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岳(1492—1552年) 【字维乔,号净峰,谥襄惠,明·惠安县张坑村延寿人(今净峰镇西头村)】 身世 张岳(1492—1552年),字维乔,号净峰,谥襄惠,明·惠安县张坑村延寿人(今净峰镇西头村);弘治五年(1492年)十月生。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张岳,字维乔,号净峰,福之惠安人。”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张岳,字维乔,惠安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张岳,字维乔,号净峰,惠安人。”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张岳,字维乔,恵安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张岳,字维乔,惠安人。”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记有张岳行状,并收录其主要理学观点。 《明史·卷200·列传88》(是《明史》唯一写入列传的惠安人)、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有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综述“《明儒学案》、《净峰全集》、《闽书》、《清源文献》、《福建通志》、《明史》”有关记述为作传。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有小传。 身世 张岳出身“先业素薄”的小官书香门第。先祖至其父4代皆为明朝地方官员,始终清明,卓有名望,被誉为“廉隅世家”。 五世祖张祖 5世祖张祖,历元、明易代,明初任南京知卫事。 建文(1399—1402年)时发生“靖难之变”,建文四年(1402年)六月燕王·朱棣攻破南京,即皇帝位,是为明成祖,年号“永乐”。 明成祖诛杀前臣,张祖冒罪为被逼死的吏部尚书一家大小收尸,贬安吉县丞。 后官至湖广按察司经历。 曾祖张茂 曾祖父张茂(张性佑孙),授任浙江桐庐县丞。在官廉谨,“治家严整”,“立家规,教儿孙”,“子孙有过,一毫不贷”。 60多岁致仕归,专攻《诗经》,著《清介叟集》等书。 祖张纶 祖父张纶,任江西萍乡知县,精楷书。 张纶不堪乡人受苛刻赋税之苦,曾修书斥贪官。 戒子有“读书不可放过,毋交损友,毋围棋饮酒,以妨学业等语”, 张岳认为该观点“吾子孙世守为规范可也”。 父张慎 父张慎,“家居教授自给,暇则课童仆耕作,竹笠黎杖,行陇亩之间。” 明·嘉靖(1522—1566年)间,张慎曾任广东英德县令。 《英德县志》等史籍载: 张慎“一无所好”,“视民之疾苦,如疾病在身,思有以振恤之”;“平田赋,富民不得以藏奸;轻课税,贫民不至于重困”;“以兴文教、正礼俗为先”,“毁淫祠,建‘南山书院’崇教化,设社学训蒙童”;“岁旱雩坛庙而雨至,虎暴祭山神而害息”,“当亢旱时,民讼水利,必亲冒暑而决之。” 任职2年,张慎“以劳致痰疾而卒”于任上。英德百姓“竞来视殡,(于南山书院)画遗像以归悬祀之”。 家风传承 张岳的曾祖、祖父、父亲均“业儒”,“务为有用”。张岳曾评论3位近祖曰:“桐庐府君性方严,萍乡府君性沉静,先公为人坦责,资禀各有所成。”张氏一家“雅甘淡泊”,妇女都参加劳动。 张岳祖辈、父母都重视以身作则,教育后辈。曾祖“立家范,以教儿孙”。父母为他命名岳,寄望“他日能成立如山岳”。母亲郑氏虽是农妇,但“识度过人”,保持勤朴之风,终身不爱“纷华好玩”。她常说:“吾家故寒素,愿子孙不改此风足矣。”并严格、耐心地教育儿子,“率以一灯夜绩,从旁课读”。她批评张岳兄弟过失时,“不假颜色”。张岳中举后,她“不甚喜也,唯闻其修身寡过则喜”。临终时,她告诫儿孙“必读书,守礼法,为善人”。 张慎的四儿子张峰,曾任户部主事,能“抑豪强以安百姓”,被称为“笃论君子”。 张岳之子张宓,守清贫,任广西庆远知府,卒于任。丧归,家人打开回家的破箱子时,“独有故时衣”。 张岳之孙张迎,任兵部武库司郎中,公正威严,有“清风百世师”之誉。 此外,还有张广、张锵、张焞、张蒲壁等后裔,均在仕途中自觉坚守清廉之风。 自幼以大儒自期 张岳生而端凝,长而好学,年十余即师先辈,在儒家思想的教导下和父祖治家为官良风的薰陶下,博览诸子百家著作,尤好程、朱理学,勤奋学习“日用切己”的知识,修身养性。 张岳读书于“圆常寺”、“净峰寺”、“半岭寺”诸山寺。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自幼好学,以大儒自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自结发读书,即慨然以大儒自期。少善黄氏巩,每诵巩警语,诚自不妄语。始学,从求放心来,曰:‘此吾终身符也。’” 清·乾隆《泉州府志》:张岳“结草堂于净峰,读书其中……自励昼夜,皆有课程。至天文兵法、稗官野史,亦旁涉手校”。“慕古贤豪,志康天下,自做秀才时已然矣”,“常思为国家建数百年之业。” 正德十二年登进士 明·正德八年癸酉(1513年),张岳21岁,乡荐第一(解元);正德十二年丁丑(1517年)25岁,登进士。 张岳登进士的时间,《明史》记为正德十一年(1516年),《郡志》等记为正德十二年(1517年)。经查,应以正德十二年(1517年)为确,是榜称“舒芬榜”,泉州登进士6人,即晋江陈琛、史于光、陈华、林春,惠安张岳,同安林希元。(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历代进士名录·明朝》、《泉州人名录·陈琛、史于光、林希元》)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正德丁丑进士。”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登正德十一年(?)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正德八年乡荐第一。时省会皆有中官镇守,举子例合参谒,先生长揖而已。 十二年第进士。与同郡陈琛、林希元僦居佛寺,闭户讲《易》,一时并以经学名。”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正徳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正德癸酉乡试第一。入见镇太监,长揖而已。太监曰:‘福建今年解元岂琉球生耶?’ 丁丑成进士。” 《惠安县志·32卷·张岳传》:“正德癸酉,乡试第一。故事,新举人当谒镇守太监,岳长揖而出,太监志曰:‘今岁解元,岂琉球生耶?’” 初授行人 始授官“行人” 张岳初授行人(“行人”:掌传旨册封朝觐聘问诸事)。与同榜进士的晋江陈琛、同安林希元邸寓僧舍,并以经学名,时称“泉州三狂”。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授行人。 邸寓僧舍,与陈琛、林希元闭户读书,出则徒步走市中,时称‘泉州三狂’。”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授行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始授官行人。”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授行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授行人。” 疏谏“起居不宜委之宦寺”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武宗寝疾豹房,上书请内阁九卿轮直尝药,不报。”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武宗寝疾豹房,请令‘大臣、侍从、台谏轮直起居,视药饵,防意外变。’不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武宗寝疾豹房,独宦者侍。先生即上疏:‘古天子有疾,大臣尝药,百官轮直,起居不宜委之宦寺。且上储宫未备,宜防意外之虞。’中外韪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武宗寝疾豹房,独宦者侍。岳疏言:‘自古未有人主寝疾,大臣不预,独与内使共之者。乞召大臣经筵科道官轮直起居,药饵先尝,太医院药方日呈,内阁庶无意外之虞。’不报。” 正德十四年谏南廵,下狱廷杖,谪南京国子学正 明·正德十四年(1519年)春,宁王·朱宸濠凯觎武宗(正德皇帝)无子,蓄谋反叛,勾结太监刘谨、幸臣江彬唆使武宗南巡,欲趁机弑君篡位。张岳认为南巡实存隐忧,且劳民伤财,与兵部郎中费巩等上《谏南巡疏》,“是以忘位卑之戒,冒越职之罪昧死言之。”(《张襄惠公文集·小山类稿选·奏疏类1·卷1·谏南巡疏”: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伏阙泣谏劝阻,被罚跪曝晒5日,廷杖几死;谪张岳为南京国子监学正。张岳无怨无悔,闭门读《易》,“读《易》见天心”。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已谏南巡,罚跪五日,杖阙下,谪官。”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与同官谏南巡,杖阙下,谪南京国子学正。”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车驾南巡,同诸司疏谏,下狱廷杖,谪南京国子监学正。”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武宗南巡,岳与同官疏谏,下狱廷杖,谪南国子学正。”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与同官谏南廵,杖阙下,谪官。” 