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 樱 (字仲含,又作仲寒,号二云,谥“文忠”。明末·江西临江府峡江县金坊人。) 身世。 曾樱(1581—1651年),字仲含,又作仲寒,号二云,谥“文忠”,明末·江西临江府峡江县金坊人(今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砚溪镇金家坊);万历九年(1581年)腊月生。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有传。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节《敬日草》”为作传。明末清初•计六奇《 明季南略 》、现代•钱海岳《南明史》亦有记述。 身世 曾樱的曾祖曾宣用,为人纯朴。 祖父曾国相,以县庠生入国子监进学,任广东始兴县丞,有惠政。 父亲曾江,字清宇,县廪生,为人刚正。母庞氏,生3子,曾樱为次。 曾樱幼年聪慧,13岁成县学生。为人孝友仁慈。早年丧父,侍奉母亲,友爱兄长,操持家中内外事务,抚育弟妹并主持其婚嫁;对待奴仆以恩典,慷慨大度。家贫,教书为生,抚恤贫人。受知于知县,却不曾以私干请。 万历进士,工部主事,工部郎中 曾樱于万历四十年壬子(1612)乡试中举人;登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丙辰科进士,殿试二甲第六十七名。给假归乡3年,拜辞官进士邹元标为师,攻习王阳明心学。 后授工部营缮司主事,监管烧造琉璃和兴造紫禁城三大殿之务; 又督造神宗、光宗陵寝。曾樱与太监共事,严格核算开支;奉工部令修缮城墙,节省以万计。 天启元年辛酉(1621年),擢工部郎中;主辛酉广东乡试。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曾樱,字仲含,峡江人。万历四十四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历郎中。”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曾樱,字仲含,号二云,峡江人。万历丙辰进士。” 知常州府 天启二年壬戌(1622年),迁常州知府。常州乃冲烦之地,赋役沉重不均,科甲进士显官宦达遍天下,其风又好讼,向来号称难治。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天启二年,稍迁常州知府。 诸御史巡盐仑、江漕及提学、屯田者,皆操举劾权,文牒日至。樱牒南京都察院曰:‘他方守令,奔命一巡按,独南畿奔命数巡按。请一切戒饬,罢钩访取赎诸陋习。’都御史熊明遇为申约束焉。 樱持身廉,为政恺悌公平,不畏强御。屯田御史索属吏应劾者姓名,樱不应。御史危言恐之,答曰:‘僚属已尽,无可纠,止知府无状。’因自署下考,杜门待罪。抚按亟慰留,乃起视事。 织造中官李实迫知府行属礼,樱不从。实移檄以‘尔’、‘汝’侮之,樱亦报以‘尔’、‘汝’,卒不屈。 无锡高攀龙,江阴缪昌期、李应升被逮,樱助昌期、应升赀,而经纪攀龙死后事,为文祭之,出其子及僮仆于狱。 宜兴毛士龙坐忤魏忠贤遣戍,樱讽士龙逃去。上官捕其家人,赖樱以免。 武进孙慎行忤忠贤,当戍,樱缓其行;忠贤败,事遂解。” 常州原有隆庆六年(1572年)常州知府施观民创建的龙城书院,位于原晋陵县衙旧址。万历(1573—1620年)初,张居正柄国,下令“尽毁天下书院”,龙城书院被迫停办。万历卅一年(1603年),知府欧阳东风在龙城书院旧址建先贤祠讲学,以避书院之名。天启(1621—1627年)间,魏忠贤擅政,又下令禁办书院。曾樱多次上表坚称“龙城系课文之所,非讲学之地”,“故独得不毁”。 曾樱对刑法之事非常谨慎,即是鞭笞,亦不轻施。 官宦车马往来江南者甚众,道路如织。曾樱收驿站的册子亲掌登记,勘验廪食费用,每裁抑之。有朝中大臣朱公子,挥用过多,驿站裁减之;其仆汹汹,殴打驿卒、驿吏,曾樱捉拿打人的仆从杖责后,并遣其离开。 曾樱举行考试清正严明,得吴贞启、陆自岩、刘光斗、王期升、曹荃、史调元等,后来都得中进士。武科考试则公正有方,宿弊一清。 常州知府任上,曾樱还刊刻《海忠介公(海瑞)文集》,以示崇敬。 