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正(1129~1206年)
少游学惠州。 留正,字仲至,谥忠宣,南宋·永春昭善里留湾(今桃城镇留安村)人,居泉州。留正历孝宗、光宗、宁宗3朝,是名符其实的“三朝元老”。 《宋史·列传150·留正》、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有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据“《郡志》、《永春志》、《闽书》、《宏简录》、《留氏家乘》、《纪略》”为作传。 留从效之后 留正,留从效6世孙,永春人,居泉州。(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留从效》) 《宋史·列传150·留正》:“留正,字仲至,泉州永春人。六世祖从效,事太祖,为清源军节度使,封鄂国公。”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留正,字仲至,晋江人,从効六世孙。”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留正,字仲至,从效六世孙。”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 “留正,字仲至,永春人。 六世祖从效事太祖,封鄂国公。”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留正,字仲至,从效六世孙。” 少游学惠州 留正少游学惠州归善县(今广东惠州市惠城区),读书惠州西湖水濂洞。徐敦实延留正训子弟,并妻以第3女,因应惠州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少游惠州,徐敦实妻以女,因应惠州举。” 《惠州府志》亦载:“留正,泉州人,游归善。徐敦实梦中庭有元龙泳水,明日正谒,因苦疥,掬水以盥。实见之,不殊作梦,延正训子弟,以第三女妻之。”留正遂居西湖上。 留正与博罗张宋卿读书惠州西湖水濂洞。清·庾熙《西湖赋》赞惠州西湖人文鼎盛时曾曰:“人因地杰,地以人灵。湖以文忠(苏轼谥文忠)、文惠(陈尧佐谥文惠)显,又以留正、张宋卿卜筑水帘而湖胜……” 留正居惠州时,曾作《罗浮天汉桥》诗,曰:“霏霏细雨湿芝田 ,短短桃花照水妍。可惜洞门关不尽 ,彩虹天外著飞泉。” 绍兴卅年(1160年),留正第进士后,即举家离开惠州。其岳父徐敦实逝世时,留正曾返惠州拜祭。 据《惠州府志》记述:“留登进士,敦实葬外水(在惠城西北梅湖村);正展拜,大风吹墓松如答拜,俗称‘答拜松’。”传下1首童谣曰:“留太师,脱冠带;扫徐坟,树答拜。” 《族谱》记,南宋时,在惠州府北街为留正立有“元辅坊”。 南宋·绍兴卅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 南宋·绍兴卅年(1160年),留正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今广东阳江县)尉。以清海军节度判官龚茂良荐,赴都堂审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荐于上。 《宋史·列传150·留正》: “绍兴十三年(1143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 清海军节度判官龚茂良守番禺,正言:‘在法:劫盗脏满五贯死,海盗加等。小民饵利,率身陷重辟。请镂梓海上,使户知之。'民始知避。 用茂良荐,赴都堂审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荐于上。得对,正言:‘国家重文而略武备,祖宗以天下全力用于西夏,承平日久,边不为备,至敌人长驱而不能支。今当改辙,使文武并用。'孝宗嘉叹,书札中要语下三省施行。”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第进士。”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绍兴三十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县尉。 用番禺守龚茂良荐,赴都堂审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荐于上。召对,公言:‘国家右文略武,祖宗以天下全力,困于西夏,承平日久,边不为备。今当改辙,使文武并用。'孝宗嘉叹。”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正绍兴十三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绍兴三十年第进士,授南恩州阳江尉。 以清海军节度判官龚茂良荐,赴都堂审察。宰相虞允文奇之,荐于上。