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公亮(999~1078年)
(字明仲,号乐正、晓窗,谥宣靖。)
曾会次子。
举进士:知会稽县,谪监湖州酒。
入朝。
知郑州、开封。
累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等。
拜相。
累封鲁国公。
河阳三城节度使,判永兴军。
卒
——元丰元年卒。
——后裔。
著述。
治军理念
——择将帅。
——裁冗兵。
治政理念
——整顿官僚制度。
——为政惠和。
支持王安石。
评价。
曾公亮,字明仲,号乐正、晓窗,谥宣靖,北宋·泉州晋江(今泉州市区)人,生于咸平二年(999年);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是泉州历史上第1位入阁拜相的人,也是著名政治家、军事家、军火家。
曾公亮宅在泉州郡城三朝铺(今西街甲地巷)。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宋宅》:“鲁国公曾公亮宅在三朝铺,有孙从龙状元坊。”(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从龙》)
《宋史·列传71·曾公亮》、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曾公亮》等有传。
曾会次子
曾公亮出身官宦世家,为曾会次子,曾氏龙山衍派9世;兄弟6人,排行第2。(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名录·曾会》、《泉州民系·泉州宗祠家庙·龙山曾氏大宗祠》)
天圣元年(1023年),宋仁宗即位,其父曾会派他奉表赴京祝贺,仁宗便要授给他大理评事。曾公亮立志从正途登官,不愿因“父荫”斜封,“不赴调”。
《宋史·列传71·曾公亮》:“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晋江人。”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曾公亮,字明仲,晋江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
“曾公亮,字明仲,会次子。
少客京邸,有客泣邻舍甚悲,公亮问故。客欷歔曰:‘适负钱,鬻女于商。’问其直,曰:‘四十万。’公亮如数与之。主人择日送女,而公亮已解缆三日矣。”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曾公亮,字明仲。”
举进士:知会稽县,谪监湖州酒
天圣二年(1024年),曾公亮26岁,举进士甲科第5名,知会稽县(属越州,今浙江绍兴)。因其父曾会在会稽县境中购置田产,曾公亮涉嫌,谪监湖州酒。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举进士甲科。知会稽县。
(天圣六年,1028年)民田镜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
坐父买田境中,谪监湖州酒。”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进士甲科。”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
“天圣二年成进士,知会稽县。
镜湖水溢病田,为立陡门泄之,田获利。”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
“天圣二年进士,知会稽县。
民田每患湖溢,立堤泄水入曹娥江,田以获利。”
入朝
庆历七年(1047年),曾公亮入朝为国子监直讲,寻改诸王府侍讲,又被授集贤殿校理(收藏、校对皇帝所用典籍)、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擢天章阁待制,后知制诰(起草诏令)兼史馆修撰。皇佑三年(1051年),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掌管武信三班使臣的注拟、升移、封赠等)。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久之,为国子监直讲,改诸王府侍讲。岁满,当用故事试馆职,独献所为文,授集贤殿校理、天章阁侍讲、修起居注。擢天章阁待制,(在迩英阁讲《孝经》时)赐金紫(金鱼袋和紫色官服,即三品服)。先是,待制不改服。仁宗面赐之,曰:‘朕自讲席赐卿,所以尊宠儒臣也。’
遂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三班吏丛猥,非赇谢不行,贵游子弟,多倚势请谒。公亮掇前后章程,视以从事,吏不能举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历翰林学士,判三班院。”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后改为诸王府侍讲,献所为文。”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入知制诰兼史馆修撰,为翰林学士判三班院。掇前后章程,视以从事,吏无所容奸。”
