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 仰 庇
[字汝钦、尔钦,号咫亭,别号巢云居士,
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居泉州郡城。]
身世及早年。
嘉靖四十四年联捷进士。
授南海知县。
征授御史
——隆庆二年征授御史。
——隆庆二年上疏谏购宝石、珍珠,不报。
——隆庆三年正月上疏请按治失火中官,不报。
——隆庆三年春上疏言内庭事,穆宗责其妄言。
——隆庆三年夏上疏言内官干没岁课,廷杖削籍。
家居
——徜徉林壑十六年。
——隐居清源山巢云岩(于北山结屋以居。遗迹。)
——家居期间一度起广东参议(万历元年起广东参议。抵任二月即乞疾归。)
——曾蛰居晋江深沪港阜村。)。
万历十三年荐起江西参议,历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寺少卿。
入朝
——万历十五年入为左佥都御史。
——附:詹仰庇《为蔡文庄请谥》疏全文。
——晋左副都御史。
万历十七年稍升刑部右侍郎,甫数月引疾归。
晚年
——家居。
——笋江水榭。
——万历廿六年“七老同游”。
万历卅二年卒。
著述。
评价。
詹仰庇(1534—1604年),字汝钦、尔钦,号咫亭,别号“巢云居士”,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居泉州郡城;嘉靖十三年(1534年)生。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詹仰庇,字汝钦,安溪人。”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詹仰庇,字汝钦,号咫亭。”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4·彰献·明·科第·仰庇》:“仰庇,字汝钦。”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詹仰庇,字汝钦,安溪人。”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詹仰庇,字汝钦,安溪人。”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仰庇,字汝钦,安溪人。”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詹仰庇 字汝钦,号咫亭,源子,安溪人。徙居郡城。”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郡邑志有“传”。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综述“旧《郡志》、《闽书》、黄文简公(黄凤翔谥“文简”)撰《墓志》”等有关资料亦为作《传》。(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凤翔》)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按《泉州府志》”为作传。
身世及早年
詹仰庇,是安溪(清溪)“开先县令”詹敦仁21世孙。(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敦仁》)
詹仰庇之父詹源,明·安溪县崇信里多卿乡(今祥华乡美西村)人,徙居泉州郡城。弘治十八年(1505年)进士,官至云南按察副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詹源》)
詹敦仁16岁入县学,20岁“游南辟雍”(入南京国子监),受业鸿胪寺卿、晋江人史朝宾。(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史朝宾》)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清隐公·敦仁之后,副宪公·源之子。
自幼有识量胆力,年十二而副宪捐馆,未几游庠,寻游南辟雍,受业邑先辈鸿胪卿史公朝宾,学日益进。”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敦仁之后,源之子。”
嘉靖四十四年联捷进士
明·嘉靖四十三年甲子(1564年),詹仰庇应天府乡试中式举人;嘉靖四十四年乙丑(1565年)“范应期榜”联捷进士。
《世宗实录4》:“嘉靖四十四年乙丑……三月……丙辰,赐贡士范应期等三百九十四人进士及第,出身有差。是科所得周子义、詹仰庇、陈文烛、傅孟春。”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嘉靖四十四年进士。”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
“(嘉靖)四十三年甲子……詹仰庇,源子,应天中式。”
“(嘉靖)四十四年乙丑范应期榜:詹仰庇。”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嘉靖进士。”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均载(文同):“嘉靖乙丑进士。”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嘉靖乙丑联捷进士。”
授南海知县
詹仰庇初授广东南海县令(今佛山市的一部分)。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初为南海令,年方二十六,精敏治办,直躬力持。”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授南海令。
才赡守廉,于上官无所阿承。”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均载(文同):“授南海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
“授南海令。
才赡守廉,除盗雪枉。
创条鞭法,后浙抚庞公以其法奏请通行。”
在南海县令任上,詹仰庇的政绩主要有3项:
一是“捕盗贼”。詹仰庇下车伊始,闻当地有一股奸狡巨猾的盗贼,出没无常,经常截途掳掠,巧为藏匿,踪迹难寻。有番禺人陈牒了解盗贼内情,詹仰庇讯问得实,亲自部署,深入巢穴,一网打尽。
二是“免冤狱”。南海县有些掌管察捕奸盗的吏目向行商索贿未遂,唆使当地的恶棍诬诣漳、泉的行商为盗,捕送县府,将定重罪。詹仰庇慎密侦查,终于案情大白,100多人免陷冤狱。
三是“简税则”。当时赋役繁苛,民众纷起暴动,各地官府为缓和阶级矛盾,稳定封建统治秩序,进行赋役改革。詹仰庇简化税则,极力推行“一条鞭法”,将赋和役分别归并,赋役用银折纳,征收起解改由官府直接办理,民间称便。两浙巡抚庞尚鹏按事各省到南海,将该法“奏请通行”于两浙。
隆庆元年(1567年),穆宗下诏褒扬。《清溪詹氏族谱》存有1篇题为《敕广东广州府南海县知县詹仰庇》的敕文,曰:“尔广东广州府南海县知县詹仰庇,乃原任云南按察司副使源之子,学绍家闻,才优世用。自举进士擢宰名封,能以悃愊之心行岂(恺)弟之政,刑清赋省,人歌舞之。且闻其片言能断游刃,有声不吐,刚而茹柔,不附上而急下,盖师帅之良才,台垣之利器也……”
征授御史
隆庆二年征授御史
明·隆庆二年(1568年),詹仰庇以南海县令考绩卓异征入朝,任云南道试监察御史;6个月后授文林郎,擢左台御史2月余。詹仰庇在任共8阅月,4次上疏,多指斥中贵。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由南海知县征授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以卓异征入为御史,是为隆庆二年。
在台两月余,数上疏。”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擢监察御史,为隆庆二年。居台两月余。数上疏。”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
“历御史。”
“仰庇官台中八阅月,疏四上,多指斥中官。”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均载(文同):“以卓异徵入为御史。”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仰庇官台中,八阅月而疏四上,多指斥中贵。”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举卓异,为御史。”
隆庆二年上疏谏购宝石、珍珠,不报
明·隆庆二年(1568年),在试云南道监察御史任上,詹仰庇上《纳忠言、罢采办,以崇圣德,以纾国计》疏。不报。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
“隆庆初,穆宗诏户部购宝珠,尚书马森执奏,给事中魏时亮、御史贺一桂等继争,皆不听。
仰庇疏言:‘顷言官谏购宝珠,反蒙诘让。昔仲虺戒汤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召公戒武王玩人丧德,玩物丧志。汤、武能受二臣之戒,绝去玩好,故圣德光千载。若侈心一生,不可复遏,恣情纵欲,财耗民穷。陛下玩好之端渐启,弼违之谏恶闻,群小乘隙,百方诱惑,害有不胜言者。况宝石珠玑,多藏中贵家,求之愈急,邀直愈多,奈何以有用财,耗之无用之物。今两广需饷,疏请再三,犹靳不予,何轻重倒置乎!’
