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人名录(叶) 叶向高(字进卿,号台山,谥文忠。叶向高与泉州。附: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叶向高传。) 叶向高(1558~1626年) 叶廷珪 叶廷珪,或作“庭珪”,字嗣忠,号翠岩,北宋末南宋初·福建欧宁人(今建瓯,一说崇安)。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叶廷珪,字嗣忠,欧宁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叶廷珪,字嗣忠,号翠岩,瓯宁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叶廷珪,字嗣忠,瓯宁人。” 《闽书》、《宋史翼·卷27》、《泉州府志》、《晋江县志》有记。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参《姓谱》”、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据“(泉州)《郡志》、《续文献通考》”为作传。 北宋·政和五年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少嗜书,贫无可读,其曾祖以差役至京,倾橐市归,因得尽读之。” 北宋·政和五年(1115年),叶廷珪举何£(“卤”上“木”下,“仌”代“乂”)榜进士。 初除武邑丞,擢知德兴县 叶廷珪初除武邑丞,因支援燕山之役有功,擢知德兴县。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知德兴县,张邦昌伪诏至,不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 “政和五年,累除武邑丞。时兴燕山之役,廷珪三部军饷一粒不食。 转知德兴县。张邦昌伪诏至,不肯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嗣忠先生廷珪学派·按》:“其为宰时,不拜张邦昌伪诏,大节尤卓然。” 绍兴中差知福清县 宋室南渡后,绍兴(1131—1162年)中叶廷珪差知福清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 “中兴后,差知福清县。 县濒海,民困鬻盐,廷珪创増盐钱,稍获其便;又有煮盐利害图及书,州县往往遵用之。” 召为太常寺丞,补中秘府 叶廷珪召为太常寺丞,补中秘府。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高宗中兴,历官太常寺丞,补中秘府。”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 “召为太常寺丞。 轮对,乞搜访遗书。补中秘府。” 出知泉州四年,移漳州,旋罢 绍兴十八年出知泉州兼市舶司 南宋·绍兴十八年(1148年)秋,叶廷珪轮对不合丞相秦桧之意,被放出朝,以兵部郎中(一说“左朝请大夫”)出知泉州军州、兼市舶司,在任4年,移知漳州。朝廷旋以“臣僚言,廷珪前知泉州出空名帖子私卖僧寺”为由,将其放罢。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轮对,议与秦桧不合,出知泉州、漳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 “高宗尝问方今礼乐之事,廷珪以‘兵革未息,礼乐未遑为’对,秦桧闻之不悦。 未几,出知泉、漳二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绍兴十八年,以兵部郎中出知泉州,为政清静简易。” 笃学淳雅,名重当时 叶廷珪笃学淳雅,名重当时。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先生笃学淳雅,名重当时,叶颙、陈俊卿、黄祖舜、郑丙皆出其门。”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按:《续文献通考》载,廷珪笃学醇雅,叶颙、陈俊卿、黄祖舜皆出其门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引“《闽书》”、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均载(文同): “(叶廷珪)复好为诗,与吏部员外郎朱乔年(朱松字乔年,时任石井监)以诗相善。