知郑州、开封
至和元年(1054年),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复入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为政有能声,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尝有使客亡橐中物,移书诘盗,公亮报:‘吾境不藏盗,殆从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复入为翰林学士,知开封府。”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出知郑州,盗悉窜他境,至夜户不闭。再入翰林,权知开封府。”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以端明殿学士知郑州。境内无盗。复入为翰林学士。”
累参知政事、枢密副使等
嘉祐元年(1056年)擢给事中、参知政事(副宰相),嘉祐三年(1058年),加检校太傅、礼部侍郎,嘉祐五年(1060年),除枢密副使兼群牧制置使,重新编制图籍,掌握全国各路的兵屯数量。
《宋史·列传71·曾公亮》:“未几,擢给事中、参知政事,加礼部侍郎,除枢密使。”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嘉祐初参知政事,迁枢密副使,修纪纲,除弊事,省冗兵。”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擢给事中、参知政事,除枢密使。”
拜相
嘉佑六年(1061年)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集贤殿大学士,与韩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韩琦》)
嘉佑八年(1063年)四月,仁宗传位于赵曙,是为宋英宗,加曾公亮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嘉祐九年(1064年)加户部尚书。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嘉佑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公亮明练文法,更践久,习知朝廷台阁典宪,首相韩琦每咨访焉。仁宗末年,琦请建储,与公亮等共定大议。
密州(今山东诸城县)民田产银,或盗取之,大理当以强。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物民家有间矣。’固争之,遂下有司议,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初,东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无死者。
契丹纵人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吏不敢禁,皆谓:‘与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后将奈何?雄州赵滋勇而有谋,可任也。”使谕以指意,边害讫息。
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寻加户部尚书。帝不豫,辽使至不能见,命公亮宴于馆,使者不肯赴。公亮质之曰:‘赐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亲临,处之安乎?’使者即就席。”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
“(嘉祐)六年,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公亮明练文法,更践久习知朝廷台阁典宪,首相韩琦每咨访焉。
仁宗末年,琦请建储,与公亮等共定大议。契丹渔界河,又数通盐舟,公亮使雄州赵滋谕禁之。
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夏人犯顺,公亮主议绝其岁贡。辽使以帝有疾,不肯赴宴,公亮折之,乃就席。”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
“拜集贤殿大学士。
公亮明习朝廷台阁典籍,首相韩琦每咨询焉。
仁宗末年,与琦定建储之议,又条六事以献,皆当时所急而便于施行者。”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