不报。”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穆宗下户部购求宝石、珍珠诸物,期三日。大司农户科、给事中请寝不得。
仰庇疏言:‘珍珠、宝石多藏中贵之家,尚方索急,即持高直。今南北多事,财用不给,两广军兴乏饷,疏请再四,当事者存根本之虑,不敢多与。而购一宝石,坐费万金,何视珠玉之贵,土地人民之贱?请今买进者悉停罢之。’”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穆宗命户部购宝石、珍珠诸物,责三日取办,大司农与谏官诤不能得。
仰庇疏言:‘珍珠宝石多藏中贵家,上供日亟,则索价逾倍。今南北多事,财用不给,军兴告匮,将焉用此?’乞罢购便。’”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隆庆初年,穆宗命户部购宝石珍珠诸物,责三日取办,仰庇疏乞罢购。”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
“穆宗命户部购宝石、珍珠诸物,三日责办。
仰庇疏言:‘珍珠、宝石多藏中贵家,上供日急,则索价逾倍。今军兴告匮将焉用此?乞罢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穆宗命购宝石珍玩,廷臣疏谏不听。仰庇上言,引仲虺戒不殖不迩,召公戒丧德丧志,乞停罢之。”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疏》全文收录詹仰庇《纳忠言、罢采办,以崇圣德,以纾国计》疏文,曰:
“明·隆庆二年,云南道试监察御史臣詹仰庇题为‘纳忠言、罢采办,以崇圣德,以纾国计’事:
‘臣惟人君一心,攻之者众。苟非聪明圣智,鲜有不为玩好所惑者;然贵乎悟之早、止之亟也。昔仲虺告汤曰:‘不迩声色,不殖货利。’召公告武王曰:‘玩人丧德,玩物丧志。’夫汤、武非不明圣也,而仲虺、召公犹以不迩不殖、丧德丧志告之;惟汤、武能受二臣之言,则益绝去玩好之私,养其清明之德,以为臣民之主,至今称之。若夫昏庸之君,侈心一生,遂不可遏,虽有忠臣进谏,拒而弗纳。由兹恣意纵欲,财耗民穷,欲其保宗社于无疆之休也难矣!窃见前者敕下户部买办珍珠宝石,旋即报罢,大小臣工莫不仰颂圣德,谓能悔之早、止之亟也。
迩来复有采办之旨,户部不敢违命,广用价值市之以进,而台谏交章论列,臣疑其必温词容纳,决意停止。及接圣谕,则曰:‘内库缺珍珠,着户部买些来,你何这说?姑不究!’夫陛下以天子之贵,四海之富,玩好珠石,所费无几。台谏之臣,似不当过计以烦渎天听。然忠臣爱君,必防其渐。台谏汲汲不已于言者,亦以渐不可长故也。今事既往,言复不听,臣亦当将顺君德,又何事于言哉?但窃谓台谏未有论议之先,陛下玩好之心不能自释;既经谏止之后,陛下玩好之心遂当悔悟。顾乃不降旨罢免,而反曰:‘姑免究。’臣恐陛下玩物之心有渐,台谏之言罔闻,由此群小得以乘间投欲,四方因以远索贡献,其弊将有不可胜言者。
臣闻珍珠宝石,多藏中贵之家,因陛下索之愈急,则彼抬价愈高。珍珠数两,费金数千,宝石一颗,值银数十。以有用之国费,买无用之玩物,果何益哉!况今南北多事之秋,正国家用财之际,两广缺饷,疏请再四,当事者尚存根本之虑,不敢多与其请;而一欲珠石,遂无惜万金之费。是何视土地人民之贱而珠石之贵也?
灾异荐至,男化女形,天之所以警陛下者章章明。更宜敦尚节俭,痛加修省,以答天心可也。乃闻灾异之疏,略无儆畏,复有采办之命,欲其天意眷佑,转灾为祥,不可得矣。
伏望陛下以汤、武为法,大嘉台谏之言,明降停免之旨。今之既买进者则已,若买而未足者则悉罢之,后或有玩好之物陈之以惑陛下之耳目者,必严以斥之。则心无不正,身无不修,误之于昔,犹能改之于今也。上天儆戒之意可答,臣民仰望之心可慰矣。臣不胜惓惓,罔知忌讳,冒干天威,无任激切悚惧之至!’
奉圣旨:‘已有旨了。’”
隆庆三年正月上疏请按治失火中官,不报
明·隆庆三年(1569年)正月,中官失火,云南道试监察御史詹仰庇疏《严究恣肆内臣,以戒逸欲,以端近习》,请按治之。不报。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三年正月,中官制烟火,延烧禁中庐舍,仰庇请按治。左右近习多切齿者。”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明年春,内宫监办治烟火进奉,元夕火药突发,延烧内房以十余间。
仰庇复疏言:‘宫禁閟严,研治火药,突及房屋,燎若不止,势将奈何?夫人主损德之大,莫过逸欲;逸欲之渐,恒起近习;近习纵恣,一至于此!倘不究治府奸抵隙,损德大矣!臣见每岁上元,京师东角头,四五日间,张设灯市,每灯一架,直金数百,中官富家夸财竞买,游观喧杂,男女参厕,淫侈莫甚,请并敕厂、卫禁革,以端表正之地,成节俭之风。’
皆报闻。”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
“明年春,内官监制烟火进奉,元夕火药突发,延烧内房。
仰庇疏言:‘逸欲害德,近习偾事。宜严惩其不恪者,凛宴逸之戒,杜谀奉之阶。’
疏入不报。”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又疏陈内监制办烟火、元夕张设灯市,俱不报。”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明年春,内官监办制烟火进奉元夕,火药突起,所延烧内房十余间。
复疏言:‘逸欲害德。近习偾事,宜严惩;其不恪者,凛宴逸之,戒杜逾奉之阶。’
疏入,俱寝不报。”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疏》收录詹仰庇《严究恣肆内臣,以戒逸欲,以端近习》疏文全文曰:
“隆庆二年(?《明史》为“隆庆三年”),云南道试监察御史臣詹仰庇题为‘严究恣肆内臣,以戒逸欲,以端近习’事
‘臣惟损德害身之大,莫过逸欲;而逸欲之渐,每起近习。盖人君深居九重,延接正人之时少,亲近便嬖之时多,侈靡习成,逸欲易生。至于损德害身,则莫之知也。是可不为之戒哉!
臣闻本月初五日夜,内宫监研制火药发火,延烧房屋十余间,道路传言,谓制办烟火进上。臣闻不胜惊骇。
夫陛下躬行节俭,四方仰颂,阻抑宠幸,中官敛迹,臣固有以知陛下不肯为此也。两广弗宁,边关报警,灾异叠见,余哀未忘,臣又有以知陛下不乐为此也。盖由此辈细人,谄谀侧媚,谗巧奸邪,思无以悦陛下之心志,将欲缘此以为取宠之阶;虑无以娱陛下之耳目,将欲假此以为求媚之渐;而于君德有损,君身有害,彼何知焉!况宫禁之地,法当严防,奈何以研火药而焚烧房屋?设或蔓延殿宇,将若之何?纵恣无忌,至于此极!若不严行究治,则小人得肆其奸,而侈靡之事皆抵隙而进。
伏望陛下大奋乾刚,敦尚俭德,深恶逸欲之渐,以端近习之风。将内宫监失事人员,尽行查究,一切烟火灯棚,悉行禁止,则于圣德不为无补、圣身不为无益也。
再照每年正月十一日起至十五日止,京师东角头张设灯市,繁华异常,每灯一架,值银数百,中官富家,夸财竞买,而游观喧嚷,男女混杂,淫侈之俗,莫此为甚。臣谓京师者,四方表率也,陛下既以节俭为天下先,而京师顾奢靡若此,则四方相尚,民困俗偷,有由然矣。
仍乞敕下厂、卫禁革,使天下知敦本崇实,以成朴俭之风,未必非国家之福也。天下幸甚!臣民幸甚!’