正奏言承平日久,边不为备,今当改辙,使文武并用。又奏言靖康之乱,死难者少,今欲恢复。当崇尚名节。孝宗嘉叹。” 【按: ①《宋史·列传150·留正》载留正绍兴十三年(1143年)第进士,不确。据《南宋馆阁录·卷8》,留正中进士的时间应为绍兴卅年(1160年),《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亦作是记。 ②“清海军”:唐·咸通(860—874年)初分岭南道置岭南东道,乾宁(894—898年)初赐号“清海军”,宋亦置“清海军节度”节度,改为“清宁军”,后废。 ③龚茂良,莆田人,时为广东提点刑狱、就知番禺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龚茂良》 ④“番禺”:秦始皇卅三年(公元前214年),于岭南置有南海郡,以番禺为首县并为郡治所在地。汉高祖·三年(前204年),赵佗自立为“南越王”,定都番禺。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平南越,将南越地重新划为9郡,番禺仍为南海郡治,属交州。东汉建安廿二年(217年),交州州治从广信迁番禺,修复并扩建“佗城”。三国·吴·黄武五年(226年),分交州为交、广二州,广州由此得名,州治即设番禺。隋·开皇十年(590年),改番禺县为南海县。唐·武德四年(621年),或作长安三年(703年),复置番禺县。北宋·开宝四年(971年),宋太祖灭南汉,置广州都督府;翌年,撤销番禺县,并入南海县。皇祐三年(1051年),又复番禺县,县治设城东紫坭港(巷)。后历经沿革,为今广东广州市番禺区。但作为古地名,历史上番禺常作为广州的指称。】 南宋·乾道擢知循州 南宋·乾道(1165—1173年)间,留正擢知循州(今广东龙川)。 《宋史·列传150·留正》: “知循州。 陛辞,言:‘士大夫名节不立,国家缓急无所倚仗。靖康金人犯阙,死义者少,因乱谋利者多。今欲恢复,当崇尚名节。’上益喜,明日谕辅臣:‘留正奏事,议论耿耿,可与职事官。’”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久之,知循州。 陛辞,言:‘士大夫名节不立,国家缓急无所倚仗,靖康之难死义者少,因乱谋利者多。今欲恢复,当崇尚名节。’上益喜,明日谕辅臣:‘留正奏事,议论耿耿,可与京秩。’” 历军器监簿、考功郎 除军器监簿,历官考功郎。 《宋史·列传150·留正》: “除军器监簿,历官考功郎官。 太常谥叶义问‘恭简’,正覆谥,言:‘义问将兵出疆,不知敌人情伪,及金犯边,督视寡谋,几至败事。’下太常更议,时论韪之。”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除军器监簿,累官考功郎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除军器监簿,历官考功郎。” 起居舍人、权中书舍人、兼太子左谕德 留正擢起居舍人,寻权中书舍人;得遇太子赵忄享(就位后为宋光宗),兼太子左谕德。 《宋史·列传150·留正》: “擢起居舍人,寻权中书舍人。 光宗自东宫朝,顾见正,谓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请于上,兼太子左谕德。 正言:‘记注进御,非设官本意。乞自今免奏御。’诏从之。”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擢起居舍人,寻权中书舍人。 光宗自东宫朝,顾见公,谓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请于上,兼太子左谕德。 公言:‘本朝记注进御,非设官本意,乞自今免奏御。’诏从之。”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 “历权中书舍人。 言‘记注进御’非设官本意,乞奏免御,从之。”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擢起居舍人,寻权中书舍人。 光宗自东宫朝,顾见正,谓左右曰:‘修整如此,其人可知。’乃请于上,兼太子左谕德。” 除中书舍人兼侍讲 除中书舍人兼侍讲。 《宋史·列传150·留正》:“为中书舍人兼侍讲。”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除中书舍人兼侍讲。” 南宋·淳熙元年兼权兵部侍郎,除给事中、兼权吏部尚书 南宋·淳熙元年(1174年),留正兼权兵部侍郎,六月除给事中,是冬兼权吏部尚书。 《宋史·列传150·留正》: “兼权兵部侍郎,除给事中。 张说子荐往视镇江战舰,挟势游观,沉舟溺卒,除知阁门事、枢密副承旨,正封对还词头。 洪邦直除御史,正言:‘邦直为邑人所讼,不宜任风宪。’ 兼权吏部尚书。 言:‘用人莫先论相。陛下志在恢复,而相位不能任辅赞。望精选人才,与图大计。’时相益不乐。”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 “孝宗朝除给事中。