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 迈

【字,号容斋,别号野处,谥“文敏”,
南宋·江西饶州鄱阳(今波阳县)人。】

  洪皓季子。
  绍兴十五年进士,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敕令所删定官。
  福州教授。
  累迁吏部郎兼礼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左司员外郎。
  接伴使。
  起居舍人,贺金国主登位使。
  起知泉州。

    ——知泉州。
    ——后裔多有居泉州。

  转知吉州,除起居舍人。
  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参史事。
  知赣州。
  知建宁府。
  知婺州。
  迁敷文阁待制。
  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翰林学士。
  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
  致仕,卒。
  著述。

    ——著述极多。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容斋随笔》。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夷坚支志》。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记法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南朝史精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野处类稿》。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万首唐人绝句诗》。

  洪迈(1123-1202年),字景庐,号容斋,别号野处,谥文敏,南宋·江西饶州鄱阳(今波阳县)人。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有传。

洪皓季子

  洪迈洪皓的第3子,兄弟8人。(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洪皓》)

  洪皓(1088—1155年),字光弼,宋•江西鄱阳人。南宋初出使金国,羁留15年,忠义之声闻于天下,宋高宗誉其“忠贯日月,虽苏武不能过”归国后为秦桧所忌,屡遭迫害致死,秦桧死后才得以平反。

  洪迈7岁时,父洪皓使金遭金人扣留未还,随兄洪适洪遵攻读。10岁时随兄洪适避乱,尝往返于秀州(今浙江嘉兴)、饶州之间。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景卢季子也。幼读书日数千言,一过目辄不忘,博极载籍,虽稗官虞初,释老傍行,靡不涉猎。从二兄试博学宏词科,独被黜。”

  后洪迈兄弟各有成就,尤以长兄洪适、二兄洪遵洪迈名闻天下,世有“三之称,与北宋•苏洵苏轼苏辙父子“三齐名。又有“一门三丞相四学士”之说,指洪皓洪适洪遵洪迈父子4人。

绍兴十五年进士,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敕令所删定官

  绍兴十五年(1145年),洪迈登进士,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绍兴十五年始中第,授两浙转运司干办公事,入为敕令所删定官。”

福州教授

  其时洪皓已自金返国出知饶州,与秦桧不睦,洪迈受累被排挤出为添差福州教授。洪迈不赴福州任而至饶州侍奉父母,直至绍兴十九年(1149)方才赴任。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秦桧投闲,憾未已,御史汪勃知其父不靖之谋,遂出添差教授福州。”

累迁吏部郎兼礼部,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左司员外郎

  绍兴廿八年(1158年),洪迈归葬父后,召为起居舍人、秘书省校书郎兼国史馆编修官、吏部员外郎。绍兴卅一年(1161年),授枢密院检详诸房文字,迁左司员外郎。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累迁吏部郎兼礼部。

  上居显仁皇后丧,当孟飨,礼官未知所从,请遣宰相分祭,奏可。

  除枢密检详文字。建议令民入粟赎罪,以纾国用,又请严法驾出入之仪。

  (绍兴) 三十一年,议钦宗谥,曰:‘渊圣北狩不返,臣民悲痛,当如楚人立怀王之义,号怀宗,以系复仇之意。’不用。

  吴璘病笃,朝论欲徙吴拱代之。曰:‘氏以功握蜀兵三十年,宜有以新民观听,毋使尾大不掉。’

  知枢密院事叶义问出视师,奏以参议军事。至镇江,闻瓜洲官军与金人相持,遑遽失措。会建康走驿告急,义问遽欲还,力止之曰:‘今退师,无益京口胜败之数,而金陵闻返旆,人心动摇,不可。’

  迁左司员外郎。”

接伴使

  绍兴卅二年(1162年)春,金世宗·完颜雍遣使议和,洪迈为接伴使,奏更“屈己含忍”的接伴礼数,力主“土疆实利不可与,礼际虚名不足惜。”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绍兴)三十二年春,金主褒遣左监军高忠建来告登位,且议和,为接伴使,知阁门张抡副之。

