为军小吏,累官至三司官属西京作坊副使、度支都监。有郑昌嗣者,宣州人,亦起三司役吏,与赞亲比相表里,累迁至西上阁门副使、盐铁都监。二人既得联事,所为皆不法。至道元年(995年)上元节,京城张灯,太宗以上清宫成,临幸。赞与昌嗣邀其党数人,携妓乐登宫中玉皇閤,饮宴至夜分;掌舍宦者不能止,以其事闻。太宗大怒,并摭诸事,下诏夺赞官,许携家配隶房州禁锢,即日驿遣之。昌嗣黜唐州团练副使,不署事。既数日,并赐死于路。】
《宋史·刘昌言》:
“昌言自以登擢非次,惧人倾夺。会诛凶人赵赞,昌言与赞素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因太宗言及近侍有与赞交者,昌言蹶然(“蹶然”:急起、惊起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勉之,然自此恶其为人。
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上言:‘水旱民输税愆期。旧制六月开仓,臣令先一月许所在县驿输纳以便民。获盗当部送阙下,臣恐吏柔懦不能制,再亡命,配隶军籍。此二事,臣从便宜,不如诏书,虑谗慝因而浸润,愿陛下察之。’
太宗下诏责其不循旧章,敛怨于民,自今敢背弃诏条,谴责不复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先是,昌言在河南,尝保任赵赞。至是,赞坐罪被诛,因太宗言近臣有与赞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未几,出知襄州。”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出知襄州。”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会诛凶人赵赞,昌言素与赞善,前在河南尝保任之,心不自安。太宗问及近侍有与赞交者,昌言蹶然出位,顿首称死罪。太宗慰免之,然自是渐厌薄(“厌薄”:讨厌,鄙视)之。
以给事中罢,出知襄州。
上言‘输税’、‘获盗’二事,太宗以其不循旧例,切责之。”
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
北宋·至道二年(996年),刘昌言徙知荆南府。
《宋史·刘昌言》:“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徙荆南府。”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至道二年,徙知荆南府。”
咸平元年拜工部侍郎
北宋·咸平元年(998年),真宗即位,刘昌言就拜工部侍郎。
《宋史·刘昌言》:“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真宗即位,就拜工部侍郎。”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咸平中拜工部侍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后官至工部侍郎。”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累官工部侍郎。”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真宗即位,迁工部侍郎。”
咸平二年卒
北宋·咸平二年(999年),刘昌言卒,年58,赠工部尚书。葬南安枫林山(位今南安市码头镇枫树村)。
《宋史·刘昌言》:“咸平二年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宋·刘昌言》:“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诗文典丽,有《北山漫游》十卷、杂稿二十卷。”
清·吴任臣《十国春秋·刘昌言》:“咸平二年卒,赠尚书。有《文集》三十卷。”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卒年五十八,赠工部尚书。
有《文集》三十卷。
祀邑乡贤。”
后裔
《宋史·刘昌言》:“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刘昌言》:“子有方,比部员外郎;有政,虞部员外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刘昌言》:“七世孙用行,嘉定(1208—1224年)进士,历零陵、巴陵令,俱有声。”