兼权吏部尚书。 尝言‘用人莫先论相,望精选人才,与图大计。’时相不乐。”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淳熙元年,权兵部侍郎;六月,除给事中。 时诸路水灾,公抗疏,以‘克谨天戒、感召和气、导迎景福’为言,而又愿加察于君子小人之辨。疏入,上动容称叹。 是冬,兼权吏部尚书。 公言:‘用人莫先论相,陛下意在恢复,而任相位者未能称。望精选人才,与图大计。’时相不乐。”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权兵部侍郎、吏部尚书。” 南宋·淳熙二年外放绍兴,历赣州、隆兴、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 外放,以显谟阁直学士先后知绍兴府、赣州、隆兴府。进龙图阁直学士、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按:据《嘉泰会稽志·卷2》,留正知绍兴府的时间为淳熙二年(1175年)。】 《宋史·列传150·留正》: “以显谟阁直学士出知绍兴府。侍御史范仲芑劾前帅脏六十万,有诏核责。正明其非辜,御史怒,并劾正,降显谟阁待制、提举玉隆万寿宫。寻复职。 知赣州,奏减上供米,不报。及为相,蠲一万八千石。 知隆兴府。 进龙图阁直学士、四川制置使兼知成都府。平四蜀折租价,岁减酒课三十八万。乾道(1165—1173年)初,羌酋奴儿结越大渡河,据安静砦,侵汉地几百里。正密授诸将方略,擒奴儿结以归,尽俘其党,羌平。进敷文阁学士,寻诏赴行在。正在蜀以简素化民,归装仅书数簏,人服其清。”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除知绍兴府。后为四川制置使,知成都府,以简素化民。”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会浙东谋帅,以显谟阁直学士知绍兴府,寻进龙图阁直学士、四川制置兼知成都府。公平羌酋之乱,以简素化民。及诏赴行在,归装仅书数簏,人服其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进龙图阁大学士、四川制置使。平羌酋之乱。” 南宋·淳熙十四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 南宋·淳熙十四年(1187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 《宋史·列传150·留正》:“(淳熙十四年,1187年)除端明殿学士、签书枢密院事,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孝宗密谕内禅意。”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召除执政,孝宗密谕内禅意。”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除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孝宗密谕内禅意。”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除端明殿学士,参知政事,同知枢密院事。” 南宋·淳熙十六年二月拜右丞相 南宋·淳熙十六年(1189年)二月,孝宗禅位、光宗受禅,拜留正为右丞相(据《宋史·卷213·宰辅表4》)。 《宋史·列传150·留正》: “拜右丞相。 一日奏事,皇太子参决侍立,上顾谓太子曰:‘留正纯诚可托。’ 光宗受禅,主管左右春坊。 姜特立随龙恩擢知阁门事,声势浸盛。正列其招权预政状,乞斥逐,上意犹未决。会副参阙,特立谒正曰:‘上以丞相在位久,欲迁左相,叶翥、张枃当择一人执政,未知孰先?’正奏之,上大怒,诏特立提举兴国宫。孝宗闻之,曰:‘真宰相也。’”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拜右丞相。光宗立,姜特立声势浸盛,奏黜之。”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拜右丞相。 一日奏事,皇太子参决侍立,上顾谓太子曰:‘留正纯诚可托。’光宗禅,主管左右春坊。姜特立以随龙恩擢知閤门,声势浸张,公列其招权预政状乞赐斥逐,孝宗闻之曰:‘真宰相也。’”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寻拜右丞相。光宗受禅,主管左右春坊。 姜特立以随龙恩擢知阖门,事势浸张。正列其招权预政状,乞斥逐。上意未决。会副参阙,特立谒正曰:‘上以丞相在位久,欲迁左相。叶翥、张豹,当择一人执政,未知孰先?’正奏之,上大怒,诏特立提举兴国宫。孝宗闻之曰:‘真宰相也。’” 南宋·诗人赵蕃(《宋史》有传)有诗《寄贺周子充除左相、留正除右相、王谦仲除参政》。曰: “淳熙十六年,正月十九日。