乔年议论少许可,独喜称廷珪诗。 在泉中与傅自得一见如平生,会即议诗。一日诵其所作《郡斋罗汉室示自得》,末句云:‘几多雁鹜行间吏,衙退频来礼释迦。”自得谓廷珪:‘予每读韦苏州诗「今朝郡斋间,欲问楞迦字」,未尝不废卷太息,想象苏州之风流蕴藉,而知其当时之政。泉故剧郡,公使吏辈优游如此,此可观公。’廷珪欣然以为会心之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嗣忠先生廷珪学派·按》:“平昔与朱公乔年相友善,在温陵与傅公安道(傅自得字“安道”)相往复,其门徒如陈正献(陈俊卿谥“正献”)诸公,皆为一时硕彦。”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尤工诗,与傅自得一见如平生,会即谈诗。一日出所作《郡斋罗汉室》示自得,末云:‘几多雁骛行间吏,衙退频来礼释迦。’自得曰:‘泉故剧,郡公使吏辈优游如此,可以观政。’廷珪以为会心之友。”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俊卿、朱松、傅自得》) 辟通淮门引巽水入 绍兴十八年(1148年),叶廷珪辟泉州通淮门、浚“八卦沟”,引巽水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嗣忠先生廷珪学派·按》: “嗣忠先生为一时名彦,在泉郡治绩绰有政声。 志乘载公知泉州,清静简易,时通淮门之河塞,通淮门者,水门也。郡城诸水故趋巽方,环学宫而东,之未有汲潮汐引之入者。绍兴十六年,守叶公辟通淮门,引入舟檝直抵学宫前。语人曰:‘十年后当有大魁。’至期,梁文靖·克家(梁克家谥“文靖”)应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时通淮河塞,廷珪疏引入城,语州之士曰:‘通此巽水,十年当出大魁。’至期,梁克家应之。”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府城·泉州府城内外沟濠·南宋·绍兴辟通淮门引巽水入》、《泉州人名录·梁克家》) 编纂系列类书《海录》 叶廷珪以左朝请大夫来知泉州兼泉州市舶司提举期间,绍兴十八—十九年(1148—1149年),集40余年借书、读书、摘录资料,编纂成《海录》30卷。 《海录》是1套系列类书,包括《海录杂事》、《海录碎事》、《海录未见事》、《海录事始》、《海录警句图》、《海录本事诗》6种。出版传世的仅《海录碎事》1种。(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海录碎事》) 《海录碎事》卷前有叶庭珪南宋·绍兴十九年(1149年)五月《自序》曰: “《海录碎事》原序 始予为儿童时知嗜书,家本田舍,贫无书可读,曾大父以差法押纲至京师,倾行槖市书数十部以归,因得尽读之。其后肄业郡学。升贡上庠。登名桂籍。牵丝入仕盖四十余年。见书益多。未尝一日手释卷,帙食以饴口,怠以为枕,虽老而不衰。每闻士大夫家有异书。无不借,借无不读,读无不终篇而后止,尝恨无赀不能尽得写,间作数十大册,择其可用者手抄之,名曰《海录》: 其文多成片段者,为《海录杂事》; 其细碎如竹头木屑者,为《海录碎事》; 其未知故事所出者,为《海录未见事》; 其事物兴造之原,为《海录事始》; 其诗人佳句曾经前辈所称道者,为《海录警句》; 图其有事迹着见作诗之由,为《海录本事诗》。 独《碎事》文字最多,初谓之‘一四录言’,其自一字至四字有可取者,皆录之,后改为《碎事》;每读文字见可录者,信手录之,未尝有伦次,阅岁既久,所编猥繁,检阅非易,尝以为病。 绍兴十八年(1148年)秋得郡泉山,公余无事,因取而类之,为门百七十五,为卷二十有二,虽摘裂章句,破碎大道,要之多新奇,事未经前人文字中用,实可以为文章佽助,岂小补哉。 十九年(1149年)五月二十七日,左朝请大夫、知泉州军州、主管学事叶庭珪序。” 叶廷珪友人傅自得《海录碎事·序》亦说: “暨侯来守泉南,而予实客寓此郡,声闻豫熟,既见欢如平生。” “予尝得见侯所谓《海录》者,凡十数大册,皆亲书,绳头细字惟谨,盖亡虑十万余事,大抵皆诗才也。 侯因自言,游宦四十余年,未尝一日不作诗,食以饴口,怠以饴神,此书之力为多。” 