民国《南安县志·卷24·人物志1·宋名臣·刘昌言》:
“弟昌龄,端拱二年(989年)进士。
子有方,刑部员外;有政,工部员外。
孙涛。
七世孙用行,进士。”
刘达(1060-1120年)
字公达,宋·泉州金门人。
宋·元丰八年(1085年)及第榜眼进士。调越州观察推官,累官同知枢密院事、中书侍郎。
崇宁五年(1106年)正月,徽宗以星变,避殿减膳。刘达请人击碎元佑党人石碑上书的邪籍,防帝,从之夜半,遣黄门至庙堂毁石刻。翌日,蔡京见之,厉声说:“石可毁,名不可灭也”。
崇宁五年(1106年)二月,蔡京被免去相位。刘达与赵挺之同心辅政,尽心尽职。蔡京所行事,进用元佑党人子弟后,令其党复申述之说。郑居中言:“陛下所建立,乃厚下裕民,何致天谴更张耶?”徽宗遂怀疑刘达是蔡京的同党,贬刘达为安州副使居住,蔡京复被罢职。
不久,刘达起知杭州,后召至皇都卒,赠光禄大夫。
吕大奎赞曰:“宋·崇宁之初,耿耿孤忠尚政。元佑弊除,复兴国事一新,公其弥缝千载,乘休斯文有功。”然宋史称刘达因依附蔡京而得到提拔。
刘鳞长
刘鳞长(1598-1661年),字孟龙,号乾所,明·晋江人,刘弘宝之孙。祖居洛江区桥南,宅在今泉州鲤城新桥头。(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刘弘宝》)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据新《郡志》为作《传》。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有传。
受学于何乔远
刘鳞长垂髫时受学于何乔远(号镜山)。(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刘鳞长,字孟龙,晋江人,弘宝之孙。垂髫时受学于何公镜山。”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刘鳞长,晋江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刘鳞长,字孟龙。”
工部都水司主事、街道厅主事
刘鳞长万历四十六年戊午(1618年)举人,万历四十七年己未(1619年)联捷进士。天启(1621—1627年)初授工部主事,丁外艰后补工部街道厅主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
“万历四十七年进士。
天启初授工部主事。时有皋门及浚湟之役,中官(总理工程内监)马诚揭开工费三十万,鳞长仅以六千金竣事。诚怒,欲中以祸,会丁外艰。
服除,补街道厅。大珰(马诚)估保桥运石费四十万,鳞长核用万金,大忤魏珰(魏忠贤),削职。”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万历己未进士。授工部主事。值皋门及浚湟之役,时中贵浮揭白玉石工至三十万,鳞长以六千金竣事;复以保桥运石,揭至四十万;鳞长议从桥下拽运,费可万金。忤魏珰意,削职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万历己未联捷进士,授工部都水司主事,接管皇极门等工差务,以节省浮费二十余万金,触总理工程,内监马诚怒,与魏珰倚毗为奸陷之,命修芦沟桥,矫旨降三级,调外;嗣复矫旨削职为民。”
刘鳞长任工部都水司主事,朝中清流对其评价颇佳。巡视掌科魏大中谓其同列曰:“贵部干实事,惟刘君一人。”冢卿张问达说:“精详缜密,天部之选也。”宦官马诚欲中伤刘鳞长,司空王佐极力护之,说:“谤语即汝荐章也。”后差榷荆州,以颤地力辞,同官咎其破格。司空王佐对刘鳞长曰:“颤处能恬,冷处能耐,是一名大器。”
越年,工科霍守典参宣武门东西积土与墙平凝道路,系李养德挑河时所堆,催令搬运。李养德俱不能办,疏云:“乞委主政刘某协理,不至冒费。”刘鳞长遂不辞,共竣。
厥事司设监题造细车一百二十辆,参旨覆议,俱委刘鳞长,勘估裁减将半,事遂寝。
值河北差缺,慨然请行,会丁外艰归。
时值魏忠贤煽焰,刘鳞长到街道厅就任二日,即折卸提督乾清宫宦官王体乾之侵街房屋;又清追五城官戚畹及魏忠贤所占据者,变价近万金。
所属南部采铜,事有谋及者,刘鳞长说:“太祖定鼎,岂不念此些少铜料,宁听其敝坏而为盗?有职有衔,而诉于珰者?”
