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克(1550—1634年)
【又作克瓚,字绍夫,号钟梅,谥襄惠】

  身世及早年。
  寿州知州,刑部员外郎。
  知赣州府。
  山东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南兵部尚书。
  刑部尚书、预受两朝顾命。
  
选侍移宫案。
  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争“三案”,请疾归。
  工部尚书,引疾归。
  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
  身后。
  附:明·
杨景辰《数马集序》。

  黄克缵1550—1634年),又作克瓚绍夫钟梅襄惠·晋江二十都梅林乡(今石狮市永宁镇梅林村)人。生于嘉靖廿八年十二月(公历属1550年)。梅林村有一座始建于明•万历年间的氏家庙,悬挂着1块根据泉州城内的原匾复制的“天恩存问”匾,大门还有柱联“介石宏猷,不愧四朝元老;端忠亮节,允惟一代名臣,都与黄克缵有关。

   黄克缵曾两次出任兵部尚书,又出任刑部、工部、吏部尚书,世称 五部

  《明史·卷256·列传第144·黄克缵》、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有《传》。·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77·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综述清·雍正九年《郡志稿》、志道撰《墓志》、《明史》亦为作《传》。

身世及早年

  《明史·黄克缵》:黄克缵,字绍夫,晋江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

  黄克,字绍夫钟梅江人。”

  “按:之先,有为宋学士者,崖门之难,去妻子于海门居焉,人号沙堤氏。有山曰‘梅林山’,故公别号曰‘钟梅’云。”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黄克缵,字绍夫,晋江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黄克缵,字绍夫。”

  【注:崖门之难:南宋·景炎三年(1278)四月,逃亡的端宗·赵昰死于雷州半岛的碙洲,众臣拥立年方7岁的赵昺为帝。雷州失守后,赵昺小朝廷窜至崖山。在元军的总攻下,宋军兵败,赵昺身穿龙袍,胸挂玉玺,陆秀夫负帝投海自尽,流亡近三年的南宋小朝廷灭亡。(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历史事件·南外宗正司·崖山兵败》)】

  嘉靖四十年(1561年),倭寇犯永宁,兄被逮,黄克缵时十二岁。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克缵十余岁时,遇倭寇,慷慨对贼,请代兄死,贼奇而释之。”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二月,倭寇踞永宁城,大掠数日去。黄克缵再次被掠,家族祖坟被挖掘,其父黄澄悲痛而亡。伯父黄潮闻讯从泉州赶回永宁,赎回克缵,并为黄澄料理后事,随后带克缵到泉州避难,曾寄居于南门外员外家。黄克缵《数马集•卷24》中自称:“余所居在泉城南门外,其乡曰龙津,曰青龙。二族多聚居于此。”

  黄澄饱读诗书,克缵从小之随父诵读经书。伯父黄潮曾随名儒张文应研习《春秋》,克缵到泉州后转授之。寄居家时,克缵家子弟一起受教家塾,员外对其青睐有加,用心栽培。克缵举进士后,员外还将亲生女儿许配他为妻。

寿州知州,刑部员外郎

  明·万历四年(1576年),黄克缵乡试中举。万历八年庚辰(1580年)进士及第,除寿州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

  《明史·黄克缵》:“万历八年进士,除寿州知州,入为刑部员外郎。”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万历八年进士,授寿春知州,擢刑部郎。”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万历庚辰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万历庚辰进士,除寿州知府。爱民澧士,不避权要。尝曰:‘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

  黄克缵任寿州知州时,修葺水利枢纽工程“安丰塘”,令周边百姓世赖其利。寿州民众在塘边修建“孙公祠”,正殿祀楚•令尹孙叔敖,东殿配祀黄克缵。当黄克缵要离任时,寿州百姓还在八公山上为他建造生祠。