《惠安县志·32卷·张岳传》有类似记载,曰:“跪曝五日,械击,诏狱杖之,又杖于阙下,谪南京国子学正。” 复行人 正德十六年四月复故官行人,丁父忧归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世宗·朱厚熜嗣位;嘉靖元年(1522年)厘定冤案,张岳复故官“行人”。吏部欲选为科道官,不应。丁父忧归。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世宗即位,复行人。”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世宗嗣位,复故官。”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世宗嗣位,复行人。吏部欲选为科道官,不应。 丁父忧。”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世宗嗣位,复原官。 以忧归。” 与王守仁论辩 时王守仁(世称阳明先生)倡良知之说,新学甚盛,“公卿尽出其门”。 张岳不服,丁父忧归途过浙时,持程、朱学说,渡江与其论辩,“博约知行之旨,三日不合”。最后,王守仁曰:“明德工夫,只在亲民。”张岳曰:“而今达官显宦,却未与民亲。”王守仁笑而无以对,旋谓:“子亦一时豪杰,可畏也!”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先生曾谒阳明于绍兴,与语多不契。 阳明谓公只为旧说缠绕,非全放下,终难凑泊。 先生终执先入之言,往往攻击‘良知’。其言:‘学者只是一味笃实向£用功,此心之外更无他事是矣。’ 而又曰:‘若只守箇虚灵之识,而理不明,义不精,必有误气质做性,人欲做天理矣。不知理义只在虚灵之内,以虚灵为未足,而别寻理义,分明是义外也。学问思辨行,正是虚灵用处,舍学问思辨行,亦无以为虚灵矣。’”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时王守仁倡良知学,士翕然从之。 岳渡江见守仁,犹持程、朱遗言。守仁曰:‘子亦一时豪杰,奈旧闻缠绕耳。’” 迁右司副,改南京武选员外郎、祠祭司郎中 张岳服阕,吏部复欲取选如前,又不应。后迁右司副,加俸一级。因母老乞便养,改南京兵部武选员外郎,转礼部祠祭郎中。 俄承重祖母及母忧,回惠安守制,在“净峰”结草堂“山心精舍”读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净峰》)。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历南武选员外,祠祭主客郎中。”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迁右司副。 母老乞便养,改南京武选员外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服阕,吏部复欲取选如前,又不应。升右司副。 念母老,乞便养,改南京武选员外,复转祠祭郎中。 俄承重祖母及母忧,居家,结草堂于县之净峰,名‘山心精舍’,益读书其中。”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岳归,立‘存养’四条、‘威仪动作之节’十七条以为学则,悬之草堂。” 明·万历(1573—1620年)惠安县令叶春及曾赞“净山”“爱有襄惠,为世仰止,山增而高矣”。(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叶春及》) 主客郎中 补主客郎中 服阕,补主客郎中。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历主客郎中。”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服阕,补主客郎中。”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世宗时历主客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服阕,补主客郎。” 议“大禘礼” 张岳任主客郎中时,正值朝廷掀起一场历时10多年的议“大禘礼”(帝王祭祖之礼)之争。 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三月,明武宗·正德帝·朱厚照崩,时年31岁,身后无嗣无兄弟,大明皇统大宗由此断绝。 时有兴世子·朱厚熜,是武宗祖父明宪宗·成化帝第4子兴献王·朱佑杬(即武宗最长的叔父、明孝宗异母弟中最长者)长子,内阁首辅杨廷和依太祖皇帝制定的《皇明祖训》中“兄终弟及”一款的圣训,认为“伦序当立”。正德十六年(1521年)四月,迎朱厚熜入京继位,为明世宗·嘉靖帝。 十月,嘉靖帝登基之初,为尊崇“本生父母”,下旨追尊生父兴献王·朱佑杬为“兴献帝”,尚健在的亲祖母、宪宗贵妃邵氏为“皇太后”,生母兴王妃蒋氏为“兴献后”。朝臣迅速分成两派。时观政礼部的张璁为邀宠,上书提出“承统非继后”论作为理论根据,一应礼官皆唯唯;但此举有违正统礼法,遭到首辅杨廷和和诸多文臣的激烈反对。而嘉靖帝坚持不舍,从此,这场争议以礼法制度的名义展开,后来演变成君权与臣子治权间的交锋,持续10多年,史称“大礼议”。 在此期间: 嘉靖三年(1522年)正月,在3年之久的“礼议之争”中心力交瘁,加上对自己当初在以武宗名义发布的遗诏中遗落“兴世子入继孝宗、以皇子之名继位”程序、造成今日皇室礼仪制度上产生激烈争论的内疚和惭愧,内阁首辅杨廷和心灰意冷,向嘉靖帝提出致仕,退出这摊浑水。 当年七月,嘉靖帝为将“本生父母”抬高到正统帝后的名分,下旨命礼部官员为“恭穆献皇帝”、“章圣皇太后”预备祭祀册文,拟在当年冬至祭祀中,加入到历代大明皇帝和在世的张太后所拥有的册文内,一并祭告天地、宗庙、社稷。群臣闻讯,极度不满,翰林院修撰、经筵讲官杨慎[杨廷和长子,正德六年(1511年)状元]趁机发动同年进士,以及在京六部九卿、翰林科道、法司通政、诸司郎官等文臣共计229人,到左顺门前“候旨”、“谏言”,要挟嘉靖帝收回给“本生父母”授册、陪祭的诏令;进而发展到哭闹,甚至用手大力拍打宫门,“声震阙庭”。嘉靖帝即以“要挟君上、无人臣礼、大不敬”为由,将在左顺门外闹事的官员全部抓捕,其中四品以上的86人停职待罪,五品以下的134人直接下狱论罪。经“三法司”会审,四品以上官员停俸降职,五品以下官员先加以廷杖(其中16人受刑不过,当场杖毙),然后革职、充军。史称“左顺门事件”。 嘉靖帝终得逞。 嘉靖四年(1525年),嘉靖帝生父“恭穆献皇帝”当年为兴王时的侧妃王氏被晋封为“皇考淑妃”。 嘉靖五年(1426年),“恭穆献皇帝”的神主被嘉靖帝送到太庙内,“别奉于世庙”。 后来,为排列“太庙”的先皇先祖神位超过限额问题争议不休时,张岳提出1个折中方案,提议设“皇初祖位”而不实名,得到嘉靖皇帝的同意,但由此得罪了张璁。 嘉靖十七年(1538年)九月,嘉靖帝为生父加谥号为“知天守道洪德渊仁宽穆纯圣恭简敬文献皇帝”,并上庙号“睿宗”。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先生为郎时,上议禘祭,推求所自出之帝。 中允廖道南议禘颛顼,永嘉(张璁)议禘德祖[德祖:朱元璋之父朱百六(始祖)]。贵溪(指“夏言”)谓德祖在大祫已为始祖,不宜又为始祖之所自出,当设虚位南向,而以太祖(朱元璋)配享。第未知虚位之书法,宗伯(礼部尚书)李时以问先生,先生请书‘皇初祖’位。议上,而上从之。”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方议‘大禘礼’,张璁求始祖所自出者实之,礼官皆唯唯。 岳言于尚书李时曰:‘不如为‘皇初祖’位,毋实以人。’时大喜,告璁。璁不谓然,以初议上。 帝竟令题‘皇初祖主’,如岳言。璁衔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时世宗(朱厚照)方定大禘礼,求始祖所自出,宰相张璁欲迁合当之。 先生语侍郎李时曰:‘国姓德祖而上,高皇帝所不能详也。独以皇初祖设位,毋实以人为是。’ 璁竟以初议上,上不听,令题?皇初祖主?如先生言。璁大骇,亟欲致先生以馆职,先生谢不应。”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议谛礼,岳议不如为‘皇初祖’位,毋实以人。后如岳言。”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世宗议行禘礼,祀始祖所自出,张孚敬(张璁)附合其人以实之。 岳语侍郎李时曰:‘本朝德祖而上,太祖所不能详,今欲实以人上,明圣可使祭非其祖乎哉?宜设神位,题曰?皇初祖?。’ 议上,内批与岳合。孚敬大骇,亟欲致岳,岳不应。” 【按: ①张璁,字秉用,号罗峰,后避明世宗(嘉靖帝·朱厚璁)讳,改名孚敬,字茂恭,号罗山;浙江温州府永嘉县人(今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正德十六年(1521年)进士,观政礼部。嘉靖五年(1526年),历兵部右、左侍郎,再拜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嘉靖七年(1528年),加太子太保,乃更加少保兼太子太保。《明伦大典》成,复进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谨身殿大学士。此后虽因朝廷内斗或明世宗猜疑大臣擅权数度去职,但不久均复出。嘉靖八年(1529年),召还任首辅。嘉靖十三年(1534年),进少师兼太子太师、华盖殿大学士。嘉靖十四年(1535年)致仕。嘉靖十八年(1539年)卒。 ②李时(1471—1539年),字宗易,号序庵,北直隶河间府任丘县(今河北省沧州市任丘市)人。弘治十五年(1502年)进士,授翰林编修。正德中历侍读、右谕德。世宗嗣位,迁侍读学士。嘉靖三年(1524年),擢礼部右侍郎。嘉靖十年(1531年)七月,加太子太保,后屡加至少傅兼太子太师、吏部尚书、华盖殿大学士。