维时有保桥之役,总理大工又是内监马诚。马诚与魏忠贤狼狈为奸,司属至称晚生,私谒厚赠冀结其好。马诚估计保桥费用四十万,刘鳞长不顾个人得失,科学估算保桥费用,谓:“乘冬间,水涸冰坚,从桥下填柳木,夹以灰土,夯筑结实,以便拽运,其费不及保桥之一。”工部尚书黄克缵遂据以入奏,奉旨如议。(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黄克缵》)
及刘鳞长至芦沟桥兴工,忽有旨谪刘鳞长三级调外。魏忠贤矫旨,削刘鳞长为民。
司节慎库,谪常州府通判、署昆山令
崇祯帝即位,起原官,升员外郎、司节慎库。以台省擅行支放事,刘鳞长力折具疏,为尚书张凤翔劝止,事发,与张凤翔同逮诏狱。诏狱之事澄清后,谪常州府通判、署昆山令。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怀宗立,起原官,(升员外郎)司节慎库。以台省擅行支放事,累逮诏狱,谪倅毘陵。适大宗伯孙公慎行倡学东南,鳞长师事焉。”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崇祯登极,复原官,司节慎库,一时台省侵权擅行支放,鳞长力折之。坐累,谪倅巴陵;适大宗伯孙慎行倡道东南,鳞长师事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崇祯初起复原官,升员外郎。为张凤翔累,同逮诏狱,谪堂州府通判,署昆山令。四阅月,多惠政,父老塑像于候潮旧祉祀之。”
历官至四川参议、弃官归
转南户部主事,擢南京户部郎中,历浙江提学副使(其《浙学宗传》一书即在浙江提学副使任内所著。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南著述·浙学宗传》)、四川建昌参议、川东参政。会李自成攻陷北京,弃官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转南户部,视学两浙。历官至四川参议。时张献忠破云南,贼党率众寇蜀,鳞长毅然以恢复为己任,屡与贼战有功,复夔、庆等郡。会闯贼陷京,弃官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转南户曹,旋视两浙学政,所访皆知名士,至今人颂公明。终西蜀参藩。”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转南户部主事,擢郎中,旋视两浙学政。迁四川建昌参议,川东参政。张献忠荼毒西蜀,首议冒险恢复重夔等州县。”
官南明
南明·隆武元年(清·顺治二年,1645年),唐王·朱聿鍵入闽,推为太仆寺少卿,改兵部右侍郎,加太子太保,擢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清·顺治三年(1646年),应诏辅桂王·朱由榔阁事,后以病辞归。顺治十八年(1661年)十月卒于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刘鳞长》:“唐王入闽,推太仆寺少卿,兵部右侍郎,加太子太保,兵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刘鳞长》:“卒于官(?应为“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7·参议刘孟龙先生鳞长》:“卒于家。”
刘耀椿
字庄年,清·嘉庆、道光间山东安邱人,嘉庆二十五年庚辰科(1820年)会魁。
道光十九年(1839年),刘耀椿出任福建兴泉永道兼金厦兵备道。甫到泉州,正值“东西佛”又在酝酿一场大械斗,刘耀椿视察泉州府庠、会见各界人士时,提出如何消弥“东西佛”陋习的命题,要大家献策,一时应命者众。(参见《泉州东西佛》)
1840年鸦片战争期间,刘耀椿协助闽浙总督邓廷祯查禁鸦片。英军进犯厦门,与福建水师提督陈阶平招募乡勇、水勇抵抗,打败英军两次进犯。1841年,又协助新任闽浙总督颜伯焘执行水陆兼备主张,引进外国新式造船和铸炮技术。
刘镜
刘镜,字叔光,别称鉴湖,南宋·惠安县人;或直指峰尾人(今泉港区峰尾镇)。(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朱熹》)
朱熹高弟
刘镜是朱熹高弟,淳熙(1174—1189年)间与杨至?(晋江人)、陈易(永春人)、杨履正(晋江人)师从朱熹。(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杨至、陈易、杨履正、朱熹》)
《圭峰刘氏族谱》:“镜公世居惠邑峰尾城尾山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7·人物·泉州府·儒林·宋·刘镜》:“刘镜,字叔光,惠安人。从朱文公学,称高弟。”
明·正德戴铣《朱子实纪·卷8》:“刘镜,字叔光,惠安人,号称高第。”