奉圣旨:‘已有旨了,该衙门知道。’”
隆庆三年春上疏言内庭事,穆宗责其妄言
明·隆庆三年(1569年)春,云南道试监察御史任上的詹仰庇疏《披沥忠悃,乞加慰问中宫,以全圣德》,穆宗手批“妄言,姑不究。”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
“帝颇耽声色,陈皇后微谏,帝怒,出之别宫。外庭皆忧之,莫敢言。
仰庇入朝,遇医禁中出。询之,知后寝疾危笃。即上疏言:‘先帝慎择贤淑,作配陛下,为宗庙社稷内主。陛下宜遵先帝命,笃宫闱之好。近闻皇后移居别宫,已近一载,抑郁成疾,陛下略不省视。万一不讳,如圣德何?臣下莫不忧惶,徒以事涉宫禁,不敢颂言。臣谓人臣之义,知而不言,当死;言而触讳,亦当死。臣今日固不惜死,愿陛下采听臣言,立复皇后中宫,时加慰问,臣虽死贤于生。’
帝手批答曰:‘后无子多病,移居别宫,聊自适,以冀却疾。尔何知内庭事,顾妄言。’
仰庇自分得重谴,同列亦危之。及旨下,中外惊喜过望,仰庇益感奋。”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居数月,外廷闻陈皇后迁居别宫,寝疾危困,近侍稀少,皆以为忧,而不敢言。
仰庇复言:‘天子有后,犹天有地,陛下宜笃宫闱之好,隆《关睢》之风,俾为宗庙社稷之主,四方家人之则。近闻出居坤宁,置之别宫,寝食夙夜,嫔御稀阙,以致抑郁成疾。中外闻者,莫不垂涕,万一不讳,谓圣德何?’
上故不手批章奏,是日手仰庇牍,责其妄言,姑置不罪。”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而是时陈皇后迁居别宫,寝疾危困。
仰庇闻之,复疏言:‘皇后殿下乃先帝所择以配陛下,为宗庙神人之主者也。窃闻道路流言,坤宁宫旷而弗居积有岁月,又云,睿体抑郁成疾。陛下略不省问,万一不讳,其为圣德累不少。愿陛下一听臣言,还皇后于坤宁宫,时赐问慰,即臣蒙谴,死贤于生。’
上览疏心动,手批曰:‘皇后侍朕多年,无子,近且病,移居别宫,冀安适却疾耳。尔不晓宫中事妄言,姑不究。’
初,仰庇疏上,闻者谓:‘祸且不测。’及得旨,中外欢传,称‘主圣臣直,乃今睹之’。然为仰庇虑者谓:‘公今且休矣!批逆鳞而婴嵎虎,不可为常。’仰庇奋不顾也。”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穆宗时疏言陈皇后迁居别宫,上为心动。”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是时陈皇后迁居别宫,寝疾危困,仰庇闻之,复疏还坤宁宫。”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
“是时,陈皇后迁居别宫,寝疾危困。
仰庇复疏言:‘皇后乃先帝所择以配皇上,为宗庙神人之主。坤宁宫旷而弗居积有岁月,今抑郁成疾,皇上略不省问,万一不讳,其为圣德累不小。’
穆宗览疏心动,手批曰:‘皇后无子多病,近移别宫安适,尔不晓宫中事妄言,姑不究。’”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复上言陈皇后不宜出居别宫,致忧郁成疾。上手批:‘妄言,姑不究。’仰庇益感奋。”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疏》收录詹仰庇《披沥忠悃,乞加慰问中宫,以全圣德》疏文全文曰:
“隆庆二年(?《明史为“隆庆三年”》),云南道试监察御史臣詹仰庇为‘披沥忠悃,乞加慰问中宫,以全圣德’事:
‘臣本草茅,荷蒙先帝作养,发身科第,叨任民社,无益尺寸;伏蒙陛下简拔,擢臣台职,荷国厚恩,愧无补报。前以二疏干冒天威,自分贬斥,幸而圣恩浩荡,俯赐宽容。臣虽粉身碎骨,未足图报。窃谓臣居言官,有见辄言,无非忠君爱国之诚。或者以圣君明时,不宜多言。又谓言官所言,宜中机会,外此皆为无益。臣谓此言未必皆非,但负圣君、负明时,则非臣所以惓惓报国之忠也。今不敢一一烦渎圣听,窃举事之最大有关圣德者,为皇上陈之。
尝谓天子之有后,犹天之有地也。天子理阳教,后理阴教,所以建天下之极,为万世之经也。恭惟皇后殿下,先帝所锡以配陛下,以正位中宫者也。陛下宜遵先帝之命,笃宫闱之好,以为宗庙社稷之主,以为四方家人之则,可也。切闻皇后殿下举动端庄,有拂圣心,向已多年。去岁圣驾谒陵,皇后随行,朝野欢庆,群疑以释。近闻久出坤宁,置诸别宫,寝食起居,不侍左右,以致抑郁成疾。陛下略无眷顾之意,中外议论纷纷,闻者莫不垂涕。万一疾甚不起,其如贻天下后世之讥何?其如为圣德之累何?
伏望陛下遵先帝之命,念宗社之重,及今请就正宫,命直侍晓事宫人奉以汤药,加以慰问,则皇后抑郁之气以舒,而睿体亦因以平和矣。臣每入朝之际,闻大小臣工莫不以此为陛下怀忧;但以事属宫禁,不敢直言。臣谓知而不言者,欺也;言而不尽者,蔽也;欺与蔽,臣子之罪,虽死有余辜也。用是倾沥心血,冒犯天威,伏望俯赐鉴纳,臣死亦瞑目甘心矣。’
奉圣旨:‘后侍朕多年,无子,又多病。近有疾,移居别宫,以畅意乐心,或可疾退。尔不晓宫中事,多言。姑免究!’”