知赣州府

  万历十七年(1589年),黄克缵以刑部员外郎出知赣州府。

  临行,颜廷榘黄克晦等诗友均赋诗送行(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颜廷榘黄克晦》)。颜廷榘《送黄绍夫比部出守赣郡》颜廷榘《丛桂堂全集·卷4》)诗曰:“清朝名石法曹郎,领郡迢迢去路长。马渡双流高贡水,檄传诸洞桀骜乡。星光临处人皆喜,雨泽深时草自香。暇日登高宜有赋,风流不数颖川。”

  黄克缵曾在《答张沧州亲丈》书信中称:“州守,职在亲民,若加意吏治,为民造福,便可垂不朽之名……小事当速为决断,勿久滞累民。至于喜怒之际,刑罚易偏,囹圄之中每多冤死,戒之,慎之,勿复轻加于民……千绪万端总不出清、慎、勤三字。”

  赣州一任,惠政甚著,郡人为建生祠以怀之。黄东崖相国《宦梦录》称:克缵曩守赣郡,满考归,仅存俸金数十两而已。”

山东左布政使,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累官山东左布政使,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

  《明史·黄克缵》:“累官山东左布政使,就迁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请停矿税,论劾税使陈增马堂。他惠政甚著。”

  《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累官山东布政,升巡抚。时税矿病民,抗疏极论,并劾税监陈增马堂不法事,严治其党。蝗旱为灾,复疏发帑赈济,蠲额外税银十余万。”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累官山东左布政使,移右副都御史巡抚其地。奏罢磺税增饷,与民休息,惠政甚著。”

  清·乾隆《泉州府志》也载:“是时,岁比不登,税使又所在减削。克缵力为调剂,与民裁阔狭,蠲烦苟,惠政甚著。

  黄克缵东左布政使和以右副都御史巡抚山东任内,主要做了3件事:

  一是请停矿税。

  明神宗为修建遭火焚毁的乾清、坤宁2宫及皇极3殿,加紧向地方派款,其中尤以矿税为最。大批内监四出坐索收税,搜刮盘剥,搅得民不聊生。

  黄克缵担任山东左布政使时,明查暗访,掌握确凿罪证,上疏论劾山东税使陈增贪赃枉法,其爪牙杀人劫财,奸污妇女,以及临清税使马堂以征税为名行抢劫之实,每年课征16万两白银,实际上缴内廷不及半数,余者中饱私囊等罪行,请求给予惩办。同时建议将所没收的赃款,用以修理黄河堤岸。疏上,不报。

  后来,黄克缵升任山东巡抚,针对矿税提出“额外之税不可有”的观点,并上呈《请乞乘时停免税务疏》,指出:“生财之道在杜其耗之之端,不在广其取之之途。苟经理有方,尾闾无泄,虽不征税亦足用”,并表明矿税已成民心涣散、社会不安的幕后黑手,必须立刻取消。

  随着临清、武昌、苏州、云南等地相继发生反对矿税的民变,神宗也意识到了后果的严重。万历卅二年(1604年),内阁首辅沈鲤乘机委婉地向神宗建言停止开矿。在巨大的压力下,同年12月,神宗终于做出妥协,宣布停止开矿,召回矿监。

  二是奏请罢征罢兵后的军饷。

  日本攻陷朝鲜时,山东守臣议增兵,令六郡百姓捐军饷45万两,罢兵后仍年征26万两,百姓不堪重负万历卅一年(1603年),黄克缵上《议汰老弱酌兵数裁冗员以省繁费疏》,减少军费开支以宽民力,得到批准。

  三是赈灾和蠲额外税银

  万历卅三年(1605年),黄克缵上《议处水灾州县钱粮疏》,建议抚恤灾民,得到批准。当时“济宁、金乡沿河十五州、县灾,克缵请折漕粟石五钱,民大称便。河决苏家庄,全河北徙,济宁及鱼台、单(单县)二县没民田无算,岁赋十万无所出。克缵曲为计划,别以他赋补之,公私并济。