清·黄宗羲等撰《宋元学案·卷69·沧洲诸儒学案·刘先生镜》:“刘镜,字叔光,惠安人。从朱文公学,称高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8·朱子泉州门人并交友·刘叔光先生镜》:“刘镜,字叔光,惠安人。厌科举之习,淳熙间从朱子学,主于涵养体察,称高弟。”
四库本万斯同《儒林宗派·卷10》:“刘镜,惠安。”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5·儒林》载:刘镜,字叔光,厌科举之习,淳熙间“从朱夫子学”,主于涵养、体察、践履。史称“紫阳高弟刘镜公”。
自淳熙元年甲午(1174年)至淳熙十六年己酉(1189年),刘镜等弟子随朱熹在各地书院听学、劝学、讲学,授教达16年之久,推行书院制度,颇得朱子理学之真传。刘镜成为朱熹心目中最得意且最器重的弟子和莫逆之交。
刘镜为弘扬朱熹理学和教育思想不遗余力。回到家乡峰尾后,利用分布在各村落的宫庙、祠堂倡办学堂、私学,南宋时的圭峰一度成为朱熹及其弟子刘镜授学讲道之乡。刘镜强调学生要有“居敬持志、循序渐进、熟读精记、虚心涵泳、切己体察、著紧用力”的“朱子读法”和“爰日不倦而竟尺寸之阴”治学精神,使朱熹及其弟子的学术思想和观念在圭峰广为传播;连当时的著名学者、同邑张巽(字子文)也常向刘镜请教,两人关系甚密。(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张巽》)
从此圭峰庙学及祠堂文化得以勃兴和衍生,分布在峰尾各角落的“七社”及东岳庙、义烈庙、永全社、钟德堂、传经堂、明经堂、裕德堂、懋德堂、文德堂、淮德堂、延德堂、顺德堂、敬德堂、善德堂、尚德堂、弘德堂、仰德堂、慈德堂、宝德堂、圣恩堂、肃在堂、临茨堂、忠孝堂、怀祖堂、淮奋堂、校正堂等,都蕴藏着厚重、翔实的历史文化底蕴。
与张巽讲辨于龙津之原
清·嘉庆《惠安县志·卷25·儒林》载:刘镜别业在惠安县城西之山中“龙津之原”,是他与张巽讲辩朱熹之学的地方。(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张巽》)
刘镜的别业称“鉴湖别墅”。“龙津之原”吸引了不少士子,使朱子理学在今泉州、惠安、泉港一带广泛传播。
清末•杜唐有《鉴湖别墅》诗,序曰:“鉴湖别墅在邑(惠安)龙津陂之原,宋•刘镜?叔光书斋,为朱子高弟,与张子文(张巽字子文)讲辨其处,现尚存嵯嵲石、木棉花。”诗曰:“故友曾来诸五车,一湖如鉴清无瑕。学承鹿洞高诸子,支别象山守一家。遗址独寻嵯嵲石,寒林空想木棉花。而今剩有波流河,洄溯伊人宛水涯。”
惠安县城曾群建朱子祠,又名高深堂、春风堂、文公祠、乡贤祠等,原县衙明伦堂后也主祀朱熹,配祀刘镜、张巽,每年春、秋仲月丁日享祭。
峰尾东岳庙东侧殿上敬奉朱熹塑像和铭刻着“邹鲁遗风”、“文章司命”、“聪明正直”等古牌匾,刘氏宗祠钟德堂历代敬奉“紫阳高第‘刘镜公’”画像。
疑刘叔文即刘叔光之误
朱子集中,泉郡诸门徒多挂及其姓氏,即往复书中亦多及之,独遗刘叔光?镜;而朱熹书信中屡涉刘叔文。李清馥疑刘叔文即刘叔光(刘镜)之误。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8·朱子泉州门人并交友·刘叔光先生镜》:
“附:刘叔文先生
刘叔文,名未详。朱子与杨至之书云,彼中朋友后之讲论,可师叔文,持守可法,诸友若能频与切磋,必有益也。又与李亢宗书云,陈后之持守见识皆不易得,刘叔文守得亦好,但未知后来所见如何耳。
按:二公为师门称许如此,其为高弟无疑。
再按:朱子称彼中朋友后之讲论,可师叔文,持守可法。后之陈易字则叔文,亦刘之字也,所云彼中朋友似均属泉人。
再按:刘镜字叔光,惠安人,其学主涵养体察,称高弟。朱子集中,泉郡诸门徒多挂及其姓氏,即往复书中亦多及之,独遗刘叔光?镜,或疑叔光、叔文字画相近,或传写差讹,或别有其人。谨将叔文录附叔光传后,待考焉。
备考
朱子答刘叔文书曰:
‘所谓理与气,决是二物,但在物上看,则二物浑沦不可分开,各在一处,然不害二物之各为一物也。若在理上看,则虽未有物而已有物之理,然亦但有其理而已未尝实有是物也。
大凡看此等处,须认得分明,又兼始终,方是不错。只看太极图熹所解第一段,便见意思矣。
若未会得,且虚心平看,未要硬便主张,久之自有见处,不费许多闲说话也。如此虚心理会,不得时却守取旧来所见,未为晚耳。如或未然,且放下此一说,别看他处,道理尚多,或恐别因一事透着此理,亦不可知。不必守此胶漆之盆,枉费心力也。’
又曰:
‘细详来喻,依旧辨别性气两字,不出须知未有此气已有此性。
气有不存,性却常在,虽其方在气中,然气自气,性自性,亦自不相夹杂。至论其遍体,于物无处不在,则又不论气之精粗,而莫不有是理焉。不当以气之精者为性,性之粗者为气也。
来说虽多,只以此意思之便见得失。如云精而又精,不可名状,所以不得已而强名之曰太极。’
又曰:
‘气愈精而理存焉,皆是指气为性之误。
又引通书解云云,亦是不察阴阳二字是形而下者,便指为诚,不知此是诚之流行归宿处,不可便指为诚也。
又引无极之真,以为真固是理,然必有其气,是以可与二五妙合而凝此,尤无理矣。夫真者,理也;精者,气也。理与气合,故能成形,岂有理自有气又与气合之理乎?