浙江右参政 天启七年丁卯(1627年)冬,曾樱入觐,擢浙江右参政。时常州士民耆老罢市,送曾樱至京口的士民成千上万。 福建右参政分守漳南道 崇祯元年(1628年),曾樱以福建右参政分守漳南。 当地有九连山,连亘闽粤边境,山洞多盗寇盘踞,猖獗出没。自王守仁、谭纶剿灭以来,群盗又嚣张起来。曾樱密约惠潮道谢琏定日会剿,于十二月望日出发,声明团练乡勇偃旗息鼓,半夜通过藤萝进入贼寇洞穴,寇方熟睡,遂歼灭几尽。后谢琏扼守广东,协从曾樱平抚,洞寇悉平,士民为曾樱建祠庙。而督抚官员窃取平贼之功,曾樱也不曾建白。 崇祯二年(1629年),母忧归,庐墓守制3年。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崇祯元年,以右参政分守漳南。九莲山贼犯上杭,樱募壮士击退之,夜捣其巢,歼馘殆尽。士民为樱建祠。母忧归。”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先为漳南道,会剿九连山洞寇,有功。” 清•乾隆《汀州府志•杂记•兵戎》: “崇祯元年正月,广寇龚一、苏阿婆等攻上杭。指挥刘震、百户李中秀等死之。 三月,贼攻武平县弗克,转攻武平所。署守备千户徐必登、镇抚陈应龙、哨官徐治、陶志学、段元望、丁显闽死之…… 四月,把总韩应琦等领兵进剿杀贼。龚二贼火攻温家楼,杀戮甚众。兵备道董象恒与知县吴南灏大败贼于桐盘岭。 五月,董象恒督兵捣巢…… 六月,百户曹经等战死…… 七月,贼攻武平城。知县巢之梁会上杭县知县吴南灏,擒斩甚众。 十月,贼攻象洞,中军李铎死之…… 十一月,贼围上杭,巡道曾樱与知县吴南灏诱歼之,贼自佛子皋来屯较场前,百姓尽忿,愿各杀贼。赖思养招兵千人,赖君迁、邱汝华、李朝育各招数百人,温子魁率众不下千人求战,许之,直攻贼营。许胜、刘汉廷、葛起龙等各杀贼城上,呐喊如雷,贼败走,兵追至雷公寨,贼死不可胜数。 十二月,巡道曾樱捣贼巢,凡岩前、象洞、米坑、箬莱诸乡悉戮之。苏阿婆有众五百人,平远金知县诱歼之。” 民国•丘复《上杭县志•大事志》引“清《府志》、李世熊《宁化志》”载: “(崇祯元年)十二月,巡道曾樱先期命举人李鲁(今上杭稔田官田人,抗清失败后自杀)、贡生詹弥赴潮州,谒兵备道谢琏会兵捣巢,许期还报,乃令典史李日瀚密召象洞乡兵。 至十四日,知县吴南灏勒兵至南岩寺(即今岩前狮岩均庆寺),武平知县巢之梁率象洞兵千余亦至。 次日,两县督指挥张大伦、严明及赖思养、温子魁等分别搜剿,斩获数百人。经一岩,孤悬如燕巢,贼匿其中,主簿顾所行投火薰之,贼沿岩走,急以铳击之,斩首十余级。复烧田墨迳,搜南坑尾、野猪窠等巢,贼首谢和尚、钟书公、刘尖鼻皆擒斩。” 岩前等地“彼处无一非贼,曾公抄之。”“疑所谓岩前、象洞无少长悉戮之者非事实。” 清•乾隆《汀州府志•祠祀》:“(武平县)三省金汤祠,祀巡道曾樱。” 分巡兴泉道参政 就近补用 崇祯四年(1631年),服阕,起故官(福建右参政);福建巡抚熊文灿荐就近补用,推分巡兴泉道参政,分守兴化(今莆田市)、泉州(今泉州市)两郡。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服阕,起故官,分守兴、泉二郡。”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崇祯四年,任分巡兴泉道参政。时海上多事,红夷与海寇刘香冲突闽、广,巡抚熊文灿知樱前功,移咨吏部就近补用,故推是缺。” 力保郑芝龙 时海上多事,红夷(荷兰)与海盗刘香冲突,闽、广,大海盗郑芝龙已被安抚而归顺朝廷,任副总兵,驻扎泉州。但福建巡抚、巡按等官员猜忌郑芝龙,处处提防;郑芝龙亦疑惧,每次入拜抚、按,都带着众多兵士,并佩刀。抚、按遂对郑芝龙起杀心,郑芝龙亦萌生再次反叛之意。(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郑芝龙》) 曾樱极言郑芝龙能,以身家百口性命保之,上司释疑。值红夷寇漳州、泉州地,巡抚邹维琏用郑芝龙为先锋,果奏捷;刘香扰广东,总督熊文灿移文请求郑芝龙的支援,遂灭刘香。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先是,红夷寇兴、泉,樱请巡抚邹维琏用副总兵郑芝龙为军锋,果奏捷。 