嘉靖十七年(1538年)卒于官,赠太傅,谥“文康”。 ③夏言,字公谨,江西贵溪人。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累兵科给事中。明世宗继位,迁少詹事兼任翰林学士。推动“大礼议”事件,大获圣宠,累迁武英殿大学士、礼部尚书、太子太傅,加位少师、特进光禄大夫、上柱国。嘉靖十八年(1539年),成为内阁首辅。嘉靖廿七年(1548年),支持收复河套地区,遭严嵩诬陷,坐罪处死,时年六十七岁。明穆宗继位,得以平反昭雪,追谥“文愍”。】 出外 广西提学佥事 因“议大禘礼”事,首辅张璁忌之,出张岳为广西提学佥事。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出为广西提学佥事。”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永嘉因忌而出之外。”[“永嘉”:指张璁,浙江温州府永嘉(今温州市瓯海区)人。]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出为广西提学佥事。 行部柳州,军缺饷,大哗,城闭五日。岳令守城启门,召诘哗者予饷去。寻以计擒首恶,置之理。”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出为广西提学佥事。 视学至柳州,军士以太守不给粮,聚众鼓噪。岳为太守出粮,亷其鼓乱者十八人,送军门置之法,众遂定。” 嘉靖十一年提学江西 明·嘉靖十一年(1532年),张岳改江西提学佥事,又不谒首辅张璁致谢。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调江西。”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入贺,改提学江西,不谢璁。”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嘉靖)十一年,入贺圣寿,改提学江西,又不谒璁谢。 是时江西人正崇尚王氏学,先生约士守程、朱书,毋得谈‘良知’。”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改提学江西。 江西尊王氏学,岳更约诸生蓍蔡、程、朱之说。” 嘉靖十二年谪广东盐课提举 张岳任江西提学仅1年,张璁即指张岳任广西提学佥事时“选贡不用新法”,谪张岳为广东盐课提举。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张璁)又坐以选贡非其人,谪之。” “寻谪广东提举。”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璁黜广西选贡七人,谪岳广东盐课提举。”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居(江西提学佥事)一年,卒用广西选贡事,谪广东盐课司提举。”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以入贺万寿不谒孚敬,谪广东提举。” 张岳极为同情盐民“夫熬波鬻水,至劳也;而获负贩之利,至徽也,犹且不能直遂其图焉,此人生所以困也”。甫上任,便着手“正版籍之讹舛,究丁灶之互诡,辨官私出纳交易之弊”,革除种种盐务弊端,强调鹾使“当为民着想”,提倡并推行“以田办盐,以亩科税”办法,使盐务纳入正轨。 廉州知府 嘉靖十四年迁廉州知府 明·嘉靖十四年(1535年),张岳迁廉州(今广西北海、合浦等地)知府。 张岳在府署后堂屏风上题“劝君莫用半点私”、“劝君莫用半点术”自警;主张“必使吏常劳而民常逸”,践行“必先去所以痛民者,而讲求利术以休养之”。 3年后离任时,张岳曾坦然回顾曰:“召莅廉三年,不持一珠,仿汉吏教民耕读,庶几无愧。” 离任后,廉民为建2座“张岳公生祠”,还在他带领吏民修筑的水利之处建“惠田碑”颂德。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转守廉州。”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迁廉州知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转守廉州。”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迁亷州知府。”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转守廉州。” 施行教化 改建郡、县二学 张岳在偏僻的廉州施行教化,“又改建郡、县二学,巍然一新”,“立课程”,广为办学,大振士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堂上无事,坐读书,与诸生为师友,而廉士皆知学。” 合浦县“孔庙”(学宫),始建于北宋·庆历 (1041—1048年)间,原址在县城东门内。明·嘉靖十七年(1538年),廉州知府张岳将府学“孔庙”改建于小南门内(现合浦县城旧城区青云路)(据明·崇祯《廉州府志》载)。后几经拆卸改建,主体建筑“大成门”、“大成殿”、“崇圣祠”等仍然保存比较完整。1993年列为合浦县文物保护单位。 附:嘉靖廿三年为作《尚志书院记》 后,嘉靖廿三年甲辰(1544年)胡子鳌来守是邦(廉州),复修书院,请张岳为命名并作《记》。张岳名之曰“尚志书院”,撰《尚志书院记》。全文如下: “廉州府学,旧在城东北隅,县学附之,其逼,城垣右濒故城濠,卑湫敞陋。学宫子弟屡以为一念。 为主于中,如饥之欲食,渴之欲饮不得,所欲不已。 夫子十五年志学,所志即此欲也。又以耻恶衣恶食为志道者深戒所志所耻。学者可以反求诸心而审其从违之端矣。夫志于所不可不志则反,身有力积其功用以至明明德于天下,非有外也。耻其所不当耻,徇私袭取之弊,虽至于行一不义而得天下,必且隐忍为之呜呼严矣。今学者之所志而欲者果何事耶,其亦有同于故人乎,其否也必四有以易之易之之方,莫若亟去其所不当,耻之耻不耻,则不求不求则此志无所封蔽,摇夺如出奋之雷,骤决之水,果敢坚定其进而达於古人之学,谁能御之。 胡守既成兹役,状其事,请揭之嘉名,以昭示学者,余为名曰‘尚志书院’。盖教莫先于庠,序道莫备于圣贤,今之士其操术废不正也。志有不端,所操之术适以济其私心而误天下国家者,有之矣。苟顾名思义,当惕然警省於心焉,则书院之所资于学力者,岂浅乎哉!” 发展农业 张岳甫到任,在安定地方的同时,即巡行郊野,察访民情,考察农耕。 张岳了解到,由于长期来农田丢荒、水利不修,农民已无田可耕,只好冒险拼死去珠池盗珠。为解决官府禁珠期间珠民的生计问题,张岳劝说珠民复耕种田,开荒拓地,增加可耕之亩;另方面引导农民打井筑陂、疏浚沟渠,亲自教授农民改用桔槔运水(以吊桶汲水),车戽浇田,扩大灌溉面积,使珠民有田可耕,有粮可收,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珠民在朝廷开禁时,可入珠池采珠;禁采时,又可耕种养殖,得以安居乐业。 张岳还在廉州府辖县几个都各兴办1个农贸墟点,使百姓可就近交易,以商补农。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督民垦弃地,教以桔槔运水。”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先生省禁令,减繇役,督民种弃地,教以桔槔运水。” 《廉州府志》载:“廉民不乐耕植,其天性云。自净峰?张公莅其地,广为陂池,教民稼穑。当时田畴之利,开于公者十常八九。” “不持一珠” 廉州与安南毗邻,其合浦县盛产珍珠,朝廷为垄断合浦珠业,颁布了严厉的法令措施,禁止民间私采偷珠,一切有关珠业的事务均由官府掌控。但由于利益所驱,廉州官吏贪赃枉法、侵吞好珠有恃无恐,几乎“无吏不弊”;珠民为谋生,多冒险到珠池“偷采”,习以为常;海匪盗贼伺机作乱,地方长期不宁。素称难治。 张岳3管齐下:一是励精吏治。严于法,严禁官吏到民间索珠。二是追珠入库。对珠民私人珠池所采的珍珠,一律以官价收购入库,不再追究“偷采”责任;只对那些屡犯、重犯者和专以偷采珍珠为业的人,严刑重罚,三是广贴告示,招抚盗贼,令千总、百户练兵督戍,维护治安。 同时,张岳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向家人约法三章,不得过问、参与合浦珍珠业之事;在廉州任官4年,一珠不染。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廉民多盗珠池,岳居四年,未尝入一珠。” 当张岳即将离任之际,曾曰:“召莅廉三载,不持一珠,仿汉吏教民耕读,庶几无愧。” 其夫人向他请求说,来廉州四年,尚不识珍珠为何物,想在离开之前看一看。为此张岳专门向府库借出珍珠与阅,看完立即复归府库。 论不可讨安南 明·嘉靖初年,属邦安南(今越南)权臣莫登庸弑主黎氏自立,因内乱久未入贡。 嘉靖十五年(1536年),朝廷遣官赴安南诘莫登庸,张岳建议总督张经留滞不使前往,以免受谩词辱国,张经不同意。知钦州林希元欲上书朝廷讨伐安南,张岳赶快致书林希元阻止。又上《论征安南疏》贻执政,论不可讨6事。右都御史毛伯温至西南视师,准备征战,后听从张岳建议以抚处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希元》)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时方有征交(“交”:交趾,今越南北部红河流域)之议,廉(廉州)相隔一水,先生言其六不可。 上遣毛伯温视师,先生以抚处之策语伯温。伯温既用其言,交人莫登庸亦信向先生。”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帝使使往安南诘莫登庸杀主,岳言于总督张经曰:‘莫氏篡黎,可无勘而知也,使往,受谩词辱国,请留使者毋前。’经不可。 知钦州林希元上书请决讨莫氏,岳贻书止之。 复条上不可讨六事。 为书贻执政曰: ‘据边民报,黎赒袭封无嗣,以兄子譓为子。陈暠作乱,赒遇害,暠篡。未几国人拥立譓,暠奔谅山。譓立七年,为莫登庸所逼,出居升华。登庸立譓幼弟騑而相之,卒弑騑自立,国分为三:黎在南,莫居中,陈在西北。