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惠卿(下卷)

【字吉甫,号恩祖,谥“文敏”,
北宋·南安县朴兜村人(今南安市水头镇朴里村)。 】

  罢政
     ——贬知陈州。
     ——王、吕关系彻底破裂。

  知延州兼鄜延路经略使
     ——以资政殿学士知延州兼鄜延路经略使。
     ——吕惠卿、王安石的两封言和信。

  历知太原府、蔡州、单州、定州,复知太原府。
  复资政殿大学士移知扬州,奉祠。
  连番遭贬

     ——贬光禄卿,分司南京。
     ——附:苏辙《乞诛窜吕惠卿状》全文。
     ——元祐党争的性质。
     —— 再责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移宣州。
     ——苏轼代写敕文。
     ——关于苏轼、苏辙兄弟与吕惠卿的对立。

  复官
     ——中散大夫、奉祠。
     ——知苏州,改江宁。
     ——以资政殿学士知大名,复资政殿大学士秩。
     ——再知延安府(以观文殿学士再知延安府。措画边防。求诣阙,不许。)
     ——保宁军节度使,徙武胜军节度使。
     ——知杭州。

  晚年转徙外服
     ——镇南节度使,徙杭州,以观文殿学士奉祠。
     ——知杭州,知太原,以武昌军节度使知大名府。
     ——奉祠,以银青光禄大夫致仕。
     ——知扬州,移青州,以观文殿学士知杭州。
     ——祁州团练副使,先后宣州、鄂州、庐州安置。
     ——以宣奉大夫奉祠,复秩资政殿学士。
     ——以观文殿学士知大名。
     ——醴泉观使,以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

  卒。
  著述。
  评价。

罢政

  贬知陈州

  熙宁八年(1075年)十月,吕升卿因罪事被遣出京师,改任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吕惠卿罢政,贬守陈州(今河南淮阳),从此一直辗转外任,远离政治中心。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遂罢政事,知陈州 。”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遂罢政事,知陈州。”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出知陈州。”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71》:

  “冬十月,己丑朔,以崇政殿说书吕升卿权发遣江南西路转运副使;庚寅,吕惠卿罢。”

  “帝既决意罢惠卿政事,故先出升卿,寻诏惠卿守本官、知陈州。”

  关系彻底破裂

  前当吕升卿与知县张若济下狱后,经讯问不能成案。王雱又背着王安石,私下与门客吕嘉问练亨甫共议,“取邓绾所列惠卿事,杂他书下制狱”,交给鞠讯官,对吕惠卿进行攻击。

  吕惠卿曾认为王安石刚愎自用,是被小人所蒙蔽。但是一系列对人不对事的攻击行为和王安石的冷漠态度,让吕惠卿相信王安石才是真正的幕后主使者,并对王安石人品产生怀疑。

  省使至陈州讯问,吕惠卿十分愤慨,出于自保,如实驳辩,以为此事是王安石所为,因上书自辩。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惠卿安石诬辞而见黜,因谓:‘安石尽弃所学,而隆尚纵横之末数,以至谮愬胁持、蔽贤奸党、移怒行很,弄权矫令,罔上要君,凡此数恶,力行于年岁之间,莫不备具,虽古之失志倒行而逆施者,殆不如此,平日闻望扫地尽矣。谋身如此,以之谋国,岂有远图?陛下平时以何如人遇安石,而安石亦以何等人自任,而乃失志,倒行而逆施,一至是哉。”

  吕惠卿同时向神宗展示王安石写给自己的私信,其中有“无使上知者”等语句,再次强调王安石欺君罔上。守旧派抓住这一点,用最恶毒语言毒骂吕惠卿

  但吕惠卿在反击中并没有提及新法,是因为吕惠卿不想因为自己同王安石的关系而影响宋神宗对新法的态度。

  其实,王安石并不知王雱这次的行为,当神宗吕惠卿的自辩书交他阅时,王安石懵然不知,归家责问王雱,方得实情。王安石自知过失在己,严词责斥王雱王雱羞愤,背疽暴发而死。王安石同时揭发邓绾奉迎巴结、替他子弟求官,又荐婿蔡卞于朝等罪。于是真相大白,邓绾练亨甫皆被罢斥。

  经过此事,双方都超出了彼此的承受底线,关系彻底破裂。沉寂已久的反对派乘势出山,张方平吕公著等朝廷大员借机弹劾新法。

  由于宋神宗王安石已经产生厌倦,而王安石也因王雱之死心灰意冷,遂于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第2次罢相,离开汴京(开封),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今南京),退居钟山。《宋史纪事本末•卷8》载:安石既退处金陵(今南京),往往写 ‘福建子’三字,盖深悔为惠卿 所误也。”吕惠卿也因各方排挤,一直在地方任职。天各一方,再没谋面。

知延州兼鄜延路经略使

  以资政殿学士知延州兼鄜延路经略使

  熙宁九年(1076年),“华亭买田”案澄清。熙宁十年(1077年),吕惠卿以资政殿学士知延州(今陕西延安)兼鄜延路经略使。元丰二年(1079年)三月,吕惠卿正任鄜延路经略使,随即改革边兵军制。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十年,除资政殿学士知延州、鄜延路经略安抚使。筑四堡以捍虏。”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十年,除资政殿学士知延州。”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

  “久之,以资政殿学士知延州。

  始,陕西缘边汉、蕃兵各自为军,每战则以蕃部为先锋,而汉兵城守,伺便乃出战。惠卿始合之为一,先搜补守兵而出其选以战,随屯置将(每5000人设置军屯还设一将领),具条约上之,边人及议者多言不可。路都监高永亨,老将也,争之力,奏斥之。