及刘香寇广东,总督熊文灿欲得芝龙为援,维琏等以香与芝龙有旧,疑不遣。樱以百口保芝龙,遂讨灭香,芝龙感樱甚。”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 “郑芝龙求抚,抚军邹维琏虑其跋扈难制,樱以全家保之,授为先锋。适红夷犯泉、漳,芝龙焚其舟,夷惊遁。 刘香等寇粤东,芝龙以舟师追击,尽歼其众。樱遂开洋禁(海禁)与贫民贸易,由是海氛悉靖。” 治理泉州 曾樱以治理常州的方法治理泉州,权豪为之收敛。自身则清廉无侵,务从省约;公余与绅土讲学清源洞,泉人为构二云书院于一峰书院之西。(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山川·清源山》、《泉州书院·一峰 书院》)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 “监司鲜视民事,樱视其重者辄亲提,权豪慑戢。 泉属斗栳无定,催租仆役于栳外横征,加以淋尖,变起仓卒。擒乱首治之,较正斗栳,一郡获安。 海舶珍奇,唾若粪土,即赎锾麾不顾。清源茶飰外,无长物也。 公余,与绅土讲学清源洞,以‘躬行实践’为先,莫不争自濯磨,奉为仪式,廪廪德让,还邹、鲁旧观。泉人为构二云书院于罗一峰书院之西。 ” 以按察使衔分巡福宁道 崇祯九年(1636 年),曾樱迁分巡福宁道,加按察使衔。泉州士民“扳辙挽留”。 自崇祯元年起监司任官,曾樱10年未升迁改官,郑芝龙为之不平,遣人入京为曾樱谋求升迁。崇祯十年( 1637年)冬,东厂宦官诬曾樱“行贿谋擢官”,崇祯帝命械赴京。耆老数千人随至阙下,击登闻鼓讼冤。崇祯帝命曾樱毋入狱,俟命京邸。后得白。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进按察使,分巡福宁。 (崇祯)十年冬,帝信东厂言,以樱行贿谋擢官,命械赴京。 御史叶初春尝为樱属吏,知其廉,于他疏微白之。有诏诘问,因具言樱贤,然不知贿所从至。 诏至闽,巡抚沈犹龙、巡按张肯堂阅厂檄有奸人黄四臣名。芝龙前白曰:‘四臣,我所遣。我感樱恩,恐迁去,令从都下讯之。四臣乃妄言,致有此事。’犹龙、肯堂以入告,力白樱冤,芝龙亦具疏请罪。 士民以樱贫,为醵金办装,耆老数千人随至阙下,击登闻鼓讼冤。帝命毋入狱,俟命京邸。” 以故官巡视福建海道 崇祯十年(1637年),削去郑芝龙都督官衔,令曾樱以故官巡视福建海道,泉人称“皇恩‘再借’巡视海道”。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削芝龙都督衔,而令樱以故官巡视海道。” 崇祯十年(1637年),曾樱与郑芝龙重修泉州开元寺紫云大殿,将其中木柱全部换成石柱。(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 《泉州寺庙·开元寺·紫云大殿》) 石狮市蚶江镇石湖渔村西南的“林銮古渡”边,现存1座立有碑刻的“再借亭”,是崇祯十一年(1637年)蚶江一带军民为纪念曾樱而建的。(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林銮》、《泉州古港·蚶江港·石湖码头·明崇祯“再借亭”》) 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道永州府 崇祯十一年(1638年),衡州、永州闹贼寇。内阁大学士杨嗣昌遂命曾樱改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道,驻永州府,辅佐巡抚陈睿谟讨贼,剿抚并施,悉平。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寻以衡、永多寇,改樱湖广按察使,分守湖南,给以敕。故事,守道无敕,帝特赐之。 时贼已残十余州县,而永州知府、推官咸不任职。樱荐苏州同知晏日曙、归德推官万元吉才。两人方坐事罢官,以樱言并起用。樱乃调芝龙剿贼,贼多降,一方遂安。” 永州有宗室祁阳郡王•朱禋泞恣横,曾樱以祖训绳治之,王敛威守法,吏饬民安。 任官登、莱