隆庆三年夏上疏言内官干没岁课,廷杖削籍
明·隆庆三年(1569年)夏,詹仰庇以左台御史奉旨巡视监局库藏,疏言内官干没岁课,宦官忌恨,陷以“大不敬”,廷杖百,削籍为民,罢居泉州。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
“亡何,巡视十库。疏言:‘内官监岁入租税至多,而岁出不置籍。按京城内外园廛场地,隶本监者数十计,岁课皆属官钱,而内臣假上供名,恣意渔猎。利填私家,过归朝廷。乞备核宜留宜革,并出入多寡数,以杜奸欺。再照人主奢俭,四方系安危。陛下前取户部银,用备缓急。今如本监所称,则尽以创鳌山、修宫苑、制秋迁、造龙凤舰、治金柜玉盆。群小因干没,累圣德,亏国计。望陛下深省,有以玩好逢迎者,悉屏出罪之。’
宦官益恨。
故事,诸司文移往还及牧民官出教,用‘照’字,言官上书无此体。宦官因指‘再照人主’语,为大不敬。帝怒,下诏曰:‘仰庇小臣,敢照及天子,且狂肆屡不悛。’遂廷杖百,除名,并罢科道之巡视库藏者。
南京给事中骆问礼、御史余嘉诏等疏救,且言巡视官不当罢。不纳。
仰庇为御史仅八月,数进谠言,竟以获罪。”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会奉命巡视监局库藏,复疏言:‘内官监钱粮,动以供御为名,肆行侵冒。乞命户、工二部及巡视科道等官查核,以杜奸欺。其该监所开工作诸费,如鳌山、花栏、金柜、玉盆之类,皆作无益以害有益。伏愿慎俭德、屏玩好,近侍诸臣或以织造采办逢迎者,悉屏斥之,以彰圣断。’
疏入,上震怒,责其悖逆狂妄,杖之百,黜为民。
仰庇官台中八阅月耳,而四上疏,疏多指斥中贵人;其被杖,为中贵人所齮龁也。”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居亡何,被旨巡视监局库藏。
异时省直输粮,中贵人监收之,率没其羡于地者。仰庇谓奈何尽民膏血,满斛则已。外官吏输帛内监,内监率取其额外铺垫,不厌其意,即经年蠹朽,无所得入。仰庇廉所困厄,必入乃罢。而监局盗冒租税,其费不赀,概难訾省。
仰庇复上疏搜剔欺匿,历指主名具奏。
中贵切齿仰庇,苛摘其疏中二字以为不恭,以激上怒。上责仰庇悖逆狂妄,屡次不悛,命锦衣逮至午门,杖一百,为民。
仰庇为御史八阅月耳,而四上疏,疏指斥中贵人为多。其始穆宗书名屏间,每闻外廷疏至,则曰:‘此又詹某来耶?’及其末疏,所以洗刷近倖,至令无渖可啜。中贵人从中中仰庇,而仰庇及于罪矣。
始仰庇之上慰问陈皇后疏也,其时方以试御史巡视皇城,遇医官从禁中出,为言皇后起居状,内心忧。既过王文肃时方编修,则亦同所眷切,而叹曰:‘台省诸公谁复言者?’仰庇默然心念,谓真无敢言耶?既具疏入,而文肃甚喜曰:‘台中有公矣!’既,廷杖削籍。天下啧啧:‘詹公名御史也。’”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会奉命廵视监局库藏,复疏言内官动以供御为名肆行侵冒,乞命查核。疏入,忤上,杖至百,黜为民。”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
“会奉命巡视监局库藏,复疏言内官。
上震怒,责其悖逆狂妄,杖之百,黜为民。”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
“会奉命巡视局库。复疏言:‘内官动以供御为名,肆行侵冒。乞命户、工二部及巡视科道等官查核,以杜奸欺。该监所开诸费,如鳌山、花栏、金柜、玉盆,作无益以害有益。凡以督造采办为言,愿一切罢斥。’
疏入,忤上,杖至百,黜为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会奉命巡视监局库藏,疏言:‘内臣假上供名,恣意渔猎,乞命户、工二部及科道核查,勿作无益以害有益。’疏上,廷杖削籍。”
詹仰庇忠而受屈,众官皆很同情。如大学士李春芳奏说:“仰庇疏请核实,存心没有不纯。”九卿杨博也奏说:“处分仰庇,将使众官兴叹,此是为内宫监泄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疏》收录詹仰庇《财用十分缺乏,乞赐清查欺冒,以裨国计》疏文全文曰:
“隆庆二年(?《明史》为“隆庆三年”),云南道监察史臣詹仰庇题为‘财用十分缺乏,乞赐清查欺冒,以裨国计’事:
‘臣惟理财者经国之要务,节用者为治之大端。财不理则综核无法,而无以开财之源;用不节则侈靡无度,而无以止财之流;皆非求安图治之术也。今天下财用日竭,在在仓库空虚,当事诸臣,计无措处,议下群臣,各陈所见,以为经理之宜。臣猥蒙任使,职居言官,恨无济时之策,惟怀窃禄之惭。每于奉命巡视监局库藏,不敢不悉心尽职,以负报称,谨以得于所见有裨财用者,为皇上陈之。
臣于本年四月内查得内宫监钱粮浩大,租税甚多,其收纳关支,漫无稽考。委行大使李可华查报去后,随据本官将本监各库行厂作年例买办关领物料总数,造报到臣,臣仍批行再查房租、地租年计所入若干,从何支用,一并查明回报间,随据内宫监揭称:
先帝时,凡遇传造紧急细巧御览器物,雇觅各匠攒造,及四时买办进供南方茉莉、瑞香、兰草、松、桂等花木,俱是御前请出银两,本监量为增添。自隆庆元年新政以来,传造器物愈见精美,而四时进供花草、果品之类,俱是本监委曲办处,只靠属厂些须,聊以济急。所以不敢言者,别无他意,盖为节奉传造,不系外传,此内监所切于忌讳者也。
如谓地租者,或云杨树、宝坻二处为言。盖二处地方,乃九河下梢低洼浒泊所在,原非版籍民田。案查成化、弘治年间,御马监春、夏、秋放马匹,本监题准采打芦苇苫盖皇木之用,每遇年丰收成之后,量取些须,以为搬运芦苇之费。或云山西厂、台基等厂畦租者。案查先朝将本监在内年老内宦不能供事者,出居外厂,各于本厂空闲余地,自行耕种,以为优老之需,日积月滋,渐为园圃。本监量取地租,输之公堂,以备修饬厂房之用。
如谓房租。案查隆庆元年九月内该细瓦厂掌厂官呈称:?本厂低洼,街衢高峻,四面濊水灌注,呈乞及时修理。’该先任太监李芳建议,各官协力修举,添造围房,每月量取房资,以供传造团鳌山,添雇匠役,买办物料,所费不赀,不敢明载。如修理宫后苑药栏,钦安殿、观花殿、清望阁、玉芳轩等亭;慈宁宫花园、乾清宫摆设各样南花、松竹、树株,及四时供进时鲜蔬菜、果品;并修理南城河、南金海亭轩、龙凤船只、秋千等项;及传造宝雕浑贴金云龙竖柜、龙箱、擎台、香几等件;及成造白玉石等盆。俱系本监委曲措处,而于户、工二部并无干预也?等因,到臣。
又据大使李可华申称内开
?亲诣该监清查,再三不肯开报。但查得细瓦厂东西楼房共一百七间,南北平房共三百九十间,厂内房七十余间,房租多寡不等,每月计约银一百五十余两,岁计一千八百余两。灰厂一处,内外三小厂,每岁共租银五十四两。粪厂每岁租银五十两。此特举其可查之一二耳。至如在外杨村、宝坻等处抽分;清河猪房、土城猪房、獐鹿房、马鞍山、大石窝、周家口、慈家屋、琉璃局、大石厂、小石厂、蓝靛厂、皇木厂共十四处,则有地亩子粒抽分银两;在京神木厂、山西厂、铸钟厂、台基厂、净车厂、稻田厂、楸棍厂、通庙宅、隆福寺、琉璃窑、黑窑、北果园、柳花园、洗花房、河西花园、士城花园、外油漆作、蜂窝、东给厂共二十一处,俱有房租、地租月报;内备用厂、金殿厂、外冰窑、广通寺、张钺房、西安门、北小石厂、海眼寺、芦沟桥、狼岱地亦有租银。本监该管房地广阔,钱粮甚大,各处租银数目,难以细查。前项地方犹报不尽,节年征收租银,本监隐匿不行开报。
及查先蒙钦差巡视库藏,给事中龙光、监察御史杨相题准自隆庆三年五月为始,听本科道逐将该库监厂积贮合于钱粮,照依供用库查刷事例,务求明确数目。户、工二部办用商解一应大小钱粮,俱要会同科道监收,如有数目不明、隐漏参差等项,从重参治;及令带管大使逐项登记出入之数,本监往来文移,不行科道挂号,私自收受,少有隐漏参差,许本官具由申夺在卷等因?,到臣。
臣看得该监供应御用器物,费虽浩繁,然各库关领,工部办纳,具有年领定额,而成造匠作,又不系雇觅,工资则供应有赖,可免赔累之难。据查隆庆元年,本监开派工部物料,照依嘉靖七年事例,尚该银一万四千余两。及太监李芳酌议裁减,止用九千余金。在正派之中尚可节省,则其无待于前项房厂税租,以为附益之需,从可知也。且细瓦厂店房,系内府木石,用在官匠作,悉皆官钱。杨村、宝坻等处抽税,神木、山西等厂地租,原皆官地,其间虽有曾经题准者,本监遂缘此浸渔,以为民害。夫何以朝廷之土地视为已有,滥取租税,充入私囊,惧言官声其欺罔之罪,动辄委诸供进难支,则是利归于已,而过归诸朝廷也。如果赖此租税以补内府不足之用,则皆为公费也;亦宜报入于官,明白支销。孰得而议之?何必隐匿不行开报,而顾忌科道之稽查哉?