  蕃部屈全乜将入寇,惠卿以近世帅臣多养威持重,乃将牙兵按边,启师于东郊,遂趋绥德,抵无定河,历十有八日而还。

  俄丁母忧,诏于本奉外特给五万,惠卿更请添支万五千。御史劾之,将下扬州取奉历。帝曰:‘惠卿固贪冒,然尝为执政,治之伤体,姑责以义可也。’但削其误奉。惠卿犹自辨,御史又论其方居丧不应有言。诏勿问。”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74》:“初,陕西缘边兵马惠卿诏曰:‘徐禧论措置析将事,恻怛忼慨,谋国不顾己,令代延庆帅泾原,卿宜勉终之。’ ”

  吕惠卿王安石的两封言和信

  北宋·魏泰《东轩笔录》(上海古籍出版社的《四库笔记小说丛书》)收录有吕惠卿王安石言和的两封信。

  此两封信的写作时间史无明载,魏泰仅交代说惠卿服除,荆公为宫使居钟山。”按此时间条件和信中意境,应在元丰五年(1082年)。吕惠卿于元丰三年(1079年)丁母忧,元丰五年(1082年)服满后返朝,寓京师汴梁朝请候召;而王安石自熙宁九年(1076年)十月以镇南军节度使、同平章事、判江宁府,此时正以尚书仆射衔充任集禧观使奉祠退居钟山。

  一是吕惠卿王安石书》,曰:

  “惠卿启:

  合乃相从,疑有殊于天属;析虽或使,殆不自于人为。然以情论形,则已析者宜难于复合;以道致命,则自天者讵知其不人。

  如某叨蒙一臂之交,谬意同心之列,忘怀履坦,失戒同巇。关弓之泣非疏,碾足之辞未已,而溢言皆达,勃气并生。既莫知其所终,兹不疑于有敌。而门墙贵善,数移两解之书;殿陛对休,亲奉再和之诏,固所愿也。

  方且图之,重罹苫块之忧(“苫块”:“寝苫枕块”的略语。苫,草席;块,土块。古礼,居父母之丧,孝子以草荐为席、土块为枕),遂稽竿牍之献。然以言乎昔,则一朝乏过,不足害平生之欢,以言乎今,则八年之间[自熙宁八年(1075年)失和,至元丰五年(1082年)适8年],亦将随数化之及。内省凉薄,尚无细故之嫌;仰揆高明,夫何旧恶之念。

  恭惟观文特进[元丰三年(1080年)王安石赠“特进”],相公知德之奥、达命之情,亲疏冥于所同,憎爱融于不有。冰炭之息,豁然傥示于至恩;桑榆之收(时吕惠卿已年逾50),继此请图于改事。

  侧躬以待,帷命之从。”

  一是王安石吕惠卿书》,曰:

  “安石启:

  与公同心,以至异意,皆缘国事,岂有他哉!同朝纷纷,公独助我,则我何憾于公?人或言公,吾无预焉,则公亦何尤于我?趋时便事,吾不知其说焉;考实论情,公亦宜照于此。

  开谕重悉,览之怅然。昔之在我,诚无细故之疑;今之在我,尚何旧恶足念。然公以壮烈,方进为于圣世;而某苶坎然衰疾,将待尽于山林。趋舍异事,则相煦以湿,不若相忘之愈也。

  趋召想在朝夕,唯良食自爱。”

  信中俩人恭恭敬敬,客客气气,修辞造句小心谨慎,尽释前憾,握手言和,但为时太晚,已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而且,对彼此失和分裂、互相伤害所铸成的历史错误,心底下最终谁也没有原谅对方,谁也没有原谅自己。

历知太原府、蔡州、单州、定州,复知太原府

  元丰五年(1082年),吕惠卿丁母忧服满入朝,加秩资政殿大学士,知太原府、河东路经略安抚使。神宗本想命他仍镇守鄜延路,不想吕惠卿觐见时奏曰:陕西之师非惟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为今之计,要在大为形势。神宗大为不满,斥吕惠卿“轻躁矫诬”,改令其移知蔡州,旋改知单州,另派徐禧至鄜延。元丰六年(1083年),西夏大举进攻,徐禧死,神宗始悟,复吕惠卿资政殿学士,改知定州,明年复知太原。

  元丰八年(1085年)三月,神宗薨,哲宗即位,保守派主国政,敕令边疆官吏勿挑起边衅。四月,西夏屯兵聚星湖,准备犯边,太原知府吕惠卿却遣步、骑2万人在聚星泊袭之,斩首600级,西夏遂寇鄜延路。保守派乘机攻击吕惠卿制造事端。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

  “母丧服除,以资政殿大学士知太原府、河东路经略安抚使。陛对,请辅臣王珪同巡边。

  时议欲复除惠卿鄜延,不果,移知蔡州。落职,知单州。

  元丰六年,复资政殿学士、知定州,移太原。”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

  “加资政殿大学士知太原府。

  神宗谕惠卿,令总四路守备。惠卿上疏言:‘陕西之师非惟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为今之计,要在大为形势。’神宗曰:‘如惠卿之言,陕西可弃也,岂宜委以边事!’遂落职 ,知单州。

  元丰六年,复资政殿学士,知定州,移太原。”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

  “元丰五年,加大学士、知太原府。

  入见,将使仍镇鄜延。惠卿云:‘陕西之师,非唯不可以攻,亦不可以守,要在大为形势而已。’帝曰:‘如惠卿言,是为陕西可弃也,岂宜委以边事?’数其轻躁矫诬之罪,斥知单州,明年复知太原。

  哲宗即位,敕疆吏勿侵扰外界。惠卿遣步骑二万袭夏人于聚星泊,斩首六百级,夏人遂寇鄜延。”