山东右布政使分守登、莱 崇祯十三年(1640年),迁山东右布政使,分守登州、莱州海右道,五月抵任。海右向来豪强恣横,曾樱用治常州、闽、楚的方法治理,不姑息其凶,抚、按官敛威,屡诫下属官员不要冒犯曾樱。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迁山东右布政使,分守登、莱。” 擢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 崇祯十四年辛巳(1641年)二月 ,擢右副都御史,巡抚登、莱。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崇祯)十四年春,擢右副都御史,代徐人龙巡抚其地。” 谈孺木《国榷·卷97》:“崇祯十四年辛巳二月,曾樱为副都御史,巡抚登、莱。” 吴廷燮《明督抚年表·6·明季増置巡抚》:“巡抚登莱地方赞理军务:(崇祯)十四年,徐人龙、曾樱。” 时山东闹饥荒,有人吃人现象。登莱与山海关相对,曾樱设法赈灾,且输边关之粮无缺。曾樱还平息了青州、济宁之间的土寇。 南京工部右侍郎 迁南京工部右侍郎 崇祯十五年壬午(1642年)十月,迁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明年,迁南京工部右侍郎,乞假归。”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累迁工部侍郎。” 谈孺木《国榷·卷98》:“崇祯十五年壬午十月丁巳,曾樱为南京工部右侍郎。” 夺官下狱,遁还 初,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入山东,曾樱所辖青州(今益都)、登州(今蓬莱)、莱州(今掖县3府州县所失无几,尽以实情相奏;而巡抚王永吉所辖济南、兖州、东昌3府州县尽失,却匿而不报,至兵退,才以恢复失地奏报。 至崇祯十七年(1644年)论山东失地罪,王永吉反擢总督,而曾樱却夺官,逮下刑部狱。不十日,李自成进京,京师陷,大顺军释囚,曾樱得以隐逃。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 “山东初被兵,巡抚王永吉所部济、兖、东三府州县尽失,匿不以闻。兵退,以恢复报。而樱所部青、登、莱三府失州县无几,尽以实奏。及论罪,永吉反擢总督,而樱夺官,逮下刑部狱。 不十日而京师陷,贼释诸囚,樱乃遁还。” 辅佐南明·隆武帝 官至文渊阁大学士 清·顺治二年(1645年,闰六月),郑芝龙、黄道周等拥唐王•朱聿键称号福州,建号隆武。郑芝龙荐起曾樱为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参机务;未几进吏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加太子太保衔。 《明史 ·卷276·列传164·曾樱》:“其后,唐王称号于福州。芝龙荐樱起工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无何,令掌吏部,寻进太子太保、吏部尚书、文渊阁。”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唐王时,以工部尚书进东阁大学士兼吏部尚书。” 隆武帝视曾樱为心腹亲臣,赐“启心沃心”银章。郑芝龙对待曾樱折节执门下士人之礼,隆武帝也通过曾樱的名望来与郑芝龙相互牵制。 曾樱屡受隆武帝召见,以屏风掩之谋划军国大事,直至深夜。 当时选任九卿的正、副长官和其他官吏,一天数十道上奏上均称所上人员过多,曾樱就削去一部分人员。 初,隆武帝以黄道周、蒋德璟辅政,政令都亲自发出,至此开始专门委任于曾樱。曾樱起用时间较晚,然而受皇帝眷顾倚重却在诸臣之上,已而命掌吏部事。 曾樱掌吏部事时,谢绝以私干请,权贵失望。恰逢因用人之议与部中官员不合,陈轼遂劾曾樱专权。隆武帝不悦,诘问有司,而以兵部尚书郭维经至军前掌吏部事,升徐芳为文选司郎中,罢除福州选任官员职权,一归军前,大概当时皇帝已经听到了曾樱专权的流言。幸赖汤来贺,屡次进言曾樱清廉忠心,隆武帝之误会遂消解。 军前都御使缺,找不到合适人选,再次委任于曾樱。何吾驺通过取悦隆武帝来稳固官位,忌曾樱为人过于正直,想找个借口让曾樱去职,阴结那些不满曾樱的人来扳倒他。会林兰友被劾,下台议,久而未得答复,林兰友怕曾樱有意追论其过失,于是上奏极力诋毁曾樱。