后谅山亦为登庸有,陈遂绝。而黎所居即古日南地,与占城邻,限大海,登庸不能逾之南,故两存。 近登庸又以交州付其孙福海,而自营海东府地都斋居之。盖安南诸府,惟海东地最大,即所谓王山郡也。此贼负篡逆名,常练兵备我,又时扬言求入贡。边人以非故王也,弗敢闻。 愚以为彼内乱未尝有所侵犯,可且置之,待其乱定乃贡。若必用兵,胜负利纯非岳所敢知。’ 执政得书不能决。已毛伯温来视师,张经一以军事委岳。又以翁万达才,进二人于伯温。岳与伯温语数日,伯温曰:‘交(交趾)事属君矣。’许登庸如岳议。”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时安南杀其主自立,久不贡,朝议将讨,而郡县之遣使勘状。先生言于总督张经曰:‘远夷相攻杀,无烦出师劳敝中国,请留勘使毋前。’经不可。 已毛伯温来视师,先生以抚处之,策语伯温。伯温曰:‘交事属子矣。’交人莫登庸亦信向先生。”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引“《广西通志》”曰: “朝议讨安南,廉州守张岳独言用兵之害。 督府蔡经(姓有误,《明史》作张经)问岳曰:‘空言罢兵,亡以塞明诏,子能保无用兵降莫登庸乎?’ 岳曰:‘欲降之,必令纳地,令贬号,令匐伏献国中图籍,听上处分。夫国体不可亵也。’ 督府曰:‘如此,能令登庸听乎?’ 岳曰:‘祗岳一檄足矣。’ 于是督府兵事调度,一属之岳,而岳具有成画。 司马毛伯温至,岳以所论列者告之,辄当伯温意。 伯温密谓岳曰:‘交事属子矣。’ 登庸密输情于岳,岳初绝,而后要之,登庸惟命。”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时征安南,岳力主抚卒处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安南莫登庸久不贡,朝议将讨而郡县之。岳具疏陈状,参赞毛伯温以兵事付岳。” 历浙江提学副使、浙江参政 安南事未毕,张岳迁浙江提学副使,又迁浙江参政。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安南)事未毕,而升浙江提学副使、参政。”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会岳迁浙江提学副使,又迁参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会擢浙江提学副使,寻转参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嗣迁浙江参政。” 改广东参政 会莫登庸遣孙莫福海入款,询问:“张廉州安在?”表示不忘其恩。毛伯温即驰奏留之,改张岳广东参政、分守海北(钦、廉两州),以帮助策划接受安南降伏之策,与莫登庸会谈。安南“入贡如前”。 明·嘉靖十九年(1540年),莫登庸降,张岳因之加俸一级,赐银币。时人赞张岳为“今之武侯(诸葛亮)”。 不久,张岳奉命征讨琼州黎民反叛,又以功加俸并赐银币。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登庸将降,问廉州大守安在?于是以原官分守钦、廉,始受其降。”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伯温驰奏留之,乃改广东参政,分守海北。 登庸降,加岳俸一级,赐银币。 寻以征琼州叛黎功,加俸及赐如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莫福海入款,关言:‘往张廉州安在?是欲以恩信抚我,何可忘于是。’ 参赞毛伯温驰奏留先生,乃改广东参政,为画所以受降之策甚备。 登庸乃使其孙福海叩关望阙,稽首献地。奏上,罢安南为都统司,以登庸为都统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引“《广西通志》”曰:“会岳迁浙江督学,寻转参政,登庸复首鼠两端。伯温、经奏,乞还岳广东。登庸密觇曰:‘廉州守安在?’岳至,登庸乃尺帛束颈候于南关。”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伯温奏留岳广东。登庸觇张太守尚在,乃遣其孙福海欵关纳土。” 嘉靖廿一年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安南平,明·嘉靖廿一年(1542年)经言官推荐,张岳擢都察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今湖北省十堰市地域)。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塞上多事,言官荐岳边才。伯温言:‘岳可南,翁万达可北也。’遂擢岳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塞上多事,廷臣交章荐先生。伯温言于朝曰:‘吾于粤得二臣,张岳可南,翁万达可北也。’遂擢先生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累抚郧阳……”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安南平,擢右佥都御史,抚治郧阳。” 移抚江西 嘉靖廿一年五月以右佥都御史原职移抚江西 张岳抚治郧阳仅期月,明·嘉靖廿一年(1542年)五月,即以原职右佥都御史征调巡抚江西。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转江西巡抚。”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旋移抚江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旋移巡抚江西。”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累抚……江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改江西。” 裁抑贵溪相夏言、分宜相严嵩奉赐赀费 张岳甫至江西任,嘉靖廿一年(1542年)八月,广信府贵溪县人夏言罢相,袁州府分宜县人严嵩取代夏言,入内阁。 【按: ①夏言(1482-1548年),字公谨,号桂洲,江西广信府贵溪县人(今江西省贵溪市)。正德十二年(1517年)进士。嘉靖十八年(1539年)累至内阁首辅,史称“贵溪相”。嘉靖廿一年(1542年)罢相。 ②严嵩(1480—1567年),字惟中,号介溪,江西袁州府分宜介桥村人(今江西省分宜县)。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嘉靖廿一年(1542年)八月,严嵩拜武英殿大学士,入直文渊阁,代夏言为相,史称“分宜相”。】 时夏言沐恩“赐茔”,藩司命广信府7县各缴纳千金(千两),张岳改为每县百金;严嵩沐恩“赐第”,建“延恩阁”,张岳批与千金,所司嫌少,请增益500金,张岳予以驳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贵溪相夏言治生冢,分宜相严嵩奉赐建第,皆饬有司裁抑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严相(严嵩)当国,赐第,名其阁为‘延恩阁’,所司请估费,公曰:‘千金可乎?’所司相顾,公曰:‘江右民困矣,诸君诚畏严,吾不以累诸君,吾自当之。’批牍予千金,请益,复五百金;又请益,却之。 会有行人使江右,严相附五百金来言:‘上所赐阁费大,吾出上所赐金佐之。’子世蕃乃私嘱行人毋发封。行人两传严氏父子意,所司疑莫敢决。公曰:‘岂有没其父之善而从其子者,以予主者用之。’ 会其大奴将入京,乞公批关,公谓:‘元相家奴,无主命而私请关。’叱走之。 (李文节?廷机辑《国朝名臣录》)”(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廷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贵溪相夏言治生冢,藩司议广信七县各措千金。岳曰:‘将范金为椁耶?县百金足矣。’ 分宜相严嵩奉诏建‘延恩阁’。岳批牍与千金。所司相顾讶少,请益。岳曰:‘是非相公意。’” 张岳裁抑夏言“赐茔”金和严嵩“赐第”金,引起严嵩之子严世蕃的严重不满。同时,张岳还寄书严嵩,讽以“切戒奢侈”。严嵩父子恨之入骨,伺隙欲加陷害。 明·焦竑编《献征录·卷58·都察院5》(上海书店,1986年版)载,挚友、都御史邱养浩(号集斋,晋江人)曾致信张岳曰:“闻公‘延恩阁’抗金忤严命,封茔减银逆夏丞,自古小帆驱风,难挡巨浪,宦海楫舟浮沉安危,请公三思,深虑险程。”张岳答书道:“小肖亦老矣,棱棱寒骨,死时唯少马革一张尔!其他自分已定,亦不以为念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邱养浩》)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嵩子世蕃在京有后言,同里、都御史邱养浩密以闻,岳曰:‘自分定矣,寒骨棱棱,止少马革一张而已。’” 张岳毕生与严嵩等奸党斗争,不少人劝他与严和解,张岳曰:“自古刀锯鼎镬,皆儒者当之,盖频死犹不色悔也。”(《惠安县志·32卷·张岳传》) 疏请遣官以时存问罗钦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特疏称罗钦顺得道学正传,请遣官以时存问。” 【按: 罗钦顺(1465—1547年),字允升,号整庵,江西泰和人。弘治六年(1493年)一甲三名“探花”。初授翰林编修,迁南京国子监司业。不附权宦刘瑾,上书乞休,被刘瑾削职为民。刘瑾伏诛后,官复原职,不久迁南京太常少卿,再迁南京吏部右侍郎,入为吏部左侍郎。嘉靖二年(1523年)改礼部尚书,丁忧归里。 嘉靖帝虽继承正德帝皇位,但其并非正德帝之子,甚至不是正德帝的亲兄弟,而是明孝宗(弘治帝)之侄。继位后,大臣们请求他认明孝宗为父,由此开始了“大礼议”风波。 