“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集贤殿大学士。
首相韩琦每咨访焉,仁宗末年与琦共定建储之议。
英宗即位,加中书侍郎兼礼部尚书,寻知户部尚书。”
累封鲁国公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病重,曾公亮在宫内奉旨立赵顼继位,是为神宗。熙宁元年(1068年),加曾公亮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封英国公,寻加尚书左仆射,改封兖国公。熙宁二年(1069年)进昭文馆大学士,封鲁国公,登上元宰。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神宗即位,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熙宁二年,进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神宗即位,加尚书左仆射,进昭文馆大学士,封鲁国公。”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神宗时,累封鲁国公。”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
“神宗即位,加门下侍郎兼吏部尚书。
熙宁二年,进昭文馆大学士,累封鲁国公。”
河阳三城节度使,判永兴军
熙宁三年(1070年),以老避位;九月拜司空兼侍中、领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熙宁四年(1071年)判永兴军,翌年以太傅致仕。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以老避位。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
明年,起判永兴军。
先是,庆(庆州)卒叛,既伏诛,而余党越佚,自陕以西皆警备。阅义勇,益边兵,移内地租赋,人情骚然。公亮一镇以静,次第奏罢之。专务裁抑冗费。长安豪喜造飞语,声言营卒怨减削,谋以上元夜结外兵为乱,邦人大恐。或劝毋出游,公亮不为动,张灯纵观,与宾佐竟夕乃归。
【神宗知道后,对王安石说:“大臣如公亮,极不可得也。”】
居一岁,还京师,旋以太傅致仕。”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熙宁三年,拜司空兼侍中、河阳三城节度使、集禧观使、奉朝请。起判永兴军,旋以太保致仕。”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
“拜河阳三城节度使。
先是,庆卒叛,既伏诛,而余党未平。长安声言营卒怨望,将以元夕结外兵为乱;公亮张灯与宾佐欢会,竟夕卒无他变。”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
“以老避位。
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阳节度使,集禧观使。
明年,起判永兴军。
时陕西警备,举措张皇,公亮以静镇之;虽闻飞语,从容自在,卒无他变。居一岁,旋京,以太保致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引《名臣言行录》:“曾鲁公公亮自嘉佑秉政,至熙宁中尚在中书。年虽高而精力不衰,故台谏无非之者。惟李复圭以为不可,作诗曰:‘老凤池边蹲不去,饥乌台上噤无声。’公亦去。”
卒
元丰元年卒
元丰元年(1078年)卒,年八十;奉敕葬于河南新郑县梅河东岸(今八千乡辛庄南),墓后有曾坟寺。祀泉州府学乡贤祠。
《宋史·列传71·曾公亮》:“元丰元年卒,年八十。帝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谥曰宣靖,配享英宗庙庭。及葬,御篆其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之碑’。”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卒。赠太师中书令,谥宣靖,配享英宗庙庭。”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元丰元年卒,年八十。上临哭,辍朝三日。赠太师中书令,溢宣靖,配享英宗庙。及葬,御篆碑首曰‘两朝顾命,定策亚勋’。”
《龙山曾氏族谱》载:曾公亮“元丰元年闰正月十三日薨”,“五月庚寅敕葬开封府新郑县东三十里,诏命韩维(门下侍郎、太子少傅)、刘挚(尚书左仆射)、韩缜(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等致祭……”
后裔
曾公亮妻陈氏,为武信军节度使康肃公尧咨之女,生3子(孝宗、孝宽、孝纯)1女。
《宋史·列传71·曾公亮》:“子孝宽,从子孝广、孝蕴。”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宋·曾公亮》:“子孝宽、孝纯,裔孙恬、慥、怀;从子孝蕴、孝序,从孙诞,俱有声。”