复资政殿大学士,移知扬州,奉祠

  北宋·元丰八年(1085年),年幼的哲宗即位,高太后实行更化政策,重用司马光吕公著等人,罢废新党及新法。吕惠卿复资政殿大学士秩,元祐元年(1086年)移知扬州,引疾,任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虚职。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哲宗即位,复资政殿大学士。元祐元年,移知扬州,引疾,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哲宗即位,复资政殿大学士,移知扬州 。引疾,提举崇福宫。”

连番遭贬

  贬光禄卿,分司南京

  哲宗即位后,司马光等保守派势力重掌朝政,王安石变法派势力遭受清算。吕惠卿自知不容于朝,恳求任官于外郡。

  元祐元年(1086年)五~六月,右司谏苏辙(字子由)连上《乞诛窜吕惠卿状》、《再乞罪吕惠卿状》、《论吕惠卿第三状》3书,弹劾前参知政事吕惠卿。御史中丞刘挚积极跟进,列数吕惠卿5条罪状,称吕惠卿“天下之奸人行天下之大恶 ”。于是,吕惠卿寻由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被贬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时谏官苏辙惠卿奸恶,及知太原自违命出兵西界,落职,为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

  “时谏官苏辙疏其奸,以为惠卿辨诈奸凶、见利忘义:

  ‘王安石初任执政,用之心腹,惠卿指摘教导,以济其恶,青苗、助役议出其手,又建手实簿法,尺椽寸土捡括无遗,鸡豚狗彘抄劄殆遍,小民怨苦甚于苗役。又因保甲正长给散青苗结甲赴官,不遗一户,上下骚动 不安其生,旋又兴起大狱以胁士人,力陈边事以中上意,永乐之败,大将徐禧惠卿自布衣保荐,擢任终始协议遂付边政,败声始闻,震动宸极,循致不豫,初实由此 。

  安石之于惠卿, 有卵翼之恩,有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 及其权位既均,势力相轧,反眼相噬,化为雠敌。惠卿安石私书有‘无使齐年知’,齐年者,冯京也。先帝犹薄其罪,惠卿复发其一曰无使上知先帝由是不悦安石。夫惠卿安石出肺肝、托妻子,平居相结惟恐不深,故虽欺君之言见于尺牍,不复疑间。惠卿方其无事,已一一收录以备缓急之用,一旦争利,遂相抉摘,不遗余力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

  伏乞陛下断自圣意,将惠卿追削官职,投畀四裔,以御魑魅。

  初,哲宗立,首发安边之诏,惠卿时帅太原,乃违命遣师,出兵西界,至是御史中丞刘挚亦论其罪,以为惠卿劳师动众以造衅夷狄,其罪犹未足论,而其公违诏敕擅发师旅,实无人臣之礼,则其罪不可以不治。

  ‘谨按:

  遭遇暴起,初不以道幸尝备位执政不深惟大义报国乃欲徼非常之功,图再进用,且边竟本自无事,又陛下新即宝位,未遑用武,故上循祖宗故事,加惠边垂,所以休息军民,慰安夷夏,至恩盛德,孰不忻戴。而惠卿以前两府居帅守之任,所宜将顺上意以安人情,乃敢以贪功幸进之志为此乱阶,夫违废诏敕,亏臣子之道,其罪一也。

  当陛下谅阴之中,谋动干戈,其罪二也 。

  受神宗遗诏未逾月,而忘哀戚之情,冀幸功赏,其罪三也。

  致新天子命令失信于四夷,其罪四也。

  开边方之隙,至今儆备未得安静,其罪五也。

  夫惠卿,天下知其为奸人也,方命擅兵,天下之大恶也,以天下之奸人行天下之大恶,臣恐防防杜渐朝延不当涵养而不问也。请以臣章付外施行,以为奸臣叛命之戒。’

  责授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

  “惠卿见正人(指保守派)汇进,知不容于时,恳求散地。

  于是右司谏苏辙条奏其奸,曰:‘惠卿怀张汤之辨诈,有卢杞之奸邪,诡变多端,敢行非度。王安石强佷傲诞,于吏事宜无所知,惠卿指擿教导,以济其恶。又兴起大狱,欲株连蔓引,涂污公卿。赖先帝仁圣,每事裁抑,不然,安常守道之士无噍类矣。安石惠卿有卵翼之恩,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及势力相轧,化为敌仇,发其私书,不遗余力。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昔吕布丁原则杀丁原,事董卓则杀董卓刘牢之王恭则反王恭,事司马元显则反元显,故曹操桓玄终畏而诛之。如惠卿之恶,纵未正典刑,犹当投畀四裔,以御魑魅。’

  中丞刘挚数其五罪,以为大恶。(见上文)

  乃贬为光禄卿、分司南京。”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79》:

  “乙亥,苏辙言:

  ‘前参知政事吕惠卿,诡变多端,见利忘义。王安石初任执政,以为心腹,青苗、助役议出其手。韩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翻然感悟,欲退安石而行言。当时执政皆闻德音,安石亦累表乞退,天下欣然有息肩之望矣。

  惠卿方为小官,自知失势,上章乞对,力进邪说,荧惑圣听,巧回天意。身为馆殿,摄行内侍之职,亲往传宣,以起安石,肆其伪辨,破难说,仍为安石画劫持上下之策。自是诤臣吞声,有职丧气,而天下靡然矣。

  至于排击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

  其后又建手实簿法,尺椽寸土,检括无遗,鸡豚狗彘,抄答刂殆遍,小民怨苦,甚于苗役。又因保甲正长,给散青苗,结甲赴官,不遗一户,上下骚动,不安其生,遂至河北人户流移。