嘉靖三年(1524年),嘉靖帝又强势要求封自己的生父为皇,使得“大礼议”局势再开。以张璁、桂萼等人为首的议礼派,抱团摒除正人,将反对嘉靖帝立生父为皇的内阁首辅及其他阁臣都排除在外,自己掌控内阁。 此事是有违礼制的,时仍在服丧的罗钦顺当即除服,想要维护礼制。嘉靖帝不允,起罗钦顺为吏部尚书,屡辞不就。当年,准致仕,回乡隐居。 回乡后,罗钦顺潜心格物致知之学,专力于穷理、存心、知性,提倡“通天地,亘古今,无非一气而已”,是与王阳明“心学”并行的“气学”的代表人物。嘉靖廿六年(1547年),罗钦顺卒,享年83岁,赠太子太保,谥文庄。著《整庵存稿》、《困知记》等。】 关心民瘼 明·嘉靖廿三年甲辰(1544年),江西九江、袁州、广信等州、县先涝后旱,颗粒无收,百姓“居无可食,出无可住,饥寒切身”,又遭暴敛,惨不堪言。 明·焦竑编《献徵录·卷58·都察院5》(上海书店,1986年版)载:“岳言:‘江西民困,用民一钱,如针刺吾体血,吾不忍也。’” 张岳关心民瘼,深入民间,鼓励生产,发展交通,并向朝廷申报停租减税,还把自己二三十年来累积的余薪,连同赈济款,改兑大米十万石,分发赈济饥民,百姓赖以不至殍馁。 福建人民出版社2000年出版的张岳《小山类稿·附录4·张岳事迹及后人对张岳的评价》转引《南昌府志》曰:“甲辰岁大饥,设法赈济,民赖以生,各郡粮苦重,为请改若干。民至今稍得轻输,皆公惠云。” 力主剪除弊政,改革吏治,起用人才 其时宦官专权,奸相跋扈;皇室田亩,遍布京畿;宫廷耗费巨大,官以赂升,罪以赂免;郡县之间,诛求无忌;小民受害,殆不忍言。 张岳甚为愤懑,厉声抨击:“官吏贪残,略无警惮”,“积习败坏,至率兽食人乃已。”提出整肃纲纪,“比不当地法上用事,惟当于人上用意;去一儆百犹为迂论,要去其半,以威其半,然后庶可以止。”他认为剪除弊政,改革吏治,起用人才,乃大治之根本,在移抚江西和后来总督两广期间,身体力行。 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嘉靖廿三年十二月迁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明·嘉靖廿三年甲辰(1544年)十二月,张岳迁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以副都御史抚两广。”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进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其年升右副都御史、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是为嘉靖二十三年。 两广督抚故饶供亿,先生素俭,不取用,又不以通遗权贵;檄州县吏非召不得至辕门;至,不得手一物入门内。”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甲辰,升副都御史、提督两广。”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总督两广,著威名。” 清介有闻 张岳任两广总督兼巡抚时,虽掌控巨额军饷,但从不私取一分一毫。 明·朱一龙《游海梦谭》:“两广督抚,其清介有闻者,前有张襄惠公岳,后有李蟠峰公迁。张公在镇饷银不依旧例,解幕府敛散,而归其责于梧,无私入焉。” 【按:朱一龙:字于田,号复琳、昆山,惠安后林人(今泉港区前黄镇三朱村后林)。嘉靖廿九年(1550年)进士,官至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一龙》】 另有史载:“时两广公私供亿岁费数千金,岳力裁之。饷无私入,自岳始。” 嘉靖廿四年春讨破封川僮,进阶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留原职 明·嘉靖廿四年(1545年)春,广东封川县文德、归仁2乡瑶人苏公乐、张公蕊、李公香、苏宗德等据寨僭号称王,哨聚一方,流害诸县。张岳招讨并行,分兵于各哨道夹击,仅2个月平之。张岳进阶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仍留任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讨封川贼,平之。 加兵部侍郎。”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讨破广东封川僮苏公乐等。 进兵部右侍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明年(嘉靖廿四年),讨封川……诸蛮,平之。 进兵部右侍郎兼佥都御史。”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讨封川贼,平之。 晋兵部右侍郎。” 嘉靖廿四年又平马平诸县瑶民作乱 明·嘉靖廿四年(1545年),广西马平、融怀诸县瑶民据天险作乱,前曾屡攻不下。张岳兵进柳州,围剿鱼窝、马鞍等处。张岳诛魁首韦金田、韦金秀等,俘、斩4千余人,招抚2万余人,柳乱遂平,时称奇功。御史徐南金上书赞岳“忠纯果毅,有古大臣风。”议功之时,为严嵩所压抑,仅增俸1级。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再征柳州,破其巢。”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明年(嘉靖廿四年),讨封川及马平诸蛮,平之。”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平广西马平诸县瑶贼,先后俘斩四千,招抚二万余人,诛贼魁韦金田等,增俸一级。”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寻征马平蛮,克雷岩、同银北岸诸巢,遂围鱼窝、马鞍,高挽诸险皆先后破毁,分兵守之。” 嘉靖廿四年继建广州镇海楼 今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山(越秀公园)小蟠龙岗上有“镇海楼”,俗称“五层楼”,历史上曾5毁5建,现存是1928年第5次重建的。1989年6月公布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镇海楼与广州明城墙”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020年,广州博物馆迁于此。 该楼始建于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永嘉侯·朱亮祖扩建广州城时,将“宋三城”(子城、东城、西城)合并,并开拓北城800余丈,城墙横跨越秀山上,并在上面建1座5层高楼,复檐5层,高8丈余(《大明一统志》),初名“望海楼”,以壮广州城观瞻。 成化(1465~1487年)中,两广军务提督韩雍重加修治,后全楼被火焚毁。 嘉靖廿三年甲辰(1544年),提督蔡经(一名张经)、巡按御史陈储秀出帑金,于嘉靖廿四年乙巳(1545年)闰月兴工重建。既而蔡经去,张岳继任总督两广军务;陈储秀去,杨以诚为巡按御史,继建;嘉靖廿六年丁未(1547年)正月竣工。因当时东南沿海常患倭寇,海疆不靖,需强化海防,张岳为之题名“镇海楼”,含“雄镇海疆”之意。 这是首次次重建。张岳还为撰立《镇海楼记碑》于“镇海楼”前偏西一侧(今存,但向后平移数米置入碑廊)。 张岳《镇海楼记碑》有曰: “城内北偏有山曰越秀,拔地二十余丈。国初天兵南下,列郡既听受约束,守将永嘉侯·朱亮祖始作楼五层,以冠山颠,曰‘镇海’。楼成而会城之形势益壮。 其后楼渐圮,成化中总督都御史襄毅?韩公命有司修完之,比烬于火。亟图再作,以费钜力艰,持弗决者累年。 嘉靖甲辰(嘉靖廿三年,1544年),提督尚书蔡公经、巡按御史陈君储秀,折衷群议,出帑金二千三百有奇,以为木石、瓦甓、丹漆,僦佣之费,选用能吏稽董工程,以明年乙巳(嘉靖廿四年,1545年)闰月兴工。 既而蔡公去,余来代之;陈君去,御史杨君以诚代之。越又明年丁未(嘉靖廿六年,1547年)正月朔,工告成,规制如旧,而闳伟壮丽视旧有加。楼前为亭曰‘仰高’,左右两端跨衢为华表,左曰‘驾螯’,右曰‘飞蜃’,旧所无也。” 嘉靖廿六年召为刑部右侍郎,不果行 仍留任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 明·嘉靖廿六年(1547年),张岳召拜刑部右侍郎。 时广西贺县、弓山、垒石、黄峒等地有以倪仲亮等人为首的叛乱,广东连山县、黄南、梅水、大曲等处,有李金、万柱等人结党聚哨,出没湖南衡、永、郴、桂一带,贻患30余年。因御史徐南金奏留,不果行,仍留任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负责征讨。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召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言命留任。”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召为刑部右侍郎,以御史徐南金奏留,不果行。” 嘉靖廿七年合兵平连山李金、贺县倪仲亮 明·嘉靖廿七年(1548年),张岳大合兵马,各个击破,平连山贼李金、贺县贼倪仲亮等。 自嘉靖廿三~廿七年(1544~1548年),张岳任总督两广军务兼巡抚4年,境内巨寇悉平。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又平连山、贺县诸贼。”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连山贼李金与贺县贼倪仲亮等,出没(湖南)衡、永、郴、桂,积三十年不能平。岳大合兵讨擒之。 莅镇四年,巨寇悉平。”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又明年(嘉靖廿七年,1548年),合兵讨连山贼,贼渠授首。 莅镇四年,积年巨寇悉平。” 