清·道光《晋江县志·曾公亮》:“子孝宽、孝纯,玄孙恬、慥、怀;从子孝广、孝蕴、孝序,从孙诞注;四世孙从龙、用虎、治凤。”
(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孝宽、曾恬、曾慥、曾怀、曾孝蕴、曾孝序、曾诞、曾从龙、曾用虎、曾治凤》、《泉州民系·泉州宗祠家庙·龙山曾氏大宗祠》)
著述
曾公亮不但善于政事,而且十分重视著述。
宝元间(1038—1039年),曾公亮奉命编了一部《三朝武经圣略》。马端临《文献通考·卷221》说:“晁氏(晁公武)曰:皇朝曾公亮、丁度撰。宝元中西边用兵,朝廷讲武备,是时奉诏编祖宗任将用兵边防事迹,分二十门。”
康定(1040—1041年)中,曾公亮编纂《武经总要》40卷,历时五年,至庆历四年(1044年)完成。(详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武经总要》)
晁公武《读书后志》说:“康定中,朝廷恐群帅昧古今之学,命公亮等采古兵法及本朝计谋方略,凡五年奏御,仁宗御制序文。”《武经总要》是中国历史上由中央政府主修的第一部武备经典著作,也是曾公亮一生中最重要的建树。
据《宋史·艺文志》载,熙宁元年(1068年),神宗即位,公亮奉旨主修《英宗实录》30卷。
曾公亮还监修《新唐书》250卷。清·《四库全书总目提要》:“《新唐书》二百二十五卷:宋·欧阳修、宋祁等奉敕撰。其监修者则曾公亮,故书首进表以公亮为首。”又私撰《唐兵志》3卷、《唐书直笔新例》1卷。
此外,有 《元日唱和诗》1卷、《勋德集》3卷、《演黄帝所传风后握奇阵图》。
《东轩笔录》:“其为文章,尤长于四六,虽造次柬牍,亦属对精功。”
由于年代久远,曾公亮的著述,有的全失,有的仅剩目录,流传至今的只有《武经总要》一书。
曾公亮《宿甘露寺僧舍》:“枕中云气千峰近,床底松声万壑哀。要看银山拍天浪,开窗放入大江来。”
治军理念
择将帅
宋王朝是由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起来的。建国初年,为加强中央集权,防止藩镇势力坐大,施行“兵将分离”政策,造成“兵无常帅,帅无常师”和“守内虚外”的严重后果。加之最高统治者为控制兵权,往往官非所任,任用一些资历浅、本事低、容易驾驭的文官为将帅,严重影响军队战斗力,以致在同辽、夏的战争中,宋军经常是“大战则大败,小战则小败”,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
曾公亮针对这一弊端,在庆历年间提出“择将帅”以加强武备的主张,这一主张突出表现在他奉诏编纂的《武经总要》一书中。他在书中反复强调“择将帅”的重要性,认为:“择将之道,唯审其才之可用,不以远而遗,不以贱而弃,不以诈而疏,不以罪而废。”
庆历八年(1048年),曾公亮在上仁宗的奏折中,进一步阐述造成“将不称职”的原因,并非世无将才,而是“选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之未尽其才”。因此大声疾呼:“王者不能知人,害霸也,知人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参之,害霸也。是知能信在于能任,能任在于能用,能用在于能知,则知人之道可不重欤?”建议选将必须“先视其才,然后任之以事”,“自今择将,未加迁擢,必先试以行阵疆场之事,所试有效,至于三四,始与显官厚禄以重其任,然后委其命而勿制,用其言而勿疑。”
裁冗兵
曾公亮不仅提出要改革“将兵分离”、“将帅无权”的统兵定制,且提出裁减“冗兵”的重要性。从《历代名臣奏议·卷31》的曾公亮奏疏中,可看出他对改革兵制和官制的一整套设想。
北宋拥有上百万的职业兵,他们终身“饱食坐安以嬉”,每年要耗费北宋财政收入的六分之五,这是造成“积贫积弱”的重要原因之一。曾公亮在奏疏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家经用不给者,非有他焉,由冗兵之所耗食也。”主张用数年的功夫,“籍现兵之数,专要信臣,精加选择,取力伉健轶群超等,……练为精卒,付之善将”,然后“使之捍边,是用精良之少,而代疲冗之兵,安得不足也。”他要求朝廷立即实施他的方案,并指出:“若舍此为计,是皆迂论。”表现出他对裁减“冗兵”的坚决态度。
曾公亮不仅对宋王朝的“冗兵”提出改革方案,且在实践中加以推行。
嘉佑五年(1060年)任枢密副使时,“修纲纪,除弊事,数裁冗兵。又更制图籍以周知四方兵数登耗,三路屯戍之寡,地理远近。”
熙宁四年(1071年),曾公亮出判永兴军,坚持裁抑军费。《宋史·列传71·曾公亮》载:“起判永兴军……专务裁抑冗费。长安豪喜造飞语,声言营卒怨减削,谋以上元夜结外兵为乱,邦人大恐。或劝毋出游,公亮不为动,张灯纵观,与宾佐竟夕乃归。”显示他不怕中伤和威胁,立志实施改革的决心。
治政理念
整顿官僚制度