明末清初黄宗羲著、全祖望修定《宋元学案·卷34·武夷学案·叶廷珪》(全祖望补本):“有《海录》三十卷。”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 “廷珪性喜读书,肄业郡学,升贡上庠,登名桂籍,入仕四十余年未尝一日去手。毎闻士大夫家有异书,无不借读,读无不终卷。尝恨无赀不能尽写作,数十大册择其可用者手抄之,名曰《海录》: 文多者为《海录杂事》,细碎者为《海录碎事》,其未知故事所出者为《海录未见事》,其事物兴造之原为《海录事始》,其诗人佳句曾经前辈称道者为《海录警句》,图其有事迹着见作诗之繇为《海录本事诗》。 独《碎事》文字最多。初谓之一四录言,其自一至四字有可取者皆录之,后改为《碎事》,毎读文字,见可录者信手录之。既知泉州,公余无事,因取类之,为门七十五,为卷二十有二,事多新奇未经前人引用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喜编纂,有《海录杂事、碎事》传于世。”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引“《闽书》”曰: “叶廷珪,性故喜读书。每闻士大夫家有异书,无不借读,读即无不终卷。常恨无赀,不能尽写。作数十大册,择其可用,手抄之,名曰《海录》。 既知泉州,公余无事,因取类之,为门七十五,为卷二十有二。事多新奇,未经前人引用者。(按:此应指《海录碎事》)” 编纂《南蕃香录》 由于叶廷珪兼任泉州市舶司提举,时泉州港已是“海丝之路”主要港口之一,外商云集,叶廷珪从蕃商访探香料贸易实务,绍兴廿一年(1151年),在泉州编撰《南蕃香录》。 清·张钧衡《适园丛书·新纂香谱》收录“叶廷珪《序》”云:“余于泉州职事,实兼舶司,因蕃商之至,讯究本末,录之以广见闻,亦君子耻物一物不知之意。” 《南蕃香录》原书已佚。 南宋末年,陈敬(字子中,河南人)编《香谱》4卷,将沈立、洪刍、叶廷珪等11家《香谱》汇成一书,保存下叶廷珪《南蕃香录》大量内容。 (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南蕃香录》) 泉人祠祀于清源下洞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嗣忠先生廷珪学派·按》:“后去官,郡人祠于清源下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廷珪》:“去后,郡人祠于清源下洞。”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清源山》) 诗作遗存 叶廷珪喜作诗,老而益工,,但遗存不多。 据元·韦居安《梅磵诗话·卷中》所载,见于傅自得《海录碎事·序》有2句: “叶廷珪,绍兴间尝为兵部郎中、泉南太守,所编《海录碎事》,河阳傅安道(傅自得字安道)为之《序》……且称其《琴泉轩》诗云:‘不是妙音生妙指,只缘流水似流泉。’《无名木》诗云:‘人休清樾摩挲认,鸟宿高枝睥睨看。’置于唐人诗中,殆不能辨。 同时朱乔年尝喜称之:‘叶公诗集余未之见,尝鼎一脔可知已。’ ” 见于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14·郡守叶翠岩先生廷珪》、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所载有“《郡斋罗汉室示自得》”末句:“几多雁鹜行间吏,衙退频来礼释迦。” 此外还有: 《吟茉莉花》:“露华洗出通身白,沈水薰成换骨香。近说根苗移上苑,休惭系出本南荒。” 句:“戌兵数有流星递,元、白诗筒幸寄将。”(“元、白”:指唐代诗人元稹和白居易) 句:“名字惟因佛书见,根苗应逐贾胡来。” 句:“道旁曾种万株松。” 叶时茂(1740-1800年) 清·泉州金门人。以力臂过人见长,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癸末武科会元。历武英殿编修、兵部主事、员外郎,出为四川成都道,以兵部职方司督理江南,清饷核兵。为人性狷介,持重老成,剔奸除弊,礼贤下士,抚恤流民,多治绩。武艺高深,至老不竭。累迁延平守备、湖州中军副将。以老归,清·仁宗嘉庆五年(1800年)十一月卒于家。 叶信 叶信,字中孚,明·上虞人。正德(1506—1521年)间为泉守。