  万历卅四年(1606年),黄克缵上《蝗蝻生发乞赐赈恤疏》,奏报山东虫灾,请求赈恤,建议减轻赋税,使民众有能力抗灾。

  万历卅六年(1608年),山东大旱。黄克缵多次往龙潭祷雨,多方筹划,赈济灾民。

  万历卅七年(1609年),黄克缵上《地方极灾乞停榷税疏》,请求将山东税银不论解监、解部概行停免。

  万历卅九年(1611年),黄克缵上《报夏灾议改折发仓粮留税银助赈疏》,提出发临、德二仓之米以赈饥民。

南兵部尚书

  以平盗功加兵部尚书衔。万历四十年(1612年)以南兵部尚书参赞南京机务,黄克缵家居3年始履任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召理京营戎政。

  《明史·黄克缵》:“屡以平盗功,加至兵部尚书。四十年,诏以故官参赞南京机务,为御史李若星魏云中所劾,还家候命。居三年,始履任。四十四年冬,隆德殿灾,上疏陈时政,语极痛切。不报。召理京营戎政。”

  《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升南户部(?应为兵部)尚书,召理京营戎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以平盗功,加兵部尚书,参赞南畿机务。四十四年冬,隆德殿灾,上疏极言时政之失,不报。四十七年,召理经营戎政。”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冬隆德殿灾后,黄克缵疏陈:20年来税使四出,搜刮民财,百姓为缴纳捐税,卖妻鬻儿,而宫中大兴土木,奢华挥霍,耗尽民间膏血;守卫边疆的战士,却饿着肚子上阵,月粮积欠数百万。同时陈诉由于连年灾荒,有的地方已经到了父食其子、妻食其夫的惨境,切望神宗皇帝“大悔前愆,一更旧辙,收罗人才,以济时艰,罢税停织(捐),与民休息,大涣居积,以安边疆”。

刑部尚书、预受两朝顾命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黄克缵改任刑部尚书。万历四十八年(1620年),受神宗顾命;当年神宗薨光宗即位,复受光宗顾命。

  《明史·黄克缵》:“改刑部尚书,预受两朝顾命。”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改刑部,受两朝顾命。”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累官刑部尚书。受神宗顾命,有安邦固本大臣之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改刑部尚书,受神宗顾命,有安邦固本大臣之褒。复受光宗顾命。”

选侍移宫案

  《明史·黄克缵》:

  “选侍将移宫,其内侍王永福姚进忠等八人坐盗乾清宫珠宝下吏。克缵拟二人辟,余俱末减。帝不从,命辟六人,余遣戍。克缵言:‘姜升郑稳山刘尚理不持一物,刘逊拾地上珠,还之选侍,而与永福进忠同戮,轻重失伦。况选侍箧中物,安知非先朝所赐?’

  当是时,诸珰罪重,谋脱无自,惟请帝厚待选侍,则狱情自缓。于是流言四布,谓帝薄待先朝妃嫔,而克缵首入其言。帝不悦,责克缵偏听,命如前旨。

  已,杨涟陈‘移宫’始末,帝即宣谕廷臣,备述选侍凌虐圣母状。且曰:‘大小臣工,惟私党,责备朕躬。’

  克缵皇恐上言:‘礼,父母并尊。事有出于念母之诚,迹或涉于彰父之过,必委曲周全,浑然无迹,斯为大孝。若谓党庇氏,责备圣躬,臣万死不敢出。’

  御史焦源溥力驳其持论之谬,末言:‘群竖持赀百万,借安选侍为名,妄希脱罪,克缵堕其术而不觉。’

  克缵奏辨,因乞罢。略言:‘源溥谓在神宗时为元子者为忠,为福籓者非忠。臣敢广之曰:神宗既保护先帝,授以大位,则为神考而全其贵妃富贵,其爱子者,尤忠之大也。又谓在先帝时为二后者为忠,为选侍者非忠。臣亦广之曰:圣母既正名定位,则光昭刑于之令德,勿虚传宫帏之忿争,尤忠之大也。若如源溥言,必先帝不得正其始,圣母不得正其终,方可议斯狱耳。’