雪余雨更作,有客方抱疾。 左丞相 南宋·绍熙元年进左丞相 南宋·绍熙元年(1190年),留正进左丞相。 《宋史·列传150·留正》: “绍熙元年进左丞相。正谨法度,惜名器,豪发不可干以私。 引赵汝愚首从班,卒与之共政。 用黄裳为皇子嘉王(赵扩)翊善,世号得人。 嘉王感疾,正言:‘陛下只有一子,隔在宫墙外非便,乃令蚤正元良之位,入居东宫,则朝夕相见甚顺。’又奏:‘太子,天下本。《传》曰:‘豫建太子,所以重宗庙社稷’。汉文帝即位,即建太子。本朝皇子居冢嫡,有未出阁而正储位者。皇子嘉王既居冢嫡,出合已久,宜早正储位,以定天下本。’再月不报。检《汉文帝纪》及本朝真宗立仁宗典故,并吕诲、张方平两奏,节其要语缴奏。 上不豫,外议汹汹,正与同列间至福宁殿奏事,处分得宜,人情以安。”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绍熙改元,进左丞相。谨法度,惜名器,毫发不可干以私,引用赵汝愚、黄裳诸贤。疏乞建储,不报。”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绍熙元年,进左丞相。 时嘉王感疾,公言:‘陛下仅一皇子,隔宫墙外非便。宜早正储位,入居东宫。’又疏言之甚恳,再月不报。检《汉文帝纪》及本朝真(真宗)、仁(仁宗)二朝典故,并吕诲、张方平两疏,节其要语缴奏。 上不豫,外议汹汹,公与同列间至福宁殿奏事,处分得宜,人情以安。”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绍熙初拜左丞相,谨法度,惜名器,毫发不可干以私;引赵汝愚与之共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绍熙元年,进左丞相。 时嘉王感疾,正言:‘陛下惟一子,隔宫墙外不便,宣蚤正元良之位,入居东宫。’疏甚恳,再月不报。 上不豫,外议汹汹。正与同列间至福宁殿奏事,处分得宜,人情以安。” 进封申国公 进封留正为申国公。乞归政,不许。 《宋史·列传150·留正》: “进封申国公。上疾浸平,正乞归政,不许。 初,正帅蜀,虑吴氏世将,谋去之。至是,朝廷议更蜀帅,正言:‘西边三将,惟吴氏世袭兵柄,号为吴家军,不知有朝廷。’遂以户部侍郎丘崈行(为四川安抚制使,以牵制吴挺的军权)。 及吴挺死,韩侂胄为吴氏地,使吴曦世袭。正力请留曦环卫,遣张诏代挺。后数岁,曦入蜀,卒稔变。”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进封申国公。上疾浸平,公乞归政,不许。”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晋封申国公。上疾浸平,正乞归政,不许。” 进少保、封卫国公 《寿皇圣政》成,留正进少保,封卫国公。 时姜特立除浙东副总管,寻召赴行在,留正耻与并位,乞罢相归田,不许,即避居近郊六和塔。 《宋史·列传150·留正》: “《寿皇圣政》成,进少保,封卫国公。 李端友以椒房亲,手诏除郎,正缴还,上不纳。复执奏曰:‘昔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今端友依凭内援,恐累圣德。’ 姜特立除浙东副总管,寻召赴行在,正引唐宪宗召吐突承璀事,乞罢相。上批:‘成命已行,朕无反汗,卿宜自处。’ 正待罪六和塔,奏言:‘陛下近年,不知何人献把定之说,遂至每事坚执,断不可回。天下至大,机务至烦,事出于是,则人无异词,可以固执;事出于非,则众论纷起,必须惟是之从。臣恐自此以往,事无是非,陛下壹持把定之说,言路遂塞。’ 因缴进,前后锡赍及告敕,待罪范村,乞归田里,不许。”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姜特立召赴行在,正耻与并位,乞罢相,待罪近郊。”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寿皇圣政录》成,进少保,封卫国公。 李端友以椒房亲,手诏除郎,公缴还不纳。复执奏曰:‘昔馆陶公主为子求郎,明帝不许。今端友依凭内援,恐累圣德。’ 姜特立除淛东副总管,寻召赴行在,公引唐宪宗召吐突承瓘事奏言:‘臣与特立势难两立,乞罢相。’上批:‘成命已行,朕无反汗,卿宜自处。’公即待罪六和塔。 又奏:‘近年不知何人进把定之说,遂至每事坚执,不顾是非,言路塞则万几坏,非所以爱宗社。’缴进,前后锡赍,及告勑待罪范村,乞归田里,不许。”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寿皇圣政》成,进少保,封卫国公。李端友以椒房亲,手诏除郎,正缴还,上不纳。正乞归田里,不许。” 力辞少傅、鲁国公 会冬至将上寿圣太后尊号册宝,以留正为礼仪使,摄太傅,留正在避居近郊140日后,复入都堂视事。礼成,留正拜少傅,封鲁国公,力辞。 《宋史·列传150·留正》:“寿圣太后将以冬至上尊号册宝,以正为礼仪使,摄太傅。于是上遣左司徐谊谕旨,正复入都堂视事。是行也,待罪凡一百四十日。册宝礼成,拜少傅,封鲁国公。正力辞。”