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成年礼俗 冠、笄礼 我国历史上各民族成年仪礼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加冠、受笄、穿裤、换裙、纹身、染齿(或凿齿)等,其中以加冠最具代表性,被视为成年仪礼的代名词,并列为古代四礼之一。但成年仪礼后来逐渐被淡化。 冠、笄礼 古代以16岁为成年,成年仪礼有“冠礼”和“笄礼”。“冠礼”,即男子的成年仪礼;“笄礼”,即女子的成年仪礼。囿于男尊女卑偏见,古人在言及成年仪礼时,一般只称“冠礼”。 但成年仪礼不一定在16岁当年举行,16至20岁间皆可选择吉日而行。 素为儒者所重 “冠礼”素为儒者所重。 民国《南安县志·卷9·风俗志2·冠婚丧祭·冠礼》:“泉俗吉凶仪节,多依《朱子家礼》,惟冠礼从略。朱子(南宋·朱熹)曰‘男子年十六至二十皆可冠’,司马温公(“司马温公”:北宋·司马光,卒后追赠太师、温国公)曰‘古者二十而冠’,皆所以责(“责”:要求)成人之礼。盖将责为人子、为人弟、为人臣、为人少者之行于其人,故其礼不可以不重。” 明·隆庆(1567—1572年)、万历(1573—1620年)间任惠安知县的叶春及,即称其施政以“四礼齐民”,而“冠礼”位列“四礼”之首,并特地手定“冠礼四条”为“乡约”,要惠邑百姓严格遵守。(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泉州人名录·叶春及》) 仪程 举行“冠礼”,通常由受冠者的父或兄主持,但真正为青年加冠的则是1位德高望重或者具有福气的来宾,称“戒宾”或“筮宾”。 冠礼日的前3天内,必须预先卜选“筮宾”,其仪式同筮日。然后,主人亲自去邀请被卜选出来的“筮宾”,称“宿宾”。 冠礼日,行礼如仪。“宿宾”为受冠者“三加”,即“加冠巾”、“加帽子”、“加幞头上”。“三加”之后,理发为髻,以示成人。此外,还需另起个名字,即“字”,只有冠而字的男子,才具备择偶成婚资格。(参见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生育礼俗·命名》) 民国《南安县志·卷9·风俗志2·冠婚丧祭·冠礼》: “其礼以前期戒宾。 厥明(“厥明”:明日)陈冠服,主人以下序立。 宾至,主人迎入,升堂,宾揖将冠者就席,为加冠巾。冠者适房,服深衣,纳履,出;再加帽子,服皂衫,革带系鞋;三加幞头上,服革带(古代革制的腰带),纳靴,扳笏,乃醮宾,字冠者,冠见于祠堂尊长。乃礼宾,出见乡先生及执友。 女笄(“笄”:及笄礼)亦如之。 此冠礼之古也。” 简化为婚嫁礼仪之一 “三加不举” 作为人生四大仪礼之一的成年仪礼,在封建社会后期已逐渐淡化。叶春及知惠安时,即指出当时社会上已出现了“三加不举”的无礼现象。 至清· 乾隆(1736—1795年)间,泉州各地遵行古礼不一。从各县旧方志中所记载的风俗来看,大概只有安溪所行礼制较为近古,南安“少行‘三加’”,永春、德化等县则“冠礼久废”。 《安溪县志》曰: “冠昏(婚)丧祭,风俗攸关。安溪为朱子过化之区,遵《家礼》(即《朱子家礼》)旧矣;然贫富不一,奢俭顿殊,城邑乡村习俗,不无各别。 今以冠礼言之,惟官行‘三加’之礼为近古,若乡村庶人,于将昏(婚)之前,只用一加之礼,择吉延亲友之具庆者为滨相,冠毕,拜祖先、父母。是日以米粉为丸,奉祖先,馈亲友。” 简化融入婚礼 大约自清代开始,泉州人就把男子之“冠礼”、女子之“笄礼”推移至要结婚成家时才与婚礼同时举行,保留在婚嫁仪礼中,仅作为一道例行的小手续,而且十分简化,且大多只行“一加”之礼。 清·乾隆<鹭江志>(整理本)·抄本残卷·卷之三·风俗·冠笄》: “冠、笄,男、女同日。 男家卜日送与女家,冠日前男送裙袄、首饰之类,女回以荷包、浴巾。 至期,男肃冠鬓用红丝十二条,长与发齐,同为一辫,沐浴加冠,设酒食召亲戚朋友。女用女人梳发理鬓,名曰‘开面’,亦以酒食燕女宾。 贫富大略相同,冠鬓多用辰、巳生人,从俗尚也。” 《安溪县志》载:清代前期,安溪“女子将嫁之前,择吉行笄礼。母为主,延诸母之有德者为梳发、戴冠,加簪(笄),着嫁时服。祝词大约以孝顺宜家为勖,乃字。” 民国《南安县志·卷9·风俗志2·冠婚丧祭·冠礼》: “今则少行‘三加’。惟届婚期,男女俱择吉加冠,延双亲兼全之人为之理栉(“栉”:指梳子、篦子等梳头发的用具。“理栉”,当指束发加冠之义)。 冠毕,先拜祖先,次拜父母及诸父、昆弟、族戚。拜毕,各修贺冠之仪。” 最后,简化到只要于结婚当天早晨,双方各请1位福寿俱全的长者,分别用木梳在新郎、新娘的头上象征性地梳3下就行了,俗称“上头”。(参见泉州历史网www.qzhnet.com《婚姻礼俗·冠礼、笄礼》) 做十六岁生日 由于冠、笄礼的衰微,因此在当代泉州民俗中,只有16岁生日,才可称得上是1种独立存在的成年仪礼。 泉俗视男于16岁为 “成丁”,是岁的“成丁”生日仪式比较隆重,家里要备上三牲寿面,前往宫庙酬神。在德化,有些人家要已的儿子拜神佛为父,并宰猪谢天。是日要设筵请客,外婆家则按例送成年衣帽鞋袜、鸡蛋、寿面、雄鸡等,为外孙祝贺。 自廿世纪80年代以来,泉州家长为子女做16岁生日日益普遍,且大摆宴席;亲友所送贺仪也逐步升级,有手表、金项链,自行车,摩托车等。 另外,新生婴儿在第1个“七夕”拜七娘妈为“契母”(干妈),做16岁生日时同事要举行“洗契”仪式,即与七娘妈解除干亲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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