  旋又兴起大狱以恐胁士人,如郑侠王安国之徒,仅保首领而去。其心本欲株连蔓引,涂污公卿,独赖先帝仁圣,每事裁抑,故不得穷极其恶。

  既而惠卿自以赃罪被黜,于是力陈边事,以中上心。其在延安,始变军制,杂用蕃、汉,违背物情,坏乱边政。西戎无变,妄奏警急,擅领大众,涉入戎境,竟不见敌,迁延而归,恣行欺罔,立石纪功。自是戎人怨叛,边鄙骚扰,河、陇困竭,海内疲劳。永乐之败,大将 徐禧 本惠卿自布衣保荐擢任,始终协议,遂付边政;败声始闻,震动宸极,驯致不豫。

  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及其权位既均,反眼相噬。

  始,安石罢相,以执政荐惠卿,既已得位,恐安石复用,遂起王安国李士宁之狱以抳其归。安石觉之,被召即起,迭相攻击,期至死地。安石之党言惠卿使华亭知县张若济借豪民钱置田产等事,朝廷遣蹇周辅推鞫,狱将具而安石罢去,故事不复究,案在御史,可履视也。

  惠卿安石私书,其一曰‘无使齐年知’,齐年者,冯京也,先帝犹薄其罪;惠卿复发其一曰‘无使上知’,安石由是得罪。夫惠卿安石,出肺肝,托妻子,平居相结,唯恐不深,故虽欺君之言见于尺牍,不复疑间。惠卿方其无事,已一一收录以备缓急之用,一旦争利,随相抉擿,不遗馀力。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

  惠卿用事于朝廷,首尾十馀年,操执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乞陛下断自圣意,略正典刑,追削官职,投畀四裔。 ’

  六月甲辰,资政殿大学士、正议大夫、提举嵩山崇福宫吕惠卿落职,降为中散大夫、光禄卿、分司南京,苏州居住。苏辙刘挚王岩叟相继论惠卿罪恶,故有是命。”

  附:苏辙《乞诛窜吕惠卿状》全文

  苏辙《乞诛窜吕惠卿状》,写于元祐元年(1086年)闰二月十九日,后收录于《栾城集》。其全文曰:

  “右臣闻汉武帝世,御史大夫张汤 挟持巧诈以迎合上意,变乱货币,崇长犴狱,使天下重足而立,几至于乱;武帝觉悟,诛而后天下安。唐德宗世,宰相卢杞妒贤疾能、戕害善类、力劝征伐、助成暴敛,使天下相率叛上,至于流播;德宗觉悟,逐而后社稷复存。盖小人天赋倾邪,安于不义,性本阴贼,尤喜害人,若不死亡,终必为患。

  臣伏见前参知政事吕惠卿,怀张汤之辨诈,兼卢杞之奸凶,诡变多端,敢行非度,见利忘义,黩货无厌。王安石初任执政,用之心腹。安石,山野之人,强狠傲诞,其于吏事冥无所知;惠卿指擿教导,以济其恶,青苗、助役议出其手。

  韩琦始言青苗之害,先帝知朴忠,翻然感悟,欲退安石而行言。当时执政皆闻德音,安石亦惶遽自失,亦累表乞退。天下欣然,有息肩之望矣。惠卿方为小官,自知失势,上章乞对,力进邪说,荧惑圣听,巧回天意。身为馆殿,摄行内侍之职,亲往传宣,以起安石,肆其伪辩,破难说。仍为安石画劫持上下之策,大率多用刑狱以震动天下。自是诤臣吞声,有识丧气,而天下靡然矣。至于排击忠良,引用邪党,惠卿之力,十居八九。

  其后又建手实簿法,尺椽寸土,检括无遗,鸡豚狗彘,抄札殆遍,专用告讦,推析毫毛,鞭棰交下,纸笔翔贵,小民怨苦,甚于苗役。又因保甲正长给散青苗,结甲赴官,不遗一户。上下骚动,不安其生。遂致河北人户流移,虽上等富家,有驱领车牛,怀挟金银,流入襄、邓者。

  旋又兴起大狱,以恐胁士人,如郑侠王安国之徒,仅保首领而去。原其害心,本欲株连蔓引,涂污公卿,不止如此。独赖先帝天资仁圣,每事裁抑,故惠卿不得穷极其恶。不然,安常守道之士无噍类矣。

  既而惠卿自以赃罪被黜,于是力陈边事以中上心。其在延安,始变军制,杂用蕃汉,上与冯京异论,下与蔡延庆等力争,惟党人徐禧助之,遂行其说。违背物情,坏乱边政,至今为患。西戎无变,妄奏警急,擅领大众,涉入虏境,竟不见敌,迁延而归,糜费资粮,异捐戈甲,以巨万计。恣行欺罔,坦若无人,立石纪功,使西戎晓然知朝廷有吞灭灵、夏之意。自是戎人怨畔,边鄙骚动,河、陇困竭,海内疲劳。永乐之败,大将徐禧惠卿自布衣中保荐擢任,始终协议,遂付边政。败声始闻,震动宸极,循致不豫,初实由此。边衅一生,至今为梗。及其移领河东,大发人牛,耕葭芦、吴堡两寨生地,托以重兵,方敢布种,投种而归,不敢复视。及至秋成,复以重兵防托,收刈所得,率皆秕稗,雨中收获,即时腐烂。惠卿张皇其数,牒转运司交割,妄言可罢馈运,其实所费不赀而无丝毫之利。边臣畏惮,皆不敢言。

  此则惠卿立朝事迹一二,虽复肆诸市朝,不为过也。

  若其私行险薄,非人所为,虽闾阎下贱,有不食其余者。安石之于惠卿,有卵翼之恩,有父师之义。方其求进,则胶固为一,更相汲引,以欺朝廷。及其权位既均,势力相轧,反眼相噬,化为仇敌。

  始,安石罢相,以执政荐惠卿。既以得位,恐安石复用,遂起王安国李士宁之狱,以促其归。安石觉之,被召即起,迭相攻击,期致死地。安石之党言惠卿使华亭知县张若济借豪民朱华等钱置买田产,使舅郑膺请夺民田,使僧文捷请夺天竺僧舍。朝廷遣蹇周辅推鞠其事。狱将具,而安石罢去,故事不复究。案在御史,可覆视也。