伏乞敕下户、工二部会同司礼监巡视科道,将前项房厂在京者行五城兵马,在外者行顺天府,随处查勘。要见租税若干,仍拘本监弘文等科书手吴东儒、史九思、钱阳、顾桧、杨俊、冯惠、贺锡、郝锐、周聚、范杰等质审,实报年收租税作何支用,及未尽报者,逐一清查。应革者议革,毋滋之以蠹国病民;应留者议留,悉取解内库;公需应存多寡以济本监帮补之用者,造报循环文册存查。仍令巡视科道挂号监收,中间如有隐漏者,容科道官查出参奏。
及照楸棍一厂,逼近西山,该监假藉,混占民业。查得先年曾经抚按等官耿随卿等,稔知民病,代为申奏,已经该部复奉钦依查勘。太监李芳捏词妄渎,仍旧侵夺,取煤射利。各厂之中,唯此一厂为害特甚,诚蠹国害民之尤者也。仍乞敕下该部节查题奏文卷及行勘事例,严速催报,或以本厂原额存留。其于混占小民山地,尽数给还。庶国计少纾,民困少息矣。
再照人君之奢俭,四方系之以安危;朝廷之嗜好,左右视之为趋向。甚矣不可不慎也!臣窃观该监开称成造团鳌山,修理宫苑花栏、龙凤船、秋千架,传造金竖柜、白玉盆之类,悉浮费冗用,诚如该监所谓未及外传者也。向者吊取户部银两,在廷诸臣皆谓充足内帑,以备缓急。今果如该监所云,则是以有限之财,供无益之费,臣不知其何取也?盖朝廷费出无经,则小人觊以为利,用无一二,而浸滥则十之七八矣。如成造团鳌山,物料取诸各库,匠作役之在官,其费无几,其工可稽,而遂报万有余金,即一事之冒滥若此,他可知矣。况当中外诎乏之时,果能身亲节俭,以为宫闱法,俾内监诸臣凛然畏法奉公,不敢效尤欺冒,则内帑用足,何事取盈于边输?而司国计者,何至为卖官鬻爵之谋哉?
臣目击时艰,乃敢因事效忠,少冀有裨国用万一。伏望陛下念边饷措处之难,严群小靡滥之费,服食器用,惟以节俭为主。如金柜、玉盆、刻丝之类,皆无益冗费也,悉亟停止。近侍之臣,或以织造采办玩好逢迎陛下者,是即奸贪小人之徒也;则屏斥而深罪之。如此,则正直者进,而好尚日端;节俭成习,而国计日裕矣。’
奉圣旨:‘詹仰庇这厮悖逆,屡次狂妄,着锦衣卫拿来午门前着实打一百棍为民,不许党护奏扰。各监局科道官大使都革了,只照旧行。’”
家居
徜徉林壑十六年
自明·隆庆三年(1569年)詹仰庇被削籍回泉,到万历十三年(1585年)荐起江西参议,居家16年(《明史》作“十余年”,《安溪县志》等作“十三年”,何乔远作“十七年”)。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载:“家居十余年。”
明·何乔远《詹司寇公诗集序》:“詹公咫亭,自年二十九[?詹仰庇生于嘉靖十三年(1534年),隆庆三年(1569年)被削籍,应为“年三十六”之误]以御史建言削籍,徘徊泉山之下者十有七年(?)。”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徜徉林壑十有三年。”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家居十有三年。”
隐居清源山巢云岩
于北山结屋以居
明·隆庆三年(1569年)返回泉州后,詹仰庇即隐清源山(北山,泉山)中峰东侧、与弥陀岩相邻的“巢云岩”,构筑1座“巢云书院”以居,自号“巢云居士”。
清源山上古有巢云岩,元代或元代以前即有人筑室栖隐其中。明·洪武六年(1373年),四松寺僧法义等人合力经营,在该地建成一小禅寺,称“巢云洞”,后寺废。
据明·隆庆黄凤翔《巢云岩记》称,“巢云洞”年远荒颓,鞠为茂草。詹仰庇返泉后,常栖迟此地。一日,偕友人访寻故迹,得故址,乃庀材鸠工,即旧址建书室,左为“流觞亭”,傍注涧水,蓄鱼其中;右为轩窗,俯瞰“观音岩”、“弥陀岩”。规画精雅,皆出詹仰庇心构目营,郡守朱炳如、贰守丁一中、推官李焘咸捐俸以翼厥费。黄凤翔为记。明·黄凤翔《巢云岩记》全文收录于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山川志·清源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凤翔、朱炳如、丁一中、李焘》)
兴泉道副使乔懋敬则拨田若干亩,为詹仰庇充日常生活费用。
詹仰庇在“巢云岩”隐居期间,少与外人接触,只和数位好友相互往来,留连山水之间,寄情吟咏。
詹仰庇自为诗:
“荒岩栖息薜萝情,吾意云山足此生。曲涧泉添宵雨急,高峰石出晓天清。
交加翠竹当窗发,自在黄鹂隔树鸣。会得群公多道气,故来空谷一班荆。”
何乔远《巢云书院碑》有言:称詹仰庇“诛茅巢云山,开水榭于城西,闭户经月,读书不出,时时结社吟诗,开樽倚杖于溪山之间。”
何乔远《詹司寇公诗集序》曰:“良辰佳夕,公无不赏;幽岩清流,公无不探,而悉寓之诗。诗题即殚,辄取杂事、小景抽为赋目,故其摹拟足写奇宕,纂组有以极变态。而公搦管之时,用心独苦,一字未安,或当杯而绎,或即枕而敲,虽流览极富,取材最俭,要以不敢越唐人尺寸……”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归而闭户读书,时时结社吟诗,开尊倚杖溪山之间,悠然不有人世。”
詹仰庇殁有年,其子詹洪鼎曾重修“巢云书院”,奉詹仰庇神主于其中。明·何乔远为立《巢云书院碑》,李光缙为撰《重修巢云书院记》。(按:何乔远碑文和李光缙记文均收录于清·道光《晋江县志·卷4·山川志·清源山》中。)
(详细史料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清源山·巢云岩》)
遗迹
“巢云书院”湮废已久,遗迹无存。
“巢云岩”附近迄今留有詹仰庇镌刻的“一啸台”、“濯缨泉”等石刻。
詹仰庇有诗刻于“巢云岩”上方西北侧“濯缨泉”下方:“浮云有变迁,流水无朝夕。清源孺子身,放歌我自适。”
在巢云岩詹仰庇题刻之右,与詹仰庇同年进士的晋江林云程勒诗1一首:“喷雪度飞云,泉水清如此。玩濯亦以歌,冷然思孺子。”(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云程》)
在“高士峰”3字摩崖石刻下方,镌有“北望泉声作雨,西来云气为巢。”,署“詹仰庇题、何乔远书”。(按:“高士峰”在“巢云岩”上方。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隆庆六年(1572年),惠安知县叶春及镌《高士峰记》于崖间,曰:“高士峰者,故泉山西峰也。泉山西峰,然则曷名高士?以詹侍御……”署名罗浮叶春及撰,惠安黄克晦书。(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叶春及、黄克晦》)
尚书黄光升也在“高士峰”上刻石“青天白日”,以示对詹仰庇的敬意。(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光升》)
家居期间一度起广东参议
万历元年起广东参议
明·万历元年癸酉(1573年)神宗嗣位,录先朝直臣,起詹仰庇为广东参议。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神宗嗣位,录先朝直臣。以仰庇在京时尝为商人居间,不得内召,除广东参议。”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神宗登极,起广东参议。盖是时江陵张居正与大珰表里,故特从外转云。”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神宗登极,起广东参议。”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神宗登极,起广东参议。”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神宗登极,起广东参议。”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神宗初,起广东参议。”