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已而被旨再入都堂视事,拜少傅。”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会冬至将上寿圣太后尊号册宝,以公为礼仪使。上遣左司徐谊谕旨,公复入都堂视事。礼成,拜少傅,封鲁国公,公力辞。”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寿皇太后以冬至上尊号,册宝礼成,拜少傅,封鲁国公,正力辞。” 南宋·绍熙五年六月上表告老,以肩舆逃去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正月,孝宗病重;六月,孝宗崩。光宗·赵忄享以疾未能执丧,留正率同列屡奏乞早正嘉王·赵扩储位。光宗微露留正等大臣有逼其退位之意。留正惧,即出京城,上表告老请退休,以肩舆五鼓逃去。 《宋史·列传150·留正》: “(绍熙)五年正月,孝宗疾革,正数请车驾过宫。一日,上拂衣起,正引裾泣谏,随至福宁殿门。正退上疏,言极激切。 六月戊戌,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执丧,正率同列屡奏,乞早正嘉王储位,又拟指挥付学士院降诏。寻有手诏:‘朕历事岁久,念欲退闲。’ 正得之始惧,请对,复不报。即出国门,上表请老,末曰:‘愿陛下速回渊鉴,追悟前非,渐收人心,庶保国祚。’ 正始议以上疾未克主丧,宜立皇太子监国;若终丧未倦勤,当复辟。设议内禅,太子可即位。时从臣郑湜奏与正同。 既而赵汝愚以内禅请于宪圣,正谓:‘建储诏未下,遽及此,他日必难处。’论既违,以肩舆逃去。”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 “孝宗疾笃,数请光宗过宫,至引裾泣谏。 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执丧,率同列乞早正嘉王储位。寻有手诏:‘朕历事岁久,念欲退闲。’正得之,惧,请对,复不报。即出国门,上表请老。”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绍熙)五年正月,孝宗疾革,公数请车驾过宫。一日,上拂衣起,公引裾泣谏,随至福宁殿门退。上疏,言极激切。 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执丧,公率同列屡奏乞早正嘉王储位。忽手诏:‘朕历事岁久,念欲退闲。’公得之骇惧,因朝佯仆于庭,谓同列曰:‘奉请本意,只乞建储,今未蒙批,依降诏忽奉废疾之札,此岂臣下所敢闻?’请对,复不报,即出国门,上表请老。 表入,而赵汝愚遂以内禅请于宪圣公。谓:‘建储诏未下,而遽及禅位,他日两宫间必有难处者。’议与汝愚异,以肩舆五鼓逃去。”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孝宗疾革,数请车驾过宫,上拂衣起,正引裾泣谏,退,上疏,言极激切。”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五年正月,孝宗疾革,正数请车驾过官。一日,上拂衣起,正引裾泣谏,随至福宁殿门,退上疏,言极激切。 孝宗崩,光宗以疾未能执丧。正率同列屡奏,乞早正嘉王储位。忽手诏:‘朕历事岁久,念欲退闲。’正得之骇恐,因朝,佯仆于庭,即出国门,上表请老。” 南宋·绍熙五年复相 大行攒宫总护使 南宋·绍熙五年(1194年)七月,光宗(赵忄享)崩,嘉王·赵扩即位(宋宁宗),以留正为光宗大行攒宫总护使。 《宋史·列传150·留正》:“(七月)及嘉王即位,尊皇帝(光宗·赵忄享)为太上皇帝,以正为大行攒宫总护使。”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及宁宗立,召还,以公为大行攒宫总护使。” 宁宗召留正还复为相 宁宗召留正还,复为宰相。 《宋史·列传150·留正》:“宁宗即位,入谢复出。宪圣命速宣押,时汝愚亦以为请,上亲札,遣使召正还。侍御史张叔椿请议正弃国之罚,乃徙叔椿吏部侍郎,而正复相。入贺,且请车驾一出,慰安都人心;及定寿康宫南向,撤去新增禁旅。诏悉从之。”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宁宗立,遣使召还。”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入贺,请车驾一出,慰安人心;及定寿康宫于南内,撤去新增禁旅。诏悉从之。” 进少傅不拜 进少傅,屡辞不拜。 《宋史·列传150·留正》:“进少傅,屡辞不拜,奏言:‘陛下勉徇群情,以登大宝,当遇事从简,示天下以不得已之意,实非颁爵之时。’”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进少保,公力辞不拜,言:‘陛下勉徇群情以登大宝,当示天下以不得已之意,实非颁爵之时。’上从公请。于是贵近欲论功者,始不悦。”