北宋吏制之混乱,官僚机构之臃肿,在中国封建社会是很突出的。仅以三班院的官员为例,最初不过300多人,到仁宗时,竟扩充至1万多人。地方州、县的官吏,更是多得数不清。实行三年一迁的“磨勘法”,各级官员苟且因循,坐待升迁,结果是“弛慢者有之,耄老者有之,病废者有之,奸赃者有之。”暮气和腐败笼罩着各级统治机构。
曾公亮对北宋的官僚制度提出一系列的整顿措施。
曾公亮对这种“仕进多门,入浮政滥,员多阙少,滋长奔竞,糜费廪禄”的时弊,一方面主张“汰冗官”,“议定员数”;另方面主张“任贤才”,精选地方官,改变“选之不精,遇之不重,劝之不至”的状况。他认为应废除“磨勘法”,对各级官吏的任用和升迁采用考课督察的办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则升其官资,两任有善政者,则升其任使,显无状者则罢黜之。”
庆历八年(1048年),宋仁宗亲自诏知制诰、待制、谏官、御史等官员,要倾听他们对朝政得失、兵农要务、边防备御、将帅能否等方面的意见。曾公亮上疏条陈六事,鲜明而集中地反映了他的治政思想。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把它概括为:“完堡栅,畜兵马,使主兵者久于其任,则夷狄不敢窥边;取之得其要,任之尽其才,则将帅无患无人;损冗兵,汰冗官,则财用省,徭役不专在农,则耕者勤……”朱熹和明代何乔远对曾公亮上疏条陈的六事给予很高的评价,说是“皆取当时所急而便于施行者”。
为政惠和
曾公亮一生勤政爱民,无论是当地方官还是宰相,都重视农业生产,关心民间疾苦。
仁宗·天圣六年(1028年),他任会稽知县时,便组织民工兴修水利,治理镜湖。镜湖是东汉·会稽太守马臻兴建的大型水利工程,马臻“筑镜湖以受诸山之水”,使“九万膏腴咸沐其利”。到宋代,因长期失修,“湖之堤渐废。”《宋史·列传71·曾公亮》载:“民田镜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门,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镜湖的治理,直到南宋,农民还在受益。
仁宗·至和元年(1054年),曾公亮知郑州。郑州是中原地区交通要冲,“冠盖傍午,州将疲于应接,鲜能及民事。公独询访闾里,为之除害兴利。转运使岁多无名率敛,而辅郡尤甚,公至一切不报,有不得已者,使民以常赋代之,民以不扰。”同时,他还大力整顿社会治安,“禁戢奸盗”。他未到任前,“郡故多寇攘”,他到任后,寇盗“悉窜他境,路不拾遗,民外户不闭,至号公为‘曾开门’。”
他为相后,与另一宰相韩琦“戮力一心,更唱迭和,其所更革废举尤多,以谓政事以仁民为先,故其志尤急于去民所疾苦,而补助其穷乏,罢弛茶禁,归之于民,籍产绝田,收其租为广惠仓,以廪食穷独。”
此外,曾公亮虽身居高位,但平素却温和慎刑。对决狱断案,主张不滥用刑罚。他反对二府官员在办案过程中不负责任,只“总领纲纪而已”的官僚作风。凡“四方奏谳,必躬自省览,推断律意,原情议法。”
《宋史·列传71·曾公亮》:“密州民田产银,或盗取之,大理当以强。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物民家有间矣。’固争之,遂下有司议,比劫禁物法,盗得不死。初,东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无死者。”
另有载:“密州银发民田中,盗往强取之,大理当以强盗,应死,执政者皆欲从之。公独以谓此禁物也,取之虽强,与盗民家物同,……先是,东州地产金银,坐强取者多抵死,繇公一言,自是无死者。”
支持王安石
治平四年(1067年),英宗死,20岁的赵顼继位,是为神宗。宋神宗年富力强,是个想有所作为的皇帝,想扭转王朝衰弱不振局面。这时,曾公亮年过七十,也把强兵富国的夙愿寄托在年轻皇帝身上,因此,他尽力为国家奖掖人才,多次在神宗面前推荐王安石,为推动“熙宁变法”作出了一定的贡献,也受到后来的守旧派非议。
曾公亮对王安石的才干十分赏识,力主起用。他向神宗推荐王安石时说:“安石文学器业,宜膺大用。”有次神宗问曾公亮,王安石闻名先朝,屡召不至,是真有病,还是有所要托呢?曾公亮回答:“安石辅相才也,必不欺罔!”尽管守旧派激烈反对起用王安石,都没有动摇曾公亮支持王安石的决心。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69》载曰:“公亮初荐王安石可大用,神宗以安石参知政事,公亮乃阴助安石,安石置条例司更张众事,公亮一切听之,于是神宗益专信任。而王安石以其助己,深德之。”
《宋史·列传71·曾公亮》载:“初荐王安石,及同辅政,知上方向之,阴为子孙计,凡更张庶事,一切听顺,而外若不与之者。尝遣子孝宽参其谋,至上前略无所异,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宽至枢密以报之。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王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宋史》把曾公亮全力支持王安石变法说成是谋私利,完全是守旧派语言。当时曾公亮的地位在王安石之上,何需向王安石谋私利?