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明·知府》据《闽书》为作传,曰: “叶信,字中孚,上虞人。 弘治(1488—1505年)中进士,任大理寺副;为逆瑾所诬陷,矫诏杖阙下,谪判济州。 正德(1506—1521年)间,再三起为泉守。 时镇阉每行,府守以下并易章服,解组绶,郊迎,阉入据馆,守率佐以下入班庭溜,再屈膝拜俯伏。阉从几旁徐起答之,以次毕,守又与佐属左右,待得命乃退。小不谨,或拒所括,辄得祸,间至被逮阙廷杖毙。 至信为泉守而某阉至,信四卒肩舆,驰甬不下,导呵以入驿。丞用故事,唱门下曰:‘泉州知府进。’信大怒,迥舆南停,榜丞以十数。丞不胜痛,号呼祈免,一馆中无不洒然改色者。阉下阶迎信,谢无状。明日遂去,然犹索例输千金于府佐。佐白信,取库金满千,遣吏斋记与之。阉又大恐,悉谢不受。于是诸旁府闻之,稍稍梗阉,阉势大衰息。 始信为工部时,同舍郎某以墨闻,信从之饮,醉。沃手先同舍郎,次信。信诧奉盆者易之,曰:‘是污吾手。’同舍郎故善诸闱,至是乃竟构信,自泉徙蛮徼,竟败信于思南。” 叶宾 叶宾,字虞卿,北宋·仙游人。天圣六年(1028年)知泉州。 叶宾卒后,同邑蔡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襄》)为作《尚书都官员外郎致仕叶府君墓志铭》,收录于《蔡忠惠公集·卷34》。《仙溪志·卷4·叶宾》有传。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4·政绩志文秩1·宋·知州事·叶宾》据旧《志》作传。 仙游人 道光《晋江县志·叶宾》:“叶宾,仙游人。” 蔡襄《墓志铭》:“叶氏之先居丹阳,在唐、梁之际有官于泉州者,属兵戈起,因留官下,子孙遂为今兴化军仙游人。” 进士,累官尚书屯田都官二曹员外郎 道光《晋江县志·叶宾》:“景德二年(1005年)进士。” 蔡襄《墓志铭》:“时方否鬲,连世晦遁不克进。府君讳宾,字虞卿,生当天下文治,乃始业词,学应进士贡,景德二年中第,授潮州海阳主簿,再调边州桂阳令,广州节度推官……累迁太常丞博士、尚书屯田都官二曹员外郎。” 历知泉州、永春、南安、邛之临邛三县事 蔡襄《墓志铭》:“历知泉州、永春、南安、邛之临邛三县事。” 道光《晋江县志·叶宾》: “天圣六年(1028年)知泉州,治理甚明。 尝临印南安县,有盗截牛舌者,其主以闻,阳为叱去,阴令屠之(按:当时严禁屠耕牛)。即有告屠牛者,宾谓曰:‘截牛舌者汝也。’讯之,果服。” 叶宾破盗截牛舌案一事,蔡襄《墓志铭》、明·张岱《夜航船·卷7·政事部·烛奸·盗首私宰》均有载,文字基本相同。 卒于家 蔡襄《墓志铭》:“以年七十致仕,家居九年,庆历五年(1045年)正月九日终,寿七十九。明年七月四日,葬归德乡万善里……男二人:曰任,泉州司户参军所临职,既去,人辄思之;曰传,登进士第,终泉州晋江尉;女五人……” 叶灼棠 叶灼棠,字函公,一字嵩巢,清·江南江宁·六合人(今苏州东山镇陆巷村)。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兴泉道·叶灼棠》(同治补刊本)、《褔建通志·宦绩·分巡兴泉道·叶灼棠》有传。 顺治十二年署兴泉道事 叶灼棠于顺治八年(1651年)拔贡;顺治十年(1653)进士,授内阁中书。顺治十二年(1655年),以中翰随定远大将军·济度征闽,署兴泉道事;未几还京。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兴泉道·叶灼棠》:“叶灼棠,字函公,江宁六合人。顺治十二年以中翰随定远大将军征闽,委署兴泉道事。时疮痍未起,灼棠务与民休息。未几,还京改授。” 《褔建通志·宦绩·分巡兴泉道·叶灼棠》:“叶灼棠,字函公,江南江宁人。顺治十二年以中翰随定远大将军征闽,委署兴泉道事。时疮痍未起,灼棠务与民休息。未几还京。” 顺治十五年任兴泉道佥事,备兵泉州 顺治十五年(1658年),叶灼棠任兴泉道佥事,备兵泉州。康熙十八年(1679年)丁父艰去。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兴泉道·叶灼棠》: “(顺治)十五年(1658年),复为泉兵备。 谢绝竿牍,饮水茹檗。 值岁饥,煮粥以啜饥民。 盗贼充斥,灼棠领卒搜捕元丑数十人,骈戮以殉。 戊午(康熙十七年,1678年)五月,‘海寇’连数十艘迫犯内港,灼棠督师夹山而阵,城闉不闭。寇知有备,越日解去。寇复潜窥上游,逼湄洲屿,灼棠侦知,预请督、镇檄调兴化舟师截其后,自以泉标千人乘夜击之,斩俘甚众,两郡遂定。 