《还乡事略付宓》 张岳刚立平连山、贺县之功,即送其长子张宓(生于廉州)回老家惠安。时张岳是正三品高官,而张宓17岁时,正值血气方刚,张岳不放心,特地写《还乡事略付宓》再三叮嘱。 张岳所叮嘱的10条注意事项中,除前2条与旅途安全有关外,其余8条均是要求张宓谦恭俭朴、戒骄奢。如: 不许他沿途接受官府迎送,摊派差役,“以招怨谤”; 回家后不干预外事,对待请托要“一毫莫理”; 房屋家具简陋缺乏,要“耐冷安受,不可萌嫌恶之心”。 “汝今方离吾侧,接应人事之始,凡事须小心收敛。虽僮仆下人,待之亦宜有礼…… 大约礼节要谦厚,言语要安详,接人要款曲,深以膏梁之气为戒,痛自洗刮,守吾家儒素寒俭之风,然后为人有进步也。” 嘉靖廿七年召拜兵部左侍郎,寻升右都御史、掌院事 累迁右都御史 明·嘉靖廿七年(1548年),张岳召拜兵部左侍郎。七月卸任两广总督,便道回泉。寻因征克贺、连功,加右都御史衔,入掌都察院事,位列“六卿”。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召为兵部左侍郎,升右都御史,掌院事。 先生在边,不通相府一币,故不为分宜(指“严嵩”,江西袁州府分宜人)所喜。”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召拜兵部左侍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召入为兵部左侍郎。 七月受代过家,寻升右都御史,入掌院事。”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召入兵部左侍郎。 以征克贺、连功,加右都御史。” “立人石” 张岳任两广总督期间,清廉正直,施政严明,明·嘉靖廿七年(1548年)七月离任时,广东仕宦本欲大宴送行,他却悄悄离去。以张岳之父张慎于嘉靖(1522—1566年)初曾任英德知县2年,“以劳致疾而卒”于任上,大家随后便找来1块产自英德的石头送给他。 有人探知张岳回乡时携带有1只很重的大木箱,认为里头有贵重财宝,便通过皇帝派出钦差大臣查实,责令泉州知府、惠安知县,一起派兵在洛江拦截张岳回家乘坐的木船,开箱验物。开箱后,发现箱内仅1块状如人形的普通石头。钦差大臣返京,据实奏报。 嘉靖帝赠张岳“廉隅世家”美誉,专谕泉州知府、惠安知县:“张岳一生廉隅,俭朴可风,明诚独到,特恩赐就地建立生祠,将截获石头立于祠前,以供景仰。” 该英德石黑色,高2.26米,形如一士大夫弯腰拱手而立,重约2吨;俗称“立人石”。 民国初期,惠安南门“张公祠”曾开办过小学,即称“立人小学”,“立人石”便是该小学的一处独特景观。 后来,“立人石”辗转留存惠安县政府,1982年立于县政府大院内。 清·康熙朝宰相、泉州安溪湖头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8·历代名臣》也记:“张净峰为两广总制归,家惟一犂,躬自耕田。” 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 湖、贵间诸苗数反 时湖、贵间诸苗数反。 嘉靖(1522—1566年)中期,贵州铜仁、平头(今松桃一带)以及湖广镇溪(今吉首)、竿子坪(今凤凰)一带苗人不堪汉官管理,陆续反,他们倚仗复杂地势,愈演愈烈,引起朝廷震撼,史称“腊尔山苗乱”。 嘉靖王朝为了平定此次叛乱,采用剿、抚、守3种策略,但都无济于事。这些苗民在龙许保、吴黑苗等苗王的带领下,时而听抚,时而叛乱,时而隐匿,闹得湖广、贵州一带的地方官束手无策。又因为这些叛乱地区地处湖、贵交界之处,统属不明,事权不一,难以合力绞杀,于是一些官员多次提出在湖贵设立总督。 嘉靖廿七年(1548年),贵州巡抚李义壮2次告警。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湖、贵间有山曰‘蜡尔’,诸苗居之。东属镇溪千户所筸子坪长官司,隶湖广;西属铜仁、平头二长官司,隶贵州;北接四川酉阳,广袤数百里。 诸苗数反,官兵不能制。侍郎万镗征之,四年不克。乃授其魁龙许保冠带。湖苗暂息,而贵苗反如故。镗班师,龙许保及其党吴黑苗复乱。 贵州巡抚李义壮告警。” 嘉靖廿七年以右都御史差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 明·嘉靖廿七年(1548年),张岳到京任兵部左侍郎掌院事仅3日,即遭严嵩排斥,以右都御史差充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负责平定“蜡尔山苗乱”。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湖广苗乱,初设总督,以先生当之。”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乃命岳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讨之。进右都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未几湖、广苗乱,初设总督,严氏(严嵩)以先生当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湖贵苗猖獗,初设总督,众顾望莫肯行,严氏请岳当之。 徐宗伯阶报岳曰:‘士君子于祸福虽无所择,然危机在前冥不知避,亦不可为智也。’盖指严氏云‘岳言备国大臣虽危无所避也’。 单车入楚。 (出焦太史竑《献徵录》) ”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复以右都御史总督湖广、贵州、四川军务。”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旋命总督湖广。” 当时征伐蜡尔山区苗民扰乱一事,满朝文武无不视为畏途。众官无不劝张岳周旋于严嵩,张岳回道:“一日未死,当为朝廷办一日事,刀锯鼎镬,正吾儒立身致命之所,夫何惧哉?” 嘉靖廿八年开府沅州:贵苗渐平,湖苗听抚 张岳单车入楚,驻黔中,察苗情,定方略,决计征讨;侍郎万镗、原贵州巡抚义壮、佥都御史王学益,以及严嵩均主抚,故数从中阻挠张岳进兵,但张岳持益坚。 明·嘉靖廿八年(1549年),张岳开府靠近腊尔山腹地前沿的沅州(今湖南芷江侗族自治县)。沅州东为辰常锁钥,南连宝武瑶山,北与红苗接壤,西逼黔夷交界,上通滇省,右接蜀地,堪称全楚之咽喉、滇黔之门户。 张岳合3镇兵10万,分道进兵,并亲至铜仁(今贵州省铜仁市)督阵,先后斩贼魁53人,独龙许保、吴黑苗不获,贵苗渐平,湖苗听抚。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张净峰先生岳》:“至则斩捕略尽。”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义壮持镗议欲抚,岳劾其阻兵,罢之。先义壮抚贵州者,佥都御史王学益与镗附严嵩,主抚议,数从中挠岳。岳持益坚。 许保袭执印江知县徐文伯及石阡推官邓本忠以去,岳坐停俸。 乃使总兵官沈希仪、参将石邦宪等分道进,躬入铜仁督之。先后斩贼魁五十三人,独许保、黑苗跳不获。 岳以捷闻,言贵苗渐平,湖苗听抚,请遣土兵归农,朝议许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先生单车入楚,熟计苗情,至则斩捕略尽,累奏奇功,皆为严氏所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征苗一节,抚臣有不智之讥,宰臣有不必征之辨。 忆昔见公奏疏,大意谓:‘往年以贼讨贼,故征无功;以赏赂贼,故抚益乱。今日机宜,必征之,而后抚可定、守可固也。’于是动调军兵,分哨以捣穴,开诚以受降,元恶则悬重赏以擒之,胁从则开生路以散之。盖自公即世,继之者不烦注措。而湖贵乂如往之征,抚师未退,盟未乾,而地方已叛。今之经略,擒其酋,散其党,而地方底宁。昔处之而愈乱,今讨之而毕安,是非得失,较然明甚,此可为智者道。 (王职方尚学《纫略》)”【王尚学,字宗儒。明·东莞人。弘治二年(1489年)举人,授广西零川县教谕,历福建市舶提举、广西柳州府同知。】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征湖、贵苗累奏奇功,皆为严氏父子所抑。” 谪兵部侍郎督师:三省底宁 酉阳(今四川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土司宣慰冉元阴为苗主,为扩大封疆,与湖广镇溪所土指挥田应朝结为姻亲,田应朝割地以馈,冉玄管辖地方扩大,还想吞并平荼,命兵士着苗装,在平荼纵火劫掠,伪造印信。 此时苗平,张岳得知冉元血洗平荼,张岳即行文冉玄,追究其事。冉元惧诛,乃嗾龙许保、吴黑苗指挥田应朝夤夜突袭思州(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岑巩县),劫执知府李允简并夺去州印。李允简虽经夺还,竟死。同时,冉元行金贿赂严世蕃,使逮治张岳;徐阶执不可,乃夺张岳右都御史职,止谪为兵部侍郎督师。 后张岳参将万邦宪搜剿于妯儿囤,生擒龙许保,龙许保献思州印自赎;而吴黑苗未久亦就擒。至此3省底宁。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 “宣慰冉玄阴为苗主,苗平,惧诛,乃嗾龙许保、吴黑苗掠恩州,行金严世蕃,使罢先生。华亭[指徐阶,松江府华亭县(今上海市松江区)人]执不可,止降兵部侍郎。 已而生擒龙许保,而黑苗尚匿玄所。先生劾玄,发其通贿事。世蕃益怒,然而无以难也。未几黑苗就擒,三省底定。”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未几,酉阳宣慰冉元嗾许保、黑苗突思州,劫执知府李允简。邦宪兵邀夺允简还,允简竟死。嵩父子故憾岳,欲逮治之,徐阶持不可。乃夺右都御史,以兵部侍郎督师。 已而冉元谋露,岳发其奸。元贿严世蕃,责岳绝苗党。邦宪竟得黑苗以献,苗患乃息。”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宣慰冉元阴为苗主,苗平惧诛,乃嗾龙许保、吴黑苗掠恩州,行金严世蕃使罢先生。华亭(徐阶)执不可,止降兵部侍郎。 