  惠卿安石相与为奸,发其私书,其一曰:‘无使齐年知。’齐年者,冯京也。安石皆生于辛酉,故谓之齐年。先帝犹薄其罪,惠卿复发。其一曰:‘无使上知。’安石由是得罪。惠卿安石,出肺腑,托妻子,平居相结,唯恐不深,故虽欺君之言见于尺牍,不复疑问。惠卿方其无事,已一一收录,以备缓急之用;一旦争利,遂相抉擿,不遗余力,必致之死。此犬彘之所不为,而惠卿为之,曾不愧耻。天下之士,见其在位,侧目畏之。

  夫人君用人,欲其忠信于己,必取仁于父兄、信于师友,然后付之以事。故放磾违命也,而推其仁则可以托国;食子徇君也,而推其忍则至于弑君。栾布唯不废彭越之命,高祖知其贤;李绩唯不利李密之地,故太宗许其义。二人终事二主,俱为名臣。何者,仁心所存,无施不可,虽公私有异,而忠厚不殊。至于吕布丁原则杀丁原,事董卓则杀董卓;刘牢之王恭则反王恭,事司马元显则反元显;背逆人理,世所共疑。故吕布见诛于公,而 牢之见杀于氏,皆以其平生反复,势不可存。夫,古之奸雄,驾驭英豪,何所不有,然推究利害,终畏此人。

  今朝廷选用忠信,唯恐不及,而置惠卿于其间,譬如薰犹杂处,枭鸾并栖,不惟势不两立,兼亦恶者必胜。况自去岁以来,朝廷废吴居厚吕嘉问蹇周辅宋用臣李宪王中正等,或以牟利,或以黩兵,一事害民,皆不得逃谴。今惠卿身兼众恶,自知罪大而欲以闲地自免,天下公议未肯赦之。然近日言事之官,论奏奸邪至于邓绾李定之徒,微细毕举,而不及惠卿者,盖其凶悍猜忍如蝮蝎,万一复用,睚眦必报,是以言者未肯轻发。

  臣愚蠢寡虑,以为备位言责,与元恶同时而畏避隐忍,辜负朝廷。是以不惮死亡,献此愚直。伏乞陛下断自圣意,略正典刑,纵未以污鈇钺,犹当追削官职,投畀四裔,以御魑魅。谨录奏闻,伏候敕旨。      

  贴黄:吕惠卿用事于朝,首尾十余年,操执威柄,凶焰所及甚于安石,引用邪党,布在朝右。臣今陈其罪恶,必阴有为之游说以破臣言者。唯圣明照察,不使孤忠横为朋党所害。 ”

  元祐党争的性质

  苏辙是元祐党争的参与者,在元祐元年(1086年)二月至十一月担任右司谏期间,共上奏章74篇,在元祐党争时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此后政治地位青云直上,直至宰执之位。

  关于元祐党争的性质,历来众说纷纭。

  明•王夫之《宋论》( 中华书局,1964)有曰:“元祐之政,抑有难于覆理者焉。绍圣之所为,反元祐而实效之也。则元祐之所为,矫熙、丰而抑未尝不效之也。呜呼!宋之不乱以亡者几何哉!”

  近现代柳诒徵《中國文化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曰:“惟旧者偏徇俗见,新者间杂意气,则皆不免为贤者之累。其后新党为众论所排,不得不用政见相同之人,而小人乃乘而为利。旧党当元祐中虽暂得势,寻复分裂,而有洛、蜀、朔党之别。而方始不以政策为重,而以党派为争矣。”

  再责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移宣州

  吕惠卿被判贬至南京后不到10日,王岩叟朱光庭王觌苏辙等人认为降四官并分司南京只是轻惩,不足以彰显其罪恶,而吕惠卿此人应用重典,不能用正常的法制来惩治他。于是,吕惠卿又被加罪,再贬为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元祐三 年(1088年),又移宣州居住。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寻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三年,宣州居住。”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寻又责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移宣州。”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再责建宁军节度副使、建州安置。”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79》:

  “丙午,王岩叟朱光庭苏辙王觌言:‘吕惠卿责授分司南京,不足以蔽其罪。臣等岂不知降四官、落一职为分司,在常人不为轻典乎?盖以之四凶、鲁之少正卯,既非常人,不当复用常法制也。 ’

  辛亥,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从王岩叟等四人所奏也。”

  苏轼代写敕文

  吕惠卿贬为建宁节度副使时,中书舍人苏轼(字子瞻,号“东坡居士”)当制,亲自代写《敕文》,历数吕惠卿罪行,极尽口诛笔伐之能事。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中书舍人苏轼当制,备载其罪于训词,天下传讼称快焉。”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79》:苏轼草制词,有曰:‘先帝始以帝之仁,姑试伯鲧,终以孔子 之圣,不信宰予。’又曰:‘尚宽两观之诛,薄示三苗之窜。’天下传诵称快焉。”

  苏轼代写的吕惠卿责授建宁军节度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敕文全文曰

  “敕:

  凶人在位,民不奠居;司寇失刑,士有异论。稍正滔天大罪,永为垂世之规。

  具官吕惠卿,以斗筲之才,挟穿窬之智;谄事宰辅,同升庙堂。乐祸而贪功,好兵而喜杀;以聚敛为仁义,以法律为诗书。首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输之政,自同商贾;手实之祸,下及鸡豚。苟可蠹国以害民,率皆攘臂而称首。

  先皇帝求贤若不及,从善如转圜。始以帝之心,姑试伯鲧;终然孔子之圣,不信宰予。发其宿奸,谪之辅郡。尚疑改过,稍畀重权;复陈罔上之言,继有砀山之贬。反覆教戒,恶心不悛;躁轻矫诬,德音犹在。始与知己,共为欺君。喜则摩足以相欢,怒则反目以相噬。连起大狱,发其私书。党与交攻,几半天下。奸赃狼藉,横彼江东。至其复用之年,始倡西戎之隙;妄出新意,变乱旧章。力引狂生之谋,驯至永洛之祸。兴言及此,流涕何追!