因条陈《安泉十要》,禁除四害,皆悉中时弊。巡按成勇备疏入告,允行。 他如恤铺行、精谳鞫、修雉堞,美不胜书。暇则课试多士,亲定甲乙,膺识拔者如登龙门。 逾年,丁父艰。郡人投柜,一日满百金,固却不受,留赈贫民。自衰绖扶杖行,民携老幼怀酒核追,送数十里。” 《褔建通志·宦绩·分巡兴泉道·叶灼棠》: “十五年复任。 谢绝竿牍,饮冰茹蘖。 值岁饥,煮粥以啜饥民。 盗贼充斥,灼棠领卒搜捕元丑数十人,骈戮以殉。 戊午五月,海寇连数十艘迫犯内港,灼棠督师夹山而阵。城闉不闭,寇知有备,越日解去。寇复潜窥上游,逼湄洲屿。灼棠侦知,预请督镇檄调兴化舟师截其后,自以泉标千人乘夜击之,斩俘甚众,两郡遂定。 因条陈《安泉十要》,禁除四害,皆悉中时弊。巡按成勇备疏入告,允行。 逾年,外艰去。郡人投柜,一日满百金,固却不受,留赈贫民。自衰絰扶杖行,民携老幼怀酒核追,送数百里。” 顺治十六年(1659年),提督马得功、兴泉道叶灼棠、知府陈秉直依关东式改造泉州府城,因形肖鲤鱼,称“鲤城”由此始。叶灼棠为作《改筑泉州府城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府城·泉州罗城·新罗城》) 著述 著《嵩巢诗集》等。在泉期间,著有《兴泉政略》6卷。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2·名宦4·清·兴泉道·叶灼棠》:“著有《兴泉政略》六卷。” 《褔建通志·宦绩·分巡兴泉道·叶灼棠》:“著有《兴泉政略》六卷。” 在六合,叶灼棠作有《卧佛寺遇旅山和尚谈禅》诗:“开士幽居在,心斋地复清。石泉依古刹,花草向春城。顿悟惟通偈,高言亦近名。息机看卧佛,却此是无生。” 叶文炳 叶湜 叶宽 蒙城知县 叶宽登正德三年戊辰(1508年)进士,初授蒙城令。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叶宽》: “叶宽,字栗夫,晋江人。正德戊辰进士,知蒙城县。 县故无城,流贼刘六侦宽趋谒凤阳府,突入县;宽妻陈氏衣丈夫衣,系印肘后,驰马入凤阳,解印与宽。”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叶宽》: “叶宽,字栗夫。正德戊辰进士,初授蒙城令。 县故无城,宽往凤阳谒知府,流贼刘六、刘七突入县;其妻陈衣丈夫衣,系印肘后,驰马入凤阳,解印与宽。 既回县,乃为筑砖城,浚深池,以资捍蔽,屹然金汤。自是民得安堵,户尸祝焉。” 工部主事、营缮司郎中、浙江参政 迁工部主事,监通州砖厂;升营缮司郎中。嘉靖(1522—1566年)初诏令董建外戚陈万言第,上言陈第逾制,宜半裁之。为陈万言所陷,系诏狱;释出后为浙江参政。终被排挤归,寻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叶宽》: “迁工部主事,监通州砖厂,中贵人不敢纵肆。 嘉靖中赐陈皇后弟万言第西安门外,令宽与员外郎翟璘董其役。宽言地逼宸居,高广逾制,宜半裁之。诏未下,万言佯疏辞,且言丈量规画皆宽、璘主之。上怒,逮宽与璘下诏狱拷讯。 寻得释出,为浙江参政,置赃令于法。被挤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叶宽》: “迁工部主事,监通州砖厂。中贵人犄角为奸利,惮宽严正,赂以宝玩,宽峻拒之,中贵人不敢纵。 积资升营缮司郎中。 嘉靖初,为外戚陈万言所陷,系诏狱。出为浙江参政,寻卒。”
“叶适,字正则,永嘉人。 叶遇春 叶遇春,明·太仓州人。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进士,次年司理泉州,在任3年,升武冈知州去;在武冈知州任上,以三千石官粮赈济灾民;官至南京刑部郎。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明·推官·叶遇春》据旧《志》载: “叶遇春,太仓州人。嘉靖九年以进士司理泉州。(误。应为嘉靖十七年[1538年]戊戌科三甲进士,嘉靖十八年 [1539 年] 司理泉州。) 性介持,尚意气。所延接惟孝廉诸生,每持艺文质正者,至则欵洽。屏势家干谒,即上官授之意,无阿徇也。 阅三载,升知州去。” 叶献论 叶献论,字日卿,号怀蓼,清·南安县高田人。顺治八年辛卯(1651年)由安溪学领乡荐,顺治九年壬辰(1652年)邹忠倚榜进士,任直隶满城知县。