  上谓执政曰:‘向日讲和,本为梓宫、太后,虽屈己卑辞,有所不惮。今两国之盟已绝,名称以何为正,疆土以何为准,朝见之仪,岁币之数,所宜先定。’

  入辞,上又曰:‘朕料此事终归于和,欲首议名分,而土地次之。’于是奏更接伴礼数,凡十有四事。自渡江以来,屈己含忍多过礼,至是一切杀之,用敌国体,凡远迎及引接金银等皆罢。

  既而高忠建有责臣礼及取新复州郡之议,以闻,且奏言:‘土疆实利不可与,礼际虚名不足惜。’礼部侍郎黄中闻之,亟奏曰:‘名定实随,百世不易,不可谓虚;土疆得失,一彼一此,不可谓实。’兵部侍郎陈俊卿亦谓:‘先正名分,名分正则国威张,而岁币亦可损矣。’”

起居舍人,贺金国主登位使

  洪迈进起居舍人,旋因议遣使赴金报聘,洪迈慨然请行,于是假翰林学士充贺金国主登位使,绍兴卅二年(1162年)四月赴金国燕京,七月回朝,被殿中侍御史张震“使金辱命”论罢。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进起居舍人。

  时议遣使报金国聘,三月丁巳,诏侍从、台谏各举可备使命者一人。初,之接伴也,既持旧礼折伏金使,至是,慨然请行。于是假翰林学士,充贺登位使,欲令金称兄弟敌国而归河南地。

  夏四月戊子,辞行,书用敌国礼,高宗亲札赐等曰:‘祖宗陵寝,隔阔三十年,不得以时洒扫祭祀,心实痛之。若彼能以河南地见归,必欲居尊如故,正复屈己,亦何所惜。’奏言:‘山东之兵未解,则两国之好不成。’

  至燕,金阁门见国书,呼曰:‘不如式。’抑令使人于表中改‘陪臣’二字,朝见之仪必欲用旧礼。初执不可,既而金锁使馆,自旦及暮水浆不通,三日乃得见。金人语极不逊,大都督怀忠议欲质留,左丞相张浩持不可,乃遣还。

  七月,回朝,则孝宗已即位矣。殿中侍御史张震使金辱命,论罢之。”

起知泉州

  知泉州

  隆兴元年至乾道二年(1163—1166年),洪迈出知泉州。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明年,起知泉州。”

  洪迈知泉州时,率眷择居泉州郡城东门草埔尾(今泉州市温陵北路与湖心街交叉路口),为草埔尾氏肇基始祖。今草埔尾氏大宗祠尚存。(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民系•泉州祠堂•草埔尾氏大宗祠)

  后裔多有居泉州

  洪迈诸子、孙多有居泉州传衍的:

  次子十九郎(洪植)宰泉州武荣(南安县,县治丰州古称武荣),择吉同安翔风里十三都柏埔村(今新店洪厝村);秩满授江西信州通判,开禧元年(1205年)回闽丁忧,遂挈族定居泉州(晋江、同安),后裔成泉州望族。《钟山氏》手抄谱称洪植卒葬晋江洪窟姑嫂塔附近,穴名“鹰扑兔”

  子十八郎后裔定居晋江屿头。

  子十七郎洪石缨),淳熙(1241—1252年 )间从江西乐平徙居龙山,肇基晋江洪窟(今石狮市蚶江镇洪窟村)衍传。洪窟氏奉洪石缨洪十七郎)为肇基始祖,今洪窟氏祠堂仍存。(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民系•泉州祠堂•洪窟氏祠堂》)

  子十六郎因孙天锡遇害事件,天凤天鸾天福天养诸孙避祸也各分道扬镳,分散定居于南安之华美,凤山杏埔和安溪、永春、石狮之蚶江、林边洪厝。(参见泉州历史网《泉州人名录·天锡》)

转知吉州,除起居舍人

  乾道二年(1166年),洪迈转知吉州(今江西吉安),旋除起居舍人。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乾道二年复知吉州。入对,遂除起居舍人。