已而生擒龙许保,而吴黑苗尚匿元所。先生劾元,发其通贿事,世蕃愈怒,日倾先生。先生不一贬,复擒黑苗以献,三省底宁。”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既擒渠首龙许保,犹令尽绝苗党。”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破平诸苗。” 政策掌握 在平定贵苗、湖苗之乱的过程中,张岳较好地掌握政策,突出的有3点: 严惩首恶,抚纳余党 张岳认为,做乱的苗族人群中,善恶逆顺,亦有不同,如不加以分别,则容易一概诛杀,恐会伤及无辜。 张岳《截获苗贼疏》曰:“魁首不除,终为做梗,地方难以平靖。”应“多方计处,相机雕剿,务期必获,以绝祸根。”而对其余残党及胁从者,则开示恩信,听其授抚,照旧安插。 张岳《与贵州巡按董边淮》曰:“两按部咨,必以擒获首恶,抚余党为言,而明旨直责以剿绝余党,况首而可故纵,以后患乎!” 张岳发出告示,谕令湖、贵2省叛乱的苗人,“已听抚者,照旧安抚,未听抚者,许其改过自新,一般抚纳。” 在安抚归顺苗人时,张岳“分赏鱼盐”,令其“回寨耕种”。 适时罢兵,遣卒归农 张岳注意到,征调来剿乱的军队,有一部分土兵原来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在农业生产和时令季节,因东作将兴,土兵思归务农。张岳把各司的土兵放还归农,一方面可以节省军饷,另一方面也可以避免因兵事而误农事。 张岳《报过抚剿残苗疏》曰:“臣看得春入渐深,东作将兴,土兵思归务农。除行论残苗,许以不死,听其授顺,随宜安招,量留精兵防守,并关捕不服安抚余党,其余大兵行令解散。” 改革习弊,杜绝滥杀 在张岳任前,叛乱的苗人把抢劫到的人口,卖给土官,土官以为有利可图,把人口关在禁寨里,待征调时,割其首级,冒领战功,使得年年有无数人无辜被害。 张岳《乞立存活被虏人口赏招疏》曰:“臣节行晓谕禁约,及将夺日被虏人口分别男妇老幼等第,立为赏扣,比首级略加优厚。其土官亦有能送出人口全活者,具奏升赏。欲便知此所利,重于首级,则不必斩取以邀功,诚使得残民垂死之命,得生全。” 张岳对那些滥杀幼小冒充军功的害群之马,责“皆削之,使之不敢以幼口充数”。 不结严氏 三省底定后,两湖巡抚以犒劳之名送来3000金,劝张岳“以此遗严结欢”,张岳把这笔钱全部送入辰州府库,分毫未动。 曾任两广总督的张经及在京知交,也接连来书,告知他的生命掌握在严嵩手中,劝他与之“和解”求谐。张岳曰:“死即死耳,君子不畏死。”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兵部力请召先生,严氏不可。 或语先生:‘何不稍屈?’ 先生笑指其发曰:‘种种矣。吾昔少年,张相屡招,不得我一见,今入钱买官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或语岳:‘何不稍自贬?’ 岳指其发曰:‘如此种种,顾入钱买官乎!自古刀锯鼎镬,皆士君子致命遂志之地,吾知应诏杀贼而已。’” 嘉靖卅一年设麻阳一十三哨 明·嘉靖卅一年(1552年),苗疆平定,张岳未迁,仍以总督留任沅州,镇抚湖广、贵州、四川“三藩”。 为持久计,张岳奏请朝廷,改麻阳原来的24堡为13哨,每哨置数百名兵丁,强化对苗疆的统治。 史载:“岳博古好学,沉毅有大节,嘉靖巳酉(嘉靖廿八年,1549年)以五都御史身份奉命征三省。宁谧设立麻阳一十三哨,永固边防。” 【“麻阳”:今湖南省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位于湖南省西部、怀化市北部,东与辰溪县相连,南与鹤城区、芷江侗族自治县接壤,西与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交界,北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泸溪县毗邻。】 卒 嘉靖卅一年十二月廿四日卒于沅州督府 张岳积劳成疾,明·嘉靖卅一年(1552年)十二月廿四日,给远在北京的嘉靖帝写下“四省总督不可撤,惓惓禁奸民,责土官”数语,当夜卒于沅州(今湖南芷江)督府(位沅州州衙北侧),年61岁。 清·康熙朝宰相、泉州安溪湖头李光地《榕村续语录·卷8·历代名臣》载:张岳身后无余蓄,州官视殓,“巡官视殓退,阅其衣床褥席皆枝梧绽裂”,讶曰:“公简俭一至此耶!”(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光地》) 张岳驻沅州5年,从不取沅人一物;其子迎柩归乡之日,沅人迎哭不绝,并于城南建祠祀之。廉、柳、郴、庆、琼、江右百姓也纷纷立祠纪念。 嘉靖卅二年(1553年),川、黔、湘3省先后上疏叙岳功,诏复官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并敕封建茔,墓在今惠安县东岭许山头村,大学士徐阶为撰《墓志铭》。 对于张岳的功绩,与他同时代的河南布政使司左参政王慎中,盛赞堪称“今之武侯(诸葛亮)”。(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慎中》) 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三省底定,先生亦卒。复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 “岳卒于沅州。丧归,沅人迎哭者不绝。 已叙功,复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张岳》:“卒,官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后竟卒于沅州。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清·夏燮《明通鉴》: “岳卒于沅州,丧归,沅人迎哭者不绝。 以叙功复右都御史,赠太子少保,谥‘襄惠’。” 属裔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 “弟峰,庚戌(嘉靖二十九年,1550年)进士,有志行,官四川佥事。 子宓,庆远知府,廉正有守;寯,领乡荐。 孙迎,万历乙未(万历廿三年,1595年)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张岳》: “弟峰,嘉靖庚戌(嘉靖廿九年,1550年)进士,官四川佥事。 张岳一生清廉,为官四十载,始终秉承“儒素寒俭”家风,坚持“用民一线,如针刺吾体血,吾不忍也”。 张岳言传身教,将廉风传给后裔。 长子张宓广西庆远知府,守清贫,丧归,家人打开回家的破箱子时,“独有故时衣”。 孙张迎,任兵部武库司郎中,公正威严,有“清风百世师”之誉。 此外,张广、张锵、张焞、张蒲壁等后裔,均在仕途中自觉坚守清廉之风。 张岳故居与特祠 张岳在惠安的故居有2处:一在今惠安县净峰镇张坑狮头村(西头村)旗杆下,今已倒塌1半;一在今惠安县辋川镇小山村,明·嘉靖八年(1529年),张岳任礼部郎中时因回乡守丧,从张坑狮头村迁居于此。(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民居·张岳故居》) 明代,为祭祀张岳,在惠安县城南门建有“张公祠”,亦称“襄公祠”。“文革”后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专祠·张公祠》) 张岳历官所过的沅州、柳州、德庆、廉州、琼州等地,咸建有专祠以祀。史载:“宦所如沅、柳州、德庆、廉、琼咸专祠,乡则泉州祀郡学。” 著述 著述宏富 张岳博极群书,工文学,娴韬略,纬武经文,著述宏富。为文体尚欧阳修,晚颇出入苏轼,自负正德、嘉靖2朝文第一,然不以文士自命。 诗文总集《净峰稿》46卷,收入《明史·艺文志》。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所著有《小山类稿》(20卷,收人《四库全书》)、《圣学正传》(33卷)、《载道集》(40卷)、《名儒文类》(16卷)、《更定礼记》、《恭敬大训》(100卷)、(嘉靖)《惠安志》(13卷,一作16卷;是惠安首部《县志》)藏于家,侄宇编梓以传。”(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小山类稿》、《泉南著述·郡邑志乘·嘉靖〈惠安县志〉》) 还有《三礼经传》16卷、《宋名臣奏议》310卷、《宋名辅事业》10卷、《历代兵鉴》24卷、《古文典要》8卷、《古文类选》8卷、《交事纪闻》1卷、《安南图经大略》、《征苗录》、《太元集注》等,主持编撰《广东通志》,与史于光合修《泉州府志》24卷。(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郡邑志乘·嘉靖〈泉州府志〉》、《泉州人名录·史于光》) 理学大家 张岳是泉州理学大家蔡清(蔡文庄)的私淑弟子,友于陈琛(陈紫峰)、林希元(林次崖),同为明代后期泉州理学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清、陈琛、林希元》) 张岳经术湛深,理学精粹,其主要理学观点被详录入明末清初·黄宗羲《明儒学案·卷52·诸儒学案中6·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 《明史·卷200·列传88·张岳》:“岳博览,工文章,经术湛深,不喜王守仁(王阳明)学,以程(程颢、程颐)、朱(朱熹)为宗。”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学派》: “公之学,私淑于蔡文庄,友于紫峰、次崖,而与王文成(王守仁,世称阳明先生,谥文成)枘凿不相入者也。时良知之学满天下,而独公弗是也。尝渡江与阳明论学三日不合,退而辑《圣学正传》、《载道集》诸编以见志。 尝言:‘心该动静,静其本体也;至静而动,之理具焉,所谓体用一原也。’ 又曰:‘虚灵知觉,心也,性即心之理也。学先识性,然后可言尽心。若只守个昭昭虚灵之识,而讳言穷理,安知无误。人心为道心,气质为天性也。’ 