此时詹仰庇的锐气已大不如前,晋京前于康店驿(今属南安市水头镇)受好友黄克晦?(号“吾野”)饯行时,赋《初发康店驿别黄吾野》:
“巢云回首北山隈,客路风尘晓骑催。万里离情依碧草,一天愁思满高台。
逃名久学谢安卧,报国应惭贾谊才。入夜乡关烟雨外,停骖且醉故人杯。”
【按:
①黄吾野:黄克晦号“吾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克晦》。
②康店驿:今属南安市水头镇。巢云:浓云。隈:山、水等弯曲处。
③谢安(320—385年):东晋政治家。
④贾谊(公元前200—公元前168年):洛阳(今河南洛阳东)人,西汉政论家、文学家,时称贾生。
⑤骖:古代驾在车前两侧的马,这里指马车。】
抵任二月即乞疾归
詹仰庇抵任2月,即乞疾归。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寻乞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复乞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抵任阅月,乞疾归。”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抵任阅月,乞疾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抵任两月,乞疾归。”
曾蛰居晋江深沪港阜村
詹仰庇还曾蛰居于晋江深沪璧峰之麓港阜村,徜徉海陬林壑间,写下许多优美的诗篇。
咏深沪,并抒发被黜后心情:
“层崖分五沃,叠屋耸高岗。风土鱼虾薮,邱园粟麦乡。
壁山乔木古,玉井细泉香。独浩乘槎兴,欲寻钓鱼方。”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港·深沪港》)
遨游深沪湾,登宝盖山,吟作:
“宝盖峰高控海东,西来金马远争雄。手摩霄汉千山尽,眼入沧溟百岛通。
虎豹风生幽涧底,鱼龙云起大波中。天涯恍有神仙气,一啸冷然若御空。”(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宝盖山》)
咏石狮“虎啸洞”,有曰:“天涯犹有神仙气,一啸冷然若虚空。”
乘舟往安海,咏沿岸海光山色,无限感慨:
“金鳌排浪驾神仙,玉女来从镜内看。水殿夜阑嘘蜃螟,石梁潮满卧龙寒。
芳樽莫待沧洲老,明月何妨白露涌。听醉波声陵谷改,海天一哭独凭栏。”
(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古港·安海港》)
万历十三年荐起江西参议,历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寺少卿
明·万历十年(1582年)六月张居正(习称“江陵相”)卒,十二月权宦冯保被逐。
万历十三年(1585年),经南京御史、同乡郭惟贤等疏荐,詹仰庇起江西参议,旋改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寺少卿。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起官江西,再迁南京太仆少卿。”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逮江陵(张居正)卒,大珰保(冯保)逐,同邑郭中丞惟贤征用,遂疏荐仰庇,于是复起家江西参议,旋转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少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郭惟贤》)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复起江西参议,旋转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少卿。”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抚、按交章奏荐,复起江西参议,转山东副使、南京太仆寺少卿。”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复起江西参议,转山东按察副使、南京太仆少卿。”
入朝
万历十五年入为左佥都御史
明·万历十五年(1587年),詹仰庇入为左佥都御史。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入为左佥都御史。”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晋左佥都御史。
诸所振刷论建,如申饬御史出巡事宜、拟定章奏体式、为蔡文庄(蔡清谥文庄》)请谥,侃侃缕缕,心地磊落。其持论以正纲纪、崇体统为重,时论翕然归之。”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晋左佥都御史……”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晋左佥都御史。
为蔡虚斋请谥,而虚斋得谥曰‘文庄’也。他如申饬御史出巡事宜,及定拟章奏体式,具见施行。”(蔡清字“虚斋”,谥“文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蔡清》)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入为左佥都御史。”
中官鲸暗中扰乱朝政,阁部揭发指控,神宗对此犹豫未决。仰庇上疏指出:“巨奸不除,群疑未释,乞亟处分。”神宗方下决心下令放逐。
附:詹仰庇《为蔡文庄请谥》疏全文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11·风俗人物之八·征文·疏》收录左佥都御史詹仰庇万历十五年(1587年)《为蔡文庄请谥》疏文全文曰:
“万历十五年,都察院左佥都御史詹仰庇题为‘一代醇儒,公论已定,表章犹阙,恳乞圣明核实赐谥,以示劝惩,以光人文’事:
‘臣惟帝王之治,莫先乎重道而崇儒。夫重道崇儒者,帝王所以砺世磨钝也。风化人心,世道国脉,于焉攸系。臣伏睹我朝治教休明,皆由列圣相承,以此为首务。我皇上绍隆圣统,茂明帝学,尤孳孳汲汲,加意儒硕而表章之。是故士之幸而生于我朝,其修身得道,妙契圣贤之真传,如薛瑄、胡居仁、陈献章、王守仁者,既得进而从祀孔庭,庙食百世;其饬躬砥行,确守圣贤之正轨,如罗伦、罗洪先者亦得谥为文恭、为文毅,以六品之秩,而被华衮之褒。盖所以阐扬往哲、广厉来人,风化以振,人心以淑。世道有所维而益盛,国脉有所培而益昌矣。乃臣之愚,以诸臣之外,有德足以从祀,而俎豆之议未遑;贤足以得谥,而易名之典未及者;则于臣乡得一人焉,南京国子监祭酒蔡清是已。(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罗伦、蔡清》)
按清平生事实,臣闻之故老,读其著书,考诸《皇明政要》、《理学名臣录通纪》、《吾学编》、《宪章录》、《八闽通志》之所纪载,参诸海内缙绅之所议论,确然有据者,敬为皇上陈之。
清以成化甲辰(成化廿年,1484年)进士为礼部主事三年,调吏部复除礼部。既而乞南,既而请告。正德(1506—1521年)间,起江西按察司副使,提督学校。当其时,宁庶人(宁王)内蓄异志,外以虚礼与士大夫相结,笼以智数,胁以威权,盖无不游其彀中者。清独守正秉礼,屹然特立。故事,三司以朔望朝王,次日乃谒孔子。清请先谒孔子,而后朝王。至其贺王诞日,清又独去朝服中蔽膝。宁庶人衔之,于是有乘间言清与先臣林俊厚者。宁庶人益忌清,清遂引疾去。尝语人曰:?宁藩所谓智足以拒谏,辩足以饰非,今虽逆节未萌,然竟可虑;但愿老天助宋而已。?盖是时清已预见其微矣。