  直前言:‘起居注皆据诸处关报,始加修纂,虽有日历、时政记,亦莫得书。景佑(北宋•仁宗年号,1034—1038年)故事,有《迩英延义二阁注记》,凡经筵侍臣出处、封章进对、宴会赐予,皆用存记。十年间稍废不续,陛下言动皆罔闻知,恐非命侍本意。乞令讲读官自今各以日得圣语关送修注官,令讲筵所牒报,使谨录之,因今所御殿名曰《祥曦记注》。’制可。”

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参史事

  乾道三年(1167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乾道)三年,迁起居郎,拜中书舍人兼侍读、直学士院,仍参史事。父忠宣、兄皆历此三职,又踵之。

  奏:‘三省事无钜细,必先经中书书黄,宰执书押,当制舍人书行,然后过门下,给事中书读,如给、舍有所建明,则封黄具奏,以听上旨。惟枢密院既得旨,即书黄过门下,例不送中书,谓之密白,则封驳之职似有所偏,况今宰相兼枢密,因而厘正,不为有嫌。望诏枢密院。凡已被制敕,并关左右省依三省书黄,以示重出命之意。’报可。”

知赣州

  乾道六年(1170年)知赣州(今江西赣州)。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乾道)六年,除知赣州。

  起学宫,造浮梁,士民安之。

  郡兵素骄,小不如欲则跋扈。郡岁遣千人戍九江,是岁,或怵以至则留不复返,众遂反戈,民讹言相惊,百姓汹惧。不为动,但遣一校婉说之,俾归营,众皆听,垂橐而入,徐诘什五长两人,械送浔阳,斩于市。

  辛卯(乾道七年,1171年)岁饥,赣适中熟,移粟济邻郡。僚属有谏止者,笑曰:‘秦越瘠肥,臣子义耶?’”

知建宁府

  后徙知建宁府(今福建建瓯)。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寻知建宁府。

  富民有睚眦杀人衷刃篡狱者,久拒捕,正其罪,黥流岭外。”

知婺州

  淳熙十一年(1184年)知婺州(今浙江金华)。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淳熙)十一年知婺州。

   奏:‘金华田多沙,势不受水,五日不雨则旱,故境内陂湖最当缮治。命耕者出力,田主出谷,凡为公私塘堰及湖,总之为八百三十七所。

  婺军素无律,春给衣,欲以缗易帛,吏不可,则群呼啸聚于郡将之治,郡将惴恐,姑息如其欲。至,众狃前事,至以飞语榜谯门。以计逮捕四十有八人,置之理,党众相嗾,哄拥轿,曰:‘彼罪人也,汝等何预?’众逡巡散去。戮首恶二人,枭之市,余黥挞有差,莫敢哗者。事闻,上语辅臣曰:‘不谓书生能临事达权。’”

迁敷文阁待制

  迁敷文阁待制。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特迁敷文阁待制。

  明年召对。

  首论‘淮东边备六要地:曰海陵,曰喻洳,曰盐城,曰宝应,曰清口,曰盱眙。’谓‘宜修城池,严屯兵,立游桩,益戍卒。’

  又言:‘许浦宜开河三十六里,梅里镇宜筑二大堰,作斗门,遇行师,则决防送船。’

  又言:‘冯湛创多桨船,底平樯浮,虽尺水可运。今十五六年,修葺数少,不足用。’谓‘宜募濒海富商入船予爵,招善操舟者以补水军。’

  上嘉之。”

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
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翰林学士

  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又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淳熙十三年(1186年)九月拜翰林学士。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以提举佑神观兼侍讲、同修国史。初入史馆,预修《四朝帝纪》。

  进敷文阁直学士、直学士院。讲读官宿直,上时召入,谈论至夜分。

  (淳熙)十三年九月,拜翰林学士,遂上《四朝史》,一祖八宗百七十八年为一书。”

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

  绍熙元年(1190年),授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绍熙改元,进焕章阁学士、知绍兴府。

  过阙奏事,言新政宜以十渐为戒。上曰:‘浙东民困于和市,卿往,为朕正之。’再拜曰:‘誓尽力。’