王安石变法从一开始就遭到守旧派官僚的激烈反对,而支持王安石变法的曾公亮也就难免遭到非难。杨绘、滕甫等守旧派官僚攻击曾公亮“位居丞弼,被遇三朝,自当悉虑竭忠,以身许国,反有畏避安石之意,阴自结援,更相称誉,以固宠荣。”监察御史里行张戬、侍御史刘琦等人甚至提议罢免曾公亮。
从守旧派官僚攻击曾公亮的喧嚣声中,表明曾公亮确是王安石变法的真正支持者;见变法阻力甚大,曾公亮还遣儿子曾孝宽参与谋划。(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曾孝宽》)
但曾公亮的态度也有模棱两可之处,表面似不赞同变法。在苏轼埋怨他“不能救正”时,他推诿给天意,说:“上与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
在青苗法的实施上,曾公亮与王安石也存在巨大分歧。青苗法原意是官府借青苗款给百姓,待收成后再连本带利还回的惠民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州县官员曲意执行,“州县常平钱(青苗钱)实不出本,勒民出息”,为民诟病。青苗法中还有对城镇居民征收“坊郭俵钱”的规定,官府强制性散发给城镇居民贷款。曾公亮与陈升之曾一道上奏,要求取消青苗法。
评价
宋仁宗曾褒扬曾公亮:“行足以励朝,谋足以经国。”
《宋史·列传71·曾公亮》:
“公亮方厚庄重,沈深周密,平居谨绳墨,蹈规矩;然性吝啬,殖货至钜万,帝尝以方张安世。
初荐王安石,及同辅政,知上方向之,阴为子孙计,凡更张庶事,一切听顺,而外若不与之者。尝遣子孝宽参其谋,至上前略无所异,于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宽至枢密以报之。苏轼尝从容责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与介甫(王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287·宋神宗·元丰元年(戊午)》 :
“上尝语辅臣曰:‘公亮谨重周密,内外无间,受遗辅政,有始有卒,可方汉张安世。’
公亮喜荐士,多得人,然性吝啬,殖货至钜万,持禄固宠,为世所讥。
晚年□病,以歌舞沉日夜。”
南宋·樟隐老人·祝穆《方舆胜览》述及泉州人文之盛时称:“欧阳(欧阳詹)之后,六人亚魁帝榜;曾公(曾公亮)以来,四相辅治龙池。”“四相”指北宋·嘉祐六年(1061年)到绍圣三年(1096年)间,曾公亮、吕惠卿、蔡确、苏颂4位泉州人相继居宰辅之位。(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吕惠卿、蔡确、苏颂》)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曾公亮》:“公亮方厚庄重,深沉周密,辅弼三朝,号称老成。然始荐王安石可用,及安石变法,无所异同,世讥其持禄固宠云。”
宋·山阴人陆农师曾云:“相家说:‘龙,人臣得其一体,当至公相。’如曾鲁公(曾公亮)得龙之脊,王荆公(王安石)得龙之睛。”
南宋·朱熹《三朝名臣言行录》赞曾公亮“所至举职,皆有能名”。
南宋·理宗·宝庆二年(1226年),被列为功臣,绘像张挂于昭勋祟德阁。
近代小说家、散文家郁达夫有诗句:“里中志记曾明仲(曾公亮),桥(指洛阳桥)上人歌蔡状头(蔡襄)。读到温陵稽古史,满怀羁思涕横流。”(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蔡襄》、《泉州桥梁·洛阳桥》)
1999年曾公亮诞辰1000周年,河南新郑市政府重修曾公亮陵园。陵园南北长230米、东西宽110米,占地面积25300平方米。座北向南建大殿1座,殿内祀曾公亮铜像供瞻仰;东西两侧建配殿各1座,前为山门。山门外设巨型石狮2尊。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曾会、韩琦、曾孝宽、曾恬、曾怀、曾孝广、曾孝序、曾从龙、曾用虎、朱熹、何乔远》、《泉南著述·三朝武经圣略、武经总要、新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