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及嘉王即位,进少保、加少傅,屡辞不拜。” 外放 南宋·绍熙五年八月外放判建康府 绍熙五年(1194年)八月,留正以事失上意,韩侂胄又从而间之,遂命出外,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宋史·列传150·留正》: “韩侂胄浸谋预政,数诣都堂,正使省吏谕之曰:‘此非汝日往来之地。’侂胄怒而退。会经筵晚讲赐坐,正执奏以为非,上不怿。 侍御史黄度论马大同罪,正拟度补外,上知其情,除度右正言。正请推恩随龙人,上曰:‘朕未见父母可恩及下人耶?’ 积数事失上意,侂胄从而间之。 八月,手诏正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未几,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韩侂胄浸谋预政,数诣都堂,公使省吏谕之曰:‘此非知閤日往来之地。’侂胄怒而退,亟谋去公。会公以事失上意,侂胄从而间之。 八月手诏,罢公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 寻落职 留正寻又以张叔椿等论劾落职,授中大夫、光禄卿、分司西京,邵州居住。 《宋史·列传150·留正》: “寻又以谏议大夫张叔椿言,落职。” “初,刘德秀自重庆入朝,未为正所知,谒正客范仲黼请为言,正曰:‘此人若留之班行,朝廷必不静。’乃除大理簿,德秀憾之。至是为谏议大夫,论正四大罪,褫职,自是弹劾无虚岁。以张釜言,责授中大夫、光禄卿,分司西京,邵州居住。”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张叔椿、刘德秀、张釜先后论列,连贬窜。”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寻又以张淑椿言落职。” “初,刘德秀自重庆入朝,未为公所知,谒主客范仲黼,请为先容。公薄其为人,除大理簿,德秀憾之。至是为谏议大夫,论公四大罪,褫职,自是弹劾无虚岁。张釜又言之,责授中大夫、光禄卿,分司西京,邵州居住。”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韩侂胄浸谋预政,数诣都堂。正使省吏谕之曰:‘此非知合日往来之地。’侂胄怒而退。 会正以事失上意,诏正以少师、观文殿大学士判建康府。寻韩侂胄、张叔椿、刘德秀等论劾褫职,责授中大夫光禄卿,分司西京。” 南宋·庆元元年六月复观文殿大学士 南宋·庆元元年(1195年)六月,御批复职为观文殿大学士。 《宋史·列传150·留正》:“庆元元年六月,诏正以上皇付正手诏八字进入,宣付史馆。复观文殿大学士。”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庆元元年,上知公力请建储,得大臣礼,御批复职。” 晚景 庆元二年令自便 南宋·庆元二年(1196年)令自便。时韩诧胄立“伪学党禁”,又列留正与周必大、赵汝愚为罪首,移南剑州,再许自便。复光禄大夫、提举洞霄宫。 《宋史·列传150·留正》:“明年(即“庆元二年”,1196年),令自便。给事中谢源明封还录黄,量移南剑州,再许自便。复光禄大夫、提举洞霄宫。”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庆元)二年,以刘德秀言,又罢。寻诏与量移南剑州,许自便。” 庆元六年复原官致仕 南宋·庆元六年(1200年)临安大火,宁宗下罪己诏,诏复留正原官致仕;又依旧官光禄大夫致仕;俄复观文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致仕。 《宋史·列传150·留正》:“上章乞纳禄,诏复原官职致仕。又以御史林采言,依旧官光禄大夫致仕。俄复观文殿学士、金紫光禄大夫。”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以次复原官致仕。” 嘉泰元年进封魏国公 南宋·嘉泰元年(1201年),进封留正为魏国公;二年(1202年)复少师、观文殿大学士。 《宋史·列传150·留正》:“嘉泰元年,进封魏国公;复少师、观文殿大学士。”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 “嘉泰初复元官,进封魏国公。”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嘉泰元年,进封魏国公;二年,复少保、观文殿大学士。”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累封魏国公。”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嘉泰元年,进魏国公;复少师,观文殿大学士。” 南宋·开禧二年七月卒 南宋·开禧二年(1206年)七月卒,赠“太师”。宝庆三年(1227年)谥“忠宣”。 《宋史·列传150·留正》: “开禧二年七月,薨,年七十八。