既家居,杜门扫轨,潜心力学,以六经为正宗,四书为嫡传,周、程、张、朱为真派,研究细绎,摩拟阐解,有《四书蒙引》、《易经蒙引》、《性理要解》诸书。盖朱熹发明圣贤之旨,而清又发明朱氏之言,四方学者宗之,至今不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朱熹》)
乃其励志好修,省身克已,行不愧影,寝不愧衾,则又见于《密箴》一书。今观其言,皆身心性情之实功,而不事口耳;皆天下国家之实用,而不为眩虚。与瑄之《读书录》,实足相拟。先臣林俊称其凝重端雅,操养力专,而进取之念略;好古笃信,真风渊轨,使人躁息妄消。郑晓称其明经博学,行洁心醇,气清而色和,外简而内辩,可谓知清者。
臣尝取清生平反复论之:
力抗藩王,独立不惧,劲节也;方宁庶人舞智炫才,盛有贤称,而明炳几先,睹于未形,早见也;超然远遁,不俟终日,亭亭物表,皎皎霞外,高行也;平居非圣人之书不观,非圣人之道不谈,正学也;躬行实践,不愧屋漏,真修也;朱熹有功于圣人,而清则有功于朱氏,羽翼经传,折衷群言,即今经筵、日讲、虎观诸儒臣之所劝诵,亦多采其说,推之四方,家传人诵,为人士式,佐国家万年同文之治于无穷,懋功也。
若其屡辞名位而不居;退甘穷约而无愠;官至四品,家无数金,恒借贷于人,以为生贵而能贫;此犹其细者。而衡文骘士,藻鉴精明,识陈琛于埃尘,拔舒芬于困滞,贤人魁士,多出其门,此亦其余绪耳。(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陈琛》)
臣尝以为使当时江右诸司,得如清辈数人,则据经守正,当有以逆折宁庶人之奸萌,而淮南之谋必寝。使清不去,去而不死且复用,则宏识訏谋,当有以匡持乎时事,而东山之望必售;使仕者而知所景行,则淡泊宁静,必无干名竞进之心;学者而知所向方,则笃实潜修,必无好高为人之病;士之明经应举者,但习清之书、守清之说而不倍,则其所为文,粹然一出于正,又安有离经叛道,操戈入室,而流于二氏、六子之归者哉!
皇上方留心九经,崇尚正学,唯士习、文体为拳拳。臣谓欲端士习而正文体,则请表章此一臣以风天下;而所为表章之者,惟有从祀及谥典耳。曩议从祀,在廷诸臣多言清当从祀者,后以其典重而举不欲轻,姑缓以俟论定。
臣愚谓清之贤无愧于薛瑄、胡居仁、陈献章、王守仁、罗伦、罗洪先之俦,即从祀之典未及再议,若且予之谥,则确乎其不为过。皇上试举清人品询之在廷,有能置议者乎?试举《蒙引》一书,有一人不诵习者乎?试询以谥之与从祀当否,有称不当者乎?盖非臣私论,实在廷诸臣之论也;亦非臣及在廷诸臣之心,而四方人士所共仰望之心也。
抑臣又有感焉,前代从祀率不乏人,以区区之宋,自周、张、程、朱四子外,犹有邵雍、司马光、杨时、胡瑗、欧阳修等,乃独我朝二百余年而始进一薛瑄,往岁而始进胡居仁、陈献章、王守仁三人,则已夸诩以为盛,即以造诣践履,笃实纯粹如蔡清者,犹然靳之俎豆,不得侪于杨时、胡瑗之列。何我明之不逮宋远也?无亦持议者操疑难之心,甘于所闻,淡于所见,屈服前代,而求备当朝;遂使俊伟之流品,湮郁于评论之苛,而昌炽之人文,遏佚于慎重之过乎?
臣愿皇上加意一代之规,稍弘崇奖之路,敕下该部查访。如果臣言不谬,先将蔡清比照罗伦、罗洪先二臣事例,赐谥易名;而从祀之典不难再议而续举焉。仍将我朝诸理学儒臣博访精核,或当请谥,或当请祀,一体表扬,令人知圣意之所向,相与修实行,崇正学。其于风化人心世道国脉,所裨非浅鲜矣。’
奉圣旨:‘礼部知道。’”
晋左副都御史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进左副都御史。”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晋左副都御史……”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晋左副都御史。”
万历十七年稍升刑部右侍郎,甫数月引疾归
詹仰庇初以直节负盛名,复职后虽对朝政有些振刷论建,如申饬御史出巡事宜、定拟章奏体式以及请逐擅权玩法的中官鲸等,但为保禄位,攀附权贵,踪迹颇著,清议不容,被给事中王继光、主事姜士昌、员外郎赵南星、南京御史王麟趾等人交章论劾。
詹仰庇不自安,6次上章求去。帝慰留,众议不止。
万历十七年(1589年),稍升刑部右侍郎(习称“司寇”或“少司寇”),甫数月引疾归。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
“仰庇初以直节负盛名,至是为保位计,颇不免附丽。
饶伸以科场事劾大学士王锡爵、左都御史吴时来,仰庇即劾伸。进士薛敷教劾时来及南京右都御史耿定向,仰庇未及阅疏,即论敷教排陷大臣,敷教坐废。及吏部侍郎赵焕、兵部侍郎沈子木相继去,仰庇谋代之,踪迹颇著。
给事中王继光、主事姜士昌、员外郎赵南星、南京御史王麟趾等交章论列。仰庇不自安,屡求去。帝虽慰留,而众议籍籍不止。
稍迁刑部右侍郎。移疾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
“晋……刑部右侍郎,一以正纪纲、崇体统为意,遂为后进所不喜。
亡何,移疾乞归。”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迁刑部右侍郎。
甫数月,引疾乞休,连六疏,乃得请。”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神宗登极,起官刑部侍郎。乞归。”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
“晋……刑部右侍郎。
甫数月,引疾乞休,连六疏,乃得请。”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累迁刑部侍郎。乞归。”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
“迁刑部右侍郎。诸所振刷论建,皆惬时论。
引疾归。”
晚年
詹仰庇致仕归后,晚年定居泉州,故居在泉州承天寺北桂坛铺,地称詹衙埕。新门外笋江另有别墅“笋江水榭”。
家居
明·何乔远《詹司寇公文集序》:
“清溪詹公咫亭系御史以至列卿,其于生民之病无日不在怀,而于国家之事知无不言,言无不为如其家政……
其家居之日,结屋于巢云、水榭之间,流览百氏,含茹往古,虽至晚岁未尝一日舍书,至于玄经内典莫不讨究,乃其所出以应酬于世绝少,盖公心所存不在于是。”
明·李光缙《少司寇詹先生传》:“晚益嗜学,书册未尝去手,亦喜观佛书,绰有妙契。”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家居,复与耆儒契密,谈古道今,留连溪山间如故。行部使者、郡国守相,图见颜色,一切谢绝之。顾诸公时时伺仰庇言为是非,民之困征税、苦牵诬者,得其居常慨叹之声,焦蒿之色,而田里间脉脉蒙覆露矣。仰庇居乡,使人有所慕而为善,有所畏而不敢为不义。”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家居寡接,惟与二、三同志谭古道今。布衣笋舆,留连溪山间,如曩兴至,必有赋咏,皆超脱工炼,潇然物外之思。行部使者、郡国守相旌旄相属,不获一望见颜色,顾时时伺其言论为时政因革。
闾阎脉脉蒙覆露,居乡恂恂,而训子弟、戢童仆尤为严饬。厅事设二屏,大书‘君子之道’四及‘博学’、‘审问’二节,常在左右以自省。”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75·杂志上》引《续小学》曰:
“詹司寇仰庇(家训)曰:
‘吾侪教子弟最不可使之闲逸。士、农、工、商务任其职业,如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则放辟邪侈,从闲而投。故子弟能读书者,专责之攻举业。不能者,径令其经商、业农,何足为辱?