其间琐细不暇一一辨论,但更看太极图解第一段初两三行,便见理之与气各有去着,不待如此纷纭矣。’”
刘珙(1122—1178年)
刘珙,字共父,一字恭父,谥忠肃,刘子羽(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刘子羽》)长子,福建崇安(今武夷山市)五夫里人。生于北宋·徽宗·宣和四年(1122年),卒于南宋·孝宗·淳熙五年(1178年)。隆兴(1163—1164年)间知泉州。
刘珙卒后,朱熹为作《刘枢密墓记》(《晦庵集·卷94》)、《观文殿学士刘公神道碑》(《晦庵集·卷94》)。《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有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据《闽书》亦为作传。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为作传。
子羽长子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刘珙,字共父,子羽长子也。生有奇质,从季父子翚学。以荫补承务郎。”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刘珙,字共父,崇安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刘珙,字共父。少长从季父屏山(刘子翚)受书,知刻苦自励。以祖韐死节恩补承务郎。”
初宦
刘珙于绍兴十二年(1142年)举进士,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绍兴二十一年(1151年)主管西外敦宗院,迁礼部郎官;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因忤秦桧被罢。秦桧死后,召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绍兴二十九年(1159年)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登进士乙科,监绍兴府都税务。请祠归,杜门力学,不急仕进。
主管西外敦宗院,召除诸王宫大小学教授,迁礼部郎官。秦桧欲追谥其父,召礼官会问,珙不至,桧怒,风言者逐之。
桧死,召为大宗正丞,迁吏部员外郎。置令式庭中,使选集者得自翻阅,与吏辨,吏无得藏其巧。
兼权秘书少监,兼权中书舍人。金犯边,王师北向,诏檄多出其手,词气激烈,闻者泣下。御史杜莘老劾宦者张去为,忤旨左迁,珙不草制,莘老得不去。”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绍兴十二年举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举绍兴十二年进士,中乙科。累迁礼部郎官、中书舍人。秦桧当国,欲为其父作谥。珙不亟奉行,桧怒,讽言者论去之。桧死,累迁吏部郎,权秘书少监、中书舍人。金人渝盟,高宗将兴兵复仇,一时诏檄多出珙手,词气激烈,闻者感奋泣下。”
兼直学士院,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从幸建康,兼直学士院。车驾将还,军务未有所付,时张浚留守建康,众望属之。及诏出,以杨存中为江、淮宣抚使,珙不书录黄,仍论其不可。上怒,谓宰相曰:‘刘珙父为浚所知,此特为浚地耳!’命再下,宰相召珙谕旨,且曰:‘再缴则累张公。’珙曰:‘某为国家计,岂暇为张公谋。’执奏如初,存中命乃寝。
真除中书舍人、直学士院。田师中死,其家请以没入王继先第为赐,李珂关通近习,求为督府掾,诏从中下,珙皆论罢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从幸建康,兼直学士院。车驾将迁临安,时江淮军务未有所付,众望属于张浚,而诏乃以杨存中为宣抚使,珙不书录黄,奏论其不可。高宗怒,顾宰相曰:‘刘珙之父为张浚所知,此奏专为浚地耳。’宰相召珙喻旨,且曰:‘再缴,累且及张公。’珙曰:‘珙计国家故,不暇为张公谋;若为张公谋,不为是矣。’再论愈力,存中,命乃寝。”
出知泉州
隆兴元年(1163年),除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出知泉州。”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隆兴(1163—1164年)间知泉州,委事僚属,一无所问。人意其不谙或不屑为,既乃取而自为之,辨察精明,区处的当,士民悦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孝宗·隆兴元年,除集英殿修撰知泉州。”
知衢州,知潭州、湖南安抚使
隆兴二年(1164年)刘珙改知衢州,乾道元年(1165年)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在潭州任上,修复岳麓书院,由张栻主持书院教事。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改衢州。湖南旱,郴州宜章县李金为乱,朝廷忧之,以珙知潭州、湖南安抚使。
入境,声言发郡县兵讨击,而移书制使沈介,请以便宜出师,曰:‘擅兴之罪,吾自当之。’介即遣田宝、杨钦以兵至,珙知其暑行疲怠,发夫数程外迎之,代其负任,至则犒赐过望,军士感奋。