赠太师…… 有《诗文》、《奏议》、《外制》二十卷行于世…… 宝庆三年谥‘忠宣’。”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66·人物·泉州府·名臣·宋·留正》:“卒,赠太师,谥‘忠宣’。”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开禧二年七月薨,年七十八,赠太师。宝庆三年谥‘忠宣’…… 所著有诗文、奏议、外制二十卷行于世。”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卒赠太师,谥‘忠宣’。”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 “开禧二年卒,年七十八。赠太师。 宝庆三年,谥‘忠宣’。 所著有诗文、奏议、外制二十卷。” 所谓谥“忠宣”,《清源留刘氏族谱重编》中,收录南宋•宣教郎、太常博士许仪“忠宣谥议”,曰:“(留正)危身奉上曰‘忠’,无幽不察曰‘宣’,集诸二美,请谥曰‘忠宣’,是谓名称其实。” 明·黄仲昭《八闽通志·卷79·丘墓·泉州府·南安县·留正墓》:“留正墓,在县西三十一都枫林山。” 评价 《宋史》评 《宋史·列传150·留正》: “正出处大致如绍熙(1190—1194年)去国,耻与姜特立并位而待罪近郊,五月复入,议者犹惜其去之不勇。首发大议,早正嘉王储位,遂致言者深文,指为弃国,岂弘毅有所不足耶? 或问范仲黼:‘留、赵二公处变不同如何?’仲黼曰:‘赵,同姓之卿也;留则异姓之卿,反复之而不听,则去。’闻者以为名言。” 《闽中理学渊源考》评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 “公德器端重,操守凝固,出入中外五十余年,屡典大藩,率以清素。周公必大贻公书以赵清献之清、张忠定之定拟之。 孝宗晚始察公忠诚,及内禅付属光宗。光宗在御三年,公为相,持法度,爱名器,甄别人品,首引赵汝愚共政,用黄裳为翊善,号称得人。公退,门庭肃然,无敢干以私者。 素嗜书,垂白不倦。黄勉斋与陈书复书曰:‘留丞相晚年,日课朱先生诗传,朱先生每对人辄称服。’而朱子与留公书亦云:‘质疑请益,乃有十年之迟,不能不慨然其间’云。”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温陵留氏家世学派》: “按: 宋宁宗时伪学禁起,时以周公必大、赵公汝愚、王公藺与忠宣留公四人为首。后赵公罢相窜永州,朱子落职,蔡季通窜道州,周公贬秩,而公亦落职罢祠、贬邵州居住,与诸贤一时同为进退矣。 (留正在朝执政期间,奖掖贤良,尤重朱熹理学) 《朱子语类》载,公曾以书问诗、集、传数处,文公以书示学者曰:‘他官做到这地位,又年齿之高如此,虽在贬所,亦不曾闲度日,公等岂可不惜寸阴?’ 又朱子集中,与公往复书问,皆极推许焉。 林氏次崖称,公出入三朝,一时相业,建储之议,视赵忠定为是,邵阳之贬适表平生非不幸也。贤子贤孙萃于一门,天之福善久而未艾云。” 后裔 《宋史·列传150·留正》:“子恭、丙、端,皆为尚书郎。孙元英,工部侍郎;元刚,起居舍人。” 《闽中理学渊源考·卷31·忠宣留仲至先生正》:“子恭、丙、端(“”字头)、硕,孙元英、元刚。”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36·永春州·人物·宋·留正》:“长子恭,字伯礼;三子端(“”字头),字端父;四子硕,字季膺。俱历官,有政绩。”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7·人物志·名臣1·宋·留正》:“子恭、丙、□(上“”下“端”)、硕。” 长子恭,字伯礼,号惠爱,寓意爱外祖居地惠州也。 孙元均,通判惠州;元长,字子善,号紫元。南宋·宝庆年间(1225—1227年)任职于岭南,后居罗浮;孙元崇。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留恭、留端(“”字头)、留元英、留元刚、留元长、留元崇》)。 府第与“三朝元老”坊 留正成名后,府第建在泉州西街甲第巷内(今舍人巷),称“忠宣府”、“大留府”。甲第巷庄俊元翰林第南至今犹有“留府巷”遗址。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宋宅》:“魏国公留正宅:在城西文锦铺。” 留府巷旁边原有1座“光明寺”,当年也属留府范围,应是丞相府第内的“留府世斋堂”,后几经修葺演化而为“光明寺”,但于2007年焚毁。(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儒道释寺庙·光明寺》) 泉州西街开元口对面的上坊巷中,宋时曾立有“三朝元老”木牌坊1座。(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牌坊·泉州府城古牌坊·留正“三朝元老”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