  疏入,帝怒甚,责以轻肆无忌,不谙忠孝。克缵皇恐引罪,大学士刘一燝等亦代为言,乃已。

  无何,给事中董承业孙杰毛士龙,御史潘云翼杨新期,南京御史王允成并劾克缵是非舛谬。克缵不服,言曩不举李三才,故为诸人所恶。源溥复劾克缵三才以倾言官。克缵奏辨,再乞休,帝不问。”

  《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选侍移宫,克瓉疏论内侍王永福等八人盗案,光宗谓其偏庇李氏,怒责之,乞休,不许。”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选侍移宫一案,克缵疏言当为先帝优容,与诸台谏抵牾。屡乞休,不许。”

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天启元年(1621年)冬加太子太保。天启二年(1622年)复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明史·黄克缵》:“天启元年冬,加太子太保。寻复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天启元年冬,加太子太保。明年,复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天启元年冬,加太子太保。明年,复以兵部尚书协理戎政。”

“三案”,请疾归

  从万历四十年至天启二年(1612—1622年)这10年时间里,朝廷内以“东林党”和“阉党”为首的两大阵营的多种势力剧烈缠斗,爆发了震惊天下的“三案”纷争,即: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谋杀太子的“梃击案”光宗致死的“红丸案”光宗死后的选侍移宫案黄克缵持议持平居中,两不依附,与廷议争“三案”者异,黄克缵大受攻击,两头挨骂,连卷入派系斗争的熹宗亦感不悦。但黄克缵认为“受职自有定分,名节千古不磨”,坚持己见,因此屡疏移疾,诏加太子太傅乘传归泉州调理

  《明史·黄克缵》:

  “廷臣议‘红丸’,克缵述进药始末,力为方从哲辨。

  给事中薛文周诋其灭伦常,昵私交,昧大义。克缵愤,援《春秋》不书隐公闵公之弑,力诋文周,且白选侍无殴圣母事。给事中沈惟炳文周复劾克缵

  先是,帝宣谕百官,明言选侍殴崩圣母。及惟炳疏上,得旨:‘选侍向有触忤,朕一时传谕,不无过激。追念皇考,岂能恝然?’于是外议纷纭,咸言前此上谕,悉出王安矫托,而诸请安选侍者,益得藉为词。盖是时王安已死,魏忠贤方窃柄,故前后谕旨牴牾如此。

  克缵历官中外,清强有执。持议与争‘三案’者异,攻击纷起。自是群小排东林,创《要典》,率推克缵为首功。

  时东林方盛,克缵移疾,诏加太子太傅,乘传归。”

  《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廷议红丸,克瓉述进药始末,力为辨析,持议与争‘三案’者异,攻击纷起,自是创《要典》者率推附之。屡疏移疾,加太子太傅以归。”

  《泉州府志·卷43》:“时东林方盛,克缵雅与不合,其年秋,屡疏称疾。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廷臣追议李可灼进红丸事,斥方从哲弑逆。克缵力为奏辩。给事中薛文周沈维炳交章攻击。因屡疏辞疾,诏加太子太傅乘传归。”

工部尚书,引疾归

   天启四年(1624年)十二月,宦官魏忠贤尽逐东林党人,召黄克缵为工部尚书。

  当年,黄克缵委托侄孙黄调焕在泉州同安招募善于铸造吕宋大炮的工匠14人,带入京城赶铸“西洋大炮”30门,并调运6门至辽东前线。结果,第二年,后金•开国皇帝努尔哈赤派大军进攻奉集时,明军利用这些大炮击溃了敌军,同时击毙将领火狐狸努尔哈赤的1名侄儿。这些都记载于黄克缵亲撰的《堂兄黄克立墓志铭》上。