珙知钦可用,檄诸军皆受节制,下令募贼徒相捕斩诣吏者,除罪受赏。钦与宝连战破贼,追至莽山,贼党曹彦、黄拱执李金以降。支党窜匿者尚众,珙谕钦等却兵,听其自降,贼相率纳兵,给据归田里。第上诸将功状有差。
上赐玺书曰:‘近世书生但务清谈,经纶实才盖未之见,朕以是每有东晋之忧。今卿既诛群盗,而功状详实,诸将优劣,破贼先后,历历可观,宜益勉副朕意。’”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改衢州,又改潭州兼湖南安抚使。讨平宜章寇李金,孝宗赐玺书嘉劳。于是湖南地方数千里奸盗屏迹。”
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
乾道三年(1167年)召还,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言于上曰:‘世儒多病汉高帝不悦学,轻儒生,臣以为高帝所不悦,特腐儒俗学耳。使当时有以二帝三王之学告之,知其必敬信,功烈不止此。’因陈‘圣王之学所以明理正心,为万事之纲。’上亟称善。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辞不获。因进言曰:‘汪应辰、陈良翰、张栻学行才能,皆臣所不逮,而栻穷探圣微,晓畅军务,曩幸破贼,栻谋为多,愿亟召用。’上可其奏。”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三年召还,除翰林学士知制诰兼侍读。因陈‘圣王之学以正心明理为万事之纲’,上亟称善,擢拜中大夫、同知枢密院事,辞谢不获,乃就职。因荐汪应辰、陈良翰、张栻请召用之,孝宗可其奏。既入西府,日召诸军将佐,从容访问,尽得其材器所宜,以待选用。”
兼参知政事
乾道四年(1168年),诏兼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兼参知政事。
奏除福建钞盐岁额二万万,罢江西和籴及广西折米盐钱,及蠲诸路累年逋负金钱谷帛巨亿计。
上尝以久旱齐居祷雨,一夕而应,珙进言曰:‘陛下诚心感格,其应如响,天人相与之际,真不容发,隐微纤芥之失,其应岂不亦犹是乎?臣愿益谨其独。’上竦然称善。
龙大渊、曾觌既被逐,未几,大渊死,上怜觌欲还之。珙言:‘二人之去,天下方仰威断。此曹奴隶耳,厚赐之可也,若引以自近,使与闻机事,进退人才,非所以光德业、振纪纲。’命遂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诏兼参知政事,与陈俊卿同心辅政。”
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
因进言忤孝宗,罢为端明殿学士,奉外祠;经陈俊卿言,改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殿前指挥使王琪被旨,按视两淮城壁,还,密荐和州教授刘甄夫。上谕执政召之,珙请曰:‘此人名位微,何自知之?’上以琪告。珙退坐堂上,追琪至,诘其故,授牍使对。珙恐请后不敢,乃叱使责戒励状而去。会扬州奏琪檄郡增筑新城,珙遂奏罢琪,语在《陈俊卿传》。珙时争之尤力,殿中皆惊,以故独罢为端明殿学士,奉外祠。陈俊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俊卿》)言:‘珙正直有才,肯任怨,臣所不及,愿留之。’诏改知隆兴府、江西安抚使。入辞,犹以六事为献。上曰:‘卿虽去国,不忘忠言,材美非他人所及,行召卿矣。’至镇,首蠲税务新额,及罢苗仓大斛。属邑奉新有复出租税,穷民不能输,相率逃去,反失正税,并奏除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因奏:‘自今圣旨不经三省密院者所下之官皆请俟奏审乃得行。’孝宗不悦,罢为端明殿学士在外宫观。改知隆兴府、江南西路安抚使。”
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湖北安抚使
乾道五年(1169年)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兼湖北路安抚使,次年丁忧去。丁忧期间,朝廷欲起复刘珙为同知枢密院事、荆襄安抚使,据礼坚辞。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府、湖北安抚使,以继母忧去。起复同知枢密院事、荆襄安抚使。珙六上奏恳辞,引经据礼,词甚切,最后言曰:‘三年通丧,三代未之有改,汉儒乃有金革无避之说,已为先王罪人。今边陲幸无犬吠之惊,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禄之实,不亦又为汉儒之罪人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明年,除资政殿学士、知荆南、湖北路安抚使。始至,条上‘荆襄兵少财匮’之状,诏即委珙措置。珙因行视襄、鄂,兵屯并边形势尽得其实,处画各有条理。明年遭内艰。”
再知潭州、湖南安抚使,进资政殿大学士
乾道八年(1172年)服阕,再知潭州兼湖南安抚使,进资政殿大学士。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
“服阕,再除知潭州、湖南安抚使。过阙入见,极论时事,言甚切至,上再三加劳,进资政殿大学士以行。
安南贡象,所过发夫除道,毁屋庐,数十州骚然。珙奏曰:‘象之用于郊祀,不见于经,驱而远之,则有若周公之典。且使吾中国之疲民,困于远夷之野兽,岂仁圣之所为哉!’