  迨予践祚之初,首发安边之诏;假吾号令,成汝诈谋!不图涣汗之文,止为款贼之具,迷国不道,自古罕闻。尚款两观之诛,薄示三危之窜。国有常典,朕不敢私。

  可。”

  关于苏轼苏辙兄弟与吕惠卿的对立

  关于苏轼(字子瞻)、苏辙(字子由)兄弟与吕惠卿(字吉甫)的对立,宋代一些文人多从个人品格去理解,实际上,其本质仍是保守派与变法派之争。

  宋·王铚《四六话》载:子瞻吉甫同在馆中,吉甫既为介甫王安石腹心进用,而子瞻外补, 遂为仇讎矣。”

  宋·邵伯温氏闻见录》载:王介甫苏子瞻初无隙,吕惠卿子瞻才高,辄间之。”

  《泉州府志》“《百川学海》[南宋·咸淳九年(1273年)左圭辑刊]吕惠卿子瞻苏轼子瞻同在馆中,惠卿安石进用,而子瞻外补,遂相仇。子瞻惠卿,谪辞极诋之。惠卿至贬所,谢表有说:‘龙鳞凤翼,固绝望于攀援;虫臂鼠肝,一冥心于造化。’子瞻于邸报见之,笑说:‘吉甫终会作文字’。”

复官

  中散大夫、奉祠

  北宋·元祐八年(1093年)八月,太皇太后·高氏薨,哲宗亲政,又开始启用原先被弃置的新党;三省呈递吕惠卿王中正宋用臣3人的无罪状,时相章惇曾曰:吕惠卿被惩极其无名。”十月,复吕惠卿秩中散大夫,授提举崇福宫虚职。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八年,复中散大夫, 提举崇福宫。”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复中散大夫,提举崇福宫。”

  知苏州,改江宁

  绍圣元年(1094年),吕惠卿知苏州,改江宁。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绍圣元年,知苏州 ,改江宁。”

  以资政殿学士知大名,复资政殿大学士秩

  绍圣元年(1094年)十月,吕惠卿以资政殿学士知大名府(或称北京大名府,治所旧址在今河北省邯郸市大名县城东北6公里处)。绍圣二年(1095年)二月,复资政殿大学士秩。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以资政殿学士知大名 。二年复资政殿大学士。”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绍圣初,以资政殿学士知大名府,寻复大学士。”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绍圣中,复资政殿学士、知大名府。”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84》:

  “壬申,三省具吕惠卿王中正宋用臣无罪状进呈,当再叙,章惇曰:‘惠卿所坐极无名。’帝曰:‘与复旧官并资政殿学士。’”

  “十月,己巳朔,以知江宁府吕惠卿知大名府。”

  绍圣二年(1095年)二月,吕惠卿复资政殿大学士秩后,乞留京师,称没有实职、奉祠亦可。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84》:“甲戌,以知大名府吕惠卿为资政殿大学士。章惇惠卿乞留京师,但愿得一宫观,帝哲宗曰:‘已除大资政,兼北京亦是重地。’又问:‘惠卿已行否?’曾布韩忠彦皆曰:‘惠卿乞留,乃是无耻。君子难进而易退,其人可知矣。’帝哂之。”

  绍圣二年(1095年)十一月,吕惠卿入宫奏对。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84》:“戊午,知大名府吕惠卿入对。引进副使宋球曾布曰:‘惠卿语良久,上有倦色。既而再出一札子,不知上有何语,遂不进呈,出笏而退。’奏事毕,言及惠卿,帝曰:‘惠卿极凶横,升卿吕惠卿弟)亦然。’曰:‘陛下睿明洞见,实天下之福!’惠卿留数月,乃辞去。”

  再知延安府

  以观文殿学士再知延安府

  绍圣二年(1095年)十一月吕惠卿入对后,以观文殿学士再知延安府(延州)。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以观文殿学士知延安府。”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知延安府。”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加观文殿学士、知延州。”

  《泉州府志》“《百川学海》”云:“绍圣中,吕惠卿复知延州,途出西都。时程伊川程颐居里,谓门人曰:‘吾闻吕吉甫,未识其面,明旦西去,必经吾门,且一觇之。 ’迨旦,了无所闻。询之,则过去已久。伊川叹曰:‘从者数百人,马数十,能使悄然无声,驭众如此,可谓整肃矣。在朝虽多可议,而才调亦何可掩也。’”

  措画边防

  绍圣三年(1096年)十月,西夏大举入侵鄜延路,即将以全军围困延安,吕惠卿修缮米脂诸砦以备。寇至,欲攻则城不可近,欲掠则野无所得,欲战则诸将按兵不动,欲南则惧腹背受敌,留2日即去,趁机陷金明。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夏人猖獗,举国犯塞,诏惠卿措画边防。”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夏人复入寇,将以全师围延安惠卿修米脂诸砦以备。寇至,欲攻则城不可近,欲掠则野无所得,欲战则诸将按兵不动,欲南则惧腹背受敌,留二日即拔栅去,遂陷金明。”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84》

  “壬戌,夏人大入鄜延。

  戊辰,诏被边诸路相度城砦要害,增严守备。

  是月,夏兵自长城一日驰至金明砦,列营环城,国主乾顺与其母亲督枹鼓,纵骑四掠。知麟州有备,复还金明,而后骑之精锐者留龙安。边将悉兵掩击,不退,金明乃破。守兵二千八百人,惟五人得脱,城中粮草皆尽,将官皇城使张俞死之。