卒以激直取忤,归隐故乡凌云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凌云山》)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4·彰献·皇清·科第》:“顺治八年辛卯陈圣泰榜:叶献论,南安人。”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4·彰献·皇清·科第》:“顺治九年壬辰邹忠倚榜:叶献论,直隶满城知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4·彰献·皇清·科第·叶献论》: “叶献论,字日卿,号怀蓼,南安高田人。 由安溪学领乡荐,捷南宫,任北直满城县。因其土俗,规其利弊,虽盘错而有条理,民固称便者。咏《中秋夜》有云:‘一片归云南浦水,数声遥笛北山风。’又《登真定佛塔》有云:‘梵宇钟声窗外渺,烟空雁影槛中还。’可想见其襟期。以赋性朴直,立心子惠,弗能弥缝当道,挂冠而归。士民慕之,爰为勒石。 投簪后,隐于凌云山乡,绝请谒,啸傲林泉,以诗、酒自娱,著有诗集行世。” 民国《南安县志·卷27·人物志4·清宦绩·叶献论》据“雍正旧稿,参《安溪县志》及郡志”为作传,曰: “叶献论,字日卿,号怀蓼,高田人。 入安溪庠。顺治辛卯、壬辰联捷进士,授满城令。 因其土俗,规其利弊,盘错之中,俱有条理,邑民称便。留任五年,建立生祠。 卒以激直取忤,归隐于凌云山,吟咏自乐。 著有《玉川诗集》行世。尝咏《中秋夜》云:‘一片归云南浦水,数声遥笛北山风。’又《登真定佛塔》云:‘梵宇钟声窗外渺,烟空雁影槛中还。’人传诵之。” 叶祖烈 叶祖烈,清·江苏华亭县青浦人(今上海青浦区)。雍正二年(1724年)由监生知晋江县。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27·职官8·泉州府·国朝·晋江县》:“叶祖烈,青浦人,监生,雍正二年任。”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5·政绩志·文秩2·国朝·知县·叶祖烈》: “叶祖烈,江南华亭县人。雍正二年由监生知晋江县。 留心民瘼,凡有害于民者,执法诛锄,奸宄敛迹。听断明敏,庭无冤民。其父觉庵来署就养。 殁,士民建祠祀之赐恩岩左,陈万策为《记》。”(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专祠·叶公祠》、《泉州山川·清源山·赐恩岩》、《泉州人名录·陈万策》) 叶应祥 叶应祥(1832—1878年),字祖瑞,号佑程,清·南安县钱山人(今南安市金淘镇钱山村);道光十二年(1832年)生,光绪四年(1878年)卒。 身世 叶应祥父叶作霖,号愚溪,大宗传至此为11世,“世德堂”为4世;由于人丁旺盛,后分居于瓦窑口,为窑口2世。 叶应祥出生于“世德堂”祖厝,为“世德堂”5世、瓦窑口3世。
叶应祥幼聪慧,年少习书。同治(1862—1874年)间,在叶氏祖厝旁建造“惠泽堂”,开馆授徙,名声远播,远近争聘为师,兼任师董。 清·同治九年庚午(1870年),叶应祥乡试举人;同治十三年甲戌(1874年)会试以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民国《南安县志·卷21·选举志1·清进士》:“穆宗·同治十三年甲戌□□□榜:叶应祥。” 叶应祥登进士后,即回乡建“进士第”;今存。(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com《泉州民居·进士第·叶应祥进士第》) 历宦 清·光绪元年乙亥(1875年),叶应祥授河南即用县正堂。任满,签分湖南某知县,未上,告假回乡。 回乡期间,曾倡议重建丰州书院,筹建最初的金淘书院。(参见泉州历史网qzhnet.com《泉州学校·泉州书院·丰州书院、金淘书院》) 叶应祥后改任江西,光绪四年(1878年)病卒。 子三 叶应祥有子3: 长福均,号韶甫,拔贡,举人。 仲维铭,号岵瞻。 三福铭,号屺媾,光绪十二年丙戍(1883年)拔贡。 叶翼云 叶翼云(1597—1648年),字载九、敬甫,明·同安县嘉禾里(今厦门岛)莲坂侯乡人。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叶翼云,字载九,号敬甫,嘉禾莲坂侯乡人。”