  至郡,核实诡户四万八千三百有奇,所减绢以匹计者,略如其数。”

致仕,卒

  提举玉隆万寿宫。绍熙二年(1191年)上章告老,进龙图阁学士、礼部员外郎。嘉泰二年(1202年)以端明殿学士致仕;是岁卒,年八十,赠光禄大夫,谥文敏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

  “提举玉隆万寿宫。

  明年,再上章告老,进龙图阁学士。

  寻以端明殿学士致仕。是岁卒,年八十。赠光禄大夫,谥‘文敏’。”

著述

  著述极多

  洪迈学识渊博,熟悉典故,著述极多。收入《四库全书》的有《容斋随笔》、《夷坚志》、《史记法语》、《经子法语》、《南朝史精语》、《野处类稿》、《万首唐人绝句诗》等,以《容斋随笔》、《夷坚志》最著。

  《宋史·卷373·列传132·洪皓·子》:

  兄弟皆以文章取盛名,跻贵显,尤以博洽受知孝宗,谓其文备众体。?

  考阅典故,渔猎经史,极鬼神事物之变,手书《资治通鉴》凡三。

  有《容斋五笔》、《夷坚志》行于世,其它著述尤多。

  所修《钦宗纪》多本之孙觌,附耿南仲,恶李纲,所纪多失实,故朱熹王允之论,言佞臣不可使执笔,以为不当取所纪云。”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亦称《容斋五笔》,共74卷,包括《容斋随笔》16卷、《续笔》16卷、《三笔》16卷、《四笔》16卷、《五笔》 10卷。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18•子部28•杂家类2•容斋随笔》:

  “《容斋随笔》十六卷、《续笔》十六卷、《三笔》十六卷、《四笔》十六卷、《五笔》 十卷(内府藏本),宋•洪迈撰。

  景卢,鄱阳人,之子。绍兴十五年(1145年)进士,历官端明殿学士。事迹具《宋史》本传。

  其书先成《随笔》十六卷,刻于婺州。淳熙(1174—1189年)间传入禁中,孝宗称其有议论。因重编为《续笔》、《三笔》、《四笔》、《五笔》。

  《续笔》有隆兴三年(?隆兴无三年,应为二年,1164年)自序。《三笔》有庆元二年(1196年)自序。四笔有庆元三年(1197年)自序。亦各十六卷。而五笔止十卷,盖未成而遂没矣。

  其中自经史诸子百家以及医卜星算之属,凡意有所得,即随手札记,辩证考据,颇为精确。如论《易》说卦寡发之为宣发,论《豳风》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之文为农民出入之时,非指蟋蟀,皆于经义有补。尤熟于宋代掌故,如以宋自翰林学士入相者非止向敏中一人,驳沈括《笔谈》 之误,又引国史《梁颢传》证陈正敏《遁斋闲览》所记八十二岁及第之说为不实,皆极审核。

  惟自《序》称作《一笔》首尾十八年,《二笔》十三年,《三笔》五年,《四笔》不费一岁。盖其晚年撰《夷坚志》,于此书不甚关意,草创促速,未免少有牴牾。如谓刘昭注《后汉书》五十八卷,补志当在其中,而不知所注乃司马彪《续汉书志》,章怀太子以后《汉书》无志,移补其阙。又驳宣和《博古图》释云雷磬所引臧文仲以玉磬告籴之文,谓《左传》并无其说,而不知出自《国语》中,颇为失检。又如史家本末及小学字体,皆无所发明,而缀为一条,徒取速成,不复别择。

  然其大致,自为精博。南宋说部,终当以此为首焉。

  前有嘉定壬申(嘉定五年,1212年)何异序,明•李瀚马元调先后刊行之。

  考《永乐大典》所载应俊合辑《琴堂谕俗编》中,有引《容斋随笔》所论服制一条,而今本无之,岂尚有所脱佚欤?明人传刻古书,无不窜乱脱漏者, 此亦一证矣。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夷坚支志》