  (夏兵)既还,留一书置汉人颈上曰:‘贷汝命,为我投经略使处。’其言曰:‘夏国昨与朝廷疆场小有不同,方行理究;不意朝廷改悔,却与坐团铺处立界,本国以恭顺之故,亦黾勉听从,遂于境内立数堡以护耕;而鄜延出兵悉行平荡,又数数入界杀掠。国人共愤,欲取延州,终以恭顺,止取金明一砦以示兵锋,亦不失臣子之节也。 ’

  延帅吕惠卿上枢密院,而不以闻。”

  《泉州府志》“《百川学海》”云:“厥后,夏人欲以全师围延安,惠卿修米脂诸寨以备寇。寇至,欲攻城,城不可近;欲掳掠,则野无所得;欲战,则诸将按兵不动;欲南,则腹背备受敌。留二日,拔栅去。小人固有其才哉!”

  求诣阙,不许

  吕惠卿将金明被攻陷之事上报枢密院,却无回应。战事刚结束,吕惠卿即上表请求进京奏事;十一月,进呈吕惠卿的奏章,哲宗不许。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惠卿求诣阙,不许。”

  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84》:

  “知延安府吕惠卿奏乞依吕大忠例,暂赴阙奏事。章惇曾布曰:‘边事方尔,可谓不识紧慢也。’李清臣曰:‘此必有挹魁柄之意,或恐有引以为代者,吾属危矣。’曰:‘此无虑,魁柄岂易挹邪!’

  十一月,癸巳,进呈,帝曰:‘惠卿何可来? ”众皆言无来理。遂诏止之曰:‘如有所陈,条画闻奏。’”

  保宁军节度使,徙武胜军节度使

  绍圣四年(1097年),吕惠卿以修筑威戎、威羌2城,破夏羌于大沙堆,加银青光禄大夫,制授保宁军节度使;元符二年(1099年)徙武胜军节度使。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

  “四年,虏复侵轶,惠卿复陈事宜条,筑米脂等寨,会破夏羌于大沙堆,俘获甚众,制授保宁军节度使。

  元符二年,徙节武胜军。”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

  “夏人举国犯塞,惠卿修筑米脂等砦,防破夏羌于大沙堆,拜保宁军节度使。

  惠卿章惇外相善,以兄事惠卿而心实忌之,故作相,惠卿不得入朝,帅延安累年,止于建节。既贬讁元祐臣僚,惠卿闻之笑曰:‘章子厚得合死罪,人辄放之。’其凶险如此。

  徙镇武胜。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以筑威戎、威羌城,加银青光禄大夫,拜保宁、武胜两军节度使。”

  知杭州

  加检校司空,移知杭州,复秩观文殿学士。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加检校司空,移知杭州。”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移知杭州,复为观文殿学士。”

晚年转徙外服

  吕惠卿晚年,虽章惇曾布蔡京当国,不敢引入朝,以是转徙外服。

  镇南节度使 , 徙 杭州, 以观文殿学士 奉祠

  北宋·建中靖国元年 (1101年),徽宗即位,易吕惠卿为镇南节度使。因吕惠卿与主辅曾布有宿憾,徙杭州;时范纯粹守延州,奏劾吕惠卿上功罔冒事,夺吕惠卿节度使职,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乾道《临安志 •卷3》)。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建中靖国元年,罢节,以观文殿学士提举杭州洞霄宫 。 ”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徽宗立,易节镇南。因曾布有宿憾,徙为杭州,而用范纯粹帅延,治其上功罔冒事,夺节度。”

  知杭州,知太原,以武昌军节度使知大名府

  崇宁元年(1102 年),曾布罢相,吕惠卿复知杭州,改太原,又以武昌军节度使知大名府。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崇宁初,复知杭州 ,改太原,以武昌军节度使、知大名。”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崇宁初拜武昌军节度使、知太原府。”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去位,复武昌节度使、知大名。”

  奉祠,以银青光禄大夫致仕

  崇宁四年(1105年),蔡京当政,排斥吕惠卿,罢吕惠卿武昌军节度使职,提举崇福宫。又以上表引喻失当为由,贬秩为银青光禄大夫,令致仕。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四年,复罢节,提举崇福宫。言者论其七罪,以右银青光禄大夫致仕,复观文殿学士。”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 以右银青光禄大夫、观文殿学士致仕。”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数岁,又以上表引喻失当,还为银青光禄大夫,令致仕。”

  知扬州,移青州,以观文殿学士知杭州

  崇宁五年(1106年),吕惠卿知扬州,移青州,又起为观文殿学士知杭州。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五年,知扬州,移青州、杭州。”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起知扬、青、杭三州。”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崇宁五年,起为观文殿学士、知杭州。”

  祁州团练副使,先后宣州、鄂州、庐州安置

  大观元年(1107年),蔡京“妖人”张怀素谋反狱事,陷吕惠卿之子吕渊吕渊被发配沙门岛;吕惠卿被追责,贬为祁州团练副使、宣州安置,再转鄂州、庐州。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大观元年,责授祁州团练副使,宣州安置;移鄂州、庐州。”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妖人张怀素谋不轨,惠卿怀素道妖言不以告,怀素既诛,配沙门岛,惠卿坐责祁州团练副使、宣州安置,移鄂州、庐州。”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坐其子闻妖人张怀素言不告,配沙门岛,惠卿责祁州团练副使,安置宣州,再移庐州。”

  以宣奉大夫奉祠,复秩资政殿学士

  大观三年(1109年),蔡京罢相。吕惠卿复宣奉大夫秩,提举亳州明道宫;大观四年(1110年)复秩资政殿学士。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三年,复宣奉大夫 ,提举亳州明道宫。四年,复资政殿学士。”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复资政殿学士,提举明道宫。”