又曰:‘程子整齐严肃一语最吃紧,于此信得及做得,是久久自觉,心体明净,德性纯固,发挥事业亦自有余。’ 又曰:‘仁,人心也。吾夫子论为仁,曰视听言动,曰出门使民,曰居处执事,与人则皆就日用亲切处指示下手工夫,故曰勿视、勿听、勿言、勿动,曰见賔承祭,曰恭,曰敬,曰忠,曰认真,如汉法画一,的有依据。就此安顿身心,行著习察,自然非心惰气日销月化,心存理得而不自知,不在别寻一个浑沦之体为可玩弄,乃名心学也。’ 又编草堂学则,首以存养之要,继以动作威仪之节,而求端未发以为之本,曰心才静即觉清明,学须静多于动,至动而未始不静庶矣。 其持论精实切近类此。 同时如郑恭介 世威、林文恪 燫,皆奏之庙堂,评之乡国,谓公与罗文庄皆以实胜者,殆确论欤。 又按:耿司马定力祠记略曰:‘公之学,以戒慎立本,而不恃知觉以穷理,居要而不事笼罩;以实践为归宿,而不侈讲论本末次第,较然不疑焉。’” 【注: 《琅琊寺》诗 张岳德义功名文章兼之,诗名为宦绩所掩。清·朱彝尊《静志居诗话》论张岳诗,谓“诗其余技”,并赞他是“熟读文选理者”。 兹引张岳《琅琊寺》五言古诗(见《小山类稿·卷20》、《惠安县志·卷33》),以见其概。该诗用笔平实冷静,议论“带情韵以行”(沈德潜语),词雅格高。诗曰: “朝游琅琊山,暮宿琅琊寺。寺古山径荒,寒林积空翠。 【注: 评价 张岳入仕40年,开府4镇,总督7省,“文治武功,所至登绩”,功业彪炳,从不通权门一帕。 李恺评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收录明·李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恺》)对张岳的评传,曰: “李氏恺曰: 先生沉默不苟言笑,礼法自将;其行事磊落光明,当官不计危阻,一意为国家;读书不事章句,博通坟典,语古今人物事,贯穿有条理,而笔力雄浑,新意叠现。凡论心性义理,一以程、朱为宗,而遵信传注。 为行人时,过浙渡江谒王文成(王守仁,世称阳明先生,谥文成),讲明德亲民之旨。文成曰:‘明德之功,只在亲民,后人分为两事,非也。’先生矍然曰:‘戒惧谨独,皆是未与亲民时工夫,如公言,又须立一亲民之本以补之乎?’文成不能屈先生,揖而去之。归,立学则二十余条自励。曰:‘居敬穷理,该圣贤所指以教人者。王氏讳穷理,任良知,安知非指人心为道心,认气质为天性乎!’ 其答尚书聂双江书,辨王氏浑沦笼络之非,而欲其逐一体认,于孔门求仁之训、知行体用持敬分殊合一之理,证据真的,使人听之感悟。 是时初仕,未有宦责,志欲著书皋比,北面其徒,倡正道于东南。迨入廉州,值安南之役,乃慨然以身当其责,故志为所掩。 尝论先生四十岁以前,欲为程、朱之事,以盖生平;四十岁以后,累膺阃寄,驰驱征伐,鞠躬尽瘁,竟以范(范仲淹)、韩(韩世忠)勋业终焉。 先生状貌,峭耸高奇有威,撼之如山,凡所措注中,有一定之见,不言而酌于众论,振衣于千仞之岗,动不趋时,故不为柄臣所喜。终先生仕相者,张璁、严嵩、夏言皆秉权得势,先生颉颃不为下;独徐文贞?阶知而交好之。 当嘉靖朝,一时边臣为自全计,馈遗相属,先生独不通一书。故用兵有功,常薄其赏;微失利,辄被谴。赖上之明,以功名终,故濒险不危,卒行其志。徐文贞(徐阶)谓先生子曰:‘严氏擅政二十年,边督臣不入一钱而身名俱全者,惟尊公一人而已。’ 生平淡于利欲,事亲孝,友于兄弟,好积书,囊无余积,不事生产作业;既贵,犹茹粝衣素如寒士,然其至行,足式里闾者众也。” 诸家评述 明·曾伟芳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前辈事业类有根本。 净峰(张岳)初第在京邸,每夕必偕陈紫峰(陈琛号紫峰)讲《易》一卦,凛烈抗疏,三黜不移不佞。迩过柳,谒公像八拜北面事之,见柳州有傲色,岂非以节邪。(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琛》) (曾职方伟芳《西行漫草》)”【曾伟芳:字君颜,号沧严,明·惠安县人。万历进士,官至兵部员外郎,因事遭贬宾州州判。著有《西行草》。】 明·林希元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净峰两任提学,所至以道帅诸生,不为空言之教。 (林大理丞希元,见《皇明文粹》)”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希元》) 明·李廷机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严相(严嵩)当国,赐第,名其阁为‘延恩阁’,所司请估费,公曰:‘千金可乎?’所司相顾,公曰:‘江右民困矣,诸君诚畏严,吾不以累诸君,吾自当之。’批牍予千金,请益,复五百金;又请益,却之。 会有行人使江右,严相附五百金来言:‘上所赐阁费大,吾出上所赐金佐之。’子世蕃乃私嘱行人毋发封。行人两传严氏父子意,所司疑莫敢决。公曰:‘岂有没其父之善而从其子者,以予主者用之。’ 会其大奴将入京,乞公批关,公谓:‘元相家奴,无主命而私请关。’叱走之。 世蕃愈怒,出恶言。有密友告公,公曰:‘稜稜寒骨,止少马革裹尸耳。它吾自分定,毋容念也。’ (李文节 廷机辑《国朝名臣录》)”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李廷机》) 明·焦竑评 明·焦竑《献征录》记:“严氏擅政二十年,制阃不入一钱,没得完其身名者,仅岳一人耳。”(《张襄惠公文集》“小山类稿选·书牍类3·卷9·‘延恩阁’事答少卿丘集斋”,海峡文艺出版社,1996年版) 【焦竑,字弱侯,号漪园、澹园,明·江宁人(今南京),祖籍山东日照(今日照市东港区西湖镇大花崖村)。万历十七年(1589年)一甲第1名进士(状元),历翰林院修撰、南京司业。著有《澹园集》(正、续编)、《焦氏笔乘》、《焦氏类林》、《国朝献徵录》、《国史经籍志》、《老子翼》、《庄子翼》等。】 明·朱一龙评 “士大夫有名节易保,终节难张。襄惠公(张岳)以两广总督召入,总大中丞严相(严嵩)忌之,出公总督湖蜀及讨平叛苗,犹不内召。或劝公稍通书币,公曰:‘吾三十年守吾志,今老矣,旦暮入地,乃举平生所守而尽弃之,恶用内召为哉!’卒于官。见明养定,岂不诚大丈夫哉。 (《游海梦谭》)” 明·徐阶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净峰(张岳)他事且不论,自入楚以来,不通京师一帕,虽遭讪怒,毅然如初,其自守之节,眼前士大夫真不能到。 (徐文贞 阶与胡巡按宗宪,见徐《本集》)”【徐阶,字子升,号少湖、存斋,谥“文贞”,明·松江府华亭县人(今上海市松江区)。嘉靖二年(1523年)“探花”及第,嘉靖(1522—1620年)后期至隆庆(1567—1572年)初年官至内阁首辅。】 明·黄凤翔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襄惠公(张岳)正气劲节,易名未称,士大夫迄今叹惋,谓柄臣忌公者实为之。 (黄宗伯凤翔《集》) ”【黄凤翔,字鸣周,号仪庭、止庵、田亭山人,明·泉州文山铺人(属晋江县)。隆庆二年(1568年)榜眼及第,万历廿一年(1593年)官至南礼部尚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凤翔》】 明·《泉州府志》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公长身玉立,隆凖高颧,深目广颡,眉骨稜稜,望之岳耸,其德器弘毅渊默,忠信厚重,平居寡言笑,天性孝友,笃于人伦。 (《泉州府志》) ” 明·王应山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正德以前逆阉肆虐,嘉靖中权奸柄政,詖行淫辞游扬其间。吾闽若林文安、彭惠安、林贞肃、方简肃、朱都宪(钦)、张襄惠(张岳)、林端简数君子者,不怵于暴行,不惑于邪说,卓然有立狂澜砥柱,盖数公谓邪! (《全闽大记辑略》)” 【王应山,字懋宣,号静轩,明·侯官县人(今福州市区)。著有《闽大记》55卷、《闽都记》32卷、《全闽大记略》8卷,以及《经术源流》、《风雅丛谈》、《帝言摘录》及传奇《千斛记》。】 明·《闽书》、《惠安邑志》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公为文章,根据义理,体尚欧阳(欧阳修),卓然成一家言,自负正(正德)、嘉(嘉靖)二朝文第一,第不以文士自命也。 (《闽书》并《惠安邑志》) ” 明·郑世威评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 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泰和罗钦顺、惠安张岳,世称贤士大夫,皆与王守仁同时讲学,两人尝指击其说。盖守仁以名胜,钦顺、岳以实胜,《困知记》、《小山类稿》可考也。 (郑恭介 世威《奏议》) 【郑世威,字中孚,号环浦,谥“恭介”,明·福建长乐人。嘉靖八年(1529年)进士,隆庆二年(1568年)官至刑部右侍郎。】 明·何乔远《像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64·襄惠?张净峰先生岳·备考》: “赞曰: 其神凝焉,而若有跂想;其身饬焉,而若有盘桓。其文非不能躋欧、曾之阃奥,而处其分吾德性学问之功夫;其学非不能趋超悟之时流,而处其失吾穷理居敬之篱樊;其爱国忠君,虽颠沛流离而有所不顾;其立身行道,遗死生祸福而有以自全。秩虽峻夫正卿,而时浮沉于散吏;身虽列于内台,而终不得一望夫国门。信孚裔酋,威神苗蛮,德完行钜,身诎道尊,所谓公家之利知无不为,鞠躬尽瘁死而后己,上世之所谓大臣、圣门之所谓君子欤! (何镜山 乔远撰《像赞》)” (此文原刊于张岳《小山类稿》前的“张襄惠公像赞”。(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小山类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 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曰:“其刚正之操,天下推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