湖北茶盗数千人入境,疆吏以告,珙曰:‘此非必死之寇,缓之则散而求生,急之则聚而致死。’揭榜谕以自新,声言兵且至,令属州县具数千人食,盗果散去,其存者无几。珙乃遣兵,戒曰:‘来毋亟战,去毋穷追,不去者击之耳。’盗意益缓,于是一战败之,尽擒以归,诛首恶数十,余隶军籍。”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八年免丧,乃复除知潭州、安抚湖南。”
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观文殿学士
淳熙二年(1175年),移知建康府兼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进观文殿学士。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淳熙二年,移知建康府、江东安抚使、行宫留守。会水且旱,首奏蠲夏税钱六十万缗、秋苗米十六万六千斛。禁止上流税米遏籴,得商人米三百万斛。贷诸司钱合三万,遣官籴米上江,得十四万九千斛。籍主客户高下,给米有差。又运米村落,置场平价振粜,贷者不取偿。起是年九月,尽明年四月,阖境数十万人,无一人捐瘠流徙者。进观文殿学士。”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历观文殿学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淳熙二年,除知建康府、安抚江南东路、留守行宫。会岁水旱,珙首奏蠲赋税,设法赈贷,阖境数十万人无一人捐瘠流徙者。孝宗赐书褒谕。进观文殿学士。”
薨
淳熙五年(1178年)属疾,薨,年五十七。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属疾,请致仕。孝宗遣中使以医来。疾革,草遣奏言:‘恭、显、伾、文,近习用事之戒,今以腹心耳目寄之此曹,朝纲以紊,士气以索,民心以离,咎皆在此。陈俊卿忠良确实,可以任重致远;张栻学问醇正,可以拾遗补阙;愿亟召用之。’既又手书诀栻与朱熹,其言皆以未能为国报雪仇耻为恨。薨,年五十七。赠光禄大夫,谥忠肃。”
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刘珙》:“卒,赠光禄大夫,谥恭肃(?应为“忠肃”,见《宋史》本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五年属疾,请致仕。临卒草遗奏千余言,极言近习用事之祸,且荐陈俊卿、张栻可用。卒。年五十有五。赠光禄大夫,罢朝一日,赐谥忠肃。……所著有《文集》八卷、《奏议》十卷、《内外制》二十卷。以学雅、学裘为后。”
评价
《宋史·卷389·列传145·刘珙》:“珙精明果断,居家孝,丧继母卓氏,年已逾五十,尽哀致毁,内外功缌之戚,必素服以终月数。喜受尽言,事有小失,下吏言之立改。临数镇,民爱之若父母,闻讣,有罢市巷哭相与祠之者。”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忠肃刘共父先生珙》:“珙为人机鉴精明,议论英发,遇事立断,威不可犯。而居家极其孝慈,内外功缌之戚,必素服以终月数,在官为罢燕乐,闻同寮有丧者亦如之。在朝危言正色,直前无避,其忠义奋发不以死生动心。在荆州时,北敌亦每使谍者,诇珙家世,盖知其忠义之有传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