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叶翼云,字载九,一字敬甫。莲坂侯乡人。”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有传。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节本传,林志远撰并《家乘》”为作传。 清·乾隆《吴江县志·卷8、23、40、57》、乾隆《震泽县志·卷5、9、24》、赵兰佩《江震人物备考·卷10》、同治《苏州府志·卷38、72、105》、民国《同安县志·卷34》均有载。 崇祯十三年进士 崇祯三年庚午科(1630年),叶翼云中举。崇祯十三年庚辰(1640年),叶翼云举魏藻德榜三甲67名进士;与晋江潘湖黄锡衮同榜。(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锡衮》)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崇祯庚辰进士。”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崇祯十三年庚辰进士。” 知吴江县 初授吴江知县 叶翼云初授吴江知县。 救灾 叶翼云初至吴江县,即遇蝗害和大旱灾,发生抢米事件。事情虽然被右佥都御史、巡抚黄希宪镇压下去,但人心还是不稳。叶翼云采取一系列措施,尽力驱蝗、赈救,度过难关。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初至,岁大旱蝗,缓征平籴,捐俸设粥,步祷龙祠,日行数里,立法驱蝗,蝗皆队坠水死,是岁虽灾不害。”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 “夏蝗飞蔽天,翼云按捕蝗法,谓于露翅湿濡时便。乃夜行田间,督从者协捕蝗,下令轻罪以捕蝗数为赎。 蝗患既息,继以荒旱,步祷龙祠,日行数里。凡设厂施粥,买米平粜及浚河造船以工代赈,无不备举。 时国用诎,议者欲因亩加赋。翼云条上其不便,县省六万有奇。” 清狱 旧例县狱锁钥由县丞掌管,县狱成为宦要监禁无辜良民之所。叶翼云将狱钥收回自管,并清监出囚,绝其害。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旧例监门锁钥,县丞司之,多为宦要情禁。公至,清监即出之,索交锁钥,由是良民不为势害。”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故事,狱钥掌于县丞,多为宦要禁无辜者。翼云清狱出之。彻(撤)丞,钥自掌,其害始绝。家事无大小必手裁。” 修建 崇祯十四年(1641年),叶翼云在县学射圃亭旧址建“观德堂”。为屈运隆募捐建八坼大浦桥作《记》。重建毁于抗倭时的“袅腰桥”,重修“甘泉祠”。 十五年(1642年),叶翼云重建县衙办公处所,匾日“日新”。 尽革弊政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一切弊政尽行禁革。如钱粮年该五十三万零,分头悉除,民皆悦服。” 尤好奖拔才士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尤好奖拔才士,培养善类。”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尤好奖拔才俊,培植士类。” 安定地方 值岁祲(“祲”:阴阳不和,或旱或涝),粟贵,朱和尚煽乱,叶翼云掩捕无漏网。 崇祯十六年(1643年)东阳之乱,地方震动,叶翼云修缮城墙,选精壮练勇自卫。 崇祯十七年(1644年)春,李自成农民军攻陷北京,崇祯帝自缢,明亡,史称“北都之变”。夏,消息传至吴县,叶翼云密侦得震泽人梅居六、刑房吏吴盆九及同党5人欲响应,叶翼云捕杀之,一邑帖然。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 “时蠢动,周行城郭,相度形势,令城外四周皆康衢可驰马,其中增筑台舍,尝自戎服阅兵郊外,夜复巡行闤阓间。 十七年(1644年)夏,北都变闻,不轨者汹汹思乱,公廉得其主名,立捕杀之,一邑恬然。”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 “值岁祲(“祲”:阴阳不和,或旱或涝),粟贵,奸民朱和尚乘机煽乱。佯示宽纵,卒掩捕无漏网者。 朝中党起,文选司吴昌时通盗,盗倚内援剽掠,无敢樱(“撄”:触犯)。