今世所病在盗窃读书之名,延师延友费许多财钱,以欺父母兄弟妻孥,游手游食究竟万无一益。此虽子弟之过,亦其父兄教之不善欤。’”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明宅》:“侍郎詹仰庇宅:在中和铺,即今所云詹厝山。”
《泉州府志·寺观》:“明·万历三十二年(1604年),(泉州)地震,(开元寺)东塔顶盖折(第二三层扶栏因之并碎),邑人詹仰庇修。”并题《咏开元双塔金标》七律1首勒于塔中(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寺庙·开元寺·东塔》)。诗曰:
“石塔双飞飘渺间,凌虚顶上结金团。晴光闪烁天中落,紫气飘摇云外寒。
过雁犹惊明月动,腾龙误作宝珠看。欲擎霄汉惭无力,万古孤高一点丹。”
笋江水榭
“笋江水榭”是詹仰庇回乡后在泉州新门外笋江所筑别墅。(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水利·笋江》)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中宅·明宅》:“侍郎詹仰庇宅……又有笋江水榭。”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外古迹·笋江水榭》:“笋江水榭,在笋江。詹仰庇所筑。”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12·古迹志坊宅附·城外古迹·笋江水榭》并收录如下笋江水榭题咏:
詹仰庇自为诗云:
“江亭行乐及春初,百卉芳菲宿雨余。石畔□攒青干合,墙头粉缀绿苞舒。
风来竹簟香偏好,日照芳池锦不如。结伴但来花下坐,闲情宜抱碧尊虚。”
明·黄凤翔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凤翔》):
“早年卜筑水云乡,投绂归来鬓未苍。幽鸟名花文杏馆,碧渠芳径午桥庄。
杯沉星漠双虹绕,袖把烟波六月凉。更喜羊求相过从,嗽流枕石日徜洋。”
“诹莽平畴一草亭,水云掩映酒杯青。濠梁惠子能相乐,楚泽累臣旧独醒。
夜静不烦思鹤唳,秋高久已共鸿冥。烟霞回首江城近,漫向天边认客星。”
明·何乔远诗(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曲曲江头槛,依依雨后花。璚英团白雪,绛蕊簇丹砂。蹋踘新名绣,旗枪别样茶。东西随地胜,素艳各天葩。”
“投轨芳标远,开园列树嘉。青门垂款接,朱绂委高华。怀满花前倒,灯悬叶底斜。雨余江路滑,归夜不知赊。”
明·黄克晦《过水榭怀詹汝钦山东观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克晦》)诗:
“玉人衔命赋西征,柳外虚亭久不行。溪草犹深歌处路,山禽已换别时声。
书传白雁过彭蠡,冠戴神羊入鲁城。七十二君封禅地,悬知无限古今情。”
万历廿六年“七老同游”
明·万历廿六年(1598年)八月,詹仰庇参加庄国祯(户部右侍郎致仕)倡组的“七老同游”团,与曾任云南布政使司左参政的黄思近、从汝宁知府任上退休的林云程、在广西按察副使任上罢归的欧阳模、以南京礼部尚书衔退休的黄凤翔、在右副都御史任上罢归的林乔相一道,几年间畅游泉州、晋江、南安、安溪等地名山大川、峰泉洞石,以诗纪游。(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庄国祯、黄思近、林云程、欧阳模、黄凤翔、林乔相》、《泉南著述·山游吟稿》)
万历卅二年卒
詹仰庇里居20余年,明·万历卅二年(1604年)九月卒,年七十一。部复谓其平生忠正敢言,始终廉洁无玷,给于恤典拜祭一坛,赐祭葬减半,准建特祠于泉州学宫。
《明史·卷215·列传第103·詹仰庇》:“久之,卒。”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四·彰献·明·科第·仰庇》:“卒,赐祭葬,赠尚书。”
清·乾隆《钦定大清一统志·卷328·泉州府·人物·明·詹仰庇》:“卒。”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卒,赠刑部尚书。”
钦定四库全书《福建通志·卷45·人物3·泉州府·明·詹仰庇》:“卒,赐祭葬,赠尚书。”
清·道光《晋江县志·卷38·人物志·名臣2·明·詹仰庇》:
“二十余年卒,年七十一。
赐祭葬,赠刑部尚书,特祀学宫。”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归里二十余年而卒,年七十一。
赐祭葬,赠刑部尚书。”
詹仰庇墓在南安凤双林;一说在南安县西北廿二都观音山。
据《安溪县志》记载,县城的直街原有“父子侍御坊”,是明·万历年间(1573—1620年)为詹源、詹仰庇父子而立的。
安溪县祥华乡美仑村内的石牌岭下詹氏“凤池小宗”祠堂,正殿左侧有一神龛,奉祀着詹仰庇的坐像。龛两旁有镌联:“铁血宏猷资国政,真神直谏正人心。”
著述
詹仰庇遗著有《詹少司寇奏疏》和《咫亭文集》传世。
《古今图书集成·泰山部》录有詹仰庇《登泰山》七言律诗两首:
“《登泰山》(明·詹仰庇):
其一:
‘出城已爱数高峰,上岭双眸翠万重。涧道乱鸣崖下瀑,山僧遥撞客来钟。
回岩天盖倾东海,怪壁风涛韵古松。胜绝只欣酬夙约,神仙何处更相逢。’
其二:
‘汉检秦封空复闻,铜梁金瓦祀元君。坐观万象终无极,下瞰千峰总不分。
酒后残更沧海日,封中终古石楼云。拂衣未遂烟霞癖,犹喜登临隔世氛。’”
评价
清·康熙《安溪县志·卷7·风俗人物之4·彰献·明·科第·仰庇》:
“友人潘洙言:‘使詹公立朝,有虎豹在山之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潘洙》)
苏茂相言:‘詹公乡居,所谓?不用之用,无功之功?。’”(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苏茂相》)
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74·司寇詹咫亭先生仰庇》:
“黄文简言:‘公立朝謇谔百折不回,居乡使人有所慕而为善,有所畏而不敢为不义。’(黄凤翔谥“文简”。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黄凤翔》)
友人潘洙言:‘使公立朝,有虎豹在山之势。’
何镜山言:‘公俊伟光明,豪杰之作用,绳检律,操圣贤之家法焉。”(何乔远号“镜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何乔远》)
《钦定古今图书集成.明伦汇编.氏族典·卷372·詹姓部列传·明·詹仰庇》:“仰庇立朝謇谔,百折不回,其居乡恂恂如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