曾樱杜门乞求致仕。隆武帝诘责林兰友,并降其官,下旨慰留曾樱,曾樱乃出视事。 时郭维经请求解除吏部之务以出外将兵报效国家,又以曾樱掌吏部。 初,熊明遇为户部尚书,隆武帝曾领阁臣入宫,至一处,书架上书籍甚是丰富,沿墙壁做上记号,文书有数十封。隆武帝于是自言夜览章奏,宵衣旰食,就是担心国事处理得不好,担心外廷诸臣会有所懈怠。众臣俯首认错,曾樱独一言不发。帝问之,曾樱答曰:“臣认为人主的职责在于慎选宰相,执掌机要之务罢了。现在陛下将精力置于这区区的口舌文字之间,舍大就细,而这些都是臣等的职责,不是人主应该操心的。况且总是这样呆板的听取照搬之说,对治国又有什么好处呢?”隆武帝听后十分惊诧,曾樱之为人亢直如此。 曾樱善于宽恕容忍别人的过错。 陈轼多次诋毁曾樱,曾樱之僚属愤愤不平,曾樱说:“陈轼这个人虽然不是很了解我,但他的话也有很多说中了我的毛病,这是一个益友啊。”陈轼后来以科衔拟任广东学官,下吏部议。曾樱方掌吏部,马上批复“可任”。 林兰友已被贬谪,因为某事言官为他请命,皇帝没有答应。曾樱上疏说,应该广开言路,于是恢复林兰友御史之职。 但此时军政大权掌于郑芝龙手中,曾樱终不能有所作为。 留守福州 南明·隆武二年(顺治三年,1646年)七月,隆武帝走延平,令曾樱留守福州,赐予敕书,令其专决国政。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王驻延平,令樱留守福州。” 郑芝龙拥兵自重,不肯出兵,而隆武帝往来延津,曾樱认为非持久之计,恐失海内望,请求速速前往赣州,并出兵全力出击恢复江西、湖南等地。不久谒隆武帝,隆武帝认为他擅离职守,下诏诘责。曾樱端诚恳至,知无不言。 死节中左所 清•顺治三年(1646年)九月十九日,清兵破福州。《思文大纪·卷8》:“(顺治三年)九月十九日,清兵至福州,从北门而入。”曾樱挈家避中左所(今厦门),弟子陈泰、阮旻锡随从。(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阮旻锡》) 南明•永历四年(清• 顺治四年,1650年)七月,永历帝•朱由榔命曾樱以原官督师福建、浙江,总管义兵以恢复南直隶,并赐尚方宝剑,令便宜行事。 清•顺治八年(永历五年,1651年)二月卅日,清·泉州总兵马得功偷袭厦门 ,曾樱自缢死,年七十一。王忠孝为殡于金门。(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王忠孝》) 事闻,南明•永历帝赠上柱国、太师、武英殿大学士,赐谥“文忠”。 《明史·卷276·列传164·曾樱》:“大清兵破福州,樱挈家避海外中左卫。越五年,其地被兵,遂自缢死。 ”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30·名宦2·明兴泉道·曾樱》: “唐王败,樱浮家鹭岛。 大师至,城将陷,家人请登舟。樱曰:‘此地正吾死所,岂复泛海求活耶!’于二月晦夜自缢于所居楼上。门人陈泰负骸棺殓,颜色如生。 所著有《四书五经管见》。” 民国《厦门市志•曾樱传》“引旧志”载:曾樱于1651年“二月晦夜自经于所居楼上,门人阮 □、陈泰冒险出其尸,乡绅王忠孝殓之,殡于金门。” 【按:陈泰,字降人,福建镇海卫人(今漳州龙海) ,生员。储贤馆立,曾樱选为第2名,授知县。樱自缢后,阮旻锡与之商议收樱遗体,陈泰泣曰:“你出城如回不来,则父老乡亲就没希望了。我孤身一人,了无牵挂,死了也无关大事。你孝顺于父母,我效力于老师,不是很好吗?”5天后,陈泰穿上丧服,背曾樱遗体出城跑了 30里,交其家人安葬。陈泰回去后绝食3天而死,赠鸿胪卿。】 其他 曾樱子文德,字屺瞻,选贡,任兵部职方主事。南明•隆武元年(1645年)冬,和其弟曾文思(生员)、堂弟曾文徽起兵峡江,与清军战,不敌,败而坠马,获救;曾氏一门十余人战死峡江。从监军御史擢太仆寺少卿,随隆武帝至汀州而死,赠中书舍人。 曾樱弟曾植,字季培,选贡。黄道周荐为泉州同知,拒收例赠九千金。善断案。讨伐仙游盗贼秦士汇,秦降 。升参议,擢光禄寺少卿,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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