翼云密使尉擒之。昌时贻书为盗地(“为盗地”:为盗留余地),拒不听;怵以危语,亦不为动。” 【按:“东阳之乱”:即许都之变。许都是东阳诸生,家富任侠好施,阴以兵法部勒宾客。知县姚逊本利都所有,文致都,求赂不应。适都葬母山中,会者万人,姚告都谋反,遣役逮捕,送葬者送裹帛反,号“白头军”。于是绍兴推官陈子龙前往招抚,许都同意解散人马,免罪。后大吏仍杀许都等数十人,故旬日间聚众数万,连陷东阳、义乌、浦江,自后一二年间浙东到处响应,皆称“白头兵”。】 北都变闻,不轨者汹汹思乱。廉得(“廉得”:察得)其主名,捕杀之,一邑帖然。” 任满吴民诣阙恳再留未果,为建生祠 崇祯十七年(清·顺治元年,1644年)明亡后,当年福王·朱由崧即位南京,翌年改元弘光,史称南明。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 “任满,民诣阙恳再留,逋粮未完,民投柜输将,由是纳者恐后,数日完粮二万七千五百有奇,投柜者不用;以修理承天内寺。” “吴民思之不置,立生祠,易代更新焉。”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 “先是,吴民诣阙恳再留,巡抚祁彪佳上其治状,巡按周元泰亦上言:‘叶令才,守为上上考(“上上考”:所治政绩考核得上上等)。’ 任满,将入都,以催科不及格,为吴昌时党与所阻,乃寓寺中。吴民哗曰:‘何忍以吾曹累我公。’争相输纳,不旬日完二万七千五百有奇,投柜赢余发修理承天寺。 吴民建祠祀焉。台臣叹曰:‘生祠、去思碑皆可作而致,惟卸事之官不事敲朴,而完粮几至三万,非深得民心者不能。’” 南明·弘光朝累至吏部清吏司郎中 南明·弘光朝(1644—1645年),叶翼云历礼部精膳司,转礼部郎官,晋吏部清吏司郎中、刑部主事,以亲老乞归。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升清吏司郎中。时议者以国帑诎,欲因亩加赋,公条上其不便,所省六万。”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 “迁刑部主事,乞归。” “起为礼部精膳司,转仪曹,晋吏部清吏司郎中。以亲老乞归。” 视同安县事 南明·隆武擢稽勋司员外郎,以便宜视同安县事 清·顺治二年(1645年)五月,明·唐王·朱聿键入闽,闰六月称帝于福州,改元隆武(南明),擢叶翼云稽勋司员外郎,以便宜视同安县事。 南明·永历二年(清•顺治五年,1648年)四月十八日,郑成功率军入据同安,委叶翼云为同安知县。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后守同安。”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唐王入闽,擢稽勋司员外,以便宜视同安县事。” 南明·永历二年死于同安战役 南明·永历二年(清•顺治五年,1648年)七月,清·靖南将军·陈泰、浙闽总督陈锦、福建提督赵国祚派军进攻同安,郑军守将邱缙、林壮猷、金作裕与知县叶翼云、教谕陈鼎协力坚守。八月廿六日,同安城破,叶翼云被俘不屈被杀,年52。(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成功·清顺治五年同安战役》) 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朝廷赐通谥“烈愍”。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品行·循绩·明·叶翼云》:“城破被获,不屈,与其弟翼俊死焉。”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 “素服兴师,城破与其弟翼俊同殉难,阖门死焉。时年五十有二。国朝谥曰‘烈愍’。 翼俊以倡义兵授监纪推名(《同安县志》卷 34本传为“监纪推官”)。” 评价 清·道光《厦门志·列传·忠烈·明·叶翼云》:“论曰:翼云通籍(“通籍”:通其名籍于朝,即新步入仕途)后,令吴江,计不满三年,而适当其否(“否”:厄运),绥辑抚御,整然有方,不可谓非才之裕矣!至今吴江之民祀之,宜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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