  其时魏忠贤权倾朝野,又值朝中重建三殿。黄克缵魏忠贤紫阶石费30万两。魏珰又取南京旧殿废铜,黄克缵曰:“留都(南京)定鼎之所,谁敢萌不臣之心迁其重器者?”声色俱厉。魏忠贤益怒,黄克缵遂引疾归。三殿成,加太子太师,不受。

  《明史·黄克缵》:“四年十二月,魏忠贤尽逐东林,召克缵为工部尚书。视事数月,复移疾归。三殿成,加太子太师。”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四年,魏忠贤尽逐东林,召为工部尚书。视事数月,与忠贤忤,复引疾归。三殿成,加太子太师。”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

  熹宗即位,拜工部尚书。

  珰紫阶石费三十万。珰又欲取南畿旧殿废铜,克纉不应,珰怒,遂挂冠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四年十二月,起工部尚书。视事数月,因兴工建殿与珰不合,遂引疾归。三殿成,加太子太师,不受。”

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

  明·崇祯元年(1628年)党垮台后,四月起黄克缵为南京吏部尚书,七月即上疏请求致仕返乡。

  《明史·黄克缵》:“崇祯元年起南京吏部尚书,有劾之者,不就。”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崇祯初,以荐起南吏部尚书,寻致仕归。”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寻起南冢宰,致仕。”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崇祯元年,起南京吏部尚书,不就。复遣官存问。”

  《晋江县志》所云“不就”有误,实际上黄克缵曾就任南京吏部尚书4个月。《崇祯实录》载:“崇祯元年……四月,黄克缵以太子太师衔任南京吏部尚书……”黄克缵的这次起用,廷臣确有非议者,如河南道御史陈廷谟、南京贵州道御史任僎等都曾上疏诋之。

  黄克缵归隐泉州后,崇祯帝还曾“遣官存问”,以表眷顾。

身后

   明·崇祯七年(1634年),黄克缵卒于泉州城内排铺街尚书宅,享年八十六。葬南安县廿三都深坑上坝山。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明宅》“尚书黄克缵宅:在排铺。”黄克缵府第在义全后街与灶仔巷交界之处排铺街,原大厅中悬有崇祯帝所赐的“天恩存问”匾额,今均无存,仅残留1堵出砖入石的围墙和地下础石。

  《明史·黄克缵》:“卒于家。”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襄惠黄钟梅先生克瓚》:

  “卒,谥襄惠

  著有《数马集》、《杞忧疏稿》、《百氏绳愆》、《性理集解》、《春秋辑要》诸书。”【按:另有《古今疏治黄河全书》4卷(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南著述·古今疏治黄河全书》)】

  “子道敬,户部员外郎;道爵,刑部郎中,尝劾巡抚熊文灿及弁将赵庭贪懦状,道周称之,著有《丽嘱亭集》;侄道瞻,有风节道◇(‘日’上‘永’下),癸未进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黄克缵》:

  “卒。

  道敬,户部员外,尝捐地一百六十余丈筑岸以蓄海潮;道爵,刑部郎中,尝劾巡抚熊文灿弁将赵庭贪懦状,著有《丽嘱亭诗集》。”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黄克缵》:

  “卒于家,年八十六,谥襄惠。”

  “所著《杞忧疏稿》、《百代绳愆》、《性理集解》诸书行于世。

  道敬道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68·冢墓志》:“五部尚书黄克缵墓:在南安二十三都深坑上坝山。”

  明廷曾在泉州城东门外建1座“忠猷懋著,齿德并优”牌坊,以表彰黄克缵的功绩,但该坊早已圮废。

附:明·杨景辰《数马集序》

  明·杨景辰(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杨景辰》)《数马集序》全文如下:

  “古有数马而对汉帝者,非丞相石庆汉武帝朝丞相。任太仆时,一次他为天子驾车外出。天子问他总共有几匹马驾车。石庆用马鞭逐个数完以后,举手曰:“六匹。”)所以得醇谨之称乎。然而汉武帝英主也,莫媺于定历数、兴礼乐,表章六经,不能扬其美。又莫疵于土木、封禅、神仙、祷祠、东征西伐,不能匡其瑕。故虽为笃行,而君子讥之。虽然,其心则善矣。

  今吾邑大司马黄克缵老师,通籍四十余载,忠猷亮节,彪炳具瞻。吐为文章,正大洞达,可传可诵,原非汉臣望其万一。然则,斯集何以《数马》名也。曰:‘此老师乾惕之心也。’

  乾之九三,位高责重。周公系之辞曰:‘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夫既乾而又乾矣。至于夕犹不忘惕,非过为兢业也。’正以人臣一心出乎乾惕,即入乎无忌惮,其几止争于为主与为名之介夫。为主心与为名心,不两存者也。

  大臣可使其身无赫赫名,不可无社稷功。所谓社稷功者,当官府危疑,群邪互动。默为调,则纪纲废;显为激,则国体伤。惟大臣本以诚心,揆于大体,定见定力,当机持衡,务使君德无亏,钟鼐永奠,功立而人不知。匪惟不知,且指为罪,然而心固自慊也,斯之谓社稷功,则老师其人哉。

  老师起州郡,至孤卿,数历南北,掌握兵、刑。大率当官不避难,立朝不树党,任事不顾私。至其遇国家大利害、大是非,则侃侃然,以其身撄群喙而不恤。盖知有国不知有身,知有君父不知有功名,固未可以恒情测识也。

  鼎湖攀号,仁孝践阼,日月固自光华,即官府内外之间,原无所容其拟议。乃一二君子思入扶纲常,维法纪,其所持不可谓非是而或不揆本末,意气是矜;弊将翘君过以自为名,至国体决裂而罔顾。吾师忧之,于是引经析义,抗疏陈辞,以谁毁谁誉付之斯民,以知我罪我俟之。后世虽一时触异己之忌,竟使纲常、法纪炳于汗青,而圣德益完其粹白。傥非本之以真诚,居之以宁静,运之以定见定力,其何能济,总皆自乾惕中来也。

  吾师于书无所不窥,故其为文,如千金之裘,聚众腋以成章;百尺之台,鸠群材而极丽。愚曾睹其奏疏,通达如洛阳(汉·贾谊,又称贾生,而精于理过之。驯正如江都(汉·董仲舒,而练于事过之。其陆宣公(唐·陆贽流亚乎。辞赋翩翩有屈原宋玉风,古诗逼选,近体入唐。皆以温柔敦厚为鹄。序记清新,碑铭典则,志传状诔详核曲尽。以及若赞、若跋、若试录、书牍,琅琅皆金石声。殆庶几轶昌黎(唐·韩愈、庐陵(宋·欧阳修诸君子,而上与龙门氏匹休哉。然老师能文章,不欲以文章著。其对后生,惟谈职业,不谈操觚。

  嗟呼,吾师之心远矣。昔田千秋(又称车千秋,汉名相)一言悟主千秋为高寝郎时,会卫太子为江充所谮败,久之,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答;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罢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是时,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乃大感寤),先正谓其善处人父子间。韩稚圭(宋·韩琦,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韩琦》)调护两宫,为古今相业第一。美盛两公,皆心社稷而当时咸谅其功。吾师有社稷功,忌者反以咎,则吾师所遭益难,而心益苦矣。吾师惟存石庆数马之心,兼得两公之妙用。故勋业茂旂,常人徒知其勋业,不知其文章,即知其文章,亦不知老师之文章即为老师之勋业。

  景辰叨老师爱最深,其佩服吾师不浅,用是忘其固陋,弁之俚言,聊以表其高山仰止之志尔。

  门生杨景辰顿首拜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