  《夷坚志》共420卷,包括甲至癸200卷,支甲至支癸100卷,三甲至三癸100卷,四甲四乙20卷,至清代所见,仅存自支甲至支戊50卷,书名仍作《夷坚志》,《四库全书》改为《夷坚支志》。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142子部52小说家类3夷坚支志》:

  “《夷坚支志》五十卷(编修汪如藻家藏本),宋•洪迈撰。

  所著《容斋随笔》,已著录。

  是书所记,皆神怪之说,故以《列子夷坚事为名。考《列子》谓大禹行而见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坚闻而志之,正谓珍禽异兽,如《山海经》之类。杂录仙鬼诸事,而名取于斯,非其本义。然唐华原尉张慎素已有《夷坚录》之名,则亦有所本也。

  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夷坚志》甲至癸二百卷,支甲至支癸一百卷,三甲至三癸一百卷,四甲四乙二十卷,共四百二十卷。赵与旹《宾退录》亦载《夷坚志》三十二编,凡三十一序,不相重复。各节录其序之大略,颇为详备。

  此本仅存自甲至戊五十卷,标题但曰《夷坚志》。以其序文校与之所载,乃支甲至支戊,非其正集。惟与记支丙作支景,谓避其曾祖之嫌名,而此仍作丙,殆传写者所改欤?
胡应麟《笔丛》谓所藏之本有百卷。核其卷目次第,乃支甲至三甲共十一帙。此殆氏之本,又佚其半也。

  朱国桢《涌幢小品》不知为志中之一集,乃云《夷坚志》本四百二十卷,今行者五十一卷。盖病其烦芜删之,则误之甚矣。

  陈振孙为谬用其心,其说颇正。

  陈栎《勤有堂随录》则谓欲修国史,借此练习其笔,似乎曲为之词。

  然其中诗词之类,往往可资采录,而遗闻琐事,亦多足为劝戒,非尽无益于人心者。小说一家,历来著录,亦何必拘于方隅,独为书责欤?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史记法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65•史部21•史钞类•史记法语》:

  “《史记法语》八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宋•洪迈编。

  景卢,鄱阳人,绍兴乙丑(绍兴十五年,1145年)中博学鸿词科,官至端明殿学士,谥文敏,事迹具《宋史》本传。

  是编于《史记》百三十篇内,自二字以上、句法古隽者,依次标出,亦间录旧注。盖与《经子法语》等编同以备修词之用。

  《书录解题》载之《类书类》,称十八卷。此本乃止八卷,似非完书。然卷末有题识一行云:‘淳熙十二年(1185年)二月刊于婺州。’是当时刊本实止八卷,《书录题解》所载,衍一‘十’字明矣。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经子法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31•子部41•杂家类存目8•经子法语》:

  “《经子法语》二十四卷(浙江巡抚采进本),宋•洪迈撰。

  有《史记法语》,已著录。

  兄弟并以词科起家,此书盖即摘经子新颖字句以备程试之用者。

  凡《易》一卷,《书》二卷,《诗》三卷,《周礼》二卷,《礼记》四卷, 《仪礼》、 《公羊传》、《谷梁传》、《孟子》、《荀子》、《列子》、《国语》、《太玄经》各一卷,《庄子》四卷。体例略如类书,但不分门目,与经义绝不相涉。

  朱彝尊以《易法语》一卷、《诗法语》一卷之类散入《经义考》各门之中,题曰未见,未免失考矣。”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南朝史精语》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65•史部21•史钞类•南朝史精语》:

  “《南朝史精语》十卷(浙江汪启淑家藏本),宋•洪迈撰。

  于诸书多有节本。其所纂辑,自《经子》至《前汉》皆曰《法语》 ,自《后汉》至《唐书》皆曰《精语》。此所摘宋、齐、梁、陈四朝史中之语也。

  凡《宋书》四卷、《齐书》三卷、《梁书》二卷、《陈书》一卷。其去取多不可解。

  即以卷首《宋本纪》考之。如《桓玄刘迈书》有云:‘北府人情云何,近见刘云何所道’,乃独摘“北府人情云何’句。《宋顺帝反正诏》曰:‘故顺声一唱,二溟卷波,英风振路,宸居清翳’,乃独摘‘二溟卷波’句。高祖北讨,加领征将军、司、豫二州刺史,以世子为徐、兖二州刺史,下书有云: ‘今当奉辞西旆,有事关中,弱嗣叨蒙,复忝今授’,乃独摘‘复忝今授’四字。又如《加高祖九锡》策文,骈词丽句,叠出不穷,乃独摘‘出藩入辅,锋无前对’二句。盖南宋最重词科,士大夫多节录古书,以备遣用。其排比成编者,则有王应麟《玉海》、章俊卿《山堂考索》 之流。巾箱秘本,本非著书,不幸而为人所传者,则有如此类。后人以其名重存之,实非其志也。以流传已久,姑存其目,实则无可采录。

  惟其中所录《宋书》,《本纪》第一,《列传》第二、第三,《志》第四,《志》反在《列传》之后。考刘知几《史通》曰:‘旧史以《表》、《志》之帙,分于《纪》、《传》之间。降及蔚宗,肇加厘革。继作,相与因循。’今北监版《魏书》,《志》在《列传》后,是其显证,与《史通》合。而《宋书》则移其次第,列于《纪》、《传》之间。观所序,犹从古本。知几之言不妄,是则可资考证之一端。十卷之中,惟此一节足取耳。 ”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野处类稿》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60•集部13•别集类13•野处类稿》:

  “《野处类稿》二卷(编修汪如藻家藏本),宋•洪迈撰。

  以才学赡博,雄视一时。所著《容斋随笔》、《夷坚志》、《唐人万首绝句》俱别著录,其文集见于《宋史·艺文志》者有《野处猥稿》一百四卷、《琼野录》三卷。而陈振孙《书录解题》只载有此集二卷,且云前集未见,则当时传播已稀。

  马端临《经籍考》 以别集、诗集分类,而收此稿于别集中,不知其为诗集。则亦未见其本,而循名误载者矣。

  惟明•张萱《内阁书目》有《野处内外集》九册,不著卷数,当即《猥稿》之残本,今亦未见有传录者。世所行集,独有此本而已。

  集前有自序,称:‘甲戌之春,家居卧病,作诗 若干首,以自当缓忧之一物。遂取曩时所存而未弃者,录为二卷。’甲戌为高宗•绍兴二十四年(1154年),盖退居鄱阳时所作。而集中《谒普照塔》诗,又有庚戌纪年,当在建炎三年(1129年),相去已二十四五岁。仅得诗八十余首。又《容斋三笔》纪绍兴十九年(1149年)在福建贡院与叶晦叔所作诗,正在甲戌之前,而集中并未载。疑本就箧笥所贮,偶然裒辑,故所录阙略如此。

  然其生平韵语,惟藉此以考见大概。则零珪断璧,未尝不足珍惜也。”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万首唐人绝句诗》

  《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187•集部40•总集类2•万首唐人绝句诗》:

  “《万首唐人绝句诗》九十一卷(内府藏本),宋•洪迈编。

  有《容斋随笔》,已著录。

  于淳熙(1174—1189年)间录唐五七言绝句五千四百首进御,后复补辑得满万首为百卷,绍兴三年(1133年)上之。是时降敕褒嘉,有‘选择甚精,备见博洽’之谕。

  陈振孙《书录解题》谓其中多采宋人诗,如李九龄郭震滕白王嵒王初之属;其尤不深考者,为梁•何逊刘克庄后村诗话》亦谓其但取唐人文集杂说,抄类成书,非必有所去取。盖当时琐屑摭拾,以足万首之数,其不能精审,势所必然,无怪后人之排诋。

  程珌《洺水集》责不应以此书进御,则与张栻吕祖谦不应编《文鉴》同一偏见,论虽正而实迂矣。

  是书原本一百卷。每卷以百首为率,而卷十九至卷二十二皆不满百首,又五言止十六卷,合之七言七十五卷,亦不满百卷。目录后载。

  嘉定(1208—1224年)间,绍兴守吴格《跋》谓‘原书岁久蠹阙,因修补以永其传’,此本当是修补之后,复又散佚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