  以观文殿学士知大名

  大观四年(1110年),复资政殿学士不久,寻复观文殿学士秩、知大名。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寻复观文殿学士、知大名。”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又复观文殿学士。”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复观文殿学士。”

  醴泉观使,以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

  政和元年(1111年),吕惠卿过阙,因宰相张商英荐,留为醴泉观使。朝臣何执中郑居中联合攻击张商英,当年张商英罢相出知河南,吕惠卿也以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政和元年过阙,留 为醴泉观使,未几致仕。”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为醴泉观使,未几致仕。”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为醴泉观使,致仕。”

  政和元年(1111年)十月,吕惠卿卒,年80;十二月赠开府仪同三司 。后 追 谥 “ 文敏 ” 。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

  “卒年八十,赠开封府仪同三司。”

  “政和元年十二月癸巳,赠观文殿学士、光禄大夫致仕吕惠卿为开府仪同三司。

  子。”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卒年八十,赠开府仪同三司。”

  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卒,赠开府仪同三司。”

  据清·毕沅《续资治通鉴·卷160》载,吕惠卿卒后还 追谥文敏

著述

  王安石说,经述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然吕惠卿治学专尚“通经术,晓政事”欧阳修说他“文艺优通”

  南宋·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下集·卷14·参政惠卿传(实录)》:“有《文集》一百 卷、《奏议》一百七十卷、《庄子解》十卷。”

  南宋·王称《东都事略·卷83·列传66·吕惠卿》:“有《文集》吕吉甫文集)一百卷、《庄子解》十卷。”

  《泉州府志》引《闽书》载:刘后村说:考亭朱熹论荆公王安石东坡门人,宁取吉甫吕惠卿,不取秦少游秦观。其说以为吉甫犹看经书,少游翰墨而已。孙鸿庆 序其文谓:‘辞严义密,追古作者’。”

  熙宁六年(1073年)三月,朝廷设经义局,令王安石为提举,吕惠卿王安石之子、太子中允王雱同修《三经新义》。《三经新义》对《书》、《诗》、《周礼》作出新解释。(参见上文)

  元丰元年(1078年),吕惠卿神宗皇帝上表章,并上所撰《道德真经传》4卷,希冀作为治国之道。

  吕惠卿著述宏富,主要著作除上述提到的《吕吉甫文集》(《东平集》)100卷、《吕吉甫奏议》70卷(或作170卷)、《庄子解》(今辑本作《》)10卷、《三经新义》、《道德真经传》4卷(亦名《道德经注》)外,尚有《孝经传》1卷、《论语义》10卷、《新修吏部式》2卷、《县法》10卷、《弓试》1部、《建安茶用记》2卷、《中太乙宫碑铭》等。其中《县法》、《新史吏部式》、《弓试》、《奏议》,都是变法和经国治世的重要著作。

  吕惠卿著作多佚。现在可以看到的有:《道德真经传》4卷,录存于《道藏·洞神部·玉诀类》;《庄子义》 10卷,汤君整理为《庄子义集校》,作为《中国思想史资料丛刊》的1种,2009年由中华书局出版;《孝经传》, 有黑水城出土的西夏文译本,其中数章已被现代学者译成汉文;《县法·序》1篇,收入南安《丰州集稿》;吕惠卿有少量文章被收入《皇朝文鉴》、《续资治通鉴长编》等书中,《全宋文》辑出,厘为3卷。《全宋诗》也辑入吕惠卿诗作数首;吕惠卿参与修撰《三经新义》中的《毛诗义》、《尚书义》,均亡佚,今人辑本有《诗义钩沉》。

  《建安茶用记》约成书于元丰三年(1080年),南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宋元之际马端临《文献通考》、《宋史·艺文志》均载书目,原著已佚,内容不可考。

评价

  吕惠卿韬略雄才,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改革家。在王安石变法中,其才华出众,身兼数职,坚行变法,本末如是,肩负任而不辞;其博学善辩,惠卿进对明辩,亦似美才”神宗语),力克保守派司马光等人的攻击,表现了一个改革家的虎虎气概;其才思敏锐,功业卓著,深得神宗嘉许;其学识精湛,著作甚丰。

  现存有关吕惠卿的历史记述,基本出自保守派及其后继者之手。由于吕惠卿作为重要角色参与了王安石的熙宁、元丰变法,又长期卷入了当时异常激烈的党争,因而多有受到司马光等保守派诬枉中伤。一是人格诋毁。说王安石第1次罢相后,吕惠卿马上反戈一击,对王安石“极力排之”,必欲去之而后快。二是“贪冒”。说 吕惠卿为母丁忧,贪钱“万五千”,并在泉州老家霸占良田“千顷”

  吕惠卿大半生都被卷入新旧党争,宦途非常波折,评价也出现两极。

  元代《宋史》吕惠卿列入“奸臣列传”,认为他背信弃义、祸国无耻,人格低劣。元·脱脱《宋史·卷471·列传第230·奸臣1·吕惠卿“始,惠卿逢合安石,骤致执政,安石去位,遂极力排之,至发其私书于上。安石退处金陵,往往写‘福建子’三字,盖深悔为惠卿所误也。虽章惇曾布蔡京当国,咸畏恶其人,不敢引入朝。以是转徙外服,讫于死云。”

  后世,吕惠卿的著作基本毁没,在《四库全书总目录》收录的1259种中,《宋史·艺文志》所载氏著作1本也找不到。1987年出版的《简明中国古籍词典》,计收4900余条,吕惠卿的著作仍然1本也没曾收入。

  直至近代,王安石列宁称为“中国11世纪时的改革家”吕惠卿的功绩才重新得到审视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